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疗废物处置侯雪芹侯雪芹GB19489-2008关于废物处置的要求7.19.1 实验室危险废物处理和处置的管理应符合国家或地方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应征询相关主管部门的意见和建议。7.19.2 应遵循以下原则处理和处置危险废物:a)将操作、收集、运输、处理及处置废物的危险减至最小;b)将其对环境的有害作用减至最小;c)只可使用被承认的技术和方法处理和处置危险废物;d)排放符合国家或地方规定和标准的要求。GB19489-2008关于废物处置的要求7.19.3 应有措施和能力安全处理和处置实验室危险废物。7.19.4 应有对危险废物处理和处置的政策和程序,包括对排放标准及监测的规定。7.19.5 应评
2、估和避免危险废物处理和处置方法本身的风险。7.19.6 应根据危险废物的性质和危险性按相关标准分类处理和处置废物。7.19.7 危险废物应弃置于专门设计的、专用的和有标识的用于处置危险废物的容器内,装量不能超过建议的装载容量。7.19.8 锐器(包括针头、小刀、金属和玻璃等)应直接弃置于耐扎的容器内。7.19.9 应由经过培训的人员处理危险废物,并应穿戴适当的个体防护装备。7.19.10 不应积存垃圾和实验室废物。在消毒灭菌或最终处置之前,应存放在指定的安全地方。7.19.11 不应从实验室取走或排放不符合相关运输或排放要求的实验室废物。7.19.12 应在实验室内消毒灭菌含活性高致病性生物因
3、子的废物。7.19.13 如果法规许可,只要包装和运输方式符合危险废物的运输要求,可以运送未处理的危险废物到指定机构处理简单归纳一下简单归纳一下有标准有原则有能力有程序应评估应分类应培训应灭活医疗废物处置的相关法律法规医疗废物处置的相关法律法规l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80号)号)2003.6.16l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35号)号)2003.10.15医疗废物管理行政处罚办法医疗废物管理行政处罚办法 卫生部、环保总局令(第卫生部、环保总局
4、令(第21号)号)2004.6.1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医疗废物分类目录 卫生部、环保总局(卫医发卫生部、环保总局(卫医发【2003】287号)号)2003.10.10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示标识规定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示标识规定 环保总局(环发环保总局(环发【2003】188号)号)2003.11.20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 环保总局(环发环保总局(环发【2003】206号)号)2003.12.26法律职责法律职责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管理要求管理
5、要求制定并落实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要求、有关人员的工作职责及发生医疗卫生机构内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医疗卫生机构应当设置负责医疗废物管理的监控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 管理要求管理要求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设备,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2天。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物、容器外表面应当有警示标识 管理要求管理要求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时,应当防止造成包装物或容器破损和医疗废物的流失、泄漏和扩散,并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工作人员应当做好卫生安全防护后进行工作。人员要求人员要求(一)(一)掌握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
6、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掌握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熟悉本机构制定的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定,熟悉本机构制定的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各项工作要求;各项工作要求;(二)(二)掌握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的正确方法掌握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的正确方法 和操作程序;和操作程序;(三)(三)掌握医疗废物分类中的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掌握医疗废物分类中的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 安全防护等知识;安全防护等知识;(四)(四)掌握在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处置过程掌握在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处置过程 中预防被医
7、疗废物刺伤、擦伤等伤害的措施及发生后的处理措中预防被医疗废物刺伤、擦伤等伤害的措施及发生后的处理措施;施;(五)掌握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情况时(五)掌握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情况时的紧急处理措施。的紧急处理措施。医疗废物定义医疗废物定义 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医疗废物的分类医疗废物的分类医疗废物包含感染性废物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和化学性废物。感染性废物感染性废物感染性废物包括培养物、菌(毒)种保存液、临床标本,用过的一次性手套、口罩、帽子,用过的试管、吸
8、管、移液器吸头,用过的一次性实验用品及实验器械等携带或可能携带病微生物的实验废物。分类收集与管理分类收集与管理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根据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对医疗废物实施分类管理。(一)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将医疗废物分置于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的标准和警示标识的规定的包装物或者容器内;(二)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对医疗废物包装物或者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和其它缺陷;(三)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当在标签上注明;感染性废物处置感染性废物处置1培养物、废弃的标本、菌(毒)株保存液等高危险性废物应弃置于
9、处理危险废物容器内,在移交集中处理之前必须在实验室内清除污染,清除污染的首选方法是高压蒸汽灭菌;如使用浸泡消毒的方法,使用的消毒剂应经过评估,应保证足够的消毒效果。进行高压蒸汽灭菌处理的,应在包装外粘贴指示标记(以便分辨是否经过高压),已灭菌或消毒处理后的高危险性废物再使用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包装,按要求贴上警示标志及标签,运送至临时存放处暂时贮存。感染性废物处置感染性废物处置2污染的锐器、试管、吸管、移液器吸头等应置于含消毒液的利器盒内;然后采用高压蒸汽灭菌的方法去除污染,需重复使用的器材按常规清洗利用,不需重复使用的器材置于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中,同上集中处置。感染性废物处置感染性废物处置3实
10、验室一次性防护用品不得重复使用,已使用的应置于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中,按要求贴上警示标志及标签,及时移交后勤处集中处理。病理性废物处置病理性废物处置病理性废物包括废弃的人体组织或实验动物组织及尸体。病理性废物应使用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盛装,按要求贴上警示标志及标签,在-20冰柜暂存,及时集中处置。损伤性废物处置损伤性废物处置损伤性废物包括针头、刀片、试验玻片、玻璃试管、玻璃安瓿等能够刺伤或割伤人体的废弃的实验利(锐)器。所有损伤性废物(不论利器是用做感染性实验还是非感染性实验)都必须放入符合要求的利器盒里(可以使广口塑料瓶等),容器装满3/4后封盖,(如是感染性损伤性废物应先进行高压蒸汽灭菌处理)
11、,再使用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包装,按要求贴上警示标志及标签。注意注意放入包装物或者容器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不得取出。医疗废物最好实行每日一清;不应存积医疗废物,但在消毒灭菌或最终处理之前,允许在实验室内指定地点暂存。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者增加一层包装。实验室产生的废物交由废物处置负责人集中处置时应填写内部交接记录。应委托经环保部门认可的有医疗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负责本单位医疗废物的处理,定期上门收集医疗废物,交接时由废物处置负责人与委托单位填写外部交接记录。没有集中处置怎么办没有集中处置怎么办不具备集中处置医疗废物条件的农村地区,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当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要求,自行就地处置其产生的医疗废物。自行处置医疗废物的,应当符合以下基本要求:(一)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具和容易致人损伤的医疗废物应当消毒并作毁形处理;(二)能够焚烧的,应当及时焚烧;(三)不能焚烧的,应当消毒后集中填埋。结束语:保护地球就是保护我们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