1、印度税法体系印度税法体系基本内容 一、印度税法体系 二、企业所得税 三、个人所得税 四、服务税 五、销售税/增值税 六、关税 七、消费税和其他税种 八、GST改革一、印度税法体系 法律体系法律体系 1、英美法系:普通法系。产生于英国,扩大到殖民地。美国、加拿大、印度、巴基斯坦、孟加拉、马来西亚、新加坡 特点:判例法为正式法律渊源,上级法院的判例对下级法院在审理类似案件时有约束力 没有系统、逻辑的法典法律分类 难学习掌握,eg.所得税法共865章一、印度税法体系 法律体系法律体系 2、大陆法系:成文法系、罗马法系 中国、法国、德国、意大利、日本 特点:编撰系统的法典 判例一般不被作为正式法律渊源
2、对 法院审判无约束力一、印度税法体系 行政机构行政机构 1、印度中央直接税局(Central Board for Direct Taxes,CBDT)管理直接税 2、印度消费税和海关中央委员会(Central Board of Excise and Customs,CBEC)管理间接税一、印度税法体系 直接税直接税 1、企业所得税 2、个人所得税 3、财产税一、印度税法体系 间接税间接税 1、服务税 2、销售税 3、增值税 4、关税 5、消费税 6、入市税、入境税一、印度税法体系 其他税种其他税种 1、印花税 2、职业税 3、研发税二、企业所得税 税收居民和税收管辖权税收居民和税收管辖权 居民
3、企业:就全球收入在印度缴纳企业所得税 1、在印度注册成立的公司 2、境外注册成立,在印度境内有宣告和支付股息 3、外国公司实际管理地点在印度,应就其全球收入在印度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企业所得税 税收居民和税收管辖权税收居民和税收管辖权 非居民企业:仅就来源于印度的所得以及在印度取得的所得在印度缴纳企业所得税二、企业所得税 所得税率所得税率1、基本税率 居民企业:30%非居民企业:40%2、附加税3、附加教育税 3%净利润金额净利润金额居民企业居民企业非居民企业非居民企业0-1000 万卢比001000 万-1 亿卢比7%2%1 亿卢比-12%5%二、企业所得税 Eg1.某居民企业净利润1500
4、万卢比,则:所得税及附税=1500*30%*(1+7%)*(1+3%)Eg2.某非居民企业净利润1.5亿卢比,则:所得税及附税=15000*40%*(1+5%)*(1+3%)二、企业所得税 最低替代税最低替代税MAT(minimum alternative tax)公司的应纳税额低于其账面利润的18.5%,则应缴纳最低替代税 MAT与计算的应纳税额差额可在接下来的10年内从最低替代税额中抵减 企业关闭时未全部抵减完的,不退还二、企业所得税 最低替代税最低替代税MAT(minimum alternative tax)案例年份年份应纳所得应纳所得税税最低替代最低替代税税实际应缴实际应缴纳税款纳税款
5、结转可抵结转可抵扣扣可结转抵可结转抵扣年数扣年数第一年010010010010第二年2001502001009第三年1002501505010二、企业所得税 预扣所得税(预扣所得税(TDS)征税原则:宁可多征后退,不能流失税源 预扣方:款项支付方 被扣方:收入取得方 计税基数:收入全额 企业所得税:利润额 支付时就从款项中预扣 二、企业所得税 预扣所得税(预扣所得税(TDS)税率 收入类型收入类型居民企业居民企业非居民企业非居民企业永久账号无永久账号股息020%0利息10%20%20%支付给承包商的款项2%20%10%设备/房产租金2%/10%20%40%技术服务/特许权10%20%10%二、
6、企业所得税 预扣所得税(预扣所得税(TDS)附加税同企业所得税 附加税 附加教育税 3%净利润金额净利润金额居民企业居民企业非居民企业非居民企业0-1000 万卢比001000 万-1 亿卢比7%2%1 亿卢比-12%5%二、企业所得税 中印税收协定中印税收协定 境外税收抵免 中国企业在印度缴纳的税款可抵免 税收协定待遇 非居民企业提供中国税收居民证明可享受税收协定待遇 一般国家就非居民企业技服收入可免税 印度:征收10%二、企业所得税 常设机构常设机构PE(permanent establishment)常设机构认定:1、场所型常设机构(1)管理场所(2)分支机构(3)办事处(4)工厂(5)
7、作业场所二、企业所得税 常设机构常设机构PE(permanent establishment)常设机构认定:2、工程型常设机构 建筑工地,建筑、安装或装配工程,或者与其有关的监督管理活动,以该工地、工程或活动(连同其他此类工地、工程或活动)连续183 天以上的为限二、企业所得税 常设机构常设机构PE(permanent establishment)常设机构认定:3、服务型(劳务型)常设机构 企业通过雇员或者其他人员,在印度提供特许权使用费和技术服务费所规定的技术服务以外的劳务连续或累计超过183 天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关于中、印两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若干条文解释与执行的通知(国税发(1994)
8、257 号):提供劳务连续或累计超过183 天,即构成常设机构,应按营业利润纳税二、企业所得税 常设机构常设机构PE(permanent establishment)常设机构认定:4、代理型常设机构 个人在印度代表外国企业进行活动,有权并经常行使这种权力并以该企业的名义签订合同,这个人为该企业进行的任何活动,应认为该企业在该缔约国一方设有常设机构 但如果这个人通过固定营业场所进行的活动限于准备性和辅助性活动,不应认为该代理人构成了常设机构 独立代理人(经纪人、一般佣金代理人等)不构成常设机构二、企业所得税 常设机构常设机构PE(permanent establishment)常设机构缴纳所得税
9、 形成常设机构的,应就直接或间接归属于该常设机构的利润按40%税率(以及附加税)纳税 就工程总承包项目而言 1、设备直接出口,不通过印度公司或机构的,不用缴纳所得税 2、建安,由于有分包成本,即使按40%税率缴纳,也不会增加税务成本 3、技术服务,可抵扣的成本很少,如果形成常设机构,会大幅增加税务成本三、个人所得税 税收居民税收居民 除一般意义上的印度居民外,满足1个下列条件的也视为税收居民 1、在一个纳税年度内(4 月1 日至次年3 月31 日)在印度停留时间达到或者超过182 天的个人 2、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在印度停留60 天及以上,且在之前的四个纳税年度停留时间合计达到365 天或以上的个
10、人三、个人所得税 税收居民税收居民 满足上述2种情况之一,还满足下列任一条件,可视为非常驻居民:1、在之前10 个纳税年度中的9 年为印度非居民2、在之前7 个纳税年度中,在印度总共停留时间小于等于729 天三、个人所得税 应税所得额应税所得额个人类型个人类型全球所得纳税全球所得纳税来源于印度的收入来源于印度的收入虽从境外取得但源于虽从境外取得但源于在印度管控的公司在印度管控的公司常住居民非常住居民非居民三、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税率个人所得税税率净收入范围(净收入范围(60 岁以下)岁以下)净收入范围净收入范围(60 或或以上,以上,80岁以下)岁以下)净收入范围净收入范围(80 岁或以上)
11、岁或以上)所得税税率所得税税率0-25 万卢比0-30 万卢比0-50 万卢比025 万-50 万卢比30 万-50 万卢比-10%50 万-100 万卢比50 万-100 万卢比50 万-100 万卢比20%100 万卢比-100 万卢比-100 万卢比-30%三、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税率个人所得税税率 和中国一样实行超额累进税制 个人应纳税收入总额超过1000 万卢比,还要缴纳附加税和附加教育税 附加税=应纳个税*12%附加教育税=(应纳个税+附加税)*3%非居民适用特殊税率 特许权使用费和技术服务费的收入对应的个人所得税税率为10%三、个人所得税 应纳所得额扣除项应纳所得额扣除项 保险
12、 不超过15 万卢比 存款利息 不超过1 万卢比 医疗保险 不超过2.5 万卢比,还可额外扣除为父母缴纳的医疗保险2.5万卢比四、服务税 征税范围征税范围和中国以前的营业税征税范围类似:提供或进口服务 税率税率 基本税率14%附加税率0.5%14.5%申报纳税周期申报纳税周期 企业应每月申报缴纳服务税 个人、合伙企业每季度申报缴纳四、服务税 纳税时点纳税时点 服务提供商开具发票日或收到服务款项日的二者孰先日期 如果服务提供商未在提供服务后30 天之内开具发票,则纳税时点应为完成服务的当天 如果根据合同在超过三个月的期间持续或定期提供服务,并负有定期付款义务,则完成日期应为合同约定的各项服务完成
13、日期 由服务进口商负担服务税纳税义务的,则纳税时点应为付款日四、服务税 建安合同中的材料问题建安合同中的材料问题 如果安装合同分别明确了安装和材料的金额,则只针对安装收服务税,材料不收服务税(而征收增值税)如果土建工程中无法分别明确,或比例明显不合理的,则按工程的不同性质核定比例,一般施工40%,材料60%。四、服务税 建安发票示例建安发票示例 假设合同总额100万,一般为不含税价 A建安 40万 服务税ST 40*15%B材料 60万 增值税VAD 60*5%Total=A+B+ST+VAT 预扣所得税TDS=2%Net payment=五、销售税/增值税 征税范围征税范围 销售税和增值税都
14、针对销售货物征收 货物在邦(相当于省)内销售的,征收邦内增值税。在邦内继续流转的,其进项可抵扣 跨邦销售,征收中央销售税(Central Sales Tax,CST)跨邦后,在一邦缴纳的增值税,在另一邦无法抵扣;缴纳的中央销售税也无法抵扣五、销售税/增值税 税率税率 中央销售税 2%增值税 1、一般商品12.5-15%2、农业及工业投入品、信息技术产品、资本资产及专利等以及基本必需品4%-5%3、金、银等特殊商品1%或2%六、关税 关税组成、计税基数与税率关税组成、计税基数与税率关税组成关税组成计税基数计税基数税率税率基本关税Basic Custom Duty(BCD)CIF*(1+1%落地费
15、)0-30%附加关税Countervailing Duty(CVD)BCD计税基数+BCD0-12.5%附加教育税Education Cess(EC)BCD+CVD2-3%特别附加关税Special Additional Customs Duty(SAD)BCD计税基数+BCD+CVD+EC4%六、关税 进口货物关税示例进口货物关税示例ITEMReheating Furnace Steel Structure RefractoryCeramic fiber Computer equipment CableSlag cement货物重热炉钢结构耐火材料陶瓷纤维电脑设备电缆矿渣水泥BCD7.50%
16、10.00%5.00%10.00%0.00%10.00%10.00%CVD12.50%12.50%12.50%12.50%12.50%12.50%0.00%EC3%3%3%3%3%3%3%SAD4.00%4.00%4.00%4.00%4.00%4.00%4.00%26.43%29.44%23.42%29.44%17.39%29.44%14.71%七、消费税和其他税种 中央消费税(中央消费税(Central excise duty,CST)印度生产,最终在印度消费的商品 出厂环节一次性向生产商征收,通常从价征收 基本税率大多数产品适用统一税率12%附加教育税3%中央增值税抵免条例(Cenvat
17、Credit Rules)1、进口商品(资本资产)缴纳的消费税、附加关税和特别附加关税 2、用于制造应税消费品而在采购服务环节缴纳的服务税七、消费税和其他税种 其他税种其他税种 入市税/入境税 各邦或各市对进入其辖区内的商品征收 财产税 市级税 直接税 房产、私人汽车、金银珠宝、游艇、城市土地 印花税八、GST改革 GST,Goods and Services Tax,商品及服务税 改革背景 间接税繁杂:消费税、服务税、销售税、增值税、入境税(入市税)等 重复征税:很多税中央收了地方再收,这个邦收完那个邦再收,还无法抵扣 税制不统一八、GST改革 在印度的每个邦的交界处,人们往往能看到上面的场
18、景 这些运送货物的大卡车正在排长队接受检查,执法官员要看一下车上的货物有没有交销售税八、GST改革 改革进程改革进程一条走了几十年一条走了几十年的改革路的改革路 20世纪80年代,拉吉夫政府最初试图引入单一、简明的增值税 20世纪90年代,拉奥政府启动的税制改革主要从调整税种结构入手,并未触及深层矛盾如中央地方分税 2000年,瓦杰帕伊政府讨论GST改革,尝试将各地分散的销售税改为统一的货物和劳务税,地方的阻力使改革无功而返八、GST改革 改革进程改革进程一条走了几十年一条走了几十年的改革路的改革路 2008年,国大党的辛格政府提出两年内实施统一的GST,在野党的印人党为了反对国大党领导的执政联盟,对法案百般阻拦莫迪公开反对GST 风水轮流转,2014年以莫迪为首的印人党上台后,致力于经济改革,包括GST法案。但两年来改革成效甚微,主要原因则是国大党扮演了当年人民党“搅浑水”的角色八、GST改革 改革进程改革进程一条走了几十年一条走了几十年的改革路的改革路 莫迪通过拉拢地方邦,孤立国大党,引导舆论,使国大党不得不顺应民意,与莫迪政府就GST改革法案达成共识八、GST改革 改革现状 法案两院已经通过 预计2017年7月1日实行 实施后,大部分间接税将统一为GST GST税率 4档:5%、12%、18%、28%服务税税率 将提高到15%-18%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