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习宣贯种子条例工作实施方案为确保省种子条例(以下简称种子条例)学习宣贯工作落到实处,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原则要求,全面推进依法治种,促进我市林木种苗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方案。一、宣贯对象本次学习宣贯的主要对象为全市林业系统干部职工和从事林木种苗(含花卉)生产、经营与使用的相关人员,重点对象为各地林木种苗管理与执法人员、林业科技人员。二、工作目标通过开展学习宣贯和培训工作,提高全社会对种子条例的关注度和知晓率,提升基层林业主工作者对林木种苗工作的重视程度,提高我市种苗管理人员法治意识和执法能力,增强依法治种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激发种苗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活力,
2、保护林木种苗(花卉)生产经营使用者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种苗法治环境和浓厚氛围,促进我市林木种苗高质量发展。三、主要内容(一)部署宣传阶段(202*年4月下旬至7月)1开展宣传报道。市林业局将通过电视台、市林业工作群的微信公众号、市行政服务中心的LED显示屏制作短报专栏、发放宣传单、现场讲解咨询、悬挂横幅标语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普及种子条例和种苗法律法规,各林业站重点负责本乡镇范围内种苗企业、种苗交易市场、村镇农贸集市等地方张贴种子条例宣传标语,把种子条例发放到每一个林木种苗生产经营单位,着力提高广大民众对种子条例的认识,教育引导社会公众自觉遵守种苗法律法规,增强种苗法治意识,营造学法、知法、
3、守法的社会氛围。3规范种苗市场。林业局在大力推进种子条例的贯彻实施的同时,建立健全林木种苗质量监管各项制度,结合本辖区林木种苗质量监督抽查和“双打”工作,组织完成1次以上行政执法检查,重点检查生产经营许可、标签、档案、质量自检和检疫等管理制度落实。积极加强与市场管理局等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全面加强和规范林木种苗市场监管,形成种苗监管合力,市林业局林业执法大队依法履行职责,切实加大种苗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无证无签和侵权假冒等违法行为,有效维护林木种苗市场的正常秩序。(二)学习培训阶段(202*年7月至9月)合理制定学习培训计划,结合林业干部学习培训、继续再教育学习的同时,开展一次由全体林业干部职
4、工共同参加的专题学习会议,提高干部职工学习宣贯种子条例的自觉性。(三)总结提升阶段(202*年9月至10月)基层林业单位要认真了解本辖区学习宣贯工作的落实情况,重点回访林木种苗生产、经营与使用单位,着力解决存在问题与不足,确保任务落实到位,并按照要求及时总结工作成果,提升宣贯工作成效。四、保障措施(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种子条例的出台,为省种子事业健康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对推动依法治种,维护品种选育者和生产经营使用者的权益,保障用种安全,促进林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基层林业单位要准确领会种子条例的立法精神和实质内容,将其纳入本级本单位普法责任清单,把学习宣贯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扎扎实实推进工作落实。(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基层林业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学习宣贯种子条例列入年度工作任务,精心组织,认真谋划,周密部署,充分运用各种平台和信息手段,着力做好种子条例的学习宣贯和实施工作。(三)统筹协调,梳理总结。要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充分发挥部门的职责和作用,并结合日常工作,认真做好种子条例宣传、贯彻和落实情况的总结梳理,创新工作经验,确保学习宣贯与种苗各项工作取得实效。各基层林业单位可在10月前将工作总结报送市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