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主理财小组工作制度为落实村民委员会的民主理财,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和健全村务,财务公开等制度,有效促进农村两个文明建设和干部廉政建设,特制订本制度。、村民委员会必须设置民主理财小组,村委会由村民代表会议选取举产生村委会民主理财小组成员5名,实施对村务和财务管理的监督。、每季度第一个月号审查上月收支情况和有关帐目及开支。、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必须认真加强思想教育,学习国家有关财经纪律法规,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和法律意识,认真做好对村务财务的监督工作。、民主理财人员的职责:()有权参加本村各种会议,参与制定财务预算计划,决定分配方案和发展经济项目等重大事项,并监执行情况。()参与集体投资基建项目的立项,论证,投标及工程验收工作。()参与和监督土地转让,宅基地分配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工作。()有权根据村民反映意见,对有关人员进行取证核实,弄清真相,向群众作出解释或提交上级处理。()监督集体资金流向,盘点存款和审议财务收支数据。并对一切不真实,不符合制度的开支拒绝入帐。()监督集体资产管理,债权债务的结算及经济合同签证,防止集体资产流失。()认真做好民主理财日的财务收支审查,监督财务人员定期公布帐目,接受村民监督。、民主理财人员本着对村民负责,执行制度,尽忠职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