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度范文(通用12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度 篇1一、 负责组织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知识的学习培训,并做好建立培训档案工作;二、 负责组织从业人员年度健康检查并做好建立健康档案工作,督促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三、 制定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等,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四、 负责检查记录餐饮服务经营过程的食品安全状况,并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行为及时制止和提出处理意见;五、 负责受理投诉举报工作,对每起投诉举报要认真记录并配合监管部门调查处理;六、 接受和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本单位的食品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并如
2、是提供相关资料和情况;七、 完成上级交给的与保证食品安全有关的其他管理工作。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度 篇2根据食品安全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现就我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如下制度:一、岗位责任制度1、负责人岗位职责对食品的经营负全面责任负责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业务经营人员的质量教育保证质量管理方针和质量目标的落实和实施。定期开展质量教育和培训工作每年组织一次全员身体检查。2、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按时做好餐厅、各操作工作室和仓库的清洁卫生工作,确保食品的经营条件和存放设施安全、无害、无污染建立并管理员工健康档案,每年负责安排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监督检查员工保
3、持日常个人卫生。负责监督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温湿度在规定的范围内,确保经营食品的质量,发现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问题应立即解决或向负责人报告。3、购销人员岗位职责严禁采购法律法规禁止上市销售的食品,严禁从证照不全的企业采购食品,进货时认真查验供货单位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和检验合格证等确保所售出的食品在保质期内,并应定期检查在售食品的外观性状和保质期,发现问题立即下架同时向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报告。二、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1、凡从事食品经营工作的人员必须经岗前卫生知识培训方能上岗,从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岗位的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明且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定,期进行食品卫生和有关卫生法律、法规、业
4、务技能的培训。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3、注意个人清洁卫生做到个人仪表整洁。上岗时必须穿戴统一整洁的工作服并应经常换洗保持清洁。在工作岗位上不能嚼口香糖、进食、吸烟。私人物品必须存放在指定的区域或更衣室内,不可放置在工作区内。三、进销货台账制度1、建立食品进销货台帐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供货商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票据。2、进货查验记录、批发记录或者票据应当真实,不得伪造。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
5、年。四、仓库管理制度1、食品仓库必须做到专用,不得存放其他杂物和有毒有害物质。应设专人负责管理并建立健全出入库登记制度。食品及食品原料入库时,库管员应对其质量和数量进行验收并详细 记录入库产品的名称、数量、产地、进货日期、生产日期、保质期、包装情况等,并按入库时间的先后分类存放,感官检查不合格的食品不得入库。设有不安全食品暂存专柜并有记录本。2、食品仓库应有良好通风,保持库房内所需温度和湿度,防止食品霉变、生虫。贮存生鲜食品,应配置必要的低温贮存设备,包括冷藏库柜和冷冻库柜。搞好防尘、防蝇、防鼠、防潮工作,定期对库房周围进行卫生清扫消除有毒、有害污染源及蚁蝇孳生场所。3、食品存放设隔离地面的平
6、台和层架离墙30厘米以上,最底层隔离地面40厘米以上。食品按照先进先出、生熟分开的原则分类贮存并有明显标识。五、除虫灭害制度1、食品场所内不得使用鼠药。配备一定数量的灭蝇灯,并保证能正常工作。熟食制品间要配有充足有效的空气,消毒设施定期消毒。2、应定期进行除虫灭害工作,防止害虫孳生。使用杀虫剂进行除虫灭害应由专人按照规定的使用方法进行。除虫灭害工作不能在营业时间进行,实施时对各种食品应有保护措施。使用时不得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及包装材料使用后应将所有设备、工具及容器彻底清洗。六、卫生检查及奖惩制度1、卫生管理工作有领导分管和专人管理,制定卫生检查及奖惩制度,并组织有关人员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卫生检
7、查,组织从业人员学习卫生知识和有关法规,并组织培训考核,考核成绩与奖惩挂钩。2、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各项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做到每天有检查检查记录完备。严格从业人员卫生操作程序,逐步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和卫生操作习惯。检查中发现问题仍未改进的按有关奖惩制度严格处理。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度 篇3一、制定本单位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卫生责任制管理措施。二、制定本单位食品经营场所卫生设施改善的规划。三、按有关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办理领取或换发食品流通许可证,无食品流通许可证不得从事食品经营。做到亮证、亮照经营。四、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有关法规和知识的培训,培训合格者才允许从事食品流
8、通经营。五、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六、对本单位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推广经验,批评和奖励,制止违法行为。七、执行食品安全标准。八、协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监测。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度 篇4为进一步规范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强化学校食品安全自律意识,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一、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建立月度自查制度。校长是月度自查的第一责任人,应当定期组织召开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题会议,每月组织食堂食品安全检查,强化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措施,及时解决重大食品安全隐患问题,提高食品安
9、全保障水平。二、月度自查的检查重点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从业人员管理、环境卫生、加工操作、原料贮存、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台账记录、清洗消毒、食品添加剂管理、相关公示项目等内容。三、月度自查要做好详细检查记录。检查后认真填写,所有自查记录需留存完整,归档管理。四、学校主要负责人应亲自参加月度自查工作,并在检查记录上现场签字确认。确因特殊情况无法亲自参加的,需备注说明。五、月度自查情况应及时在食堂醒目位置进行公示。六、学校对通过自查发现的食品安全隐患问题应及时落实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作好相关记录。若发现有重大食品安全隐患的,应当及时报告属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七、学校应当建立学校食
10、堂食品安全管理档案,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月度自查表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检查记录应当归档管理。八、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通过对学校食堂开展季度检查、督导抽查、飞行检查等,及时督导检查学校食堂的月度自查工作开展情况。督导检查应从检查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月度自查表和整改记录入手,审查自查过程实际情况,自查是否有针对性、发现的问题是否客观存在、整改是否及时到位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度 篇5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关系到广大师生的安全、健康成长,关系到千家万户化的幸福和社会的稳定。为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确保在校师生的饮食安全,我校制定的以下有关食品卫生、食堂加工相关的管理制度:一、食物中毒预防和报告制度
11、1、食堂必须持有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健康合格证。2、建立严格的食品安全责任制,校长负总责,分管校长具体负责,总务科负责日常管理,层层落实责任制,并指定专人负责学校食品安全及食物中毒预防工作。3、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制,相关的卫生管理条款和从业人员工作责任用餐场所公示,接受用餐者的监督。4、建立严格的安全保卫措施。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销售操作间、食品原料存放间。食品原料存放间必须由专人负责。食堂管理人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严防投毒事件发生,确保学生饮食的卫生与安全。5、对学生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劝阻学生不买街头无照商贩出售的食品,不饮用来历不明的食物,发现学校
12、食堂、食品商店出售变质、污染和三无食品,应及时向学校和卫生监督部门报告。6、学校要制订食物中毒应急处理预案,发生食物中毒要及时起动应急机制,并实行紧急报告制度。发生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的学校应当在2小时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同时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报告信息应包括发生单位、地址、时间、疑似中毒人数、可疑食物等有关内容,并做好记录。7、不干涉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的报告,不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对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的要依法追究责任。8、对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按卫生部和教育部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
13、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的通知对学校有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二、学校食堂高危食品定点采购制度1、为严格把好食品的采购关,确保食品原材料安全,根据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制度。2、高危食品是指大米、面粉、食用油、酒、酱油、饮料、肉、禽、皮蛋、蔬菜、海鲜、凉菜等对人的身体健康关系重大,易发食源性疾患的食品。3、学校食堂采购高危食品,必须实行定点采购,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索证,以保证其质量。4、蔬菜容易残留有机磷农药,加工前应用清水漂浸两小时以上。花菜的残留农药难以清除,四季豆未烧熟容易引起中毒;螃蟹、蛏子、泥螺等海产品大肠菌容易超标,学校食堂应谨慎采购和加工。5、冷荤凉菜容易感染细菌,引发
14、肠道传染病,食堂不得采购和加工冷荤凉菜。6、学校要建立食堂食品定点采购责任制,加强对食品采购的管理。如发现食堂未按要求定点采购,要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因未定点采购而发生食源性疾患的,追究采购人员和管理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因定点采购点原因引起不安全后果的,依法追究其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三、学校食品安全定期检查制度1、学校食品安全实行校长负责制,建立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小组,设立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员。2、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小组负责学校食品卫生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对工作人员的指导和培训,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的检查等具体工作。3、学校食堂每月检查两次,及时排查相关安全隐患。检查
15、内容包括食堂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学生自购食品的卫生等。周查由总务处牵头组织,月查由分管校长牵头负责。要建立食品安全检查台帐,对发现的问题,要发出整改通知书,由受检单位负责人签字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且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学校应及时向当地卫生、工商等有关职能部门报告。4、学校要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管理,严格执行食堂的定期检查制度,并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度 篇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店经营实际,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是食品第一负责人,对本经营场所区域内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负总责,统一领导、协调区域内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食品安全
16、管理员负责食品安全日常工作。员工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食品经营企业应加强对职工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制定以下制度:组织新入职员工学习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北京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食品安全知识,要求其熟练掌握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并能够贯彻执行。培训合格者才允许从事食品流通经营,并建立培训档案。及时将食品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和政策对员工进行培训,对掌握情况进行考核。食品进货查验制度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一、公司严禁采购下列部分有何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17、。(一)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的食品;(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三)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法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替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四)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五)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六)未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七)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
18、八)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九)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十)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经营的食品;(十一)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八条第三款规定的食品;(十二)没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或者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六条规定的进口的预包装食品;(十三)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要求的食品。检查预包装食品包装的标签是否表明下列事项。(一) 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二)成分或者配料表;(三)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四)保质期;(五)产品标准代号;(六)贮存条件;(七)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八)生产许可证编号;(九)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
19、全标准规定必须标明的其他事项。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其标签还应当标明主要营养成分及其含量。采购食品时应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注意生产日期或保存期等食品标识,不应采购快要到期或者超期食品。禁止采购食品安全法规定的禁止采购的不合格食品。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制度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的证明文件。采购的进口的预包装食品应当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标签、说明书应当符合本法以及我国其他有关法律、行规的规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载明食品的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预包装食苹有中文标签、中文卓明书或
20、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规定的,不得进口。商场、超市应当建立食品进货允收期制度(允收期指商场、超市进货日期距离该食品生产日期的最长期限)。商场、超市经营的食品或用于食用的赠品,均需要按照保质期确定食品的允收期,到货食品早进货查验时应当在允收期规定的范围之内,超过允收期限的不予收货。食品允收期界限划分为:(一) 保质期16天以上的,允收期为保质期的50%;(二) 保质期8天以上15天以下,允收期为生产日期后3至4天;(三) 保质期少于7天的,允收期为生产日期后2至3天。(四) 蔬菜、水果、鲜肉等无明确保质期的初级农产品由食品经营者按照保持品质的原则自行确定保质期,并依照前款规定确定允收期。(五)
21、进口食品可根据情况自行制度。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食品台账)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一) 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进货采用计算机管理,须建立电子台账。进口食品确保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者或者进口批号、保质期、出口商等内容。(二) 设立一个存放上一级批发商或者厂商相关资质和台账的资料柜,按照供货商、进货时间、商品类别等不同内容,将供货凭证进行分类整理,定期装订成册,落实台账管理。(三)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或者票据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从业人员健康检查
22、制度和健康档案制度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一、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二、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三、从业人员体检合格证明应随身携带,以备检查。四、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由专人负责保存并随时更新。食品退市制度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食品经营者发现其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街道行政部门公布的不合
23、格视频信息,要立即停止经营,通知相关生产经营着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商场、超市应当与其供货商在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上参照规范签订不合格食品退市处理合同。合同双方应当按照合同规定自觉履行食品停止销售、销毁或者无害化处理的义务,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食品检查、贮存、运输制度根据食品安全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的规定:一、按照食品安全的要求存放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期的食品。二、贮存散装食品,应当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销售散装食品,要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
24、容。三、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和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食品销售管理制度一、商场、超市应当建立“临时保质期限食品销售专区”制度,规范临近保质期限食品的集中陈列和销售。商场超市应当将“本区食品为临近保质期食品,请消费者购买后在保质期内食用完毕”的提示语在临近保质期食品专区醒目位置向消费者提示。二、商场、超市应当在下列规定的期限前,将临近保质期限食品放入临近保质期限食品销售专区集中陈列和销售:(一)食品保质期为1年以上的,期满之前45天:(二)保质期为半年以上不
25、足1年的,期满日前20天;(三)保质期90天以上不足半年的,期满之日前15天;(四)保质期30天以上不满90天的,期满之日前10天;(五)保质期16天以上不满30天的,期满之日前5天;(六)保质期少于15天的,期满之日前1至4天。三、商场、超市应当在每天闭市前对临近保质期限食品销售专区内的食品进行逐件检查,对为销售的到期食品,应当在当日闭市后立即停止销售、撤出货架,并做好相关记录。四、商场、超市应当按照保障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标明每批次入库日期和保质期限,出库销售应当做到先进先出。仓库区域应当设立明显的退换货区域并加贴醒目标签。防止和正常食品混淆,避免员工误将过期食品上架销售。五、散装食品
26、应当设置专门的销售区域,以明显的标志区分或隔离。销售区域严禁放置废弃物处理设施,严谨销售任何非食品物品,并且根据所销售食品的需要,设置相应的温度调节、销售和存放设备、设施;散装食品销售应使用专用的收货工具分拣。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销售散装、装食品必须有防蝇防尘设施,防止食品被二次污染。食品冷链制度在销售如奶制品、豆制品等易败变质食品时,在食品运输、贮存、销售过程中需保持食品标签标示的保存温度,以确保食品品质。设立专人记录食品在运输、贮存、销售过程时的温度,同时确保相应的冷冻(藏)设备的正常运转。食品经营者承诺
27、: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实践本公司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维护消费者安全。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度 篇71、炊事人员应每年进行健康检查,经过卫生知识培训,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时穿戴整齐的工作衣帽,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2、食堂工作人员进行食品加工时应遵守相应岗位的卫生操作规程,有良好的卫生习惯。3、保持食堂和餐厅的环境卫生整洁,每天进行卫生清扫,及时清运餐厨垃圾。4、食品加工按照工序流程规范进行,各功能专间专用,不得交叉;生熟食品容器及工具标识清楚,不得混用。5、及时修缮维护卫生基础设施,保证清洗、消毒和防尘、防蝇、防鼠设施的正常使用。6、建立健全卫生管理档案,做好各类
28、台账记录,并妥善保存二年。7、食品采购渠道合法,验收认真,索证索票;食品和食品原料设专间储存,分类分架,隔墙离地。8、规范进行餐(饮)具消毒,消毒岗位从业人员熟悉消毒知识,按规范开展餐(饮)具消毒和保洁,并做好台账记录。9、食品添加剂使用实行专人专柜管理,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规定的使用范围和使用量使用,并进行公示。10、严格执行食品留样制度。要求生、熟食品,各100克,48小时,专人负责,锁存留样。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度 篇8食品进货查验制度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本食品经营企业现建立食品进货查验制度,加强对食品进货货源的检查验收。第二条 本企业
29、的食品进货查验制度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食品生产者货其他供货者之间的合同约定,对购进的食品质量进行检查,符合规定和约定的予以验收的制度。第三条 检查验收的目的是为了对本企业销售的食品货源进行把关,保证本企业所销售食品的质量。第四条 本企业各级管理人员、经营人员已经和经营活动有关的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第五条 本企业查验内容:(一) 营业执照;(二) 生产许可证或流通许可证(三) 标注通过质量认证食品的相关证书(四) 食品质量检验证明、检疫证明(五) 销售凭证(六) 其它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证明文件(七) 对食品进行查验,检查食品包装标识、外观等内容。第六条 本企业对所进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发现存在食
30、品安全问题的,应提出异议,经进一步证实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拒绝验收进货。第七条 本企业员工必须严格执行该制度,在签订购货合同时,必须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等,并亲自验货,货证相符方可采购。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对食品经营企业现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加强食品进货检查。第二条 本企业食品进货查验记录作为对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等一系列文件进行查验的书面证明,应当真实。第三条 本企业各级管理人员、经营人员及与经营活动有关的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第四条 进货时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
31、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进货日期等内容。第五条 本企业须留载有相关信息的进货或者销售票价,且记录票据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第六条 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可以有企业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食品批发企业销售记录制度一、销售食品,应向购货者出示相关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食品的相关质量认证证书,向购货者的提供销售票据,对销售票据做详细记录二,如实记录所销售的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售货日期等内容,或者采用计算机管理,建立电子台帐;或者保留载有相关信息的销售票据。三、食品销售记录和销售票据应当真实,
32、所有相关销售数据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四、每周对销售记录进行检查、归类、整理,最好汇总保存。五、相关责任人对销售记录情况进行监督,做好定期检查工作。 六、每季度对销售记录人员进行考核,合格证留岗位。食品退市制度第一条为加强流通环节食品质量监督管理,维护消费安全,根据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不合格食品退市,是指在我国境内对已经进入销售领域的食品,发现其质量不合格或者有其他违法问题,采取停止销售、退回供货方整改、销毁、召回等措施退出市场的行为。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不合格食品是指经检测不符合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食品。下列食品属于不合格食品:(一)存在
33、危及人身安全的不合理危险或者不符合国家、行业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安全标准的(包括:农药残留超过国家规定容许量的,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未经批准使用的添加剂或者非食品用化学物质的,含有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的);(二)不具备应当具备的食用性能的;(三)不符合在食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食品标准的;(四)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第四条下列食品应当退出市场:(一)属于本办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的食品;(二)未在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明食汽称、配料清单、配料定量、净含量和固型物含量、生产者的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保存期、贮藏说明、产品执行标准、卫生许可证号、质量等级的;(三)辐照食品
34、、转基因食品未在显著位置予以清晰标示的,特殊营养食品未在显著位置予以清晰标示能量营养素、食用方法和适宜人群的;(四)进口食品无中文标明的原产国的国名或者地区名以及在中国依法登记注册的代理商、进口商或者经销商的名称和地址的;(五)超过保质期或者保存期的;(六)经感官鉴别已经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七)容器包装污秽不洁、严重破损,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八)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九)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冒充合格的;(十)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在商
35、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国际标准采用标志、防伪标志等标志的;(十一)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售的食品。第五条经营者对自查中发现的以及有关行政机关确认的属于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食品,应当立即停止销售,并清点已售出的食品,登记造册,如实报告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所。对仅是标示违法但可以食用的食品,可退回供货方改正;对不能食用的食品,为防止退市的不合格食品二次流入市场,危害消费者健康,工商管理部门应监督销毁不合格食品,不得令其再流入市场;对已经售出的涉及人身健康安全的食品,应当采取公告等方式追回,并将情况及时报告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所。第六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在工作中发现的、上级机关通报的、其他
36、行政机关移送的,或者生产者、销售者自报的属于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退市食品,应当依法采取措施将该商品清除市场(或者:应当及时告知并监督经营者采取有效措施将该食品退出市场;告知后经营者未采取退市措施的,工商部门应当依法处理)。第七条对监督检查和上级机关监测中发现以及其他部门公布应当退出市场的食品,经营者自觉采取有效措施退市且没有造成后果的,工商部门可以依法免于处罚;对于在工商部门监督下采取有效措施退市且没有造成后果的,工商部门可以视其情节,依法给予从轻、减轻或者免予处罚;对于告知后仍不按照规定采取退市措施的,应当依法从重处罚。第八条已经被确认为质量不合格食品退市的,需重新入市,必须提供合法检验机构经
37、检验合格的检验报告或者有效的复制件后方可入市销售,否则发现地工商部门可以依法封存该食品,责令其限期提供检验报告;在期限内拒不提供的,工商部门可以视同不合格食品进行处理。第九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将查处食品案件情况、流通环节食品退市情况等信息,录入企业信用监管系统,并通过一定形式向社会公布,进行消费警示,提供消费指导;对退市食品及其经营者,适时回,进行跟踪监督管理。 第十条严格执行信誉卡制度。经营者销售食品必须给消费者出具销售信誉卡,并在信誉卡上填写销售时间、经营者姓名、摊位号、商品相关消息等。消费者遇到消费安全问题,凭信誉卡,消费者和执法部门可从销售追溯到运输、生产环节,实现全程追溯,保证消费
38、者的合法利益。第十一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施。食品检查制度一、公司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日常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每天检查各部门、各岗位的卫生状况和岗位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并作好登记。三、每日组织一次卫生检查,单位负责人每月组织考核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工作。四、每次检查,都必须有记录。五、发现问题,应有人跟踪改正。六、检查内容应包括食脾存、销售过程;陈列的各种防护设施设备,冷藏、冷冻设施卫生和周围环境卫生。七、对损坏的卫生设施、设备、工具应有维修记录,确保正常运转。八、各类检查记录必须完整、齐全,并存档。 食奇贮制度1、食脾存有专门的食品库房,进出食品应登记。2、
39、库房周围保证无污染源。3、库房应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定期清扫,定期通风换气,定期查看是否有超期食品,如有超期食品及时处理。4、经检验合格包装的成品应贮存于成品库,其容量应与生产能力相适应。按品种、批次分类存放,防止相互混杂食品库房内不得存放个人物品,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特别是外观与食品相似的有毒有害物品或其他易、易燃品。5、冷藏食品应配备专用的冰箱、冰柜。6、食脾存配备专用消毒设备,随时对储存的工具、容器等进行洗刷消毒。7、成品码放时,与地面,墙壁应有一定距离,便于通风。要留出通道,便于人员、车辆通行,要设有温、湿度监测装置,定期检查和记录。食品运输制度1、 运输工具(包括车厢、船仓和各种容器等
40、)应符合卫生要求。要根据产品特点配备防雨、防尘、冷藏、保温等设施。2、运输作业应避免强烈震荡、撞击,轻拿轻放,防止损伤成品外形;且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混装、混运,作业终了,搬运人员应撤离工作地,防止污染食品。3、特殊食品的运输,应根据产品的质量和卫生要求,另行制定办法,由专门的运输工具进行。冷链销售制度第一条为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保证上市食品质量安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进货要采用专用的冷冻设备,使食品在运输途中保证所需冷冻温度,全程冷冻
41、运输。第三条 货物到达后,要在最短的时间内装进专用冷柜,保证食物的冷冻条件不变。第四条 冷藏冷冻食品要有专用冷柜存放,专人看管,及时查验货物,严格按照食品说明温度存放。第五条 及时清理冷柜,保证冷柜的清洁,使其制冷运转正常。坚持每季度一次冷凝器散热板清扫,冰箱内蒸发管道结冰超过5毫米要及时除霜。保证冰箱使用安全,开门装置完好,有防火防漏设施。第六条 销售冷藏冷冻食品,建立健全销售登记制度,保证所销售食品账物相符。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和健康档案制度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本食品经营企业现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和健康档案制度,以加强企业员工健康
42、情况的管理,确保食品安全。第二条 食朴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是为了防止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因其所患疾病污染食品而建立的制度。第三条 本企业各级管理人员、经营人员及与经营活动相关的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第四条 本企业凡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员工应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第五条 本企业员工健康检查应每年进行一次,对新录用员工或转岗员工应先进行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上岗。第六条 对患有某些特定疾病的人,禁止其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这些疾病包括: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人员。第七条 如发现从事接触直接
43、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员中患有第六条规定的不能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法定疾病的,本企业将立即调换其工作,将其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工作的岗位。第八条 本企业建立健康档案制度,记录与员工健康状况相关的信息。第九条 健康内容包括每位员工的既往病史、诊断治疗情况、家族病史及历次体检结果等。第十条 健康档案应根据员工每年健康检查情况及时更新。第十一条 健康档案由专人保管,保存期限不低于两年。卫生管理制度食朴业人员个人卫生要求一、从业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二、勤洗澡、勤洗手、勤剪指甲。三、勤洗衣服、被,勤换工作服,进入操作间须戴发帽,头发必须全部戴入帽。四、定期理发,不留
44、长胡须。五、平日不染红指甲,班上不戴戒指,手表,手。六、不准穿工作服上厕所,小便后坚持洗手消毒。七、工作时严禁吸烟。八、工作时不要随地吐痰。九、不准用工作服擦汗,擦餐具或擦鼻涕。十、不准用手抓直接入口食品。十一、不要对着食品咳嗽或喷。十二、自觉遵守卫生制度。十三、抹布专用,经常搓洗,消毒。 食品成品仓卫生岗位责任制一、食品成品贮存方法:1、低温贮存1)冷藏贮存:0-10条件下贮存 2)冷冻贮存:0-29条件下贮存2、常温贮存贮存基本要求:(1)清洁卫生。(2)通风干燥。(3)无鼠害。二、食品成品贮存库的卫生要求:1、门窗、四壁完整,不漏雨,地面用不渗水无毒材料铺石。2、库内保持通风、干燥,避免
45、阳光直射。3、要安装纱门、纱窗,挡鼠板,保证无蝇、无鼠、无有害昆虫。4、高温冷库温度控制在4-0。 低温冷库温度控制在-18以下。三、食品成品贮存的卫生管理1、建立入库、出库食品登记制度。按入库时间先后分类存放,先进先出。2、各类食品成品要分开存放、按品种类,进库整齐存放日期分类。3、存放的食品成品应与墙壁,地面保持一定的距离。离地20CM-30CM,离墙30CM,货架之间有间距,中间留有通道。4、建立库存食品定期检查制度掌握食品的保质期,防止发生霉烂,软化发臭,鼠咬。5、仓库要定期打扫。6、食品成品贮存库内不得存放农药等有毒有害物品。7、冷库内不得存放败变质食品和有异味的食品。5、某公司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度 篇9为保证食品安全,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义务”,特制定以下制度和措施:一、配备与经营相适应,并能确保食品安全的经营设备或设施。写清楚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以及配备的经营设备或设施。确保配备的经营设备或设施符合下列要求:1、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