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刑法学》课件 - 副本 (10).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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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十章 宁夏邵某某杀妻案1故意杀人罪,不纯正的不作为犯,作为义务故意杀人罪,不纯正的不作为犯,作为义务,刑法刑法“但书但书”,缓刑,缓刑,死刑死刑案例l告人邵某某,男,29岁,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人,原系银川市公安局城区分局文化街派出所民警。1991年8月29日被逮捕。l1990年4月30日,被告人邵某某与本所部分干警及联防队员沈某(女),应邀到苏某家喝酒。喝完酒后,几个人一起在返回派出所的途中,与邵某某的妻子王某相遇。王某原来就怀疑邵某某与沈某关系暧昧,看到邵与沈又在一起,更加怀疑邵、沈的关系不正常,便负气回家。当晚7时许,邵某某与王某在家中为此事争吵不休。争吵中邵某某说:“我不愿见到你。”

2、王某说:“你不愿见我,我也不想活了,我死就是你把我逼死的。”邵说:“你不想活了,我也不想活了,我们两个一起死。”邵把自己佩带的“五四”式手枪从枪套里取出,表示要与王某一起自杀。王某情绪激动地说:“要死就我死,你别死,我不想让儿子没爹没妈”。2案例l王某两次上前与邵夺枪没有夺到手,邵即持枪进入卧室。王某跟进去说:“要死我先死。”邵说:“我不会让你先死的,要死一块死,你有什么要说的,给你们家写个话。”王某便去写遗书,邵在王快写完时自己也写了遗书。随后,王对邵说:“你把枪给我,我先打,我死后你再打。”邵从枪套上取下一颗子弹上了膛,使手枪处于一触即发的状态。王某见此情景,便从邵手中夺枪。在谁也不肯松手

3、的情况下,邵某某把枪放在地上用脚踩住。此时,王某提出和邵一起上床躺一会,邵表示同意,但没有把地上的枪捡起。邵躺在床里边,王躺在床外边,两人又争执了一会。l大约晚10时许,王某起身说要下床做饭,并说:“要死也不能当饿死鬼”。邵某某坐起来双手扳住王某的双肩,不让王捡枪。王说把枪捡起来交给邵,邵便放开双手让王去捡枪。王某捡起枪后,即对准自己的胸部击发。3案例l王某两次上前与邵夺枪没有夺到手,邵即持枪进入卧室。王某跟进去说:“要死我先死。”邵说:“我不会让你先死的,要死一块死,你有什么要说的,给你们家写个话。”王某便去写遗书,邵在王快写完时自己也写了遗书。随后,王对邵说:“你把枪给我,我先打,我死后你

4、再打。”邵从枪套上取下一颗子弹上了膛,使手枪处于一触即发的状态。王某见此情景,便从邵手中夺枪。在谁也不肯松手的情况下,邵某某把枪放在地上用脚踩住。此时,王某提出和邵一起上床躺一会,邵表示同意,但没有把地上的枪捡起。邵躺在床里边,王躺在床外边,两人又争执了一会。l大约晚10时许,王某起身说要下床做饭,并说:“要死也不能当饿死鬼”。邵某某坐起来双手扳住王某的双肩,不让王捡枪。王说把枪捡起来交给邵,邵便放开双手让王去捡枪。王某捡起枪后,即对准自己的胸部击发。4案例l邵见王开枪自击后,发现王胸前有一黑洞,立即喊后院邻居贾某等人前来查看,同时将枪中的弹壳退出,把枪装入身上的枪套。王某被送到医院,经检查已

5、经死亡。经法医尸检、侦查实验和复核鉴定,王某系枪弹近距离射击胸部,穿破右心室,导致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属于自己持枪击发而死。银川市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邵某某犯故意杀人罪向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王某之父王某某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人邵某某赔偿其为王某办理丧葬等费用共计1100元。5一一、故意杀人罪构成要件上的刑法解释、故意杀人罪构成要件上的刑法解释论论l(一)故意杀人罪的保护法益(即犯罪客体要件)是他人的生命权利l 1.关于生命的起始时间l(1)基督教把怀孕看成生命的开始,我国南方部分地区朴素的群众观念中也有类似看法。l(2)而犹太教对于30天以内的婴儿不给予“人”的待遇,在此期间死亡的

6、婴儿并不为其举作丧事。l(3)有的国家或者地区还认为只有经过一定的仪式或者父亲的承认之后才能认为婴儿是“人”。l(4)同时,法学界关于生命的起点与生命权的起点是否相一致的问题,也存在肯定与否定两种态度6一一、故意杀人罪构成要件上的刑法解释、故意杀人罪构成要件上的刑法解释论论l(一)故意杀人罪的保护法益(即犯罪客体要件)是他人的生命权利l 1.关于生命的起始时间l刑法理论关于生命起始时间问题的观点:l“阵痛说”,分娩阵痛时,生命开始。l“部分露出说”,胎儿部分露出母体,即为生命开始。l“全部露出说”,胎儿全部露出母体时,即为生命开始。l“断带说”,胎儿与母体分离,并且脐带剪断时,即为生命开始l“

7、发声说”,胎儿与母体分离后发声时,即为生命开始。l“独立呼吸说”,胎儿与母体分离并且能独立呼吸时,即为生命开始l“独立循环系统说”,胎儿与母体分离并拥有独立的循环系统时,即为生命开始。7一一、故意杀人罪构成要件上的刑法解释、故意杀人罪构成要件上的刑法解释论论l(一)故意杀人罪的保护法益(即犯罪客体要件)是他人的生命权利l 2.关于生命的结束时间l一是“呼吸停止说”l二是“脉搏停止说”(心脏停止说),l三是“三症候综合判断说”,即主张以呼吸停止、脉搏停止、瞳孔放大等三种症候都已出现为标准,来确定人的死亡。l四是“脑死亡说”8一一、故意杀人罪构成要件上的刑法解释、故意杀人罪构成要件上的刑法解释论论

8、l(二)故意杀人罪的行为定型(即客观方面要件)表现为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l 1.“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l(1)“剥夺他人生命”之行为范围l其一,单纯教唆、帮助他人自杀,依法不应认定为“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l案例案例:l电影非诚勿扰剧中人物李香山身患绝症、病入膏肓,他的朋友秦奋表示同意要让他“有尊严地死去”。在为李香山举办了一场“人生告别会”后,秦奋用轮椅推着李香山到船头看海,李香山拍了拍秦奋搭在自己肩上的手,秦奋心领神会,转身进了船舱。接着,秦奋听见舱外“扑通”一声,出来就只见空空轮椅了。9一一、故意杀人罪构成要件上的刑法解释、故意杀人罪构成要件上的刑法解释论论l(二)故意杀人罪的行为定型

9、(即客观方面要件)表现为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l 1.“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l(1)“剥夺他人生命”之行为范围l其二,胁迫、迷惑他人自杀(达到精神强制程度),以及教唆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等无责任能力者自杀,依法应认定为“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l其三,相约自杀的行为,依法不应认定为“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10一一、故意杀人罪构成要件上的刑法解释、故意杀人罪构成要件上的刑法解释论论l(二)故意杀人罪的行为定型(即客观方面要件)表现为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l 1.“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l案例案例1:1:l广西一位自由摄影师符某,与妻子覃某在广西柳州市从事个体摄影,夫妻感情较深。但符某患病十多年,一直痛

10、苦不堪而多次流露轻生念头。2006年2月6日凌晨,符某在家中准备自杀,被覃某发现,覃某苦劝无果。无奈之下,覃某表示愿意同丈夫一起了断人生。于是,符某先杀死妻子后再用折叠刀朝自己身上刺杀了两刀,但没有死亡。当日下午4时许,符某到公安机关投案。后来法院对本案进行了审理,法院认为,符某经法医鉴定患有抑郁症,但案发时未发病,具有部分刑事责任能力;符某已经构成故意杀人罪,念其能主动投案自首,属于自首行为,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判处其有期徒刑14年11一一、故意杀人罪构成要件上的刑法解释、故意杀人罪构成要件上的刑法解释论论l案例案例2 2:l22岁的丽水人小张通过QQ发出死亡邀请,上海大学生小范应邀前往丽水与

11、小张一起自杀。小张中途放弃自杀,而小范自杀身亡。死者小范的父母将小张以及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一起告上了法庭,索赔小范死亡造成的损失。法院经审理认为,死者小范是一个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在没有强迫、威胁的情况下自主地选择了以自杀的方式来结束自己的生命,从预备到实施自杀的整个过程中,一直表现出积极追求死亡结果的主观意志,对结果的发生有支配性的作用,应自负主要责任。小张在QQ群上发布自杀邀请,与小范相互联系,在小范到达丽水后共同购买自杀用具,去酒店开房,实施自杀,中断自杀后未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小范继续自杀并独自离开,这一系列行为是小范死亡的直接原因之一。故小张有过错,应承担20%的赔偿

12、责任,共计赔偿人民币111 225元。12一一、故意杀人罪构成要件上的刑法解释、故意杀人罪构成要件上的刑法解释论论l案例案例2 2:l腾讯公司一直未采取措施停止传输“相约自杀”这一可能危害他人生命健康身体权的信息,长期放任违法行为和有害信息的存在,不履行监控、事后处理的法定义务,对死亡事件发生也有过错,应承担10%的赔偿责任,共计赔偿人民币55 612.50元。2010年12月4日,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小张承担20%的赔偿责任,共计赔偿人民币111 225元;腾讯公司承担10%的赔偿责任,共计赔偿人民币55 612.50元。l一审判决后,腾讯公司和张某不服法院判决,提起上诉

13、,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后作出改判,驳回范某父母对腾讯公司的诉讼请求(因小张在二审中撤回上诉,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审法院判定的小张的实体权利义务未予审查,维持一审对小张部分的判决)。13一一、故意杀人罪构成要件上的刑法解释、故意杀人罪构成要件上的刑法解释论论l(二)故意杀人罪的行为定型(即客观方面要件)表现为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l 1.“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l(2)“剥夺他人生命”之不作为杀人行为形式l案例案例1:1:l某晚,被告人宋福某喝酒后回到自己家中,因琐事与其妻李某发生争吵并厮打。李某说:“三天两头吵,活着还不如死了。”被告人宋福某说:“那你就去死吧。”后李某在寻找准备

14、自缢用的凳子时,宋福某喊来邻居叶某对李进行规劝。叶走后,二人又发生吵骂、厮打。在李寻找自缢用的绳索时,宋福某采取放任态度不管不问,不加劝阻,李于当晚在其家门框上自缢。宋听到凳子倒地的声音,发现李自缢,便到一里外自己的父母家中叫人,当其父母家的人来到后,李已经身亡。14一一、故意杀人罪构成要件上的刑法解释、故意杀人罪构成要件上的刑法解释论论l案例案例2:2:l2000年4月25日,天津市西青区王稳庄居民王春某与妻子因家务事发生争吵,妻子气愤中跳进了污水河寻短见。王春某见状也跳进河中劝说,妻子不从,王春某随即独自回到岸上扬长而去。随后,王春某先到亲戚家讲了妻子跳河的事,又给派出所打了电话。当公安民

15、警和他的亲戚赶到污水河边时,时间已经过了近一个小时,王春某的妻子已经死亡。l2001年8月,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此案并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春某与其妻是合法夫妻关系,负有特定义务,妻子在河中,被告人王春某明知可能发生的危害结果,却采取漠不关心的态度,放任结果发生,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间接)。鉴于其犯罪后有自首情节,故依法判处王春某有期徒刑6年。15一一、故意杀人罪构成要件上的刑法解释、故意杀人罪构成要件上的刑法解释论论l案例案例3 3:l时年38岁的张某和秦某是经人介绍而组成家庭的。结婚前,张某就曾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张某的妻子秦某已下岗多年,两人靠做小买卖维

16、持生活。在拮据的日子中苦挨的张某和秦某免不了经常吵架、斗气。“五一”前的一天,因家庭琐事二人又发生争吵,气急的秦某一赌气跑到厨房,拿起“敌敌畏”一口气喝下。秦某很快呕吐起来。可是,张某竟未予理睬,并阻止邻居抢救,随后独自一人去喝酒。由于贻误的时间太长,秦某因抢救无效而死亡。l辽阳市太子河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主观上存在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导致危害他人生命的结果,还有意放任,以致发生秦某死亡的结果,其行为已经构成了故意杀人(间接)罪,故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6年。16一一、故意杀人罪构成要件上的刑法解释、故意杀人罪构成要件上的刑法解释论论l案例案例4:4:l002年7月17日下午6点,李方

17、某和妻子在回家的路上吵架并抓打起来,经行人劝解拉开。李方某赌气抛下妻子一个人离开,刚没走出多远,后面就有人喊李方某:“你妻子投水了,快回来救人啊!”尽管听到路人们的呼救声,李方某无动于衷地回答道:“是她自己跳的水,我又没有推她下去,关我什么事?”就这样头也不回地走了。妻子被一位路人救起,但因抢救不及时而告别了人世。李方某妻子的父母到派出所报了案,请求依法惩治李方某的不救助行为。l2002年7月30日,重庆市万州区天城公安分局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将李方某刑事拘留。2002年8月19日,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向万州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02年11月29日,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经审理

18、认为,李方某与其妻虽是合法夫妻关系,但认定李方某对妻子的投水自杀负有法定的救助义务缺乏法律依据,妻子的死亡也并不是李方某的不救助行为直接导致的。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李方某无罪17一一、故意杀人罪构成要件上的刑法解释、故意杀人罪构成要件上的刑法解释论论l(二)故意杀人罪的行为定型(即客观方面要件)表现为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l 2.“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具有“非法”性质l(1)以杀他方法自救行为在法律上是否具有“非法”性质?l案例案例1:1:l英格兰1884年“女王诉达德利和斯蒂芬斯案”:达德利和斯蒂芬斯是一只失事船上的海员,二人乘坐小艇在海上漂浮了20多天,滴水未进,更没有吃任何食物,奄奄一息生

19、命垂危。在达德利的教唆之下,斯蒂芬斯杀死了一名服务员,然后二人分食了该服务员的尸体和血液。4天后,二人获救。18一一、故意杀人罪构成要件上的刑法解释、故意杀人罪构成要件上的刑法解释论论l案例案例2 2:l在1842年的一场风暴中,霍姆斯在一艘拥挤不堪的救生船上,为了使船能够安全航行而下令将某些乘客强行扔下海去,最终救生船安全获救。后来霍姆斯被判有罪,但是,法官在判决书中同时指出:如果霍姆斯采取抽签方式决定哪些人下海,则霍姆斯的行为是合理的。l案例案例3 3:l被告人李巧某,女,21岁,某县委干部,某日李骑自行车下乡工作,途中遇一男青年企图抢车。她环顾四周旷无人烟,又天近黄昏,要反抗只会遭横祸。

20、于是她主动向对方表示:如想要车,只管推走,不要伤害她。那男青年当即表示同意,并准备推车。这时,李又说“自行车你拿去好了,车上那打气筒是我借的,把气筒给我吧,我好还给人家。”那人也表示同意,李便动手卸气筒。抢劫犯弯下身子检查车子,看看是否好用,以便迅速离开现场。这时李趁其不备,用才卸下来的气筒朝弯腰低头的抢劫犯的后脑猛击一下,将抢劫犯击倒在地,赶忙骑车去报案。19一一、故意杀人罪构成要件上的刑法解释、故意杀人罪构成要件上的刑法解释论论l案例案例3 3:l当李来到最近的一个村子时,整个村子一片漆黑,只有一户人家从门缝露出一线灯光,李便投奔光亮而去。这家有母女二人,母亲50多岁,女儿19岁。李向主人

21、说明遭遇后,母女深表同情。老太太说,天色已晚,公安派出所还在较远的大村子,路途不安全,邀李当晚留宿她家,明早再去报案。李思量再三,只好暂留一宿,并对殷勤的主人表示感谢。老太太又恐客人害怕,让女儿陪宿。这家是独门独舍,院落很小,老太太与女儿住北房,儿子住西房,大门在南面。儿子外出,老太太让女儿陪同客人住西房。抢劫犯姓张(后文称张犯,笔者注),22岁,社员。当天下午从水库工地回家,路遇该李,遂萌歹念,抢车未遂,反被击昏,天黑后逐渐苏醒过来,情绪沮丧,悻悻而归。李某借宿的正是他家,主人是他母亲和妹妹。他一进门便发现自己抢过的自行车在院内。急忙问明来历,母亲便把投宿人的遭遇叙说了一遍。罪犯张某听后十分

22、惊慌,急忙问明李某睡觉的位置和方向。20一一、故意杀人罪构成要件上的刑法解释、故意杀人罪构成要件上的刑法解释论论l案例案例3 3:l老太太说,李睡在外侧,女儿睡在内侧,头朝北。罪犯张某摘下窗上铡草用的铡刀,悄悄拨开房门,走进房间,在黑暗中摸准睡在炕外侧的人头,照脖颈部猛砍一刀,又悄声回到北房,才对母亲说,抢自行车的人就是他,李已经认识他,为了逃避揭发,已将李杀死。老太太原本同情李的遭遇,并不知抢劫犯竟是自己的儿子,如今却同情起儿子来,忙从柜子里拿出半新的被絮,同儿子一起悄悄走进西房,将尸体包起,抬到田间扔进深枯井湮灭罪迹,满以为这样就可以逃避惩罚,甚至可以瞒过女儿耳目。实际上,李某在罪犯的妹妹

23、陪同睡下后,由于傍晚发生的被抢和击倒罪犯的事件,心情难以平静,久久不能入睡,加之院小房近,夜深人静,罪犯母子的谈话、摘铡刀、拨门的声音都听得一清二楚。她极度恐慌,急中生智,在不得已的情况下,悄悄移动罪犯妹妹,将她推到土炕外侧,自己睡到她的位置上。罪犯的妹妹劳累一天,又年轻贪睡,上炕后头挨枕头就进入梦乡,对所发生的一无所知。因此,罪犯张某杀死的实际上是自己的妹妹。李某乘罪犯及其母抬尸外出之机,骑车回县公安局报案。21一一、故意杀人罪构成要件上的刑法解释、故意杀人罪构成要件上的刑法解释论论l(二)故意杀人罪的行为定型(即客观方面要件)表现为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l 2.“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具有“

24、非法”性质l(2)同意杀人的行为是否具有“非法”性质?l案例案例:l2010年10月,六十多岁的钟某与老汉曾某在县城摆地摊给人看病时相识,不久,曾某就跟钟某提起自己有病,每次发病都生不如死,很想自杀,且多年前曾有次自杀未遂。后钟某在城里又见曾某,曾某再次提起有病想自杀的事,并再三请求钟某,在其自己吃完大量安眠药并叫其四五声不回应后将其掩埋,不然尸体会变臭,而且若不同意,死后变成鬼都不放过钟某。后钟某劝说未果,便答应了曾某的请求。次日钟某就带曾某到家后面的栗树园确定掩埋尸体的地方,而且曾某自己用铁锨挖了准备埋其尸体的坑。22一一、故意杀人罪构成要件上的刑法解释、故意杀人罪构成要件上的刑法解释论论

25、l(二)故意杀人罪的行为定型(即客观方面要件)表现为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l 2.“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具有“非法”性质l(2)同意杀人的行为是否具有“非法”性质?l案例案例:l几天后,曾某来到钟某家,对钟某称其买到了安眠药准备自杀,午饭后,曾某又从钟某家带了点水,以备事先带的水不够吃药用,便先行到了钟某家后面有栗树的山上,并在事先挖好的坑里吃了安眠药,此时钟某到达,十五六分钟后,钟某叫了曾某四五声不见其回应,便按要求用泥土将曾某埋了。案发后,经鉴定,曾某系窒息死亡。江西省赣州市龙南县人民检察院指控钟某犯故意杀人罪并向法院提起公诉。江西省赣州市两级人民法院判决钟某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处有期徒刑2

26、年。23一一、故意杀人罪构成要件上的刑法解释、故意杀人罪构成要件上的刑法解释论论l(三)故意杀人罪的行为主体(即主体要件)是一般主体l(四)故意杀人罪的有责性类型l间接故意杀人,大致有三种情形:l第一种情形是行为人为追求一个直接故意杀人的目的,而放任另一个死亡结果发生的情形。l第二种情形是行为人为追求一个非犯罪目的,而放任他人死亡的情形。l第三种情形是在突发性的犯罪中,行为人不计后果,而放任他人死亡的情形。24一一、故意杀人罪构成要件上的刑法解释、故意杀人罪构成要件上的刑法解释论论l(四)故意杀人罪的有责性类型l案例案例l某甲是女工,长期住在厂长某乙家中,与某乙日久生情并有不正当两性关系,但是

27、感情真挚要好。在出事前的一段时间,由于工厂效益不好,生产经营十分艰难,因此某乙心情很糟、闷闷不乐,也不愿意对他人倾诉,担心影响职工稳定。一天,某甲同某乙、某乙之妻等朋友一起喝酒,某甲往杯中倒酒,某乙之妻就说某乙不能喝酒了,这时某乙则说“能喝,就是毒药我也能喝”。某甲就开玩笑地问“你家毒药在哪儿”,并取来“1059”剧毒农药倒入某乙的杯子里。某乙就举起杯子,问妻子说“我喝了?”其妻子也开玩笑说“你喝吧”。于是,某乙真的就喝了一大口毒药。后某乙经抢救无效死亡。25二二、故意杀人罪司法认定上的刑法解释、故意杀人罪司法认定上的刑法解释论论l(一)安乐死问题l案例案例1 1l2010年1月22日,被害人

28、徐世扩因车祸受伤,此后一直瘫痪在床,由其子徐永贵等家属照顾。2010年5月14日6时许,被告人徐永贵在贵阳市旭东巷其租住房内用绳子将徐世扩勒死在床上。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徐永贵故意杀人,致其父徐世扩死亡,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规定,应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l案例案例2 2l2002年有媒体报道,上海67岁老人梁某某对其身患绝症的92岁老母以电击方式实施安乐死,于5月31日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26二二、故意杀人罪司法认定上的刑法解释、故意杀人罪司法认定上的刑法解释论论l(一)安乐死问题l案例案例4 4l1990年上半年,北京市民周听英(女,56岁,某科学院计算中心副主任)因乳腺癌

29、手术后癌细胞扩散而病入膏肓,痛苦不堪,其本人强烈要求安乐死,在征求其家属同意后,医院决定为其进行安乐死,最终周听英在和其丈夫拥抱中微笑死亡。这次医生和死者都很幸运,不但医生没有被追究责任,而且死者受到了高度评价:邓颖超于1990年5月称赞周听英女士“死的伟大,生的光荣”。27二二、故意杀人罪司法认定上的刑法解释、故意杀人罪司法认定上的刑法解释论论l(一)安乐死问题l广义的安乐死,意旨针对无价值或有缺陷的生命而采取积极主动或消极放任的方式来结束其生命。l中义的安乐死观认为,安乐死是针对濒临死亡而又极端痛苦的病人采取消极或积极的方式来终止其生命。l狭义的安乐死观认为,安乐死只能是因为重大不能治愈的

30、疾病带来的肉体、精神痛苦且濒临死亡,病人自主自愿地表示愿意放弃治疗或采取某种医学措施来加速死亡进程,死亡过程必须是无痛的、保持人的尊严的。28二二、故意杀人罪司法认定上的刑法解释、故意杀人罪司法认定上的刑法解释论论l(一)安乐死问题l 1.安乐死与价值权衡l(1)生命权的价值属性l国家对生命处分方式大致有两种:l一是限制作为生命权主体的个体通过某种法律所禁止的方式处分其自身的生命权l二是国家追究和处罚犯罪人可依法适用剥夺其生命的死刑。l(2)意志自由的价值判断 决定论和非决定论l(3)人道主义的价值分析l(4)个人主义的价值构造29二二、故意杀人罪司法认定上的刑法解释、故意杀人罪司法认定上的刑

31、法解释论论l(一)安乐死问题l 2.安乐死与法理论证l(1)违法阻却事由(大陆法系刑法理论)l(2)合法抗辩事由(英美法系刑法理论)l(3)排除社会危害性行为说(中国刑法理论)l 3.安乐死与国情分析l(1)西方国家l(2)东方国家30二二、故意杀人罪司法认定上的刑法解释、故意杀人罪司法认定上的刑法解释论论l(一)安乐死问题l 4.关于安乐死问题的立法建议l第一,明确规定安乐死的正当目的和宗旨。l第二,明确规定安乐死的对象。l第三,明确规定安乐死的具体操作程序。l第四,明确规定违背安乐死操作程序的处罚措施。31二二、故意杀人罪司法认定上的刑法解释、故意杀人罪司法认定上的刑法解释论论l(二)故意

32、杀人罪与故意伤害罪界限l 案例:案例:l2010年9月,肖传国指使其亲戚戴建湘找人袭击方舟子和方玄昌为他出气。对此,警方认为,肖传国是因为方舟子、方玄昌通过媒体、网络对其学术“打假”,致其未能入选中国科学院院士,为报复两人,肖传国指使远亲戴建湘实施报复行为。因而警方和检方均认为肖传国涉嫌寻衅滋事罪;但是方舟子和方玄昌则认为肖传国涉嫌故意杀人罪(未遂)。而在庭审中,肖传国说学术质疑并不是打人的原因,他认为方舟子没有能力和资格质疑他,事件真正的起因,是方舟子诽谤了他的妻子,还侮辱了肖传国的导师、中科院院士裘法祖;肖传国称,曾为诽谤其妻之事在2007年对方舟子提起刑事自诉,却未被法院受理;因觉得他和

33、方舟子之间的“恩怨”通过以往的官司并没有得到有效解决,他才让亲戚戴建湘为他出气。32二二、故意杀人罪司法认定上的刑法解释、故意杀人罪司法认定上的刑法解释论论l(二)故意杀人罪与故意伤害罪界限l 案例案例:l因而警方和检方均认为肖传国涉嫌寻衅滋事罪;但是方舟子和方玄昌则认为肖传国涉嫌故意杀人罪(未遂)。而在庭审中,肖传国说学术质疑并不是打人的原因,他认为方舟子没有能力和资格质疑他,事件真正的起因,是方舟子诽谤了他的妻子,还侮辱了肖传国的导师、中科院院士裘法祖;肖传国称,曾为诽谤其妻之事在2007年对方舟子提起刑事自诉,却未被法院受理;因觉得他和方舟子之间的“恩怨”通过以往的官司并没有得到有效解决

34、,他才让亲戚戴建湘为他出气。因而,肖传国及其辩护人均认为,肖传国的行为涉嫌故意伤害,但是由于未造成致人轻伤后果,不应追究刑事责任。33二二、故意杀人罪司法认定上的刑法解释、故意杀人罪司法认定上的刑法解释论论l(二)故意杀人罪与故意伤害罪界限l 案例案例:l因而警方和检方均认为肖传国涉嫌寻衅滋事罪;但是方舟子和方玄昌则认为肖传国涉嫌故意杀人罪(未遂)。而在庭审中,肖传国说学术质疑并不是打人的原因,他认为方舟子没有能力和资格质疑他,事件真正的起因,是方舟子诽谤了他的妻子,还侮辱了肖传国的导师、中科院院士裘法祖;肖传国称,曾为诽谤其妻之事在2007年对方舟子提起刑事自诉,却未被法院受理;因觉得他和方

35、舟子之间的“恩怨”通过以往的官司并没有得到有效解决,他才让亲戚戴建湘为他出气。因而,肖传国及其辩护人均认为,肖传国的行为涉嫌故意伤害,但是由于未造成致人轻伤后果,不应追究刑事责任。34二二、故意杀人罪司法认定上的刑法解释、故意杀人罪司法认定上的刑法解释论论l(二)故意杀人罪与故意伤害罪界限l 案例案例:l其他相关证据显示:据戴建湘供述,肖传国对把人打成什么样没有指示,要求不要把事闹大;打手许立春称,打第一个人(方玄昌)时,戴建湘指示“随便打”,他理解是不会带来很严重伤害的殴打。之所以使用钢管,是怕打不过对方;袭击方玄昌一周后,“湘哥”指示他,打第二个人(方舟子)要稍微重一点。另一名打手龙兴光称

36、,许立春说要把人打到住院两三天就行了。l2010年10月10日,石景山区人民法院经过简易程序审理,以寻衅滋事罪判处肖传国拘役5个半月,判决其他4名被告人拘役5个半月到1个半月不等刑期。后来经过二审维持原判。35二二、故意杀人罪司法认定上的刑法解释、故意杀人罪司法认定上的刑法解释论论l(三)故意杀人罪与遗弃罪的界限l 案例案例:l2009年12月,小美(化名)突然有早产迹象,随后在丈夫刘军(化名)的陪伴下来到一家医院,不久即产下一名女婴。医生对女婴进行检查后告知小美及家人,因早产,女婴心脏等器官发育不全,需要转到大医院进行治疗,需要二三十万元的后续治疗费。听完医生的话后,刘军的母亲表示家里拿不出

37、这么多钱来,提议将小孩丢掉,让别人捡到拿去养。这样的提议竟然也获得了刘军夫妇的同意,他们出院后,一家四口坐上了回家的汽车,途中刘军的母亲抱着孙女下了车,刘军和小美则继续乘车回家。刘军的母亲下车后,抱着孙女向路边的一处厕所走去,然后将其丢弃在厕所里面。后来一位路过的市民在厕所发现被遗弃的女婴,向警方报警。经过检查,该女婴已经死亡。通过摸排调查,警方将犯罪嫌疑人刘军和小美抓获。36二二、故意杀人罪司法认定上的刑法解释、故意杀人罪司法认定上的刑法解释论论l(四)以危险方法杀人行为的定性处理l通说认为,对于行为人以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方式实施故意杀人的行为,不定故意杀人罪,而定放火、爆炸、投放危

38、险物质等罪。l但张明楷教授认为:对此类案件中的行为人应当定故意杀人罪,理由是:l(1)故意杀人罪处罚更重;l(2)在无法分清时,定故意杀人罪更能发挥罪名的教育功能,更符合立法本意;l(3)通说会导致处罚不均衡,尤其是在杀人预备、未遂、中止等情况下如此。l 37二二、故意杀人罪司法认定上的刑法解释、故意杀人罪司法认定上的刑法解释论论l(五)特别防卫行为的认定问题l 案例案例:l2009年5月10日晚,邓贵大、黄德智等人酒后到该县野三关镇雄风宾馆梦幻娱乐城玩乐。黄德智强迫要求宾馆女服务员邓玉娇陪其洗浴,遭到拒绝。邓贵大、黄德智极为不满,对邓玉娇进行纠缠、辱骂,在服务员罗某等人的劝解下,邓玉娇两次欲

39、离开房间,均被邓贵大拦住并被推坐在身后的单人沙发上。当邓贵大再次逼近邓玉娇时,被推坐在单人沙发上的邓玉娇从随身携带的包内掏出一把水果刀,起身朝邓贵大刺击,致邓贵大左颈、左小臂、右胸、右肩受伤。一直在现场的黄德智上前对邓玉娇进行阻拦,被刺伤右肘关节内侧。邓贵大因伤势严重,经抢救无效死亡;黄德智所受伤情经鉴定为轻伤。38二二、故意杀人罪司法认定上的刑法解释、故意杀人罪司法认定上的刑法解释论论l(五)特别防卫行为的认定问题l 案例案例:l巴东县人民法院认为,邓玉娇在遭受邓贵大、黄德智无理纠缠、拉扯推搡、言词侮辱等不法侵害的情况下,实施的反击行为具有防卫性质,但超过了必要限度,属于防卫过当。被告人邓玉

40、娇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案发后,邓玉娇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罪行,构成自首。经法医鉴定,邓玉娇为心境障碍(双相),属部分(限定)刑事责任能力。据此,依法判决对邓玉娇免予刑事处罚。l争议争议点点:l(1)定性方面,邓玉娇是正当防卫(特别防卫权)还是防卫过当(故意伤害致人死亡)?l(2)定罪之后,免除处罚是否恰当?39二二、故意杀人罪司法认定上的刑法解释、故意杀人罪司法认定上的刑法解释论论l(六)杀人越货行为的定性处理l1.行为人为抢劫而故意杀人,然后劫取财物的,应定抢劫罪一罪。l2.行为人因图财而故意杀人,事后或者将来再取得被害人财物的,应构成故意杀人罪。例如:为争夺遗

41、产而杀害与自己同顺序的法定继承人的,应定故意杀人罪。l3.行为人在劫取财物之后,为了灭口、报复或者其他动机而故意杀害被害人的,可以构成抢劫罪和故意杀人罪两罪,应当数罪并罚。40二二、故意杀人罪司法认定上的刑法解释、故意杀人罪司法认定上的刑法解释论论l(七)实行过限致人死亡时雇凶者与教唆者的定性处理l案例案例:l被告人扁某因其与被害人高某某在生意上产生矛盾,为泄愤产生伤害被害人的念头,于是找到被告人毛某某要求帮助找人教训被害人,并出资为毛某某购买小汽车跟踪被害人。在第一次毛某某帮助扁某联系了“凶手”王某某,而王某某以不好下手为由携款潜逃、伤害被害人未果的情况下,扁某又多次不断催促毛某某再帮助找人

42、伤害被害人。毛某某最终找到被告人李某,并明确告诉李某以砍断一只手脚的形式教训受害人即可。李某等人接受委托后,为避免事情败露而自行决定“杀人灭口”将受害人直接杀死。人民法院判决扁某和毛某某犯故意伤害罪并致人死亡,判处无期徒刑;判决李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41二二、故意杀人罪司法认定上的刑法解释、故意杀人罪司法认定上的刑法解释论论l(八)其他行为之人自杀的问题l关于其他行为致人自杀的问题,分三种情况来分析:l第一种情况,合法行为或者一般违法行为、错误行为引起他人自杀的情形,对行为人不宜定罪。l第二种情况,严重违法行为引起他人自杀的,应当具体分析构成什么犯罪(不一定构成故意杀人

43、罪)。l第三种情况,犯罪行为引起他人自杀的情形:如果是过失致使他人自杀的,可以构成基本犯的严重情节或者结果加重犯(如强奸罪、非法拘禁、诬告陷害等);如果故意致使他人自杀的,可以构成牵连犯、想象竞合犯、结果加重犯、转化犯或者数罪并罚(如绑架罪的结果加重犯;犯刑讯逼供罪、故意伤害罪的,转化为故意杀人罪)。42三、故意杀人罪刑罚适用上的刑法解释三、故意杀人罪刑罚适用上的刑法解释论论l(一)死刑适用问题l案例案例1 1:l2010年10月20日23时许,西安音乐学院大三学生药家鑫驾驶小轿车从西安外国语学院长安校区返回西安,当行驶至西北大学长安校区西围墙外时,撞上前方同向驾驶电动车的张妙,药家鑫下车查看

44、,因怕张妙以后找麻烦,就从背包中取出一把尖刀,对张妙连捅数刀,致张妙当场死亡。10月23日,药家鑫在其父母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投案。后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药家鑫死刑,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死刑判决,并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对药家鑫执行了死刑。43三、故意杀人罪刑罚适用上的刑法解释三、故意杀人罪刑罚适用上的刑法解释论论l案例案例2 2:l被告人李昌奎曾到王家飞(被害人,殁年19岁)家提亲遭到拒绝。2009年5月14日,李昌奎之兄李昌国与王家飞之母陈礼金又因琐事发生纠纷,李昌奎得知后从四川省西昌市赶回云南省昭通市巧家县。5月16日13时许,李昌奎在途经王家飞伯父王廷金家门口时遇见王家飞、王家红(

45、被害人,殁年3岁)姐弟二人,与王家飞发生争吵并致扭打。李昌奎将王家飞掐晕后实施强奸,在王家飞醒后跑开时,又用锄头打击王家飞的头部致王倒地。随后,李昌奎提起王家红的手脚将其头部猛撞门方,并用绳子勒住二被害人颈部后逃离现场。经法医鉴定,王家飞、王家红均系颅脑损伤伴机械性窒息死亡。5月20日,李昌奎到四川省普格县城关派出所投案。2010年7月15日云南省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数罪并罚判处李昌奎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11年3月4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则以“有自首情节”为由,终审判处李昌奎死刑,缓期二年执行44三、故意杀人罪刑罚适用上的刑法解释三、故意杀人罪刑罚适用上的刑法解释论论l案例案例3 3:l2

46、008年3月18日晚,被告人侯卫春邀请被害人侯党振(男,殁年67岁)到其家喝酒至深夜,后送侯党振回家。当行至侯军勇(侯党振之子,侯党振在其家居住)家大门口时,侯卫春对侯党振实施殴打,又迅速从其家拿来菜刀,对躺在地上的侯党振的头部、躯干部一阵乱砍后回家。次日凌晨6时许,侯卫春从家中出来查看侯党振的情况,并用人力三轮车将侯党振送到当地诊所,但侯党振已因钝性外力作用于头部、胸部、会阴部等处,锐器损伤头面部,造成颅脑损伤,胸部肋骨多发性骨折,最终因创伤性休克而死亡。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侯卫春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侯卫春酒后无故反复殴打他人,后又持刀朝被害人

47、要害部位反复砍击,致被害人死亡,手段残忍、性质恶劣。侯卫春虽系酒后杀人,但有关司法精神病鉴定结论证实其在实施犯罪时系普通醉酒状态,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应对其犯罪行为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依法应予严惩。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侯卫春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45三、故意杀人罪刑罚适用上的刑法解释三、故意杀人罪刑罚适用上的刑法解释论论l案例案例4 4:l宋建峰原为山东省沾化县电厂建安公司职工,因发生交通事故受伤并致股骨头坏死,自2008年起休岗。由于宋建峰对事故的发生及处理不能正确面对,心态逐渐失衡,对社会及有关人员产生怀疑、仇视心理,预谋对有关人员进行报复杀害,并最终将目标

48、锁定为与其同住沾化县电厂院内的沾化县公安局副局长张泽国和沾化某中学校长赵某等人。2011年8月初,宋建峰开始着手实施杀害张泽国的计划。8月23日19时30分,宋建峰将一根铁管事先藏匿于沾化县电厂院内礼堂东侧附近的冬青树内。8月24日晚,宋建峰在沾化县电厂院内守候张泽国。21时30分许,被害人张泽国独自从电厂单身公寓出来,向西朝院内人工湖方向走去,宋建峰发现后随即拿出铁管尾随至人工湖,见张泽国正站在该人工湖东岸人行道上打电话,遂上前手持铁管朝其头部猛击,将张泽国打倒在人行道下西侧平台上。随后又持铁管连续朝张泽国头部猛击数下,致被害人张泽国严重颅脑损伤当场死亡46三、故意杀人罪刑罚适用上的刑法解释

49、三、故意杀人罪刑罚适用上的刑法解释论论l案例案例4 4:l后宋建峰将铁管扔弃于人工湖内逃离现场。其后,宋建峰继续伺机实施杀害赵某的计划。2011年9月30日晚,宋建峰携带菜刀窜至沾化县电厂院内东侧广场附近等候赵某。当日21时30分许,宋建峰发现赵某步行至该广场,宋建峰持刀上前朝赵某头部猛砍一刀,赵某转身逃脱。经法医鉴定,赵某损伤程度为轻伤。经烟台市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所鉴定,宋建峰系脑外伤所致器质性人格改变,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滨州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宋建峰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47三、故意杀人罪刑罚适用上的刑法解释三、故意杀人罪刑罚适用上的刑法解释论论l案例案例5 5:l3

50、9岁的上海人陈女士因常与丈夫潘某为家庭琐事争吵,心中积怨较深。2009年11月,陈女士经人介绍,提出支付20万元雇用唐某某杀害潘某。随后,唐某某纠集曹某某一同策划并实施了行凶行动。2010年2月11日晚11点,唐、曹守候于上海市浦东新区川沙路1344号的建材店附近,并尾随潘某进入店内后院,由唐某某持木棍猛击潘头部数下,曹则持装有毒化物质的针筒刺戳潘背部。潘因被钝器打击头部造成颅脑损伤致中枢神经功能衰竭而死亡。法院经审理认为,陈女士雇凶杀人,是共同犯罪中的起意者和发起人,系起主要作用的主犯,应予严惩。但鉴于陈女士系因家庭矛盾而起意杀人,对其酌情从轻处罚。唐某某曾数次因犯罪被判刑,仍不思悔改,为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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