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证 据 法 学第一编 总论第二编 证据论第三编 证明论一、证据法一、证据法q概念概念q性质性质q渊源渊源q立法体例立法体例二、证据法学二、证据法学q研究对象研究对象q研究方法研究方法第一章第一章 证据法学概述证据法学概述 一、证据法一、证据法(一)证据法的概念(一)证据法的概念 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关于诉讼中规定如何收集、审查判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关于诉讼中规定如何收集、审查判断证据以认定案件事实的法律规范。断证据以认定案件事实的法律规范。(二)证据法的性质(二)证据法的性质 程序法程序法 or 实体法?实体法?公法公法 or 私法?私法?(三)证据法的渊源(三)证据法的渊源(四)证据法的立法体例(
2、四)证据法的立法体例 1、统一证据法典体例,如美国、统一证据法典体例,如美国联邦证据规则联邦证据规则 2、专门证据法典体例,如英国、专门证据法典体例,如英国 3、并入诉讼法或其他法典中,如大陆法系国家、并入诉讼法或其他法典中,如大陆法系国家 我国无单独立法,主要体现在三大诉讼法、司法机我国无单独立法,主要体现在三大诉讼法、司法机关组织法、最高法院的相关文件和实体法中。关组织法、最高法院的相关文件和实体法中。二、证据法学二、证据法学(一)研究对象(一)研究对象1、现行证据法律规范、现行证据法律规范2、与证据有关的司法实践、与证据有关的司法实践3、古今中外的证据制度和证据理论、古今中外的证据制度和
3、证据理论(二)研究方法(二)研究方法1、理论思辨与实证研究相结合、理论思辨与实证研究相结合2、借鉴国外与立足我国国情相结合、借鉴国外与立足我国国情相结合3、证据法学与其他学科相结合、证据法学与其他学科相结合4、普通思维和法律思维相结合、普通思维和法律思维相结合第二章第二章 证据法的历史沿革证据法的历史沿革第一节第一节 世界证据法的历史沿革世界证据法的历史沿革一、欧洲大陆国家证据制度的历史沿革一、欧洲大陆国家证据制度的历史沿革二、英美法系国家证据制度的历史沿革二、英美法系国家证据制度的历史沿革三、诉讼模式和诉讼制度对证据立法的影三、诉讼模式和诉讼制度对证据立法的影响响第二节第二节 我国证据法的历
4、史沿革我国证据法的历史沿革第一节第一节 世界证据法的历史沿革世界证据法的历史沿革一、欧洲大陆国家证据制度的历史沿革一、欧洲大陆国家证据制度的历史沿革(一)神判证据制度(一)神判证据制度1、神判证据制度概念、神判证据制度概念 凭借神的各种启示来判断案件是非曲凭借神的各种启示来判断案件是非曲直并作为裁判依据的证据制度。又称为神直并作为裁判依据的证据制度。又称为神示证据制度,神明裁判等。主要存在于亚示证据制度,神明裁判等。主要存在于亚欧各国的奴隶社会和欧洲的封建社会前期。欧各国的奴隶社会和欧洲的封建社会前期。2、神判证据制度产生的原因、神判证据制度产生的原因q政治上实行神权统治政治上实行神权统治q科
5、学不发达,生产力水平低下科学不发达,生产力水平低下第一节第一节 世界证据法的历史沿革世界证据法的历史沿革(一)神判证据制度(一)神判证据制度3、神判证据制度的内容、神判证据制度的内容(1)诅誓)诅誓 又称神誓,指向神发誓,以此作为当事又称神誓,指向神发誓,以此作为当事人或者证人自清以及裁判者认定事实的人或者证人自清以及裁判者认定事实的证明方法。证明方法。第一节第一节 世界证据法的历史沿革世界证据法的历史沿革(一)神判证据制度(一)神判证据制度3、神判证据制度的内容、神判证据制度的内容 (2)水审)水审 指通过一定的方式使当事人接指通过一定的方式使当事人接受水的考验,显示神意,借以受水的考验,显
6、示神意,借以判定当事人对案情的陈述是否判定当事人对案情的陈述是否真实、刑事被告人是否有罪。真实、刑事被告人是否有罪。分为冷水审和沸水审。分为冷水审和沸水审。火审火审决斗决斗卜筮卜筮 十字形证明十字形证明 面包奶酪法面包奶酪法 等等。等等。第一节第一节 世界证据法的历史沿革世界证据法的历史沿革(一)神判证据制度(一)神判证据制度4、神判证据制度的评价、神判证据制度的评价缺点:唯心的、非理性缺点:唯心的、非理性优点:优点:(一)相对于原始社会初期简单的血亲(一)相对于原始社会初期简单的血亲复仇解决方复仇解决方式是一个进步;式是一个进步;(二)提高了司法判决的权威性,有助于断狱(二)提高了司法判决的
7、权威性,有助于断狱息讼和社会秩序的稳定,也有助于维护统治息讼和社会秩序的稳定,也有助于维护统治阶级的利益。阶级的利益。第一节第一节 世界证据法的历史沿革世界证据法的历史沿革一、欧洲大陆国家证据制度的历史沿革一、欧洲大陆国家证据制度的历史沿革(二)法定证据制度(二)法定证据制度1、法定证据制度的概念、法定证据制度的概念 又称形式证据制度,一切证据的证明力的大小,又称形式证据制度,一切证据的证明力的大小,以及对它们的取舍和运用,都由法律预先明文加以规以及对它们的取舍和运用,都由法律预先明文加以规定,法官在审理案件过程中不得自由评断和取舍。定,法官在审理案件过程中不得自由评断和取舍。盛行于中世纪后期
8、的欧洲大陆地区。盛行于中世纪后期的欧洲大陆地区。2、法定证据制度产生的原因、法定证据制度产生的原因 中央集权君主制的产物。中央集权君主制的产物。第一节第一节 世界证据法的历史沿革世界证据法的历史沿革(二)法定证据制度(二)法定证据制度3、法定证据制度的内容、法定证据制度的内容(1)关于证据分类)关于证据分类完全证据完全证据q受审人的自白、书面证据、亲自的勘验、具有专门受审人的自白、书面证据、亲自的勘验、具有专门知识的人的证明、与案件无关的人的证明等等知识的人的证明、与案件无关的人的证明等等不完全证据(二分之一、四分之一、八分之一等)不完全证据(二分之一、四分之一、八分之一等)q受审人之间的攀供
9、、询问四邻得到的受审人情况、受审人之间的攀供、询问四邻得到的受审人情况、表白自己的宣誓等表白自己的宣誓等第一节第一节 世界证据法的历史沿革世界证据法的历史沿革(二)法定证据制度(二)法定证据制度3、法定证据制度的内容、法定证据制度的内容(2)关于证据的收集判断)关于证据的收集判断q被告人的自白:被告人的自白:是最完全的证据,是是最完全的证据,是“证据之证据之王王”,不考虑如何取得,是否符合实际。,不考虑如何取得,是否符合实际。q证人证言证人证言:按多数人的证言判断案情。按多数人的证言判断案情。q书证书证:原本的证明力大于副本,公文书的证明原本的证明力大于副本,公文书的证明力大于私文书的证明力等
10、。力大于私文书的证明力等。q男人、学者、显要、僧侣证言优先。男人、学者、显要、僧侣证言优先。(3)关于运用证据认定某些特殊案件)关于运用证据认定某些特殊案件(4)关于运用证据的总的定案标准)关于运用证据的总的定案标准第一节第一节 世界证据法的历史沿革世界证据法的历史沿革(二)法定证据制度(二)法定证据制度4、法定证据制度的评价、法定证据制度的评价优点:优点:q有利于法制的统一和中央集权有利于法制的统一和中央集权q有助于提高司法裁决的规范性、可预见性、有助于提高司法裁决的规范性、可预见性、权威性,防止法官专断。权威性,防止法官专断。缺点:缺点:q(1)在运用证据的问题上过于僵化死板,)在运用证据
11、的问题上过于僵化死板,完全压抑了法官的主观能动性,违背了客观完全压抑了法官的主观能动性,违背了客观规律;规律;q(2)对口供的推崇刑讯逼供的泛滥,助长)对口供的推崇刑讯逼供的泛滥,助长司法暴力。司法暴力。第一节第一节 世界证据法的历史沿革世界证据法的历史沿革一、欧洲大陆国家证据制度的历史沿革一、欧洲大陆国家证据制度的历史沿革(三)自由心证证据制度(三)自由心证证据制度1、自由心证证据制度的概念、自由心证证据制度的概念q又称又称“内心确信内心确信”,指证据的取舍和证明力,指证据的取舍和证明力的大小,以及案件事实的认定,均由法官根的大小,以及案件事实的认定,均由法官根据自己的良知、理性自由判断,以
12、形成内心据自己的良知、理性自由判断,以形成内心确信。确信。q主要内容:主要内容:q一是证据的取舍和证明力的判断依据是法官一是证据的取舍和证明力的判断依据是法官的良知和理性;的良知和理性;q二是法官在认定案情时必须达到内心确信的二是法官在认定案情时必须达到内心确信的程度。程度。第一节第一节 世界证据法的历史沿革世界证据法的历史沿革1808年法国年法国治罪法治罪法第第342条:条:法律对于陪审员通过何种方法认定事实并不计较;法法律对于陪审员通过何种方法认定事实并不计较;法律也不为陪审员规定任何规则,使他们判断已否齐备律也不为陪审员规定任何规则,使他们判断已否齐备及是否充分;法律仅要求陪审员深思细察
13、,并本诸良及是否充分;法律仅要求陪审员深思细察,并本诸良心,诚实推求已经提出的对于被告不利和有利的证据心,诚实推求已经提出的对于被告不利和有利的证据在他们的理智上产生了何种印象。法律未曾对陪审员在他们的理智上产生了何种印象。法律未曾对陪审员说,说,“经若干名证人证明的事实即为真实的事实经若干名证人证明的事实即为真实的事实”;法律也未说,法律也未说,“未经某种记录、某种证件、若干证人、未经某种记录、某种证件、若干证人、若干凭证证明的事实,即不得视为已有充分证明若干凭证证明的事实,即不得视为已有充分证明”;法律仅对陪审员提出这样的问题:法律仅对陪审员提出这样的问题:“你们已经形成内你们已经形成内心
14、的确信否?心的确信否?”此即陪审员职责之所在。此即陪审员职责之所在。第一节第一节 世界证据法的历史沿革世界证据法的历史沿革(三)自由心证证据制度(三)自由心证证据制度2、自由心证证据制度产生的原因、自由心证证据制度产生的原因q资产阶级对人的理性和良知的崇尚、人权观念等资产阶级对人的理性和良知的崇尚、人权观念等3、自由心证证据制度的评价、自由心证证据制度的评价进步进步q1将法官从法定证据制度的僵化规定中解放出来,将法官从法定证据制度的僵化规定中解放出来,赋予其自由裁量权,有利于实现司法公正;赋予其自由裁量权,有利于实现司法公正;q2、该制度以对法官的理性和良知的信赖为基础,有、该制度以对法官的理
15、性和良知的信赖为基础,有利于推动现代法官制度的建设。利于推动现代法官制度的建设。局限局限q法官的准入、职业保障、心证公开等法官的准入、职业保障、心证公开等第一节第一节 世界证据法的历史沿革世界证据法的历史沿革二、英美法系国家证据制度的历史沿革二、英美法系国家证据制度的历史沿革 英国在历史上并未形成严格的法定英国在历史上并未形成严格的法定证据制度证据制度 英国在废除神明裁判之后,逐渐确英国在废除神明裁判之后,逐渐确立了一系列复杂的证据规则用来规立了一系列复杂的证据规则用来规范证据的可采性。如:意见证据规范证据的可采性。如:意见证据规则,相关性规则,传闻证据规则,则,相关性规则,传闻证据规则,自白
16、规则,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等自白规则,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等第一节第一节 世界证据法的历史沿革世界证据法的历史沿革三、诉讼模式和诉讼制度对证据立法的影三、诉讼模式和诉讼制度对证据立法的影响响(一)诉讼模式对证据立法的影响(一)诉讼模式对证据立法的影响一般认为,大陆法系国家的诉讼模式主要是一般认为,大陆法系国家的诉讼模式主要是职权主义,英美法系国家是当事人主义。职权主义,英美法系国家是当事人主义。但大陆法系国家民事诉讼中当事人主义的色但大陆法系国家民事诉讼中当事人主义的色彩较浓彩较浓。诉讼模式对证据立法的影响诉讼模式对证据立法的影响职权主义:职权主义:1、证据的搜集:法、证据的搜集:法官可依职权搜集证据
17、官可依职权搜集证据2、证据的调查:法、证据的调查:法官主导官主导3、审前程序不发达、审前程序不发达4、诉讼理念上奉行、诉讼理念上奉行实体真实原则实体真实原则等等等等当事人主义当事人主义:1、证据的搜集:当、证据的搜集:当事人负责事人负责2、证据的调查:当、证据的调查:当事人及其律师主导事人及其律师主导3、审前程序完备、审前程序完备4、诉讼理念上奉行、诉讼理念上奉行程序真实原则程序真实原则等等等等第一节第一节 世界证据法的历史沿革世界证据法的历史沿革(二)诉讼制度对证据立法的影响(二)诉讼制度对证据立法的影响主要是陪审制的影响。主要是陪审制的影响。“英美证据法是陪审团之子英美证据法是陪审团之子”
18、(能够证明案件事实,具有证明能力)(能够证明案件事实,具有证明能力)相关性相关性-事实问题事实问题-陪审团陪审团证据条件证据条件 可采性可采性-法律问题法律问题-法官法官 (取得方式、形式等符合法律要求,具有证据资格)(取得方式、形式等符合法律要求,具有证据资格)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的自由心证证据制度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的自由心证证据制度的差异的差异 在自由心证原则之下,大陆法系在自由心证原则之下,大陆法系的法官所能自由裁量的包括证据能力与的法官所能自由裁量的包括证据能力与证明力,英美法系自由裁量主要针对证证明力,英美法系自由裁量主要针对证明力明力.第二节第二节 我国证据法的历史沿革我国证据法的历
19、史沿革一、古代中国的证据法一、古代中国的证据法(一)古代中国证据制度特点(一)古代中国证据制度特点1、并未形成西方典型的神判证据制度,且消失较早。、并未形成西方典型的神判证据制度,且消失较早。2、口供与刑讯逼供相结合、口供与刑讯逼供相结合3、未形成法定证据制度,多靠裁判者个人决断、未形成法定证据制度,多靠裁判者个人决断4、儒家思想有深远影响、儒家思想有深远影响第二节第二节 我国证据法的历史沿革我国证据法的历史沿革一、古代中国的证据法一、古代中国的证据法(二)我国古代主要证据制度(二)我国古代主要证据制度1、西周的五听制度、西周的五听制度2、亲亲相隐制度、亲亲相隐制度3、刑讯制度,坚持、刑讯制度
20、,坚持“断罪必取输服供词断罪必取输服供词”4、勘验制度、勘验制度5、疑罪从轻、疑罪从轻第二节第二节 我国证据法的历史沿革我国证据法的历史沿革二、近代中国的证据法二、近代中国的证据法 清末和民国时期清末和民国时期第二节第二节 我国证据法的历史沿革我国证据法的历史沿革三、新中国的证据法三、新中国的证据法 50年代前期年代前期 50年代后期到年代后期到1976年的瘫痪期年的瘫痪期 从从1976年到现在的完善期年到现在的完善期 1980,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1982,民事诉讼法(试行),民事诉讼法(试行)1989,行政诉讼法,行政诉讼法2000年以来,年以来,民诉证据规定民诉证据规定,行政诉讼证据规
21、行政诉讼证据规定定、办理死刑案件证据规定办理死刑案件证据规定、非法证据排除非法证据排除规定规定;电子签名法电子签名法、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规定的规定等等第四章第四章 证据法的基础理论证据法的基础理论第一节第一节 认识论认识论第二节第二节 价值论价值论第一节第一节 认识论认识论一、哲学上的认识论一、哲学上的认识论唯心主义认识论唯心主义认识论唯物主义认识论唯物主义认识论q可知论可知论 强调可知性与能动反应性强调可知性与能动反应性 认识过程是从感性到理性认识过程是从感性到理性q真理论真理论 真理的内容是客观的,但获得过程是主观的真理的内容是客观的,但获得过程是主观的 真理是绝对
22、性和相对性的统一真理是绝对性和相对性的统一第一节第一节 认识论认识论二、诉讼认识论二、诉讼认识论诉讼认识是一般认识原理对具体事物诉讼认识是一般认识原理对具体事物的认识在诉讼中的具体运用。的认识在诉讼中的具体运用。第一节第一节 认识论认识论二、诉讼认识论二、诉讼认识论诉讼认识论的特殊性诉讼认识论的特殊性(一)诉讼认识的主客体具有特殊性(一)诉讼认识的主客体具有特殊性q主体特征主体特征q客体特征:客观性、确定性、过去性、法律性客体特征:客观性、确定性、过去性、法律性(二)诉讼认识的手段主要是证据(二)诉讼认识的手段主要是证据(三)诉讼认识的过程被严格法定化:诉讼期间、证(三)诉讼认识的过程被严格法
23、定化:诉讼期间、证据规则等据规则等(四)诉讼认识有可能达到主客观相一致(四)诉讼认识有可能达到主客观相一致第一节第一节 认识论认识论三、客观真实与法律真实三、客观真实与法律真实引子:莫兆军案引子:莫兆军案20012001年年9 9月月2727日,广东省四会市法院法官莫兆军开庭审日,广东省四会市法院法官莫兆军开庭审理李兆兴诉张坤石夫妇等理李兆兴诉张坤石夫妇等4 4人借款人借款1 1万元经济纠纷案,当万元经济纠纷案,当时李持有张夫妇等人写的借条,而张辩称借条是由李与时李持有张夫妇等人写的借条,而张辩称借条是由李与冯志雄持刀威逼所写的。莫兆军经过审理,认为无证据冯志雄持刀威逼所写的。莫兆军经过审理,
24、认为无证据证明借条是在威逼的情况下写的,于是认为借条有效,证明借条是在威逼的情况下写的,于是认为借条有效,并根据并根据“谁主张谁举证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判决老夫妇败诉。同年原则,判决老夫妇败诉。同年1111月月1414日,张坤石夫妇在四会市法院外喝农药自杀身亡。日,张坤石夫妇在四会市法院外喝农药自杀身亡。事后经公安机关查实,借条确为李与冯志雄持刀威逼所事后经公安机关查实,借条确为李与冯志雄持刀威逼所写。莫兆军于写。莫兆军于20022002年年1010月月2222日被刑事拘留,同年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111月月4 4日被逮捕。后肇庆市人民检察院玩忽职守罪提起公诉。日被逮捕。后肇庆市人民检察院玩忽
25、职守罪提起公诉。第一节第一节 认识论认识论三、客观真实与法律真实三、客观真实与法律真实引子:莫兆军案引子:莫兆军案20032003年年1212月月4 4日,广东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无罪判日,广东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无罪判决。肇庆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决。肇庆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20042004年年6 6月月2929日广东日广东省高院做出终审判决,维持一审作出的无罪判决。广省高院做出终审判决,维持一审作出的无罪判决。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莫兆军作为司法工作人员,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莫兆军作为司法工作人员,在民事诉讼中依照法定程序履行法官的职责,按照民在民事诉讼中依照法定程序履行法官的职
26、责,按照民事诉讼证据规则认定案件事实并作出判决,没有出现事诉讼证据规则认定案件事实并作出判决,没有出现不负责任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玩忽职守行为,客观上不负责任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玩忽职守行为,客观上出现的当事人自杀结果与其职务行为之间没有刑法上出现的当事人自杀结果与其职务行为之间没有刑法上的必然因果关系,其行为不构成玩忽职守罪,故驳回的必然因果关系,其行为不构成玩忽职守罪,故驳回了检察机关的抗诉,维持了一审判决。了检察机关的抗诉,维持了一审判决。第一节第一节 认识论认识论三、客观真实与法律真实三、客观真实与法律真实客观真实客观真实:是指办案人员在诉讼中认定的案件事:是指办案人员在诉讼中认定的案件事
27、实符合客观存在的案件真实。实符合客观存在的案件真实。法律真实法律真实:是指对案件事实的认定只要符合法律:是指对案件事实的认定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即视为真实,是在诉讼中通过正当程规定的要求即视为真实,是在诉讼中通过正当程序所认定、还原的事实。序所认定、还原的事实。第一节第一节 认识论认识论三、客观真实与法律真实三、客观真实与法律真实客观真实和法律真实的关系:客观真实和法律真实的关系:一方面:客观真实和法律真实是可能一致的,而且大一方面:客观真实和法律真实是可能一致的,而且大多数情况下也应该是一致的。多数情况下也应该是一致的。另一方面:客观真实和法律真实也会发生偏差,原因:另一方面:客观真实和法
28、律真实也会发生偏差,原因:1、人的认识能力的局限性、人的认识能力的局限性2、诉讼认识特定主体的局限性、诉讼认识特定主体的局限性3、诉讼认识手段的局限性、诉讼认识手段的局限性4、诉讼认识过程的局限性:时间、证据规则、诉讼认识过程的局限性:时间、证据规则第一节第一节 认识论认识论三、客观真实与法律真实三、客观真实与法律真实在客观真实和主观真实的关系上,必须明确:在客观真实和主观真实的关系上,必须明确:q在坚持可知论的前提下,承认人类认识能力的局限在坚持可知论的前提下,承认人类认识能力的局限性和诉讼认识的特殊性性和诉讼认识的特殊性q将客观真实作为诉讼认识的目标和理想,但在具体将客观真实作为诉讼认识的
29、目标和理想,但在具体裁判结果的评价上,应坚持法律真实。裁判结果的评价上,应坚持法律真实。第二节第二节 价值论价值论价值价值 指主体对客体的需要和客体满足主体需指主体对客体的需要和客体满足主体需要的程度要的程度诉讼价值诉讼价值 指诉讼活动及其结果满足民众、社指诉讼活动及其结果满足民众、社会和国家需要的程度,包含内在价值和外在价会和国家需要的程度,包含内在价值和外在价值值第二节第二节 价值论价值论认识论和价值论的关系认识论和价值论的关系 诉讼证明活动是一种认识活动,诉讼认识论要诉讼证明活动是一种认识活动,诉讼认识论要发挥指导作用;同时,诉讼证明活动还要受到发挥指导作用;同时,诉讼证明活动还要受到程
30、序法的制约,具有一定的价值追求,价值论程序法的制约,具有一定的价值追求,价值论要对诉讼证明活动提供指引与制约,从而避免要对诉讼证明活动提供指引与制约,从而避免单纯的真相追求所带来的弊端。单纯的真相追求所带来的弊端。认识论和价值论同等重要、相互作用。认识论和价值论同等重要、相互作用。第二节第二节 价值论价值论诉讼价值论的内容诉讼价值论的内容公正、人权、秩序、效率公正、人权、秩序、效率这些价值追求和证据制度密切相关这些价值追求和证据制度密切相关对这些价值的追求有可能有利于诉讼认识,但对这些价值的追求有可能有利于诉讼认识,但也可能会妨碍诉讼认识。同时价值之间也会发也可能会妨碍诉讼认识。同时价值之间也
31、会发生冲突。要平衡其关系。生冲突。要平衡其关系。第五章第五章 证据法的基本原则证据法的基本原则证据法的基本原则证据法的基本原则 指在证据立法与证指在证据立法与证据运用中应该遵守的根本准则,体现证据据运用中应该遵守的根本准则,体现证据法的价值追求并指导证据的运用。法的价值追求并指导证据的运用。证据法基本原则内容证据法基本原则内容 q证据裁判原则证据裁判原则q程序法定原则程序法定原则q无罪推定原则无罪推定原则q反对强迫自证其罪原则反对强迫自证其罪原则第一节第一节 证据裁判原则证据裁判原则证据裁判原则证据裁判原则q又称证据裁判主义,是指对于诉讼中又称证据裁判主义,是指对于诉讼中案件事实的认定,应依据
32、有关的证据案件事实的认定,应依据有关的证据作出;没有证据(或证据不充分),作出;没有证据(或证据不充分),不得认定事实。不得认定事实。q证据裁判原则是整个证据制度的核心证据裁判原则是整个证据制度的核心第一节第一节 证据裁判原则证据裁判原则一、证据裁判原则的产生一、证据裁判原则的产生第一阶段第一阶段 神明裁判(神判证据制度)神明裁判(神判证据制度)第二阶段第二阶段 口供裁判(法定证据制度)口供裁判(法定证据制度)第三阶段第三阶段 证据裁判(自由心证证据制度)证据裁判(自由心证证据制度)q 现代证据裁判原则的产生现代证据裁判原则的产生第一节第一节 证据裁判原则证据裁判原则一、证据裁判原则的产生一、
33、证据裁判原则的产生1808年法国年法国治罪法治罪法第第342条条 德国现行德国现行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第第261条:条:“对证据对证据调查的结果,由法庭根据它在审理的全过程中调查的结果,由法庭根据它在审理的全过程中建立起来的内心确信而决定建立起来的内心确信而决定”日本日本1876年的年的断罪依证律断罪依证律规定规定“凡断罪,凡断罪,依证据依证据”,“依证据断罪,完全由法官确定依证据断罪,完全由法官确定”。是最早正式规定证据裁判原则的条文是最早正式规定证据裁判原则的条文第一节第一节 证据裁判原则证据裁判原则二、证据裁判原则在我国的确立二、证据裁判原则在我国的确立认定案件事实,必须以证据为根据。认
34、定案件事实,必须以证据为根据。2010年年办理死刑案件规定办理死刑案件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以证据能够证明的案件事实为依人民法院应当以证据能够证明的案件事实为依据依法作出裁判。据依法作出裁判。民事诉讼证据规定民事诉讼证据规定人民法院裁判行政案件,应当以证据证明的案人民法院裁判行政案件,应当以证据证明的案件事实为依据。件事实为依据。行政诉讼证据规定行政诉讼证据规定第一节第一节 证据裁判原则证据裁判原则三、证据裁判原则内涵三、证据裁判原则内涵q1、在诉讼中,认定事实的根据除法律另有、在诉讼中,认定事实的根据除法律另有明文规定外,只能是证据;明文规定外,只能是证据;q2、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必须经过法定的程
35、、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必须经过法定的程序审查序审查q3、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必须有证据能力、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必须有证据能力第一节第一节 证据裁判原则证据裁判原则四、证据裁判原则的例外四、证据裁判原则的例外1、民事诉讼中的自认、民事诉讼中的自认2、司法认知、司法认知 q依靠法官的知识、经验认定依靠法官的知识、经验认定3、推定、推定4、拟制、拟制第二节第二节 程序法定原则程序法定原则程序法定原则程序法定原则q指诉讼中如何收集、审查、判断证据以指诉讼中如何收集、审查、判断证据以及如何依据证据认定案件事实都应当由及如何依据证据认定案件事实都应当由法定的程序加以规范,侦查机关、检察法定的程序加以规范,侦查
36、机关、检察机关、法院及其他司法人员必须严格加机关、法院及其他司法人员必须严格加以遵守。以遵守。第二节第二节 程序法定原则程序法定原则一、程序法定原则的起源与发展一、程序法定原则的起源与发展背景:背景:鉴于国家权力的扩张本性,资产阶级启鉴于国家权力的扩张本性,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提出法治原则,主张通过法律来约束蒙思想家提出法治原则,主张通过法律来约束和限制国家权力,防止其过度扩张。和限制国家权力,防止其过度扩张。目的:目的:限制国家权力,保障人权限制国家权力,保障人权标志:标志:最早在法国最早在法国1789年年人权宣言人权宣言中提中提出出“除非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并按照法律所除非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
37、,并按照法律所规定的程序,不得控告、逮捕和拘留任何人规定的程序,不得控告、逮捕和拘留任何人”第二节第二节 程序法定原则程序法定原则一、程序法定原则的起源与发展一、程序法定原则的起源与发展发展发展 各国先后将其写入法律甚至上升为宪法性原则各国先后将其写入法律甚至上升为宪法性原则成为国际人权保障法的基本准则成为国际人权保障法的基本准则我国宪法和三大诉讼法都规定诉讼必须我国宪法和三大诉讼法都规定诉讼必须“以法以法律为准绳律为准绳”第二节第二节 程序法定原则程序法定原则二、程序法定原则的要求二、程序法定原则的要求q1、国家应保证与证明有关的各种诉讼活动、国家应保证与证明有关的各种诉讼活动的程序化和法治
38、化的程序化和法治化q2、国家机关和诉讼参与人在收集、运用证、国家机关和诉讼参与人在收集、运用证据的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和遵守法定程序的规据的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和遵守法定程序的规定定q3、明确违反法定程序所要承担的后果、明确违反法定程序所要承担的后果第二编第二编 证据论证据论q第六章第六章 证据概述证据概述q第七章第七章 证据的种类证据的种类q第八章第八章 证据的分类证据的分类q第九章第九章 证据规则证据规则第六章第六章 证据概述证据概述第一节第一节 证据的概念证据的概念第二节第二节 证据的属性证据的属性第三节第三节 证据的意义证据的意义第一节第一节 证据的概念证据的概念关于证据概念的争论关于证据概念
39、的争论事实说事实说-是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是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双重含义说双重含义说统一说统一说-证据是具有法定形式的能够证明案件证据是具有法定形式的能够证明案件真实的一切材料。真实的一切材料。新旧刑事诉讼法对证据规定的比较新旧刑事诉讼法对证据规定的比较 旧刑诉旧刑诉42条:条:“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事实,都是证据。证据有下列七种:证据有下列七种:(一一)物证、物证、书证;书证;(二二)证人证言;证人证言;(三三)被被害人陈述;害人陈述;(四四)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被告人供述和辩解;(五五)鉴鉴定结论;定结论;
40、(六六)勘验、检查笔勘验、检查笔录;录;(七七)视听资料。视听资料。以上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以上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新刑诉新刑诉48条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一)物证;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
41、电子数据。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能作为定案的根据。平时所说的平时所说的“证据证据”是一个多义词,它的含义是一个多义词,它的含义随着它所处的时间阶段和使用的场合不同而不同。随着它所处的时间阶段和使用的场合不同而不同。大致在三个阶段上出现:大致在三个阶段上出现:客观事实阶段客观事实阶段:伴随着案件的发生而存在,尚:伴随着案件的发生而存在,尚未被人们的主观意识所接触和渗透未被人们的主观意识所接触和渗透 主观认定阶段主观认定阶段:基于人们的主观认识引入到诉:基于人们的主观认识引入到诉讼中,有待于判断、审视并从而剔除其主观性、回讼中,有待于
42、判断、审视并从而剔除其主观性、回复其客观性复其客观性 法院认定阶段法院认定阶段:定案依据:定案依据第二节第二节 证据的属性证据的属性一、英美法系一、英美法系证据的关联性和可采性证据的关联性和可采性(一)关联性(一)关联性(relevancy)根据美国联邦证据规则规定,根据美国联邦证据规则规定,“相关证据相关证据”是指证据具有某种倾向,使某项诉讼中待确是指证据具有某种倾向,使某项诉讼中待确认的争议事实的存在比没有该项证据时更有认的争议事实的存在比没有该项证据时更有可能或更无可能。一般认为是逻辑问题。可能或更无可能。一般认为是逻辑问题。1、关联性规则适用于任何形式的证据资料。、关联性规则适用于任何
43、形式的证据资料。2、关联性是具有证据资格的基础条件。、关联性是具有证据资格的基础条件。第二节第二节 证据的属性证据的属性一、英美法系一、英美法系证据的关联性和可采性证据的关联性和可采性(二)可采性(二)可采性(admissibility)指提交法庭的证据具有法庭或者法官极有可能接指提交法庭的证据具有法庭或者法官极有可能接受它,也即允许其在法庭上提出的品质。受它,也即允许其在法庭上提出的品质。布莱克法律词典布莱克法律词典可采性的判断是英美证据法的核心问题,是法律可采性的判断是英美证据法的核心问题,是法律问题问题第二节第二节 证据的属性证据的属性一、英美法系一、英美法系证据的关联性和可采性证据的关
44、联性和可采性(二)可采性(二)可采性(admissibility)可采性的判断有广义和狭义的两种理解:可采性的判断有广义和狭义的两种理解:q广义的可采性的判断包括关联性的判断广义的可采性的判断包括关联性的判断q狭义的可采性的判断指非因无关联性而排除狭义的可采性的判断指非因无关联性而排除证据。一般指后者。证据。一般指后者。可采性的判断规则多为消极规定,法官亦有自可采性的判断规则多为消极规定,法官亦有自由裁量权。由裁量权。第二节第二节 证据的属性证据的属性二、大陆法系二、大陆法系证据的证据能力和证明力证据的证据能力和证明力(一)证据能力(一)证据能力或叫证据的适格性,证据资格,是指某一材料或叫证据
45、的适格性,证据资格,是指某一材料能够用于严格证明的能力或者资格,即能够被能够用于严格证明的能力或者资格,即能够被允许作为证据加以调查并得以采纳的资格允许作为证据加以调查并得以采纳的资格大陆法院基于自由心证的传统以及职权主义的大陆法院基于自由心证的传统以及职权主义的影响,证据能力的限制较少。影响,证据能力的限制较少。第二节第二节 证据的属性证据的属性二、大陆法系二、大陆法系证据的证据能力和证明力证据的证据能力和证明力(二)证明力(二)证明力是指证据对于案件事实有无证明作用及证明作是指证据对于案件事实有无证明作用及证明作用如何。是证据本身固有的属性。用如何。是证据本身固有的属性。第二节第二节 证据
46、的属性证据的属性二、大陆法系二、大陆法系证据的证据能力和证明力证据的证据能力和证明力证据能力是从形式上解决证据资格问题,证明力证据能力是从形式上解决证据资格问题,证明力则是从实质上解决证据有无价值以及有多大价值则是从实质上解决证据有无价值以及有多大价值的问题。的问题。有证据能力的证据不一定有证明力;而没有证据有证据能力的证据不一定有证明力;而没有证据能力的证据可能具有证明力。能力的证据可能具有证明力。作为定案根据的证据必须既有证据能力,又有证作为定案根据的证据必须既有证据能力,又有证明力。明力。第二节第二节 证据的属性证据的属性三、我国的证据属性三、我国的证据属性客观性客观性(真实性)(真实性
47、)关联性关联性合法性合法性(可采性)(可采性)第七章第七章 证据的种类证据的种类第一节第一节 概述概述第二节第二节 物证物证第三节第三节 书证书证第四节第四节 证人证言证人证言第五节第五节 被害人陈述被害人陈述第六节第六节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第七节第七节 当事人陈述当事人陈述第八节第八节 鉴定结论鉴定结论第九节第九节 勘验、检查笔录勘验、检查笔录第十节第十节 现场笔录现场笔录第十一节第十一节 视听资料视听资料第二节第二节 物证物证一、物证的含义一、物证的含义物证是以其自身属性、特征或者存在状况证明案件事物证是以其自身属性、特征或者存在状况证明案件事实的实物
48、或者痕迹。(狭义)实的实物或者痕迹。(狭义)二、物证的特征二、物证的特征1表现形式是实物或者痕迹表现形式是实物或者痕迹2以属性、特征或存在状况证明案件事实以属性、特征或存在状况证明案件事实3具有较强的客观性具有较强的客观性4一般只能对案件事实起间接证明作用一般只能对案件事实起间接证明作用三、物证的分类三、物证的分类四、物证的意义四、物证的意义第三节第三节 书证书证一、书证的概念一、书证的概念 书证是指能够根据其表达的思想和记载的内容查书证是指能够根据其表达的思想和记载的内容查明案件事实的一切物品。明案件事实的一切物品。二、书证的特征二、书证的特征1、书证以材料所表达的思想或记载的内容来证明、书
49、证以材料所表达的思想或记载的内容来证明待证事实。(思想性)待证事实。(思想性)2、表现形式和形成方式的多样性。、表现形式和形成方式的多样性。3、书证由于其所再现的实体具有明确的思想内容,、书证由于其所再现的实体具有明确的思想内容,易被常人所理解。易被常人所理解。(直接证明性)(直接证明性)三、书证物证的区分三、书证物证的区分第四节第四节 证人证言证人证言一、证人证言的含义一、证人证言的含义指当事人以外了解有关案件事实情况的人,指当事人以外了解有关案件事实情况的人,就其感知的有关案件事实,向公安司法机就其感知的有关案件事实,向公安司法机关所做的与案件有关的事实情况的陈述。关所做的与案件有关的事实
50、情况的陈述。事实证人、专家证人、有专门知识的人事实证人、专家证人、有专门知识的人(专家辅助人)(专家辅助人)我国属于事实证人我国属于事实证人第四节第四节 证人证言证人证言二、证人证言的特点二、证人证言的特点1、证明方式的直接性和内容的明确性、证明方式的直接性和内容的明确性3、证人证言的主观性和不稳定性、证人证言的主观性和不稳定性4、不可替代性、不可替代性第四节第四节 证人证言证人证言三、证人资格三、证人资格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q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q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