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及中小学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参考范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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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高校及中小学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高校及中小学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目 录1 总则11 编制目的12 编制依据13 适用范围14 工作原则2 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21 领导机构22 办事机构23 各处置工作组组成及主要职责24 区、县(市)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机构3 事件分类分级31 事件分类32 事件分级4 预警和预防41 信息监控42 信息报送制度43 事件预防5 分级处置与应急协调51 分级响应机制52 应急协调6 应急处置61 社会安全类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和处置62 事故灾难类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和处置63 自然灾害类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和处置64 公共卫生类校园突发公共事

2、件应对和处置65 考试安全类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和处置7 后期处置71 善后处理72 调查评估73 信息发布8 应急保障81 资金保障82 物资保障83 信息保障84 通信保障85 医疗卫生保障86 治安保障9 监督管理91 宣教培训与演练92 奖励和责任10 附则101 名词术语解释102 预案管理与更新103 解释部门104 实施时间1 总则11 编制目的建立健全市属高校、中小学校园及幼儿园突发公共事件(以下简称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机制,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校园突发公共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保障学校师生员工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

3、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示威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中小学幼儿园完全管理办法和浙江省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浙江省中小学校学生人身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理办法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市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条例等,制定本预案。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

4、全市各市属高校、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发生的校园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14 工作原则(1) 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级党委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迅速响应,及时有效处置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形成处置校园突发公共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一旦发生重大事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处置果断,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2)分级负责,属地管理。根据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影响范围、性质、严重程度,实行分级管理,分级响应。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组织领导下,迅速启动本级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快速处置。(3)预防为主,及时控制。

5、立足防范,抓早、抓小,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强化信息的广泛收集和深层次研判,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把校园突发公共事件控制在基层,控制在一定范围内,避免造成社会秩序失控和混乱。(4)应急联动,群防群控。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各相关部门要立即深入第一线,掌握情况,开展工作,控制局面,形成各级各部门应急联动、群防群控的应急处置工作格局。(5)以人为本,依法处置。在处置校园突发公共事件过程中,把保护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凡是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的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前,要及时采取人员避险措施;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首先开展抢救人员和控制事态扩大的应急行动。校园突发公共事

6、件的应急处置,做到合情合理、依法办事,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6)加强管理,社会参与。各级教育、公安、建设、卫生、文化、城市管理、市场监管、质量技监等部门,要切实依法履行学校周边治理和学校安全的监督与管理职责;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应当积极参与、支持校园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维护学校安全。2 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市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组织领导体系由领导机构、办事机构、应急处置工作组和区、县(市)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机构组成。21 领导机构成立市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相关市应急指挥机构的组织指挥下

7、,负责组织、协调各类校园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211 市领导小组组成组 长: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副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教育局局长、相关市应急指挥机构领导成 员:市教育局、市委宣传部(市委外宣办、市新闻办、市网信办)、市委政法委(市委维稳办)、市保密局、市信访局、市民宗局、市应急办、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国家安全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建委、市城管委、市房管局、市林水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卫计委、市质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环保局、市外办、市气象局、市科委(市地震局)等单位负责人。212 市领导小组职责(1)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教育厅有关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

8、指示精神,组织协调各类特别重大、重大、较大校园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配合有关市应急指挥机构开展应急处置行动。(2)负责本预案的启动,协调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3)指导督促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处置校园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响应行动。(4)监督检查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各类各级学校制定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和应急物资准备、应急经费保障等情况。(5)对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进行评价和总结。(6)重大问题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和省教育厅请示报告。213 各成员单位职责(1)市教育局:负责校园突发公共事件的日常防范工作,督促检查学校预防措施的落实,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

9、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校园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汇总、上报和事件定性;恢复和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稳定师生思想情绪;做好校园舆情分析和校园网监督管理,及时把握师生思想动态;组织编写学生公共安全知识和应急防护知识教材,并开展宣传教育和演练;负责制订或修订本预案,承担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2)市委宣传部(市委外宣办、市新闻办、市网信办):指导校园突发公共事件的新闻报道,指导拟定对外宣传口径,协调校园突发公共事件的新闻发布,指导对互联网新闻报道的管理以及负面信息的处理工作,正确引导社会舆论。(3)市委政法委(市委维稳办):指导校园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协调市公安局、市应急办做好校园重大突发事件的现场处置;指

10、导督促相关部门做好因校园突发公共事件所引发的矛盾纠纷调处和舆情监管工作。(4)市保密局:指导和监督检查国家教育统一考试安全保密工作,参与考试泄密事件的查处工作。(5)市信访局:参与因学校信访突出问题引发的校园师生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做好学校师生接访、解释、劝导等工作,及时向有关职能部门通报信访信息,联系、协调、督促职能部门妥善处理师生信访事件。(6)市民宗局:参与因民族宗教问题引起的校园社会安全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7)市应急办:承担较大等级以上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对时的牵头、协调工作,必要时组织有关专家参与应急救援工作。指导教育部门做好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及操作手册的制订、修订工作。

11、 (8)市安监局:协调指导校园经营性活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受市政府委托,组织或参与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9)市公安局:密切关注校园公共安全事件的有关社会动态,依法、及时、妥善地处置相关的校园突发公共事件,查处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校园及社会稳定;保障应急车辆运行畅通,开展涉险被困人员的救援行动,指导、监督学校做好校园保卫、交通和消防等安全工作;指导、监督学校编制内部治安违法事件处置预案,并监督学校对相关预案进行演练。加强对互联网的监控,防止有害信息传播,依法处罚和打击网上违法犯罪行为。(10)市国家安全局:负责收集境外反华势力、敌对势力及间谍情报机关利用学校群体性事件进行幕后插手、煽动、

12、炒作等渗透破坏活动的相关情报信息,并按职责分工,开展相关工作。(11)市民政局:协调有关部门对因校园突发公共事件造成基本生活困难的师生和员工开展临时性生活救助;协调做好死亡人员的遗体火化工作。(12)市财政局:负责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资金保障工作。(13)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地质灾害预警信息发布,组织校园附近重大地质灾害的应急调查,提出应急处置方案,协助抢险救灾。(14)市建委:参与校园突发事件中涉及建筑物倒塌等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和事故调查工作。(15)市城管委:督促燃气经营企业参与校园突发事件中涉及燃气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并在实施政府主导救援方式时配合做好抢险和救援工作。(16)市房管局:

13、参与校园突发事件中涉及既有房屋倒塌等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和事故调查工作。(17)市林水局:提供雨情、水情、旱情、灾情和水文预报;做好学校因暴雨洪水受灾的抢险救灾的指导工作。(18)市文广新局:负责依法禁止在中小学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依法查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19)市卫计委:组织开展校园突发公共事件中受伤人员的医治、救护;负责学校卫生工作的技术指导;负责校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防控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协同教育部门开展校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检测,开展卫生监督和应急处置工作;必要时组织心理卫生专家对学校受灾师生进行心理干预。(20)市质监局:协助

14、教育部门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定期开展校园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及检验工作。(21)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协调学校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负责收集、处理学校食品安全事故信息。负责查处、取缔校园周边有固定场所的无照经营的小卖部、饮食摊点。(22)市环保局:负责校园及周边环境污染的监测和实时报告;组织污染源的排查,对事故产生的废水、废气和固体废弃物等有害物质的处置提出建议,并协助相关部门进行处置。(23)市外办:负责涉及外籍师生的校园突发公共事件的对外联络,及时与相关国家驻华使领事馆联系,通报情况;协助主管单位处理有关涉外事务。(24)市气象局:发布气象灾害预警预报信息,开

15、展气象防灾减灾服务,调查、评估、鉴定气象灾害,组织开展气象灾害的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教育。(25)市科委(市地震局):协调遭受地震灾害学校的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学校的灾害损失评估工作;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26)其他市级有关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和工作职能,做好相应的应急处置和保障工作。22 办事机构221 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市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为日常办事机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负责全市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的协调和日常管理。办公室主任由市教育局局长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市教育局分管副局长担任;日常事务由市教育局学校安全管理处负责处理。222 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1)贯彻落实市领导

16、小组的各项指令,组织实施应急处置工作。(2)及时收集和分析相关信息和工作情况,向市领导小组提出启动本预案的建议和应急处置具体措施。(3)及时总结和推广各地各校处置校园突发公共事件的经验和做法。(4)督导、检查各地各校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情况。(5)督促各地各校根据校园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6)完成市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23 各处置工作组组成及主要职责根据不同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市领导小组下设相应的专门应急处置工作组。231 社会安全类校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1)工作组组成该组主要由市委政法委(市委维稳办)、市委宣传部(市委外宣办、市新闻办、市网信办)、市公安局

17、、市信访局、市民宗局、市教育局、市国家安全局、市文广新局、市卫计委、市外办、市应急办等部门组成,市教育局、市委政法委(市委维稳办)、市公安局负责牵头。(2)主要职责组织协调全市校园社会安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研究确定事件性质、类型和级别,确定与其他类特定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联系,下达应急处置任务;必要时成立处置校园社会安全类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现场工作组或调查组,及时前往事发地现场指挥、督促或开展调查工作等事项;督查事发地学校和相关部门的处置工作。232 事故灾难类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1)工作组组成该组主要由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建委、市卫计委、市安监局、市环保局、市外办、市台办、

18、市应急办等部门组成,市教育局、市安监局负责牵头。(2)主要职责指导各地和学校建立事故灾难类校园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和监测预警机制;对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全市学校防范和处理事故灾难类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工作进行督察、指导;收集教育系统事故灾难类突发公共事件信息,适时向各地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通报,并提出有关对策和措施;对突发的灾难事件,视其性质和严重程度,研究决定是否在一定范围内停课、通知有关政府职能部门等事宜;对师生伤亡情况进行年度分类统计。233 公共卫生类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1)工作组组成该组主要由市教育局、市卫计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应急办等部门组成,市教育局、市卫计委负责牵头

19、。(2)主要职责组织协调全市校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紧急处置工作;及时收集校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相关信息,并及时向各地政府和市级教育、卫生、市场监管等部门通报情况,提出各级各类学校紧急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策略、措施;指导各地政府组织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督促各地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和控制措施;及时总结和推广各地、各校紧急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经验和做法;督促各地根据事件的性质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234 自然灾害类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1)工作组组成该组主要由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林水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气象局、市科委(市地震局

20、)、市公安局、市卫计委、市应急办等部门组成,市教育局、市民政局负责牵头。(2)主要职责组织协调全市校园自然灾害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积极配合政府有关自然灾害应急指挥机构开展应急处置行动;根据受灾情况,认真分析对本市教育系统所产生的影响,及时作出决策;必要时深入现场协调处置,控制事态发展。235 考试安全类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1)工作组组成该组主要由市教育局、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委维稳办)、市保密局、市公安局等部门组成,市教育局负责牵头。(2)主要职责负责本市范围内考试安全事件的调查、处理和侦察等工作;对考试安全事件的等级进行初步确认;启动应急预案;提出国家教育统一考试

21、延期举行的建议;提供启用副题等解决方案;协调各方面行动。24 区、县(市)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机构各区、县(市)依据本级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参照本预案组织领导体系的构成,成立区、县(市)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明确成员单位及其职责,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校园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3 事件分类分级31 事件分类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分为:社会安全类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公共卫生类校园突发公共事件、事故灾难类校园突发公共事件、自然灾害类校园突发公共事件、考试安全类校园突发公共事件等五类突发公共事件。(1)社会安全类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包括:校园内外及师生的各种

22、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请愿以及集体罢餐、罢课、上访、聚众闹事等群体性事件;各种非法传教活动、政治性活动,针对师生的各类恐怖性事件;师生非正常死亡、失踪等可能引发、影响校园和社会稳定的事件和舆情等。(2)公共卫生类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包括:在校园内突然发生并影响或可能影响学校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大传染病疫情、食物中毒、职业中毒、其他中毒、环境因素事件、预防接种和预防服药群体性不良反应、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学校师生健康的事件。(3)事故灾难类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包括:学校楼堂馆舍等发生的火灾、建筑物倒塌、拥挤踩踏等重大安全事故,学校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大型群体活动公共安全事故;造成重

23、大影响和损失的后勤供水、电、气、热、油等事故;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影响学校安全与稳定的其他突发灾难事故等。(4)自然灾害类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包括:受台风、暴雨洪水、暴风雪、高温严寒、地质、地震灾害等其他自然灾害的侵袭,造成学校师生较大人员伤亡和严重财产损失的事件。(5)考试安全类校园突发事件。包括:由教育系统组织的国家教育统一考试中,在命题管理、试卷印刷、运送、保管等环节出现的泄密事件,以及在考试实施、评卷组织管理过程中发生的违规事件。32 事件分级根据校园突发公共事件的紧迫程度、形成规模、行为方式和激烈程度、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可能蔓延发展的趋势等情况,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分为特别重大

24、校园突发公共事件(I级)、重大校园突发公共事件(II级)、较大校园突发公共事件(III级)、一般校园突发公共事件(IV级)四级。321 社会安全类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分级根据市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以及校园群体性事件的实际情况,社会安全类突发公共事件分为特别重大校园社会安全事件(I级)、重大校园社会安全事件(II级)、较大校园社会安全事件(III级),一般校园社会安全事件(IV级)四级。(1)特别重大校园社会安全事件(I级)聚集事件失控,并未经批准走出校门进行大规模游行、集会、绝食、静坐、请愿,在校外组织非法和反动演出、宣传、广播和出版物等,以及实施打、砸、抢等,引发地区性、行业性的连锁反应,已

25、形成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针对师生的各类恐怖袭击事件;以及其他视情需要作为特别重大校园社会安全事件对待的事件和舆情。(2)重大校园社会安全事件(II级)。聚集事件失控,校园网及有关媒体上出现大面积的串联、煽动和蛊惑信息,校内出现非法和反动演出、广播和出版物,校内聚集规模膨胀并出现多校串联聚集趋势;校内出现未经批准的大规模游行、集会、静坐、请愿等行为,并有明显的向校外发展趋势,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受到严重影响甚至瘫痪;以及其他视情需要作为重大校园社会安全事件对待的事件和舆情。(3)较大校园社会安全事件(III级)。单个突发事件引发连锁反应,校园内出现各种横幅、标语、大小字报,出现小

26、规模非法和反动演出、广播和出版物,有关事件的讨论已攀升为校园网及有关媒体上的热点问题之一,引发在校内局部聚集,一次或累计聚集人数200人以上、500人以下,并有明显的过激行为,严重影响和干扰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生活秩序;以及其他视情需要作为较大校园社会安全事件对待的事件和舆情。(4)一般校园社会安全事件(IV级)。事件处于单个事件状态,出现连锁反应并引起聚集,一次或累计聚集人数50人以上、200人以下,群体性事端已呈现,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生活秩序已受到影响和干扰,单个突发事件已引起师生广泛关注,校园有关媒体上出现少数师生过激的言论,或校园内出现大小字报,呈现可能会影响校园稳定的趋势;以及其他视情

27、需要作为一般校园社会安全事件对待的事件和舆情。322 事故灾难类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分级根据我市安全生产、道路交通、火灾、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供水燃气等突发事故(事件)的专项应急预案,以及各类事故具体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分级标准,结合我市高校、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实际,按事故灾难的严重程度,事故灾难类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分为特别重大校园事故灾难事件(I级)、重大校园事故灾难事件(II级)、较大校园事故灾难事件(III)级、一般校园事故灾难事件(IV)四级。(1)特别重大校园事故灾难事件(I级)。学校所在区域内的人员和财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害,对本地区学校的教学秩序产生特别重大影响的事故灾害。

28、(2)重大校园事故灾难事件(II级)。学校所在区域内的人员和财产遭受重大损害,对本地区学校的教学秩序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灾害。(3)较大校园事故灾难事件(III级)。对学校的人员和财产造成损害,对学校的教学秩序产生较大影响的事故灾害。(4)一般校园事故灾难事件(IV级)。对学校的人员和财产造成损害,对学校的教学秩序产生一定影响的事故灾害。323 公共卫生类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分级根据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结合我市高校、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实际,按照校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公共卫生类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分为特别重大校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重大校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I级)、较大校

29、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II级)和一般校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V级)四级。(1)特别重大校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学校发现肺鼠疫、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等病例,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并有扩散趋势;发生新传染病、发生或传入我国尚未发现的传染病,并有扩散趋势;发现我国已消灭的传染病在区域范围重新流行等达到卫生部门认定的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的事件。发生在学校的,经卫生部门认定的其他特别重大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2)重大校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I级)。学校集体性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倒,或出现10例及以上死亡病例。学校发生肺鼠疫、肺炭疽、腺鼠疫、

30、霍乱等传染病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涉及范围达到卫生部门认定的重大突发卫生事件标准。学校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病例。乙类、丙类传染病在短期内爆发流行,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涉及范围达到卫生部门认定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学校内发现我国尚未发现的传染病发生或传入,尚未造成扩散。发生与学校师生相关的重大医源性感染事件。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扩散到所在区、县(市)以外的学校。发生在学校的因预防接种或预防性服药造成人员死亡。发生境内外隐匿运输、邮寄烈性生物病原体、生物毒素造成学校内人员感染或死亡的。因学校实验室有毒物(药)品泄露,造成人员急性中毒在50人以上,或死亡5人及以上。其它发生

31、在学校的,经省卫生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3)较大校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II级)。学校集体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超过100人,或出现死亡病例。学校发生肺鼠疫、肺炭疽、腺鼠疫、霍乱等传染病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市级卫生部门认定的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乙类传染病、丙类传染病在短期内爆发流行,疫情局限在县(市)域内的学校,发病人数达到市级卫生部门认定的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的。在一个县(市)域内学校发现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发生在学校的因预防接种或预防性服药造成的群体性心因性反应或不良反应。因学校实验室有毒物(药)品泄露,造成人员急性中毒,一次中毒人数在1049人,或

32、死亡4人以下。发生在学校的,经市卫生部门认定的其他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4)一般校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V级)。学校集体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3099人,未出现死亡病例。学校发现腺鼠疫、霍乱等传染病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涉及范围达到区、县(市)以上卫生部门认定的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因学校实验室有毒物(药)品泄漏,造成人员急性中毒,一次中毒人数在10人以下,未出现死亡病例。发生在学校的,经区、县(市)以上卫生部门认定的其他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学校所在地区发生的、可能对学校师生员工健康造成危害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学校应在第一时间向当地的教育、卫生或市场监管部门报告。教育部门要与卫生和市场

33、监管部门做好信息沟通等工作,并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严重程度,做好相应的应急处置工作。324 自然灾害类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分级根据我市防汛防台防旱、地质灾害、森林火灾、地震等自然灾害的专项应急预案,结合我市高校、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实际,按照自然灾害的严重程度、影响范围,自然灾害类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分为特别重大校园自然灾害事件(I级)、重大校园自然灾害事件(II级)、较大校园自然灾害事件(III级)、一般校园自然灾害事件(IV级)四级。(1)特别重大校园自然灾害事件(I级)。学校所在区域内的人员和财产遭受重大损害,对本地区学校的教学秩序产生重大影响的自然灾害。(2)重大校园自然

34、灾害事件(II级)。对学校的人员和财产造成重大损害,对学校的教学秩序产生严重影响的自然灾害。(3)较大校园自然灾害事件(III级)。对个体造成较大损害,对学校教学秩序产生较大影响的自然灾害。(4)一般校园自然灾害事件(IV级)。对个体造成损害,对学校教学秩序产生一定影响的自然灾害。自然灾害类校园突发公共事件中各灾害具体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分级,可参照市防汛防台防旱、地质灾害、森林火灾、地震等自然灾害专项应急预案的标准执行。325 考试安全类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分级根据事件危害程度,考试安全类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分为特别重大校园考试安全事件(I级)、重大校园考试安全事件(II级)、较大校园考试安全事件(

35、III级)、一般校园考试安全事件(IV级)四级。(1)特别重大校园考试安全事件(I级)全国统考卷拟考试题发生泄密,在媒体上登载拟考试题或相关信息,其性质为贩卖或蓄意破坏,且传播范围广。(2)重大校园考试安全事件(II级)全国统考卷拟考试题发生泄密,未在媒体上登载拟考试题或相关信息,其性质为自用,传播范围有限。全省统考卷拟考试题发生泄密,在媒体上登载拟考试题或相关信息,其性质为贩卖或蓄意破坏,且传播范围较广。(3)较大校园考试安全事件(III级)全省统考拟考试题发生泄密,未在媒体上登载拟考试题或相关信息,其性质为自用,传播范围有限。(4)一般校园考试安全事件(IV级)全市统考拟考试题发生泄密。4

36、 预警和预防加强校园突发公共事件的预警预防机制建设,建立畅通的信息报送渠道,严格执行重要信息报告制度,完善快速应急信息系统。41 信息监控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类学校要进一步完善校园突发公共事件监测、预警和预防制度,落实责任制。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加强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和可能引发校园突发公共事件的有关信息的收集、分析研判和持续监测,及时发现事件苗头,随时掌握事件动态。有关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校园突发公共事件的监测和预警,及时向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通报有关信息,指导学校做好预防工作。42 信息报送制度421 信息报送要求(1)迅速。最先发现或接到校园突发公共事件的单位和

37、个人应在第一时间内向当地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不得迟报,并在2小时内逐级上报至市教育局;市教育局在2小时内负责上报市政府和省教育厅,同时通报市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疑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相关信息,应经卫生部门调查或审核并认定后按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规定报告。(2)准确。信息内容要客观详实,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报、瞒报、谎报。(3)直报。发生II级以上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可直接报省教育厅,发生III级以上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可直接报市教育局,同时抄报当地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4)续报。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应及时上报事件发展动态信息。422 信息报告主要内容(1)事件发生基本情况,包括时

38、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破坏程度以及人员伤亡等情况;(2)事件发生起因分析、性质判断和影响程度评估;(3)事发学校、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已采取的措施;(4)校内外公众及新闻媒体等各方面的反应;(5)事件发展动态、处置过程和结果;(6)其他需要报送的事项。423 信息报送方式可通过电话口头初报,随后采用传真、网络等载体及时报送书面报告和现场音像资料。涉密信息和材料,按照保密工作要求通过涉密渠道报送。43 事件预防431 学校各级各类学校负责本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制定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落实各项应急准备工作,发现事件苗头,及时处置,预防校园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432 教育行政部门各级教育行

39、政部门加强对本行政区内各类学校应对校园突发公共事件的指导、监督和管理,预防校园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433 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1)各级公安部门加强对学校及周边社会治安、交通、消防管理,定期向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通报有关情况,指导、督促学校做好安全保卫、交通、消防等防范工作,指导学校完善内部相关突发事件处置预案,预防校园社会安全事件和交通、火灾等事故的产生。(2)各级卫生和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学校卫生保健、疾病预防和食品安全工作的指导和检查。定期向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通报疾病防治、食品安全等情况,提出具体的预防要求,预防校园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3)各级建设部门加强对学校建筑、燃气设施设备以及学校工

40、程建设的安全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加强对学校特种设备及相关设施安全状况的定期检查,预防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4)各级文化、市场监管等部门应当对校园周边的有关经营服务场所加强管理和监督,依法查处违规违法经营活动,消除隐患,维护校园周边良好环境。5 分级处置与应急协调51 分级响应机制校园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响应和处置坚持属地为主的原则。事发地政府按照有关规定全面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校园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市教育局及有关部门根据情况给予协调支援。分级响应一般按以下原则:(1)发生一般校园突发公共事件(IV级)(考试安全事件除外),由事发地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或会同有关部门确认,并立即将事件报

41、告本级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及时启动本级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市级政府给予必要的支持,市级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视情启动。(2)发生较大校园突发公共事件(III级)(考试安全事件除外),由市教育局或会同有关部门确认,并立即将事件报告市领导小组、市政府和省教育厅,市领导小组视情及时启动本预案。相关区、县(市)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必须提前启动。(3)发生重大、特别重大校园突发公共事件(I、II级)(考试安全事件除外),由市教育局或会同有关部门确认,迅速将事件报告市领导小组、市政府和省教育厅,市领导小组负责启动本预案,统一组织协调应急处置工作,必要时请求省教育厅给予指导、支持。相关区、县

42、(市)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必须提前启动。 52 应急协调在各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相关应急指挥机构和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协同应对,共同做好校园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当校园突发公共事件符合有关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的启动标准时,该专项应急预案启动后,与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关系如下:(1)有关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领导机构和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要紧密配合、相互合作,高效、快速地处置校园突发公共事件,最大程度地保护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2)有关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和相关应急指挥机构,主要是有针对性地应对和处置某类突发公共事件,负责事件的现场应急救援和紧急处置行动,教育行政

43、部门和学校积极配合;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和相应的处置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事件的善后处理和后期处置工作,有关应急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积极配合支持。(3)有关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指挥机构和应急主管部门,要做好校园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测、预防和预警工作,加强对学校师生公共安全知识的宣传普及教育,提高广大师生,特别是中小学生的公共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6 应急处置61 社会安全类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和处置611 预警预防和信息报送(1)预警预防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经常研究影响学校稳定的新情况、新问题,做好舆论舆情的分析。密切注意和防范敌对势力的渗透和利用教育改革与发展中出现的一些矛盾及偶发问题进行炒作和煽

44、动。对可能引起学生高度关注的国际国内重大事件,特别是对危及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或涉及国家主权、民族利益等容易激化学生情绪的问题,以及敏感期、重大政治活动、重大节庆、重大文体活动以及发生各类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期间,在落实安全措施的同时,应当及时把握师生思想动态,加强教育引导。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的要求,把矛盾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内部、解决在萌芽状态,防止个性问题向共性问题转化、局部问题向全局性问题转化、经济问题向政治问题转化、非对抗性矛盾向对抗性矛盾转化。公安、国安、信访、外办和民宗等部门要加强与教育部门联系,建立畅通的信息沟通渠道和正常的工作联络机制,指导学校做好社会安全类校园突发公

45、共事件的预防工作。(2)信息报送校园社会安全类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采取分级报送的原则。严格执行重大情况报告和请示制度,对可能发生的群体性突发事件信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及时报告本级政府、有关部门和市教育局。III级以上事件,市教育局须在2小时内上报市领导小组、市政府、省教育厅,并抄报市委政法委(市委维稳办)、市公安局和有关成员单位。612 应急响应(1)特别重大、重大、较大校园社会安全事件(I级、II级、III级)的应急响应。事发学校事件发生后,学校应立即向当地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同时要严格门卫管理,防止学生串联和外出集会、游行,防止社会闲杂人员进入。一旦学生上街集会、游行,学校立即

46、组织力量劝阻,如劝阻无效,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继续做好维持秩序工作,防止社会闲杂人员和别有用心的人进入游行队伍寻衅滋事。高校要进一步动员和发挥党政工团组织及院系党政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工作队伍、辅导员队伍和学生会以及学生党员骨干队伍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切实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做到院不漏系、系不漏班、班不漏人;教师不停课、学生不停学、师生不离校。在事件进一步扩大、公安部门必须采取坚决措施时,学校要组织干部进一步劝说学生离开现场,保证学生安全。作出处理学生的决定时,要掌握好时机和程度,避免矛盾激化,促使事件尽快得到平息。市领导小组及有关成员单位事件发生后,市领导小组负责启动本预案,成立现场指挥部,组成相应

47、工作小组,靠前指挥,果断处置,并及时将应急处置情况上报市政府。市教育局接到事发信息后,迅速对事件进行确认并向市领导小组、市政府和省教育厅报告,及时通知有关成员单位;局领导迅速赶赴事发学校,指导、督促校方开展应急处置工作;与公安等有关部门组成现场指挥部,控制现场事态的发展;面对面开展师生思想工作,进行教育和疏导;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事态发展和事件处置情况。市公安局指挥事发地公安机关采取严密措施,组织警力,维护现场治安秩序和交通秩序,防止学生出现过激的违法行为,避免冲突加剧和学生受伤;依法迅速采取有效管制措施,控制现场事态的发展;采取措施保护党政军机关等重点部位及现场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对别有用心、蓄意破坏、危及公共安全的极个别人,进行严格控制和监视,搜集并固定事件发生现场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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