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五化镇党务公开工作制度一、党务公开监督员制度第一条 党组织要聘请党务公开监督员,对党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第二条 党务公开监督员的主要职责是:对本单位党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限等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参谋助手,及时征求、收集和反馈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向党员、群众宣传本单位党务公开的内容,促进党员、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的落实,监督和协助本单位党组织更好地做好党务公开工作。督促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对党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第三条 党组织要定期召开党务公开监督员工作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遇有特殊情况时随时召开,互相及时通报党务公开工作有关情况。第四条 党组织要积极支持党务公开监督员
2、的工作,认真听取监督员对本单位党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根据有关规定认真办理和落实。二、党务预公开制度第一条 凡是党务公开的重点内容都要在一定范围进行预公开,充分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根据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完善,并在此基础上再次公开。第二条 预公开要根据不同情况,利用公开栏、印发征求意见稿、召开会议和通过网络、新闻媒体等形式进行。第三条 预公开期限一般不少于半个月。第四条 预公开工作的实施,要经党委会研究确定。第五条 对预公开后收集到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要认真办理,并将办理情况及时公开。三、党务公开内容审批制度第一条 党务公开的程序、形式和时限严格按五化镇开展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执行。第
3、二条 党务公开的内容必须确保真实、可靠。其内容由相关处室根据党建工作实际和群众意见建议提出,分管领导把关,领导小组办公室归纳、整理和初审后,报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核批准。未经批准的项目,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开。第三条 党务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可靠性,由提供公开内容的部门或支部负责。第四条 提供党务公开内容的相关部门负责人,应督促工作人员按要求和时限准备好公开内容,并对内容的真实、可靠性有审查监督责任。第五条 党务公开的内容一经发现失实,必须立即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批评,造成严重影响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处理。四、党务公开资料归档制度第一条 党务公开的内容应归档保存。第二条 归档内容
4、:在公示栏、宣传栏、会议传达和网上公开的内容,包括文字、图表、图片、音像资料等;通过各种形式收集、归纳、整理的意见、建议及整改意见;通过文件、会议等形式公开的内容。第三条 党务公开内容归档保存工作,由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第四条 党务公开内容归档工作的具体要求,按照档案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五条 党务公开档案保管时限暂定为3年。五、党务公开督查、检查、考核制度第一条 党务公开工作的督查、检查考核按照实事求是、分级负责、严格要求、促进工作的原则进行。局党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对各支部党务公开工作的督查、检查、考核。第二条 督查落实的主要内容:(一)公开的内容是否全面真实,坚持制度化
5、;(二)公开的形式是否灵活多样,注重实效;(三)公开的程序是否规范有序;(四)公开的时限是否符合要求,及时到位;(五)收集的意见、建议是否及时办理和反馈;(六)党务公开工作的资料是否健全。第三条 党务公开工作原则上要求每季度检查一次,年终全面进行考核。对重要事项及公开面大的公开项目要组织人员随时进行督查。第四条 督查、检查、考核要周密部署,强化组织领导,严格按照机关工委党务公开办制定的考核办法和评分标准组织实施,经常征询党员、群众和党务公开监督员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掌握各单位党务公开工作的真实情况,切忌走过场、图形式。第五条 对督查、检查中发现的公开内容不全面、程序不规范、公开不及时等问题,要向被查支部发出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对不公开、假公开等行为以及年终考核定为不合格等次的支部负责人,要严格进行责任追究。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