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团委制度汇编参考模板范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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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院团委制度汇编目 录共青团大学学院委员会章程1学院学生干部考核条例15学院共青团工作评优办法19推荐优秀学生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细则21学院宿舍卫生管理办法27学院社团管理条例32学院“挑战杯”组织管理办法35学院团委档案管理制度37学院团委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实施办法39学院团委最佳主题团日活动评比制度41学院团委团员民主评议制度43学院团委团员团籍注册管理办法46共青团大学学院委员会章程(修订稿)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性质大学学院团委是校、院党委和上级团组织领导下的基层共青团组织,是全院性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学院与青年群众联系的桥梁与纽带,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

2、义的课堂,是中国共产党的助手和后备军。第二条 宗旨学院团委代表广大团员青年的切身利益,反映广大团员青年的心声,维护广大团员青年的合法权益。学院团委始终坚持“思想引领、成长服务”的工作思路,坚持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坚持不懈的抓好青年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坚持以育人为中心,致力于推进素质教育,为青年学生的全面成长成才服务,努力构建好团员青年的思想教育体系、组织管理体系和成才服务体系;要通过思想教育、组织建设、校园文化、社会实践、青年志愿者等活动,为学院的建设、改革和发展作贡献,为学院学生的成长成才作贡献。第三条 基本任务1.根据上级团委的要求和共青团工作的特点,做好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工作,有目的

3、、有计划的对团员青年进行共产主义道德教育,党的路线、方针和形式政策教育,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教育,团的基本知识教育等。经常了解团员青年的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同时,协助学院各级领导做好青年的教育管理工作,不断提高青年政治觉悟和思想道德素质。2.当好党支部的助手,加强团组织的思想建设,配合党组织做好推荐优秀团员入党工作和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工作。3.结合学院各专业特点,开展丰富多彩的、适合青年特点的文化活动,培养学生的学习意识,帮助学生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开拓知识领域,提高实践和创新能力。4.关心团员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倾听团员青年的呼声,努力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积极创造条件,为团员青年的健

4、康成长提供服务。5.坚持民主集中制,健全团的各级组织机构,加强对各系团总支和直属支部的领导,指导各级团组织搞好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积极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充分发挥团组织教育团员青年的核心作用。6.建立、健全团的各项工作制度,实行委员分工负责制度,制定汇报制度、会议制度以及管理条例、奖励条例和处分条例等,有计划地做好团的经常性工作,实行科学化管理。7.做好学生干部的选拔培养工作,关心他们的思想、学习、工作与生活(宿舍),不断提高学生干部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8.加强对学生会和社联工作的指导,使他们能够独立地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学生会、社联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职能。9.表彰团的先

5、进集体和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并给予适当的物质及精神奖励。10.做好团员发展、团费收缴、团组织关系转接等各项日常团的基础工作,同时完成院党委和上级团委交办的其它工作。第二章 细则第四条 机构设置院团委书记:1名(由教师担任)院团委副书记:1名组织部:部长1名,副部长2名,干事若干名宣传部:部长1名,副部长2名,干事若干名各班团支部书记、组织、宣传委员自动为团委干事。第五条 团院委书记的日常工作1.负责主持团委全面工作,定期召开院团委例会,及时传达上级的指示、精神;2.负责主持制定学院团委工作要点、工作计划、规章制度及撰写工作总结;3.负责学院团委经费审批;4.负责全院团员的思想建设,尤其是网络思

6、想政治教育工作,及时开展团员教育、主题团日活动及评优;5.指导全院团员的学风建设,组织团员参加各类专业技能大赛以及“挑战杯”等活动;6.指导寒暑假社会实践活动、青年志愿者工作、大型校园文化活动;7.指导学生会、社团建设;8.负责学院团学干部选拔、培养、考核、评优及任免工作;9.指导和督促全院宿舍卫生文化建设以及相关评优工作;10.负责年度评优、“推优入党”等工作;11.负责公文行文的审批,负责处理团员违纪事件;12.指导团委各项宣传工作、协助做好精神文明工作。第五条 团委副书记的日常工作1.协助院团委书记开展团委的日常工作以及档案整理工作;2.负责学院团委经费管理;3.对各团支部及团委部门工作

7、进行管理和协调,督促团委各部门及各团支部的工作进度及工作效果;4.加强与本院学生会及兄弟学院团委联系,保证工作有效有序开展;5.负责指导各团支部进行寒暑假社会实践活动以及总结评优工作;6.负责指导各团支部做好宿舍卫生文化建设;7.负责组织团员参加各类专业技能大赛以及“挑战杯”等活动。第六条 团委组织部的日常工作1.负责管理并指导各团支部组织委员开展团的组织生活工作,重点指导开展每月一次的主题团日活动,协助评比“最佳主题团日活动”;2.负责作好新团员发展工作以及日常团务工作,如:团员注册、团费收缴、团组织关系转接、补办团员证、共青团年度统计工作;3. 协助进行年度评优、“推优入党”等工作;4.

8、协助进行学院团学干部培训、考核、评优工作;第七条 团委宣传部的日常工作1.负责管理并指导各团支部宣传委员,做好基层团组织的宣传工作;2.负责团委会议的上传下达,会议记录、会议考勤等工作;3.负责团内各项活动的宣传和新闻稿的撰写、各项工作计划和总结的整理汇编等工作;4.负责网络兴趣小组的建设:加强potoshop等软件、视屏制作、展板制作、网站建设的学习,熟悉并把握学校各种宣传途径;5. 组织策划学院党团知识竞赛等活动项目;6. 协助做好学院社团建设以及青年志愿者工作。第八条 干部权责(一)干部的基本权利与义务1.委员对团委工作有批评、建议、咨询和监督的权利。2.委员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9、3.委员有向团委反映,或通过团委向学院领导及有关部门反映学生在学习、生活、工作等方面问题和改进措施的权利。4.委员有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自觉培养共产主义道德品质,培养开拓精神和创新意识的义务。5.委员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令和校规校纪的义务。6.委员有遵守院团委章程,执行本委员会决议的义务。 7.委员有维护院团委利益和名誉,为团委服务的义务。(二)各部部长须做好以下工作1.部门本职工作。2.部门形象与品牌建设。3.部门内部及部门之间的关系处理。4.与学校其他各组织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处理。5.创新工作。6.每学期一次部门总结。(三)各部干事积极工作,

10、尽力协助部长做好工作,服从安排,发现问题及时向部长及上级反映,部长与部员之间要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部长安排的任务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由所在部部长负责记录详细情况。(四)团委须对全院同学负责,受其监督。第九条 团委活动机制(一)各部负责人应明确本部门主要职责与性质,积极开展与本部门密切相关的活动。 (二)各部有独立策划活动的权力,但必须做好纸质及电子版活动计划交团委书记审理,批准后方可执行,策划者对活动负责。策划书应包括活动主题、活动目的及意义、活动组织机构(如主办方、协办方)、活动对象及范围、活动时间、活动地点、活动流程及可行性、活动安全隐患、活动经费预算及来源等。 (三)

11、活动结束后,负责人应及时对活动进行总结、撰写通讯稿以及照片、录像、视屏等资料上交团委宣传部以便存档。 (四)活动经费必须科学预算、不能透支,并且控制在一定金额范围内,经院审批后,方可进行活动,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五)活动期间,团委各部门应保持高度团结,紧密合作,活动部门请求帮助时,其他部门应尽最大的努力给予帮助。 第十条 团委财物管理制度为了合理管理和使用团委经费,保护集体财产,增强团委每位成员的主人翁意识和节约观念,促进系统公开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特制定团委财务管理制度。(一)活动经费管理条例1.团委的经费来源为:院学生团费的50%、学院拨款、外联赞助。经费用于支付团委日常开支、组织各项

12、活动。2.团委财政统一开支,各部门无独立的财政收支权,无独立的财政运作权和储备权。3.院团委书记负责团委学生会的财务工作,其他部门及个人不得干涉。4.对于社会上各种形式的赞助,团委学生会各部门必须全部上交院团委入账,不得私自占有,否则根据规定进行相应处罚。5.院团委的财务工作接受所有干部的监督。团委一切财务须专款专用,严禁私自乱用,对一切违反财务制度的人员视其情节轻重,分别予以警告、记过等处罚。(二)活动经费使用规定1.每次活动必须经过严格的预算,写书面报告向院团委书记申请(申请表可于群共享里下载),经院团委书记及院分管领导通过后方可使用。2.活动结束1周内,活动负责人向院团委书记提交经费决算

13、,并附上收据及相同金额的发票,并在收据背面注明经手人、活动名称及费用用途。3.负责财务工作的人员要认真负责,做到账目清楚,资金到位,报销落实。4.活动负责人应保证经费的合理使用,不得浪费和挪作他用。活动中若发现经费有超支可能,活动负责人在征得院团委书记批准后,方可申请补充经费,否则超出部分由负责人自行承担。第三章 团干部述职考核制度第十一条 每个团干(包括院团委委员、系团总支成员)在每学期开始前,须上交明确的工作计划报告书,在学期结束时作一次述职报告,由学院相关领导对团干的工作进行指点和点评;每年6月份进行学年考评,具体见大学学院学生干部考核条例及评分细则。第四章 团干的奖励、处分和免职制度第

14、十二条 为了更好地实现对团委干部的管理和监督,提高团委干部的素质,严肃团委干部的纪律,促使团委干部更好地开展工作,保证团委的工作效率,结合团委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1.团委对工作积极,成绩突出的委员予以通报表扬,并记入委员档案,作为将来评优依据。2.根据各职能部门的工作成绩、活动效果,在会议上给予通报表扬。3.对工作作风散漫、不负责任和无故缺勤会议予以警告,内部通报批评,态度恶劣或失职者,予以团委内部停职反省。第十三条 经考核,对不合格的团委干部要实行免职,具体要求如下:1、免职程序:由书记和各部部长对拟罢免的团委干部平时表现予以查证,形成书面材料,由团委委员会进行审议,经全体团委2/3及以

15、上同意的,通过撤职决定,报院党委以及校团委审批;2、团委干部在任职期间,出于个人原因或其他原因不愿或不能再担任职务者,作自动辞职处理。程序如下:由本人向组织提出申请,院团委书记和各部长审议通过,报院党委及校团委审批。第十四条 由于违纪被免职的团委干部,视情节轻重给予适当处分,违纪情况记入个人干部档案。处分方式:1.警告;2.严重警告;3.记过; 4.留组织察看; 5.勒令退出组织;6.开除出组织。第五章 会议制度第十五条 为规范会议程序,明确会议任务,提高会议质量和效率,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科学化,提高效率,促进各单位工作的协调,特制定此条例。1.会议的种类团委委员例会、团支书例会、

16、部门办公例会、团代会、内部民主生活会等。2.会议的时间及主持人团委委员例会可根据需要不定期举行,由团委书记主持召开;团支书例会每两周一次,由团委(副)书记主持;部门办公例会每周一次,由部长主持;团代会每年一次。3.除了部门办公例会不直接管理外,团委宣传部负责管理团委的其他所有会议。第十六条 会议的组织1.会议的准备 1)团委委员例会、团支书例会、部门办公例会、内部民主生活会由团委宣传部牵头联系;部门办公例会由部长牵头联系。 2)如工作需要,团委副书记也可参加部门例会。遇特殊情况,可以随时召开相关会议。 3)会议主持者必须充分准备,明确会议的内容和目的,拟好会议提纲、决议决定草案等。主持者应对会

17、议所解决的问题和形成的决议有初步估计,做到心中有数,按时宣布开会,正确引导会议方向。 4)与会人员应准备好汇报总结提纲,发言要点、工作计划草案等。 5)宣传部应该提前通知与会人、收集并整理提案、布置会场、备好座位、签名考勤,还要做好记录等。2.会议须带学院团委学生工作手册并做好会议记录,会议记录届终送团委宣传部存档。第十七条 会议的程序1.团委委员例会1)团委书记作主题发言,提出近期内发生的主要问题。2)团委委员针对书记所提问题发表自己的看法,并提出解决方案。3)所有与会人员进行集中讨论,消除分歧,统一思想。商讨最佳解决办法。4)团委书记进行总结发言,拿出最终方案上报院党委审批;5)检查团委宣

18、传部档案管理情况。2.团支书例会1)团委(副)书记作主题发言。2)团委委员作补充发言。3) 各分别总结汇报前一阶段工作,谈下阶段的工作设想,以及工作纪要。4)团委(副)书记作总结发言并布置下一阶段工作。3.部门工作例会1)部长做主题发言并传达团委委员例会精神。2)各副部长分别作上周工作的总结汇报和下周工作设想。3)就前阶段工作进行讨论,提出意见建议。并以恰当的形式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融洽成员之间的关系,4)部长作总结发言并布置下一阶段工作。第十八条会议纪律 1.有事者须及时向中心负责人请假,许可后可请该部内第二负责人或其他主要干部替会,并于会后及时补会,病假、事假累计不得超过三次,特殊情况酌情

19、考虑,对由于旷会造成的工作失误追究其责任。2.会议所有参加人员必须遵守会议时间,提前五分钟到达会场,不得迟到早退。3.会议召开时所有参加人员必须关闭移动通讯工具,或将其调整至静音状态。4.会议中要认真做好记录,会后及时召开部门例会并传达。5.会议决定须保密的事项,所有参加人员必须保密。第十九条其他1.每次会议要有决议,杜绝议而不决,开马拉松会议的现象。会议形成的决议,所有成员必须无条件执行;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2.团委委员例会、基层团支部例会、部门办公例会、内部民主生活例会上团委书记缺勤的,由团委副书记代行其职权,主持会议;部门上部长缺勤的由副部长代行其职权,主持会议。第六章 附则第二十条 本

20、章程根据院团委有关规定,经团委干部商议决定试行。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严格遵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参考2011年版共青团大学学院委员会章程进行修订,如有冲突,请遵照本章程执行。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最总解释权归共青团大学学院委员会。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大学学院团委 2013年8月23日 学院学生干部考核条例及评分细则 为进一步完善学生干部管理考核机制,提高学生干部综合素质,建设一支政治强、学习好、业务精、作风正的学生干部队伍,充分调动学生干部的积极性与主动性。根据学院学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考核条例和评分标准。第一条 指导思想:求真务实,民主评定,注重实绩,奖罚分明。第二条 考核

21、目的:落实院学生工作的总体目标,提高学生干部的素质及工作效率,树立良好的学生干部形象,增强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意识;以考核的方式加以全面反映和鉴定,作为评选学院团委学生会优秀学生干部的依据。第三条 考核时间:每学期末分评;每年6月进行届终总评。第四条 考核内容:思想作风、学习成绩、组织管理、工作要求、日常工作等方面,有未涉及的扣分条款,由考评委员会酌情把握(具体见附表:学院学生干部考核细则)。第五条 考核小组:组建考核小组,团委书记任小组组长,团委副书记和主席团任小组副组长,各部副部以上成员均为小组成员第六条 考核级别:考核以100分为基本分,采用加分和减分的方法做分数的累总,最高分不得超过1

22、00分,90分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60-79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不合格者酌情给与相应惩罚与处分;此外,以下几种情况考核均为不及格: 1.挂科2门及以上者,考评不及格并劝退 2.宿舍卫生有校级通报批评不满一年者,考评不及格并劝退 3.考试舞弊者,考评不及格并劝退 4.未参加社会实践者,考评不及格并劝退 5.有夜不归宿者,考评不及格并劝退 6.无故缺席3次及以上者 学院学生干部考核评分细则年度:部门:姓名:总分:考评级别:内容考核要求加减分标准得分思想作风25分1.坚持学习制度,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自己,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做到学习教育活动有计划,有总结

23、心得。学习教育活动无计划、总结心得者均-1分;5分2.带头遵守院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违规受到同学和老师批评行为。内部、院级、校级通告分别-1、-2、-5分/次;内部、院级、校级表扬分别+1、+2、+5分/次;8分3.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善于与组织活动的部门协调配合,对工作有始有终,有较高责任心。未参加活动者-2分/次;工作不彻底者-1分/次;5分4.注重能力培养,专注学习,刻苦钻研。综合测评班级前列,无违规作弊行为成绩1门不及格者-3分,综合测评后10名者-2分;成绩排名前5名(无挂科)者+5分,综合测评前5名+5分;10分5.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虚心倾听同学意见,解决同学实际困难能解决而未解

24、决同学实际困难者-2分;5分组织管理25分1.依照院学生会工作有关规定建立本部的工作制度,落实院系有关文件、会议精神。制度不健全-2分,未建立规章制度者-4分4分2.加强本部各委员培训,特别是新生入校后有系统的本部工作培训不重视培训工作-2分;3分3每一周一次本部工作例会,并记有记录,及时向上级反映部内出现的各种问题没有稳定例会时间-2分,记录不全-1分,无记录者-3分;3分4.以重大节日,纪念日为契机,积极开展本部活动,活动主题鲜明,内容新颖,思想性强 未做安排者-2分;活动应付者-1分;5分5.各部门积极指导班委开展工作,工作开展得扎实有力,材料上报及时,创造条件使学生在自主开创造性工作方

25、面有积极探索未定期联系或者指导班委者-2分;3分工作要求20分1.对工作充满热情,有耐心,有毅力,任劳任怨,力求完善,敢于创新消极,被动者-2分;工作不完善者-2分;4分2.充分发挥学生干部桥梁纽带作用,做到上传下达,服从上级安排,完成各项任务未及时上传下达-1分/次;未服从安排-2分/次;6分3.能脚踏实地的工作,有计划、有组织工作不认真者-2分;3分4.能积极努力智慧和调动他人完成本职工作,充分发挥同学的积极性指挥、调动者不力者-1分/次; 3分5.有团队意识,注重整体力量,加强与外界或其他部门的交流与合作,统一于团委学生会整体工作做事未商量、交流者-1分/次;4分日常工作30分1.在学生

26、工作中认真学习业务知识,提高工作能力和办事效率,协调各部关系,充分发挥学生干部表率作用业务知识差,能力欠,效率低-2分工作发挥不了表率作用-2分4分2. 开学一周后交工作计划,学期末交工作总结不按时交工作计划、总结者-1分/次;未交工作计划、总结者均-2分;6分3.注重工作程序,做到活动一星期前呈报策划书,请团委书记或主席签字;活动中记录详细,活动负责到人;活动后有总结、新闻稿无策划者-2分/次;无记录者-2分/次,记录不详细-1分/次;无总结-2分/次,无新闻稿-2分/次;10分3.每两周定期向团委书记汇报工作总结不按时汇报者-1分/次;3分4.开会准时,不得无故缺席或迟到迟到-0.5分/次

27、;请假3次及以上-2分,无故缺席-3分/次;3分5.按学生会办公室值班要求,安排本部门成员做好值班工作未安排-1分/次;未督促-0.5分/次;3分附注1.挂科2门及以上者,考评不及格并劝退2.宿舍卫生有校级通报批评不满一年者,考评不及格并劝退3.考试舞弊者,考评不及格并劝退4.未参加社会实践者,考评不及格并劝退5.有夜不归宿者,考评不及格并劝退6.无故缺席3次及以上者,考评不及格劝退7.有未涉及的扣分条款,由考评委员会酌情把握学院共青团评优工作评选办法目 录第一章 “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办法第二章 “团支书标兵”、“优秀团干部”评选办法第三章 “优秀团员”评选办法第四章 “学习标兵”评选办法第

28、一章 “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办法评选办法(评分标准量化)一、班子建设(20分)1.团支部委员会团结、分工明确,定期进行理论学习。(5分)2.团干部政治立场坚定,作风过硬,工作上团结协作,能密切联系学生。(5分)3.团支部工作有计划,有总结,在各项工作上表现积极,能成为班级的政治核心。(5分)4.团支部有自己的QQ群、微博或微信,且内容实时更新。(5分)二、开展活动(30分)1.围绕重大节日、纪念日开展内容健康向上、形式新颖丰富、突出本支部特色、时代感强的团日活动。(8分)2.能够充分调动广大团员的积极性,认真完成上级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积极开展科技创新、文化、体育、社会实践、青年志愿服务活动

29、。(8分)3.社会实践活动参与率及调查报告上交率达95%以上。(7分)4.所在团支部团员曾获得校、院(系)科研立项资助。(7分)三、常规工作(30分)1.宿舍卫生及文化建设:该团支部包含的宿舍卫生不合格率超过20%,一票否决,不得参评。(10分)2.按时如实填写团支部工作手册。(10分)3.按时足额收缴团费。(10分)四、团支部成绩(20分)团支部学风优良,考试无作弊,团支部团员所修课程补考在5人次以下,无团员受到各级纪律处分,三年级团支部四级通过率在40%以上,团支部曾受过校级(含校级)以上表彰奖励。第二章 “团支书标兵”、“优秀团干部”评选办法评选办法1.思想素质:认真学习理论知识,积极拥

30、护和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有正确的服务思想,能正确处理组织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关系。2.业务水平:熟知团的业务知识,认真参加团干部培训,能够将团务理论与实际工作有机地结合,有效地开展活动;能正确领会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的工作意图,积极主动地开展团的工作,出色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3.工作作风:热爱共青团工作,勇于进行自我批评,认识自身不足,提高自身能力;威信高,能够广泛团结青年,勇于代表和维护青年的利益,为广大团员青年解决实际问题。4.组织纪律性: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能够带领广大团员青年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在校园文明建设中起到带头作用;无任何违纪行为。5.学习成绩:学习态度端正,目的明确

31、,学习成绩优良,无不及格、重修、考试作弊等现象。6.在团的组织中担任骨干,组织开展内容新颖丰富、突出本单位特色、时代感强的团日活动、志愿服务及社会实践活动,能够积极参与五四学生爱国运动纪念活动相关工作。7. 所在宿舍卫生达标,无不合格记录;8.若有违若有违学院学生综合测评方案(试行稿)第二十二条者,取消参评资格。9.学年内班级学生宿舍卫生差评率超过20%者,团支书不可参评。10.申报“团支书标兵”的同学应在申报表上注明如果落选是否参评优秀团干部,若参评,则该名额记入团支部优秀团干部总名额。第三章 “优秀团员”评选办法评选办法1. 政治方向正确坚定,思想进步,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具有一定的理论水

32、平和政治素质;2. 学习态度端正,目的明确,学习成绩优良,无不及格、重修、考试作弊等现象;3. 文明生活、健康成才,品德优良,尊敬师长,团结帮助他人;4. 有明确的团员权利与义务观念,按时缴纳团费,并自觉执行团的各项决议,关心团的事业,主动为团的工作献计献策,积极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并能在其中起到先锋模范作用;5. 所在宿舍卫生达标,无不合格记录;6. 满足下列两个条件的同学可作为优先考虑对象:在青年志愿服务中、在各次团日工作中热心参与并有积极贡献作用的同学;充分发挥个人特长,为本支部的各项建设工作及活动服务并取得成效的同学,如宣传、学术科创、文艺、体育等方面。第四章 “学习标兵”评选办法评选办

33、法评选必备条件:1.成绩优秀,全年两学期考试均排在年级同专业前三名,考查课在良好以上。2.综合测评排名在班级前5名。3.四级考试分数在425分以上。4.获得国家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证书。 评选参考条件(必备条件符合,满足参考条件越多者、获奖级别最高者优先):5.英语六级考试分数。6.在各级别数学竞赛、英语竞赛、学术科创竞赛中获奖。7.通过学习获得国家认证资格证书。备注:上报材料时应附全年的学习成绩单。共青团大学学院委员会 二一三年十月二十日 推荐优秀学生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细则(试行稿)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简称为“推优”,此项工作简称为“推优工作”。第二条推优工作是

34、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任务,各级团组织要把推优工作作为一项常规性的工作常抓不懈。推优工作应在学院党委领导、团委具体指导下进行。第三条28周岁以下青年入党,一般应在团员中发展。发展团员入党应经过团组织推荐。推优工作以团支部为单位进行,并结合团内评优工作开展。第四条推优工作要从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的要求出发,紧紧围绕学院的中心任务,立足教育,坚持标准,保证质量,突出重点,自下而上,有组织地进行。第二章 推荐对象的条件第五条28周岁以下,已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的团员,经过团组织的培养教育,具备以下条件方可作为推荐对象:1.政治立场坚定,思想觉悟高,拥护党的领导,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35、在政治上思想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参加党院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2.学习勤奋,学风严谨,学习成绩优良,在上一学年内无单科挂科现象,学习成绩、综合测评均在班级前50%;3.严于律己,在学习、生活和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能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敢于同不良倾向作斗争;4.尊敬师长,团结同学,遵守纪律,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有较好的群众基础;5.组织纪律观念强,关心集体,热心公益活动,在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第六条 具备第五条必备条件,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院团委根据该同学实际表现,可直接向党组织推荐:1.在自治区、兵团或全国各类竞赛中获奖的同学;2.在文艺、体育、宣传等某方面表现

36、突出并获得表彰的同学;3.表现突出且获得表彰的团委学生会干部及社联与社团干部。第七条 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作为“推优”对象:1.受过纪律处分未满一年的;2.本学期所在宿舍被学院通报2次及以上或校级通报1次及以上的;3.晚归或夜不归宿1次以上(包括1次)的;4.考试有作弊行为者;5.社会实践不交者。第三章 推荐工作程序第八条在团委的指导下,团支部向党组织推荐发展对象,原则上一年两次,分别在3月、10月。第九条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必须严格按照推荐程序进行。其具体程序是:1.支部召开团员大会(团员到会人数须达到支部全体团员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邀请班主任参加并介绍申请入党的团员情况,团员

37、进行民主评议,提出推荐对象(按200的比例确定候选人);2.与会团员充分酝酿,根据推荐标准,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推荐考察对象,赞成票应达到与会人员的半数以上;3.团支部委员会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并征求意见,讨论确定推荐对象,组织专人填写推荐表,报班级团支委、班主任审核推荐条件,写出书面审核意见。再由班级团支书汇总推优名单,将汇总名单报院团委并上报被推优同学相关材料:大学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推荐表,见附件1。上一学年学习成绩(含各科成绩、平均成绩、班级排名)、综合测评成绩(含综合测评分数、班级排名)。党训班结业证复印件,各类获奖证书、等级考试证书复印件。4.院团委对推荐对象资格进行复审,面向

38、全院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期结束后,如无异议,院团委盖章确认后,向学生党总支正式推荐。第十条“推优”结果的有效期为一年,在有效期内未被党组织发展的同学,下一年需履行相同的推优程序。第十一条“推优”比例按未被发展的重点培养对象和入党余下的党课结业人数的百分比进行:大一15%,大二、大三各10%,大四5%。第四章 推优工作衔接第十二条团支部应按照要求,认真做好“推优”工作,并及时向院团委汇报推优情况。第十三条推荐对象确定后,党支部应及时指定一至两名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做好培养、教育、考察工作。第五章 推优工作纪律第十四条“推优”工作要严格按照程序办理,杜绝拉关系、送人情、个人说了算等

39、情况的发生。第十五条 各支部对“推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问题,要严肃查处。违反有关规定列入推荐对象的应予撤销,对有关责任者,应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要给予党纪、团纪处分。第六章 附 则第十六条 本细则自颁发之日起实施,由院团委负责解释。第十七条 附件1:大学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推荐表 附件2:学院推荐优秀团员做为党的发展对象汇总表共青团大学学院委员会 二一四年二月二十日 附件1: 大学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推荐表填表时间:姓名性别族别出生年月籍贯文化程度入团时间写入党申请书时间所在年级、班级职务上党校时 间拟发展时间党校结业成绩 近一年来每学期平均成绩近一年来每学期综合测评排列班级名次近一

40、年来是否有补考及补考科目家 庭 住 址个人简历“本人经历(包括学历)”从上小学填起,起止年月要衔接,填到目前为止。“在何地、何单位”要写全称。何时何地受何种奖励或处分(提供复印件)综合表现 团支部书记: 年 月 日团员评议情况所在支部团员人数同意推荐为党的发展对象人数(即选票数) 团支委会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班主任(辅导员) 意 见 签名: 年 月 日院团委意 见 签名(盖章): 年 月 日党支部意 见 签名(盖章): 年 月 日备注附注:1)此表一式3份,院团委、所在党支部、本人材料中各一份。此表格双面打印一页;2)“推优”有效期为一年,在有效期内未被党组织发展的同学,下一年需履行相同推

41、优程序。附件2:学院推荐优秀团员做为党的发展对象汇总表团支部 时间 应 到 实 到 有效票 唱票人 计票人 监票人 姓 名班级(人数)成绩排名(有无挂科)综合测评排名选 票 数选票名次备 注附注:1)民主选举票数、名次。(表格、选票团支书保留) 2)备注一栏写明:是否经由团委学生会推选。 学院学生宿舍卫生管理办法(试行) 学生宿舍是学生学习和生活的重要场所,为进一步推进学生宿舍卫生建设,营造洁净、舒适、文明的宿舍环境,增强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意识,根据大学学生宿舍卫生管理办法,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学院学生宿舍卫生管理的总体要求:以学生养成教育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全面改善宿舍卫生环境为目标,健全和完善校院两级学生宿舍管理体系和奖惩机制,通过全方位、多层次、高标准的“星级宿舍”创建和扎实有效的宿舍卫生督导工作,营造良好育人环境。第二条 进一步健全学生宿舍卫生管理责任制,学院学生宿舍卫生管理由分管领导负责,由团委书记主抓,各系书记、班主任、团支部书记(班长)、生活委员、宿舍长层层负责。确保工作到位,责任到人,切实加强学生宿舍卫生管理。第三条 学院成立学生宿舍卫生建设督导小组,负责学生宿舍卫生的检查、指导。具体设置如下:组 长:魏 侠副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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