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工程师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一、 对项目工程生产经营中的安全生产负技术责任。二、 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程、规范、标准。结合项目工程特点主持工程项目的安全策划、评价识别、确定危险源和不利环境因素,制定安全保证计划。三、 参加或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查专项施工方案时,应制定、审查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其可行性与针对性,并随时检查、监督、落实及主持工程项目的安全技术交底。四、 主持制定技术措施计划和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同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监督执行。及时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五、 项目工程应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要及时上报,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同时要组织上岗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教育。认真执行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与安全操作工艺、要求,预防施工中因化学物品引起的火灾、中毒或其新工艺实施中可能造成的事故。六、 主持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的验收。发现设备、设施的不正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严格控制不合格要求的防护设备、设施投入使用。七、 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方面提出整改意见和办法予以消除;作出因本工程项目的特殊性而补充的安全操作规定。八、 参加、配合因工伤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意见。交底人: 日 期:接受人: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