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职职 业业 卫卫 生生 专专 项项 培培 训训p一、用人单位职业一、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病危害告知p二、劳动防护用品二、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监督管理p三、用人单位职业三、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主要卫生基础建设主要内容及检查方法内容及检查方法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管理规范【文件名称】关于印发用人单位职业 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的通知【文号】安监总厅安健2014111号【颁布部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颁布时间】2014年11月13日【实施时间】2014年11月13日【效力级别】规范性文件1合合同告知第同告知第7 7、8 8条条2培训培训告
2、知第告知第9 9条条3公告栏告知第公告栏告知第1010条条4书面告知第书面告知第1111条条告知职业病危害职业病危害 合同告知第7、8条u第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时,应当在劳动合同中写明工作过程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和待遇(岗位津贴、工伤保险等)等内容。同时,以书面形式告知劳务派遣人员。格式合同文本内容不完善的,应以合同附件形式签署职业 病危害告知书(示例见附件1)。第八条 劳动者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规范第七条的规定,向劳动者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3、,并协调原劳动合同相关条款。培训告知第9条u第九条 用人单位应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使劳动者知悉工作场所存在的职业病危害,掌握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应急救援措施、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维护方法及相关警示标识的含义,并经书面和实际操作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公告栏告知第10条p第十条 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设置公告栏,公布本单位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等内容。设置在办公区域的公告栏,主要公布本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等;设置在工作场所的公告栏,主要公布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岗位、健康危害、接触限值、应急救援措施,以及
4、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检测日期、检测机构名称等。书面告知第11条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要按照规定组织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本人。用人单位书面告知文件要留档备查。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1、劳动防护用品概念2、法律法规3、劳动防护用品的分类4、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5、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头部受伤的人中只有头部受伤的人中只有16%的人戴了安全帽的人戴了安全帽脸部受伤的人中只有脸部受伤的人中只有1%的人戴了面罩的人戴了面罩脚部受伤的人中只有脚部受伤的人中只有23%的人穿了安全鞋的人穿了安全鞋眼睛受伤的人中只有约眼睛受伤的
5、人中只有约40%的人采取了眼部防护的人采取了眼部防护 1.1.劳动防护用品的概念劳动防护用品的概念指劳动者在生产劳动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或职业危害所配备的防护用品。国 际 上 称 为 P P E(PersonalProtective Equipment),即个人防护器具。3 3.劳动防护用品的分类劳动防护用品的分类11耳头眼肺身体手脚 3.1 劳动防护用品的分类用途:(1)安全帽类:是用于保护头部,防撞击、挤压伤害的护具。主要有塑料、橡胶、玻璃、胶纸、防寒和竹藤安全帽。(2)呼吸护具类:是预防尘肺和职业病的重要护品。按用途分为防尘、防毒、供氧三类,按作用原理分为过滤式、隔绝式两类。12(
6、3)眼、面防护具:用以保护作业人员的眼睛、面部,防止外来伤害。分为焊接用眼防护具、炉窑用眼护具、防冲击眼护具、微波防护具、激光防护镜以及防X射线、防化学、防尘等眼护具。(4)听力护具:长期在90dB(A)以上或短时在115dB(A)以上环境中工作时应使用听力护具。昕力护具有耳塞、耳罩和帽盔三类。(5)防护鞋:用于保护足部免受伤害。目前主要产产品有防砸、绝缘、防静电、耐酸碱、耐油、防滑鞋等。(6)防护手套:用于手部保护,主要有耐酸碱手套、电工绝缘于套、电焊手套、防X射线手套、石棉手套等。(7)防护服:用于保护职工免受劳动环境中的物理、化学因素的伤害。防护服分为特殊防护服和一般作业服两类。(8)防
7、坠落具:用于防止坠落事故发生。主要有安全带、安全绳和安全网。(9)皮肤防护品:用于外露皮肤的保护。主要有护肤膏、洗涤剂、皮肤防护膜等。3.2劳动防护用品图片.1516防冲击眼护具、焊接眼面防护具保护足趾安全鞋、防静电鞋、导电鞋 防刺穿鞋、胶面防砸安全靴、电绝缘鞋、耐酸碱皮鞋、耐酸碱胶靴、耐酸碱塑料模压靴 17阻燃防护服、防酸工作服、防静电工作服18安全带 安全网 密目式安全立网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是确认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防护性能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准许生产经营单位配发和使用该劳动防护用品的凭证。3.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3.1 使用前检查劳动防护用品在使用前必须作一次外观检查:是否符合标
8、准、外观是否完整、组装是否严密、开启是否灵活。3.2 五不能u未达到标准的产品不能用u超过防护效能极限不能用u替代的防护用品不能用u以次充好的防护用品不能用u超过使用期限不能用超过使用期限不能用3.3 安全帽的使用3.3.1安全帽安全帽的主要用途 佩戴安全帽可以在以下几种情况下保护人的头部不受伤害或降低头部伤害的程度:(1)飞来或坠落下来的物体击向头部时;(2)当作业人员从2m及以上的高处坠落下来时;(3)当头部有可能触电时;(4)在低矮的部位行走或作业,头部有可能碰撞到尖锐、坚硬的物体时;(5)头发污染或损伤。v特殊性能:防静电性能、绝缘性能、侧向刚性、阻燃性能、耐低温性能v永久性标识:标准
9、编号GB2811、制造厂名、生产日期(年月),产品名称、特殊性能3.3.2安全帽的适用场所:u普通安全帽:适用于大部分场所,如建设工地、工厂、电厂、交通运输等;u阻燃性能安全帽:适用于可能短暂接触火焰、适时局部接触高温或曝露于高温的场所;u抗侧压性安全帽:适用于可能发生侧向挤压的场所,包括可能发生塌方、滑坡的场所;存在可预见的翻倒物体,可能发生速度较低的冲撞场所。u防静电性安全帽:适用于对静电高度敏感、可能发生收爆燃的危险场所,包括含高浓度瓦斯煤矿、天燃气田、烃类液体灌装场所、粉尘爆炸危险场所。u绝缘性能安全帽:适用于可能接触400V以下三相交流电的工作场所。u耐低温性能安全帽:适用于头部需要
10、保温且环境温度不低于-20的工作场所。3.3.3安全帽的使用(1)使用前应检查安全帽的外观是否有裂纹、碰伤痕迹、凸凹不平、磨损,帽衬是否完整,帽衬的结构是否处于正常状态。(2)使用者不能随意在安全帽上拆卸或添加附件,不能私自在安全帽上打孔,随意碰撞安全帽,以免影响其原有的防护性能。(3)使用者不能随意调节帽衬的尺寸,这会直接影响安全帽的防护性能,落物冲击一旦发生,安全帽会因佩戴不牢脱出或因冲击后触顶直接伤害佩戴者。(4)使用者在佩戴时一定要将安全帽戴正、戴牢,不能晃动,要系紧下颚带,调节好后箍以防安全帽脱落(5)经受过一次冲击或做过试验的安全帽应作废,不能再次使用。(6)安全帽不应储存在有酸碱
11、、高温(50以上)、阳光直射、潮湿等处,避免重物挤压或尖物碰刺,以免其老化变质。帽衬由于汗水浸湿而容易损坏,可用冷水、温水(低于50)经常清洗,损坏后要立即更换。帽壳与帽衬,不可放在暖气片上烘烤,以防变形。(7)由于安全帽在使用过程中会逐步损坏,所以要定期进行检查,仔细检查有无龟裂、下凹、裂痕和磨损等情况。如存在影响其性能的明显缺陷就及时报废,不要戴有缺陷的安全帽。(8)应注意在有效期内使用安全帽,竹编的安全帽有效期为2年,塑料安全帽的有效期限为2.5年,玻璃钢和胶质安全帽的有效期限为3.5年,超过有效期的安全帽应报废。3.3.4注意事项:不要把安全帽歪戴,也不要把帽沿戴在脑后方。否则,会降低
12、安全帽对于冲击的防护作用。安全帽的下领带必须扣在颌下,并系牢,松紧要适度;要按头型大小调节帽箍长度。这样不致于被大风吹掉,或者是被其他障碍物碰掉,或者由于头的前后摆动,使安全帽脱落。帽衬顶端与帽壳内顶之间必须保持20-50mm的空间。有了这个空间,才能形成一个能量吸收系统,使遭受的冲击力分布在头盖骨的整个面积上,减轻对头部的伤害。不得佩戴无带(或有带不套紧在下巴下)、无芯安全帽。在现场作业中,不得将安全帽脱下,搁置一旁,或当坐垫使用。3.4 呼吸护具的使用3.4.1呼吸防护用品的实物图片p(1)空气过滤式呼吸防护用品 防尘口罩 防毒口罩 过滤式口罩(2)供气隔离式呼吸防护用品 氧气呼吸器氧气呼
13、吸器 空气呼吸器空气呼吸器 生氧呼吸器生氧呼吸器(3)特殊用途呼吸防护用品 紧急逃生呼吸器紧急逃生呼吸器 长管呼吸器长管呼吸器 动力送风呼吸动力送风呼吸器器 3.4.2各种不正确的使用方法不能在面罩上穿洞;不能留胡子,每天必须将胡子刮干净,否则既使是细小的胡子茬也会破坏面罩与脸部的密合;不能使用已经破损的面罩,要及时更换;不能用脏手佩带口罩,尤其是口罩内侧,否则污染物可直接进入人体。3.5眼(面)护具3.5.1 眼(面)护具举例(1)一般用安全眼镜防护作用:防冲击、防灰尘、飞屑,防飞溅适用范围:一般场合及化学品处理p(2)防辐射安全眼镜普通型普通型 带侧护边型带侧护边型 护目镜护目镜作用:紫外
14、线、可见光、红外线,有害射线对眼睛之伤害。适用范围:存在有害射线的工作场所(3)防护式眼罩:可阻隔尘埃、飞屑(玻璃碎片)、化学品飞溅及烟雾。(4)防雾眼罩:适用于在酸碱环境下的操作隔绝雾气与眼睛的接触,防止伤害(3)焊接面部防护面罩手持型头戴型光电型安全帽型检查镜片是否容易脱落;透镜表面应充分研磨,不得有以肉眼可看出的伤痕、纹理、气泡、异物等;戴上透镜时,影像应绝对清晰,不得模糊不清。3.5.2 3.5.2 防护眼镜和面罩使用前检查防护眼镜和面罩使用前检查穿戴舒适穿戴舒适 大小合适大小合适 耐用耐用 干净卫生干净卫生 情况良好情况良好3.5.3 防护眼镜和面罩使用注意事项:选用的护目镜要选用经
15、产品检验机构检验合格的产品;护目镜的宽窄和大小要适合使用者的脸型;镜片磨损粗糙、镜架损坏,会影响操作人员的视力,应及时调换;护目镜要专人使用,防止传染眼病;焊接护目镜的滤光片要按规定作业需要选用和更换;防止重摔重压,防止坚硬的物体磨擦镜片和面罩。不能随意搓擦透镜以免刮伤。使用“特制”眼镜布者除外。拿取眼镜时一定要用双手,以脸颊的正面戴上或取下,以免镜框变形。建议近视者配安全眼镜时,依眼科医师处方指示配镜。存放时,镜片应朝向不易被刮伤,手不易碰触、不易被污染的方向妥善保管为原则。3.5.4 防护眼镜和面罩维护方法更换配件时应以同厂牌为主,尤其是遮光透镜不可更换不合格者,以免伤害眼睛。镜片应随时保
16、持清洁,手指不可碰触,以免影响视线.清洗净片可用:1.温水 2.肥皂水 3.专用清洗剂 4.超音波眼镜洗净器。使用防雾镜片前才撕去内、外层保护膜,可增长使用寿命。防激光安全眼镜暴露在非常强的能量或功率密度下会失去其有效性,应丢弃换新。3.6 听觉器官护具的使用3.6.1 耳塞、耳罩:长期在90dB(A)以上或短时在115dB(A)以上环境中工作时应使用听力护具。3.6.2 噪音的危害:80-85分贝时:往往很易激动、感觉疲劳,头痛多在颞额区;90分贝以上:长期工作在噪声环境中,耳聋发病率明显增加;95-120分贝:作业个人常前头部钝性痛,并伴有易激动、睡眠失调、头晕、记忆力减退;140-150
17、分贝:不但引起耳病,而且发生恐惧和全身神经系统紧张性增高。3.6.4 耳罩的佩戴方法使用耳罩时,应先检查罩壳有无裂纹和漏气现象佩戴时应注意罩壳的穿戴方法,顺着耳廓的形状戴好。将连接弓架放在头顶适当位置,尽量使耳罩软垫圈与周围皮肤相互密合。如不合适时,应稍事移动耳罩或弓架,使调整到合适位置。3.6.5 耳塞的佩戴方法耳塞需作卷折一手绕过后脑,轻提另方耳顶端另一手轻柔地把耳塞推入耳道至适当深度待耳塞膨胀回复原状3.7 防护服的使用3.7.1 防护服装的分类一般防护服防静电工作服:适用于易燃物品的处理场所或可因静电产生致影响电子产品质素的生产场所。防化工作服:用于对威胁生命的危害物的防护,对有害干燥
18、微粒的防护,对化学液体轻度喷溅起防护作用。防爆防护服:可防止人体由于爆炸物而受到伤害。防火抗热工作服。一般作业服防污;防机械磨损。阻燃服 防化服 防静电服 3.8.1 防护手套:包括各种橡胶手套、棉纱手套、浸塑手套、牛皮手套、耐高温手套、焊工手套、防割手套、电工绝缘手套、消防手套等。3.8 防护手套3.8.2 防护手套的分类一般工业用防护手套:防机械伤手套、防水手套、防化手套、防震手套、防切 割手套特种作业用防护手套:绝缘手套、防静电手套、焊 工手套防寒手套、耐高温手 套、防X射线微波手套 3.8.3 防护手套的作用:防止火与高温、低温的伤害。防止电磁与电离辐射的伤害。防止电、化学物质的伤害。
19、防止撞击、切割、擦伤、微生物 侵害以及感染。3.8.4 防护手套使用注意事项:使用前检查手套有否损坏。选择适当尺码的手套,手套应要合身以免妨碍动作或影响手感。再用式手套用后应彻底清洁及风干。橡胶、塑料等类防护手套用后应冲洗干净、凉干,保存时避免高温,并在制品上撒上滑石粉以防粘连。操作旋转机床禁止戴手套作业。绝缘手套应定期检验电绝缘性能,不符合规定的不能使用。除下已污染的手套时应避免污染物外露及接触皮肤。3.8.5 防护手套的保养保存的地方应避免高温高湿的场所。焊工手套不能洗,并且不要密封在塑料袋内以免变质或发霉避免重物压放或折迭存放。电用橡胶手套若有接触油污、应立即以酒精清洗。若以水清洗时,要
20、立即用干布擦拭,并放阴凉处风干。不能使用石油类有机溶剂清洁避免受到太阳直接照射3.9 安全鞋的使用3.9.1 足部受伤的主要因素被坚硬、滚动或下坠的物件触碰被尖锐的物件刺穿鞋底或鞋身被锋利的物件割伤,甚至使表皮撕裂场地润滑、跌倒接触化学品、熔化的金属、高温及低温的表面。足部的导电性可影响员工接触电力装置时,触电危害的高低。在易燃易爆的工作环境中,若静电的释放处理不恰当,便随时变为燃源,引起爆炸。3.9.2 安全鞋种类:包括防静电工作鞋,防穿刺、防砸足趾工业安全鞋、安全防化靴、电绝缘劳保鞋(绝缘靴)、消防靴和各种户外运动型安全鞋等。安全鞋主要有以下几种性能:包头抗冲击性能 抗刺穿性能导电鞋和防静
21、电鞋的电气性能隔热性能鞋跟部分的能量吸收性能对防滑外底的要求3.9.5 安全鞋的作用:防止物体砸伤或剌割伤害。如高处坠落物品及铁钉、锐利的物品散落在地面,这样就可能引起砸伤或刺伤。防止高低温伤害。冬季在室外施工作业,可能发生冻伤。防止滑倒。在摩擦力不大,有油的地板可能会滑倒。防止酸碱性化学品伤害。在作业过程中 接触到酸碱性化学品,可能发生足部被 酸碱灼伤的事故。防止触电伤害。在作业过程中接触到带 电体造成触电伤害。防止静电伤害。静电对人体的伤害主要 是引起心理障碍,产生恐惧心理,引起 从高处坠落等二次事故。3.10 安全带的使用3.10.1 安全带的作用:防止高处作业人员发生坠落或发生坠落后将
22、作业人员安全悬挂的个体防护装备。3.10.2 安全带的分类:按照使用条件的不同,可以分为以下3类:围杆作业安全带:通过围绕在固定构造物上的绳或带将人体绑定在固定的构造物附近,使作业人员的双手可以进行其他操作的安全带。区域限制安全带:用以限制作业人员的活动范围,避免其到达可能发生坠落区域的安全带。坠落悬挂安全带:高处作业或登高人员发生坠落时,将作业人员悬挂的安全带。3.10.3 安全带的使用:u使用前要检查:u高挂低用,注意防止摆动碰撞。u固定物坚固、可靠。u不准将绳打结使用。u不准将钩直接挂在安全绳上使用,应挂在连接环上用。u使用3m以上的长绳时,应使用缓冲器。u安全带上的各种部件不得任意拆掉
23、。更换新绳时要注意加绳套。u安全带及悬挂绳应避免:火或其它热源,锋利边缘,腐蚀性物品,拖行悬挂绳。3.10.4 安全带的保养安全带使用两年后,按批量购入情况,抽验一次。使用频繁的绳,要经常做外观检查,发现异常时,应立即更换新绳。带子使用期为35年,发现异常应提前报废。安全带应储藏在干燥,通风的仓库内,不准接触高温、明火、强酸和尖锐的坚硬物体,也不准长期曝晒、雨淋。避免存放在以下环境:高温与潮湿、曝晒与肮脏、存在化学物品或化学气体、以及鼠患及昆虫滋生。安全绳、带保持清洁;金属部件加油防锈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p主要内容及检查方法p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职业卫生业务文件ZW-JB-2013-002
24、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主要内容及检查方法1、责任体系责任体系 建立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建立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p查阅书面文件的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责任制度应具体包括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管理人员以及劳动者等各类人员的职业病防治职责和义务,还应包括职业卫生领导机构、职业卫生管理部门以及用人单位其他相关管理部门在职业卫生管理方面的职责和要求。2 2、规章制度、规章制度 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重点检查制度的针对性和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制度的针对性和落实情况3.管理机构设置或指定职业设置或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卫生管理机构 配备专职或兼职配备专职或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25、员建立健全职业卫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生档案职业卫生档案按职业卫生档案按国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卫生厅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的通知档案管理规范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安监总厅安健20132013171171号号4、前期预防4.1 4.1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4.2 建设项目预评价报告经安监部门审核通过。4.3 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其防护设施设计经过安监部门审查。4.4 建设项目竣工时,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经安监部门审核通过,职业病防护设施经安监部门验收合格。4.5 优先采用有利于职业病防治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4.6
26、 不生产、经营、进口和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和材料。4.7 对有危害的技术、工艺和材料隐瞒其危害而采用;主要原材料有MSDS(物质安全数据表)。4.8 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设备有中文说明书4.9 在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4.10 使用、生产、经营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化学品,有中文说明书4.11 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含有放射性物质材料的,有中文说明书4.12 不得转嫁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给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5 5、工作场所管理、工作场所管理5.1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 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5.2 有害和无害作业分开5.
27、3 工作场所与生活场所分开,工作场所不 得住人5.4 可能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设置报警装置5.5 可能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配置现场急救用品5.6 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 场所,配置冲洗设备。5.7 放射工作场所配置安全连锁与报警装置。5.8 一般有毒作业场所设置黄色区域警示线、高毒作业场所设置红色区域警示线。5.9 专人负责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5.10 按规定每年至少一次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 害因素检测。5.11 职业病危害严重用人单位每三年至少进行 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5.12 在醒目位置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 章制度和操作
28、规程。5.13 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在其 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 说明。5.14 签订劳动合同,并在合同中载明可能 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并载明 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5.15 在醒目位置公布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 救援措施。5.16 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评价 结果告知。5.17 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结果。5.18 对于患职业病或职业禁忌证的劳动者 企业应告知本人。6、防护设施u职业病防护设施台帐齐全u职业病防护设施配备齐全u职业病防护设施有效u及时维护、定期检测职业病防护设施7.个人防护7.1 有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采购计划,并组 织实施。7.2 按标准配备符合防治
29、职业病要求的个人 防护用品。7.3 有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发放登记记录,并及时更换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7.4 劳动者正确佩戴、使用个人防护用品。8、教育培训8.1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接受职业卫生培训8.2对上岗前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教育培训8.3定期对在岗期间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教育培训9、健康监护9.1按规定组织上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9.2按规定组织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9.3按规定组织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9.4禁止有职业禁忌证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调离并妥善安置有职业健康损害的劳动者9.5未进行离岗职业健康检查,不得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9.6如实、无偿为劳动者提供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9.7对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9.8禁止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9.9不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9.10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劳动者,给予适当岗位补贴10 应急管理10.1建立健全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10.2定期维护应急救援设施,并保证其完好10.3定期演练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10.4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应及时向所在地安监部门等有关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