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分级标准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分级标准一、自然灾害(一)水旱灾害1特别重大水旱灾害包括:(1)一条主要防洪河流(我县主要防洪河流指潢河、白露河、寨河、竹竿河,下同)发生特大洪水,或多条主要防洪河流同时发生大洪水;(2)主要防洪河流重要河段堤防发生决口,县城或多个人口聚集的村镇发生特大洪涝灾害;(3)大型水库发生垮坝或出现对下游安全造成直接影响的重大险情;(4)因洪涝灾害转移人数达1000人以上,或死亡30人以上;(5)洪水造成铁路干线、国家高速公路网、国道中断,48小时无法恢复通行;(6)全县范围内发生特大干旱或多个乡镇(街区)发生极度干旱。2重大水旱
2、灾害包括:(1)一条主要防洪河流发生大洪水;(2)主要防洪河流一般河段及主要支流堤防发生决口或出现重大险情;(3)多个乡镇(街区)发生严重洪涝灾害;(4)中型水库发生垮坝或出现对下游安全造成直接影响的重大险情;(5)因洪涝灾害转移人数达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或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6)洪水造成铁路干线、国家高速公路网、国道通行中断,24小时无法恢复通行;(7)全县范围内发生严重干旱;(8)多个乡镇(街区)发生特大干旱,或个别乡镇(街区)发生极度干旱。3较大水旱灾害包括:(1)一般河流发生大洪水;(2)一般河流堤防发生决口或出现重大险情;(3)个别乡镇(街区)发生严重洪涝灾害;(
3、4)小型水库发生垮坝或出现对下流安全造成直接影响的重大险情;(5)因洪涝灾害转移人数达100人以上、500人以下,或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6)洪水造成铁路、高速公路网、国道通行中断,12小时无法恢复通行;(7)多个乡镇(街区)发生严重干旱;(8)个别乡镇(街区)发生特大干旱,或多个村(社区)发生极度干旱。4未达到上述标准的水旱灾害为一般水旱灾害。(二)气象灾害1特别重大气象灾害包括:(1)特大暴雨、大雪、龙卷风、沙尘暴、台风等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影响全县和50平方公里以上较大区域,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5000万元以上经济损失的气象灾害;(2)多个乡镇(街区)范围内出现极端天气气候事件或极强
4、灾害性天气过程,并造成特大人员伤亡和巨大经济损失的气象灾害;2重大气象灾害包括:(2)暴雨、冰雹、龙卷风、大雪、寒潮、沙尘暴、大风和台风等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经济损失的气象灾害;(2)对社会、经济及群众生产生活等造成严重影响的高温、热浪、干热风、干旱、大雾、低温、霜冻、雷电、下击暴流、雪崩等气象灾害;(3)因各种气象原因,造成国家高速公路网线路连续封闭12小时以上的。3较大气象灾害包括:(1)暴雨、冰雹、龙卷风、大雪、寒潮、沙尘暴、大风和台风等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00万元以下经济损失的气象灾害;(2)对社会、经济及群众生产、生活等
5、造成较大影响的高温、热浪、干热风、干旱、大雾、低温、霜冻、雷电等气象灾害;(3)因各种气象原因,造成高速公路网线路连续封闭6小时以上的。4未达到上述标准的气象灾害为一般气象灾害。(三)地震灾害1特别重大地震灾害包括:(1)造成30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直接经济损失占地震发生县(区)上年国内生产总值1%以上的地震灾害;(2)在我县发生7.0级以上地震,或县城区发生6.0级以上地震,可初步判定为特别重大地震灾害。2重大地震灾害包括:(1)造成50人以上30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2)在我县发生6.0级以上7.0级以下地震,或县城区发生5.0级以上6.0级以下地震
6、,可初步判定为重大地震灾害。3较大地震灾害包括:(1)造成10人以上5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造成较重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2)在我县发生5.0级以上6.0级以下地震,或县城区发生4.5级以上5.0级以下地震,可初步判定为较大地震灾害。4一般地震灾害包括:(1)造成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2)在我县发生4.0级以上5.0级以下地震,可初步判定为较大地震灾害。(四)地质灾害1特别重大地质灾害包括:(1)因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等灾害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地质灾害;(2)受地质灾害威胁,需转移人数在1000人以上,
7、或潜在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在1亿元以上的灾害险情。2重大地质灾害包括:(1)因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等灾害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因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2)受地质灾害威胁,需转移人数在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灾害险情。3较大地质灾害包括:(1)因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等灾害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因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2)受地质灾害威胁,需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上、5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
8、、5000万元以下的灾害险情。4一般地质灾害包括:(1)因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等灾害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因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2)受地质灾害威胁,需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的灾害险情。(五)生物灾害1特别重大生物灾害,是指成灾面积在10万公顷以上,对农业和林业生产造成巨大经济损失的病虫灾害;或新传入对农业和林业生产造成特别严重威胁的世界性检疫对象,如松材线虫病、美国白蛾等有关生物灾害。2重大生物灾害包括:(1)因蝗虫、稻飞虱、稻纵卷叶螟、水稻白叶枯、小麦条锈病、松毛虫、杨树食叶害虫、蛀干类害虫等成灾面积达到4万公顷以上
9、10万公顷以下,并对农业和林业生产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病虫灾害;(2)新传入我县的有害生物暴发、流行,对农业和林业生产造成严重威胁的生物灾害;(3)利用基因工程技术构成的转基因生物,对人类、动物、植物、微生物和生态系统构成严重威胁,具有高度侵袭性、传染性、转移性、致病性和破坏性的生物灾害。3较大生物灾害包括:(1)因蝗虫、稻飞虱、稻纵卷叶螟、水稻白叶枯、小麦条锈病、松毛虫、杨树食叶害虫、蛀干类害虫等成灾面积达到1万公顷以上4万公顷以下,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生物灾害;(2)新传入我县的有害生物发生、流行,对农业和林业生产等造成较大威胁的生物灾害;(3)利用基因工程技术构成的转基因生物,对植物、微生物
10、和生态系统构成一定威胁,具有侵袭性、传染性、转移性、致病性和破坏性的生物灾害。4未达到上述标准的生物灾害为一般生物灾害。(六)森林火灾1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包括:(1)受害森林面积1000公顷以上的森林火灾;(2)造成30人以上死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森林火灾;(3)距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单位)不足1公里的森林火灾;(4)严重威胁城镇、居民和其他重要设施,需要上级人民政府支援扑救的森林火灾。2重大森林火灾包括:(1)连续燃烧48小时仍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火灾;(2)受害森林面积300公顷以上、1000公顷以下的森林火灾;(3)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的森林火灾;(4)造成重大影响和财产损失,
11、或位于邻县与我县交界处危险性较大的森林火灾。3较大森林火灾包括:(1)连续燃烧超过24小时仍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火灾;(2)受害森林面积100公顷以上、300公顷以下的森林火灾;(3)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的森林火灾。4一般森林火灾包括:(1)受害森林面积1公顷以上、100公顷以下的森林火灾;(2)造成3人以下死亡的森林火灾。二、事故灾难(一)安全事故 1特别重大安全事故包括: (1)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事故危及到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或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需要紧急转移安置10万人以上的安全事故; (2)国内外民用运输航空器在我县境
12、内发生的的坠机、撞机或紧急迫降等情况导致的特别重大飞行事故; (3)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的水上突发事件,或水上保安事件,或单船10000吨以上民用运输船舶在我县境内发生碰撞、触礁、火灾等对船舶及人员生命安全以及港口设施安全造成严重威胁的水上突发事件; (4)铁路繁忙干线、国家高速公路网线路遭受破坏,造成行车中断,经抢修48小时内无法恢复通车; (5)造成区域电网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30%以上,或县城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80%以上;或因重要发电厂、变电站、输变电设备遭受毁灭性破坏或打击,造成区域电网大面积停电,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的20%以上,对区域电网、跨区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构成严重威
13、胁; (6)全县通信故障或大面积骨干网中断、通信枢纽遭到破坏等造成严重影响的事故; (7)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支付、清算系统处理中心发生故障或因人为破坏,造成整个支付、清算系统瘫痪的事故; (8)城市5万户以上居民供气或供水连续停止48小时以上的事故; (9)造成特别重大影响或损失的特种设备事故; (10)大型集会和游园等群体性活动中,因拥挤、踩踏等造成30人以上死亡的事故。 2重大安全事故包括: (1)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事故,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
14、或需紧急转移安置5万人以上、10万以下的事故; (2)国内外民用运输航空器在我县境内发生重大飞行事故; (3)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的水上突发事件或水上保安事件;3000吨以上、10000吨以下的非客船、非危险化学品船发生碰撞、触礁、火灾等对船舶及人员生命安全造成威胁的水上突发事件; (4)铁路繁忙干线、国家高速公路网线路遭受破坏,或因严重损毁造成通行中断,经抢修24小时内无法恢复通车; (5)造成区域电网或区域电网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10%以上、30%以下,或县城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60%以上; (6)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通信、信息网络、特种设施事故和城市轨道、道路交
15、通、大中城市供水、燃气设施供应中断,或造成3万户以上、5万户以下居民停水、停气24小时以上的事故; (7)大型集会和游园等群体性活动中,因拥挤、踩踏等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的事故; (8)其他一些无法量化但性质严重,对社会稳定、经济建设造成重大影响的事故。 3较大安全事故包括:(1)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事故,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需紧急转移安置2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事故; (2)国内外民用运输航空器在我县境内发生较大飞行事故; (3)危及3人以上、1
16、0人以下生命安全的水上突发事件或水上保安事件;1000吨以上、3000吨以下的非客船、非危险化学品船发生碰撞、触礁、火灾等对船舶及人员生命安全造成威胁的水上突发事件; (4)铁路繁忙干线、国家高速公路网线路遭受破坏,或因灾损毁,造成通行中断,经抢修6小时内无法恢复通车;其他铁路线路、省内高速公路网线路遭受破坏,或因灾损毁,造成通行中断,经抢修10小时内无法恢复通车; (5)电网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10%以下,并对社会造成较大影响;县城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20%以上;(6)造成较大影响和损失的通信、信息网络、特种设备事故和道路交通、大中城市供水、燃气设施供应中断,或造成1万户以上、3万
17、户以下居民停水、停气24小时以上的事故; (7)大型集会和游园等群体性活动中,因拥挤、踩踏等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的事故; (8)其他一些无法量化但性质较严重,对社会稳定、经济建设造成较大影响的事故。 4一般安全事故包括: (1)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人以下生命安全,或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或10人以下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需紧急转移安置2万人以下的事故; (2)除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事故之外的对社会稳定、经济建设等造成一定影响的事故。 (二)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 1特别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包括: (1)发生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中
18、毒(重伤),或因环境事件需疏散、转移群众5万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或区域生态功能严重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遭到严重污染,或因环境污染使当地正常的经济、社会秩序受到严重影响,或、类放射源失控造成大范围严重辐射污染后果的; (2)因环境污染造成重要城市主要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故; (3)因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品)生产和贮运中发生泄漏,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污染事故; (4)核设施发生需要进入场外应急的严重核事故,或事故辐射后果可能影响邻县的,或按照国际核事件分级(INES)标准3级以上的核事件; (5)高致病病毒、细菌等微生物在实验室研究过程中造成的特大污染事故; (6)
19、转基因生物对人类、动物、植物、微生物和生态系统构成严重威胁,或造成高度侵袭性、传染性、转移性、致病性和破坏性的灾害; (7)盗砍、滥伐、聚众哄抢森林、林木数量达5000立方米(幼树25万株)以上的的事件,毁林开垦、乱占林地、非法改变林地用途属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林地1500亩以上、属其他林地3000亩以上的事件。 2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包括: (1)发生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或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受到污染;或因环境污染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疏散转移群众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或、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 (2)因环境污
20、染造成重要河流、湖泊、水库大面积污染,或县城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故; (3)盗砍、滥伐、聚众哄抢森林、林木数量达1000-5000立方米(幼树5万-25万株)的事件,毁林开垦、乱占林地、非法改变林地用途属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林地500-1500亩、属其他林地1000-3000亩的事件; (4)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造成重大直接经济损失的环境污染事故,或资源开发造成严重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可能导致主要保护对象或其栖息地遭受毁灭性破坏,或直接威胁当地群众生产、生活和游客安全的事故; (5)由于自然、生物、人为因素造成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群大批死亡或可能造成物种灭绝事件; (6)核设
21、施和铀矿冶炼设施发生的,达到进入场区应急状态标准; (7)进口再生原料严重环保超标和进口货物严重核辐射超标或含有爆炸物品的事件; (8)非法倾倒、埋藏剧毒危险废物事件。3较大环境污染事故包括:(1)因环境事件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伤)50人以下;(2)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县域纠纷,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影响; (3)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10人以下急性重度放射病、器官残疾。 4一般环境污染事故包括: (1)因环境事件造成3人以下死亡; (2)因环境污染造成跨乡镇行政区域纠纷,或引起一般群体性影响的; (3)类、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或者
22、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人员受伤;(4)除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环境污染事故之外的对社会稳定、经济建设等造成一定影响的事故。三、公共卫生事件类(一)公共卫生事件1特别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包括:(1)肺鼠疫、肺炭疽在大、中城市发生,疫情有扩散趋势;或肺鼠疫、肺炭疽疫情波及包括我县在内的2个以上省份,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或在我县内、一个平均潜伏期内发病10例以上; (2)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波及包含我县在内的2个以上市,疫情有扩散趋势; (3)涉及包括我县在内多个省份的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并有扩散趋势; (4)发生新传染病,或我国尚未发现的传染病在我省发生或传入我省,并有
23、扩散趋势;或发现我国已消灭的传染病在我县发生; (5)发生烈性病菌株、毒株、致病因子等丢失事件; (6)对包括我县在内的2个以上省(区、市)造成严重威胁,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的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7)与我国通航的国家和地区发生烈性传染病疫情,并在我县发现输入性病例,严重危及我国公共卫生安全的事件; (8)发生涉及我县的跨地区(香港、澳门、台湾)、跨国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的; (9)其他危害特别严重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2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包括: (1)在我县行政区域内、1个平均潜伏期内发生5例以上肺鼠疫、肺炭疽病例,或者相关联的疫情波及2个以上的县(市、区); (2)腺鼠疫发生
24、流行,在1个设区的市行政区域内,1个平均潜伏期内多点连续发病20例以上,或流行范围波及2个以上设区的市; (3)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病例; (4)霍乱在1个设区的市行政区域内流行,1周内发病30例以上;或疫情波及2个以上设区的市,有扩散趋势;(5)乙类、丙类传染病疫情波及包含我县在内2个以上县(市、区),1周内发病水平超过前5年同期平均发病水平2倍以上; (6)我国尚未发现的传染病在我省发生或传入我省,尚未造成扩散; (7)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扩散到县以外的地区;(8)发生重大医源性感染事件;(9)预防接种或群体预防性服药出现人员死亡事件;(10)危害严重,影响范
25、围涉及包含我县在内的省内2个以上设区的市级行政区域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11)一次中毒人数100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人以上死亡病例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食物中毒事件;(12)一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50人以上,或死亡5人以上;(13)境内外隐匿运输、邮寄烈性生物病原体、生物毒素造成我县人员感染或死亡的;(14)药品安全事件,范围影响大,波及范围广,蔓延势头紧急,已经发生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重伤、或者致人严重残疾、或者10人以上轻伤、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事件;(15)其他危害严重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3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包括:(1)发生肺鼠疫、肺炭疽病例,1个平均潜伏期内病例数未超
26、过5例,流行范围在1个县(市、区)行政区域内;(2)腺鼠疫发生流行,在1个县(市、区)行政区域内,1个平均潜伏期内连续发病10例以上;或疫情波及2个县(市、区);(3)霍乱在1个县(市、区)行政区域内发生,l周内发病10例以上、30例以下;或波及2个以上县(市、区);或设区市的市区首次发生;(4)一周内在1个县(市、区)行政区域内,乙、丙类传染病发病水平超过前5年同期平均发病水平1倍以上;(5)在1个县(市、区)行政区域内发现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并出现病例死亡;(6)预防接种或群体预防性服药出现群体心因性反应或不良反应;(7)影响范围涉及市级行政区域内包含我县在内2个以上县(市、区)行政区域,
27、给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带来严重危害的食品安全事故;(8)一次中毒人数100人以上,或出现10人以下死亡病例的食品安全事故或食物中毒事件;(9)一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10人以上、50人以下,或死亡5人以下;(10)药品安全事件,在市或县(市、区)辖区内影响扩大,蔓延势头有升级趋势,已经导致1人重伤、或者5人以上轻伤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事件。 (11)其他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4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1)腺鼠疫在1个县(市、区)行政区域内发生,1个平均潜伏期内病例数10例以下;(2)霍乱在1个县(市、区)行政区域内发生,1周内发病10例以下; (3)影响范围涉及县级行政区域内2个以上乡镇(街区),给消
28、费者饮食安全带来严重危害的食品安全事故;(4)一次中毒30人以上、100人以下,未出现死亡病例的食品安全事故或食物中毒事件;(5)一次急性职业中毒10人以下,病情可能危及生命;(6)药品安全事件,在一定区域内造成较大影响,危害较为严重,具有较为明显的蔓延势头,已经导致1人以上、5人以下轻伤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事件。 (7)其他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二)动物疫情 1特别重大突发动物疫情包括:(1)高致病性禽流感在21日内,省内有包括我县在内的20个以上县(市、区)发生或者10个以上县(市、区)连片发生疫情;或与相邻省份有10个以上县(市、区)发生疫情; (2)口蹄疫在14日内,包含我县在内涉及
29、我省并有5个以上省份发生严重疫情,且疫区连片; (3)动物暴发疯牛病等人畜共患病感染到人,并继续大面积扩散蔓延; (4)农业部认定的其他特别重大突发动物疫情。 2重大突发动物疫情包括:(1)高致病性禽流感在21日内,省内有包括我县在内的2个以上设区的市发生疫情;或者有20个以上疫点;或者5个以上、10个以下县(市、区)连片发生疫情;(2)口蹄疫在14日内,省内有2个以上相邻设区的市或者包括我县在内的5个以上县(市、区)发生疫情,或有新的口蹄疫亚型出现并发生疫情; (3)在一个平均潜伏期内,包括我县在内的20个以上县(市、区)发生猪瘟、新城疫疫情,或疫点数达到30个以上; (4)在我国已消灭的牛
30、瘟、牛肺疫等在我县又有发生,或我国尚未发生的疯牛病、非洲猪瘟、非洲马瘟等疫病传入或发生; (5)在1个平均潜伏期内,布鲁氏菌病、结核病、狂犬病、炭疽等二类动物疫病呈暴发流行,波及包括我县在内的3个以上设区的市,并有继续扩散趋势;(6)农业部或省畜牧办认定的其他重大突发动物疫情。 3较大突发动物疫情包括:(1)高致病性禽流感21日内,在1个设区的市行政区域内包括我县在内的2个以上县(市、区)发生疫情,或疫点数达到3个以上;(2)口蹄疫在14日内,在1个设区的市行政区域内包括我县在内的2个以上县(市、区)发生疫情,或疫点数达到5个以上;(3)在1个平均潜伏期内,在1个设区的市行政区域内包括我县在内
31、的5个以上县(市、区)发生猪瘟、新城疫疫情,或疫点数达到10个以上;(4)在1个平均潜伏期内,在1个设区的市行政内有包括我县在内的5个以上县(市、区)发生布鲁氏菌病、结核病、狂犬病、炭疽等二类动物疫病暴发流行;(5)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炭疽等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种、毒种发生丢失或泄漏; (6)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较大突发动物疫情。 4一般突发动物疫情包括:(1)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猪瘟、新城疫疫情在县内发生;(2)二、三类动物疫病在县内呈暴发流行;(3)县政府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一般突发动物疫情。四、社会安全事件类(一)群体性事件1特别重大群体性事件包括:(
32、1)一次参与人数5000人以上,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 (2)冲击、围攻县级以上党政军机关和要害部门,打、砸、抢、烧乡镇以上党政军机关的事件; (3)参与人员对抗性特征突出,已发生大规模的打、砸、抢烧等违法犯罪行为; (4)阻断铁路繁忙干线、国道、高速公路和重要交通枢纽、城市交通8小时停运、或阻挠、妨碍国家重点建设工程施工,造成24小时以上停工事件; (5)造成10人以上死亡或30人以上受伤、严重危害社会稳定的事件; (6)高校内聚集事件失控,并未经批准走出校门进行规模游行、集会、绝食、静坐、请愿等行为,引发不同地区连锁反应,严重影响社会稳定; (7)参与人数500人以上,或造成重大人员伤亡
33、的群体性械斗、冲突事件;(8)参与人数在10人以上的暴狱事件;(9)出现全国范围或跨省(区、市),或跨行业的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互动性连锁反应;(10)其他视情需要作为特别重大群体性事件对待的事件。 2重大群体性事件包括:(1)参与人数在1000人以上、5000人以下,影响较大的非法集会游行示威、上访请愿、聚众闹事、罢工(市、课)等,或人数不多但涉及面广和可能进京的非法集会和集体上访事件;(2)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30人以下受伤的群体性事件;(3)高校校园内出现大范围串联、煽动和蛊惑信息,校园内聚集规模迅速扩大并出现多校串联聚集趋势、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受到严重影响甚至瘫
34、痪,或因高校统一招生试题泄密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4)参与人数200人以上、500人以下,或造成较大人员伤亡的群体性械斗、冲突事件;(5)涉及境内外宗教组织背景的大型非法宗教活动,或因民族宗教问题引发的严重影响民族团结的群体性事件;(6)因土地、矿产、水资源、森林、草原、水域等权属争议和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引发的,造成严重后果的群体性事件; (7)已出现跨省(市、区)或行业影响社会稳定的连锁反应,或造成了较严重的危害和损失,事态仍可能进一步扩大和升级;(8)其他视情需要作为重大群体性事件对待的事件。3较大群体性事件包括:(1)参与人数在200人以上、1000人以下,影响较大的非法集会、游行示威、
35、上访请愿、聚众闹事、罢工(市、课)等,或人数不多但涉及面较大和有可能赴郑的非法集会和集体上访事件;(2)冲击、围攻乡镇以上党政军机关,或发生打、砸、抢、烧行为等违法犯罪行为的群体性事件;(3)阻断铁路、干线公路或城市交通2小时以上,或阻拦、妨碍国家重点建设工程施工造成停工10小时以上的群体性事件;(4)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5人以上、10人以下受伤的群体性事件;(5)参与人数100人以上、200人以下,或造成较大人员伤亡的群体性械斗、冲突事件;(6)涉及境内外宗教组织背景的较大型非法宗教活动和邪教组织活动,或因民族宗教问题引发的影响民族团结的群体性事件;(7)因土地、矿产、水资源、森林、水域等权
36、属争议和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引发的,造成较为严重后果的群体性事件;(8)已出现跨市(州)或行业的影响社会稳定的连锁反应,或造成了较严重的危害和损失,事态仍可能进一步扩大和升级;(9)其他视情况需要作为较大群体性事件对待的事件。4未达到上述标准的群体性事件为一般群体性事件。 (二)金融突发事件 1特别重大金融突发事件包括: (1)具有全国性影响的金融(含证券、期货)突发事件; (2)金融行业已出现或将要出现连锁反应,需要各有关部门协同配合共同处置的金融突发事件; (3)国际上出现的,已经影响或极可能影响国内宏观金融稳定的金融突发事件。 2重大金融突发事件包括: (1)对金融行业造成影响,但未造成全
37、国性影响的金融突发事件; (2)所涉及省(区、市)监管部门不能单独应对,需进行跨省(市、区)或跨部门协调的金融突发事件。 3较大金融突发事件包括: (1)对金融行业造成影响,但未造成全省性影响的金融突发事件; (2)所涉及省、市监管部门不能单独应急对需跨市或部门协调的金融突发事件。 4一般金融突发事件包括: (1)对某一金融系统或单位造成影响,但未对全省金融行业造成影响的金融突发事件; (2)所涉及市监管部门不能单独应对需要跨市或部门协调的金融突发事件。 (三)涉外突发事件 1特别重大涉外突发事件包括:(1)造成死亡人数30人以上或伤亡人数100人以上;(2)造成我省境外机构和人员安全及财产重
38、大损失,造成外国驻豫外交机构及其他外国在豫机构和人员安全及财产重大损失,并具有重大政治和社会影响; (3)需要迅速撤离我省驻外机构和人员、撤侨;(4)省政府认为有必要启动I级响应的其他涉外突发事件。2重大涉外突发事件包括:(1)造成死亡人数10人以上、30人以下;(2)伤亡人数50人以上、100人以下;(3)造成或可能造成我省境外机构和人员安全及财产较大损失,造成或可能造成外国驻豫外交机构及其他外国在豫机构和人员安全及财产较大损失,并具有较大政治和社会影响;(4)需要尽快撤离我省驻外部分机构和人员、部分撤侨;(5)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认为有必要启动级响应的涉外突发事件。3较大涉
39、外突发事件包括:(1)死亡人数3人以上、10人以下;(2)伤亡人数20人以上、50人以下;(3)造成或可能造成我省境外机构和人员安全及财产一定损失,造成或可能造成外国驻豫外交机构及其他外国在豫机构和人员安全及财产一定损失,并具有一定政治和社会影响。4一般涉外突发事件包括:(1)一次事件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5人以上、20人以下伤亡的境外涉我及境内涉外事件;(2)可能造成我省境外国家利益、机构和人员安全及财产一定损失,可能造成外国驻豫外交机构、其他机构和人员安全及财产一定损失,并且具有一定政治和社会影响的涉外事件; (3)有关国家、地区发生突发事件、需要撤离我驻外部分机构和人员、部分撤侨的涉外事件。
40、 (四)恐怖袭击事件(1)利用生物战剂、化学毒剂进行大规模袭击或攻击生产、储存、运输生物毒物设施、工具的;(2)利用核爆炸、核辐射进行袭击或攻击核设施、核材料装运工具的; (3)利用爆炸手段,袭击党政军首脑机关、警卫现场、城市标志性建筑物、公共聚集场所、国家重要基础设施、主要军事设施、民生设施、航空器的;(4)劫持航空器、轮船、火车等公共交通工具,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5)袭击、劫持警卫对象、国内外重要知名人士及大规模袭击、劫持平民,造成重大影响和危害的;(6)袭击外国驻华使领馆、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及其人员寓所等重要、敏感涉外场所的;(7)大规模攻击国家机关、军队或民用计算机信息系统,构成重
41、大危害的。 (五)刑事案件1特别重大刑事案件包括:(1)一次造成10人以上死亡的杀人、爆炸、纵火、毒气、投放危险物质和邮寄危险物品等案件,或在公共场所造成6人以上死亡的案件,或采取绑架、劫持人质等手段,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或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案件;(2)抢劫金融机构或运钞车,盗窃金融机构现金100万元以上的案件;(3)在国内发生的劫持民用运输航空器、客轮和货轮等,或国内民用运输航空器、客轮和货轮等在境外被劫持案件;(4)抢劫、走私、盗窃军(警)用枪械10支以上的案件;(5)危害性大的放射性材料或数量特大的炸药或雷管被盗、丢失案件;(6)走私危害性大的放射性材料,走私固体废物达100吨以上的案件;(
42、7)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海洛因、冰毒)10公斤以上案件;(8)盗窃、出卖、泄露及丢失国家秘密资料等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案件;(9)攻击和破坏计算机网络、卫星通信、广播电视传输系统等,并对社会稳定造成特大影响的信息安全案件:(10)在我国境内发生的涉外、涉港澳台侨重大刑事案件。2重大刑事案件包括:(1)一次造成公共场所3人以上死亡,或学校内发生的造成人员伤亡、危害严重的杀人、爆炸、纵火、毒气、绑架、劫持人质和投放危险物质案件;(2)抢劫现金50万元以上或财物价值200万元以上,盗窃现金100万元以上或财物价值300万元以上,或抢劫金融机构或运钞车,盗窃金融机构现金3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
43、下的案件;(3)有组织团伙性质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和有毒有害食品,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威胁的案件;(4)案值数额在2000万元以上的走私、骗汇、逃汇、洗钱、金融诈骗案、增值税发票及其他票证案,面值在200万元以上的制贩假币案件;(5)因假劣种子、化肥、农药等农用生产资料造成大面积绝收、减产的坑农案件;(6)非法猎捕、采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和破坏物种资源致使物种或种群面临灭绝危险的重大案件;(7)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海洛因、病毒)10克以上不满50克的案件;(8)涉及50人以上,或者偷渡人员较多,且有人员伤亡,在国际上造成一定影响的偷渡案件。 (9)对一些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地
44、区、敏感时间,或可能演化为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报送和分级处置,不受上述标准限制。3较大刑事案件包括:(1)一次造成2人死亡的命案或者杀人分尸、杀人焚尸、爆炸杀人、持枪杀人、投放危险物质杀人的命案;(2)抢劫现金2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或财物价值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盗窃现金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或财物价值15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或抢劫金融机构或运钞车,盗窃金融机构现金1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案件。4一般刑事案件包括:(1)抢劫现金25万元以下,或财物价值100万元以下,盗窃现金50万元以下,或财物价值150万元以下,或抢劫金融机构或运钞车,盗窃金融机构现金15万元以下的案件;(2)一般毒品案件: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海洛因、冰毒不满10克的;(3)杀死1人的案件、故意伤害致死案件。 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