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钢丝绳、索具、吊带使用、检验和报废规定1目的和范围为规范钢丝绳、索具、吊带使用、检验和报废,特制定本规定。本办法适用于井下作业公司所属各单位。2一般要求2.1施工现场所用的吊具,如载人吊篮、载物吊篮、钢丝绳套、集装箱与吊网等,平时由专人组织维护与检查。2.2对于载人吊篮,只准用于吊人和随身行李,吊篮上应系不少于2米的尾绳,每次使用前水手应认真检查吊篮各部位,确保安全可靠。2.3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数量的各类尺寸的备用吊索,并在规定的地点挂好,使用后再放回原处;2.4所有吊索应避免受海水浸泡,如吊索被海水浸泡,应用淡水冲洗,必要时涂油保养;2.5施工现场专用吊索,如下30套管吊索,吊钻铤、管具、吊
2、车和救生艇等吊索等应至少每月检查和保养一次; 2.6使用的所有吊索必须具有生产厂家证书,并在琵琶头上打出安全工作负荷,不允许使用插编绳套;2.7用绳卡制作绳套,绳卡尺寸必须与钢丝绳尺寸相符,所有绳卡U形螺栓均扣压在短绳段(即活绳头)上,鞍座应座在长绳段上;每端应至少有两个绳卡;2.8施工现场使用的所有吊具包括吊绳、吊耳和30吨以上卸扣等,至少每年进行一次第三方检验,并做好标识。钢丝绳检查内容包括: a)检查钢丝绳外观是否有断丝、弯折变形、散股、打扭;b)是否有腐蚀现象,是否进行涂油保养;c)钢丝绳是否有老化变硬现象;d)琵琶头是否有裂纹、磨损现象;e)是否有证书新钢丝绳必须有船级社提供的船用产
3、品证书;f)其它。2.9 十吨以上的卸扣,每4年进行一次检验。 2.10对装卸甲板货使用的钢丝绳和卸扣、集装箱吊绳等在使用前应严格检查。3钢丝绳3.1钢丝绳应有产品合格证书、技术资料和使用说明书,技术资料不全、无产品合格证书的钢丝绳禁止使用。3.2吊车,气动、液动、电动绞车上使用的钢丝绳应按设备使用说明书进行更换、安装。3.3吊车,气动、液动、电动绞车钢丝绳在滚筒上要排列整齐,不能相互挤压。滚筒的死绳头要固定牢固,活绳头要留有一定长度,钢丝绳按要求卡好绳卡。新的钢丝绳从卷轴到滚筒上时应采取防止钢丝绳扭结、弯折或沾上杂物。切断钢丝绳时应对其两端端口进行处理,以防钢丝绳松股。3.4起重作业前,操作
4、人员应对其所操作的吊车,气动、液动、电动绞车钢丝绳进行检查,对不符合规范和标准的钢丝绳应及时更换。3.5新更换或安装的钢丝绳在使用前应保证起重机械的其它所有部件运转正常。钢丝绳在滚筒上稳定就位后,应使用额定载荷的10%以上负荷对机械进行若干次运转操作。3.6钢丝绳严禁超负荷使用,禁止用钢丝绳头穿细钢丝绳的方法接长后吊运物件。在使用过程中应注意保护因滑轮偏角过大而造成钢丝绳损坏。3.7根据钢丝绳的用途和工作环境及钢丝绳的种类,对钢丝绳进行适时地保养,涂刷润滑油或润滑脂,涂刷的油、脂应与钢丝绳厂家出具的技术资料相适应。3.8将新旧钢丝绳分开管理,然后分级、分类集中存放,应对所使用的钢丝绳套进行登记
5、造册,建立钢丝绳使用档案。3.9钢丝绳应指定专人管理,并对其进行有关知识培训。 4钢丝绳套4.1钢丝绳套应有制造厂家出具的技术资料和产品合格证书,禁止使用技术资料不全和无证钢丝绳套。4.2原则上不允许使用手插绳套,特殊情况下必须使用时,需经安全人员同意后才能实施,手插绳套编结部分长度应不小于钢丝绳直径的15倍或300毫米,两者取其大者;新制作的钢丝绳套应先用2倍于额定起重量的重物试吊后方可使用。4.3每一根绳套铅头上要打印有生产日期、安全拉力、检验标识和批号等识别钢印标识。4.4钢丝绳套存放时要摆放整齐,避免挤压。在绳套存放处使用热源或电气焊时应注意对绳套采取保护措施,以防绳套损伤。4.5使用
6、中所选择的钢丝绳套、卸扣应同所吊重物相匹配。绳套固定或连接时应注意不要扭结。4.6在使用过程中要加强对钢丝绳套的检查,发现绳套有断丝、腐蚀、变形、损伤等情况应立即更换,禁止再使用。4.7钢丝绳套压制铅接头处在使用中不得弯曲受力,当铅接头有损伤,如:挤伤、裂纹、变形、腐蚀等,或严重磨损缩小到原直径的95%时,绳套应停止使用。4.8使用的钢丝绳套应是整根绳索制成,中间不许有接头。钢丝绳套使用完后应先进行检查保养,然后再存放。 4.9绳套应按生产日期的不同在铅头上刷上不同的油漆颜色标志,便于使用时能一目了然,原则上每年至少应对钢丝绳套进行1次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4.10将新旧绳套分开管理,然后分级
7、、分类集中存放,应对所使用的钢丝绳套进行登记造册,建立绳套使用档案。 4.11钢丝绳套应指定专人管理,并对其进行有关知识培训。5滚筒大绳5.1滚筒大绳由绳芯、绳股和钢丝三部分组成。选择多大直径的滚筒大绳应考虑满足各类作业的需要,同时要与天车、游车滑轮槽及绞车滚筒槽相匹配。新绳直径应略大于所需滚筒大绳的名义直径,但不能超过其允许数值。5.2滚筒大绳在投入使用前应按厂家提供的资料和使用说明书进行检查,核对钢丝绳是否同资料提供的数具相符,是否同天车、游车的滑轮槽和绞车滚筒槽相符合,钢丝绳的外表是否完好。并保存好滚筒大绳的证书资料。5.3影响滚筒大绳使用寿命的因素很多,为延长滚筒大绳的使用寿命,工作人
8、员要定期、合理地维护、保养天车、游车、绞车和挡绳器,按技术要求定期进行倒换切割滚筒大绳。5.4倒换和切割大绳的科学依据就是按大绳使用记录仪上的数据来确定,当记录仪上的吨-英里达到预定值时则要倒大绳一次,当记录仪上的累计吨英里达到预定数值时要切割大绳一次。但若目测发现大绳有明显的断丝或磨损,则应立即将受损这段大绳倒换或切割掉,并应做好每根大绳的所有倒换记录。5.5倒换、切割滚筒大绳的原则:一是要避免大绳现处于磨损严重的部位被移到另一个磨损严重的临界点上,在满足这一条件的前提下,应力求大绳倒换的长度最短;二是每次截断大绳时,其截去的长度不能是绞车滚筒周长的倍数,也不能等于最大受力点之间距离的倍数。
9、5.6平台在新穿滚筒大绳或按要求切割滚筒大绳时,要处理好大绳活绳头,保证大绳绳头不开花、不松股、没有明显的死扭。5.7平台在绞车滚筒上缠绕新绳或切割大绳后重新在滚筒上绳时,应注意:一要使滚筒大绳处于拉紧状态;二要将每一圈绳缠紧,每圈绳尽量靠近不留间隙;三要在绞车滚筒上留有足够的死圈数,一般当游车处于最低位置时,滚筒大绳圈数应不少于所属 型号的规定圈数。5.8在使用过程中,为减少作用于大绳上的应力,司钻在启、停绞车时要做到平稳操作。如果司钻有猛刹猛提现象或在负载情况下提升过快,过后则要仔细检查一遍大绳状况。5.9绞车滚筒上的钢丝绳应始终排列整齐,并处于良好的润滑状态。若发现滚筒大绳看起来很干燥时
10、,就应向大绳上倒或涂抹润滑油。5.10大绳的维护重点应放在排绳器上,尽量减少排绳器给大绳的附加应力和刮擦。滚筒大绳存放时为防止其锈蚀或被粘有杂物、砂子等应在大绳上安有防护罩。搬运滚筒大绳时应注意不能挤压钢丝绳,禁止用橇杠、大锤等橇、砸钢丝绳。6合成编织的吊索(吊带) 的安全使用要求6.1每根吊索必须标明标识以下内容:1)各种吊带的额定承吊负荷;2)合成编织材料的类型。6.2出现下列情况必须更换编织吊带:1)吊带表面有融化或烧焦痕迹;2)突点,穿透,撕裂,刮痕或非正常磨损;3)断丝或磨损一缝线;4)呈明显变色、老化和腐蚀现象;5)油污太多。6.3对报废的吊带应用工具切断后集中存放,并在存放处张贴
11、有明显的标识。6.4如果吊带用聚脂,聚烯或尼龙制成,则不得在有腐蚀性的酸性气体、水蒸气体或雾气的场合使用。6.5所有吊带每个月应由第三方授权的检查员进行检验。6.6使用合成编织的吊索(吊带)前,或者在经受任何异常拉力,敲打或者撞击的情况下,都要进行认真检查。须检查吊索(吊带)是否有瑕疵和损伤。在使用中应根据作业及使用情况,随时对吊索(吊带)进行检查。合成吊索(吊带)须沿着其长度从头到尾测查。在使用完以后,也要考虑进行检查。6.7上扣,甩、接管具和在工作人员不能置身于“安全地带”的情况下,禁止使用尼龙吊带。如果尼龙吊带是唯一安全的提升工具,那么必须考虑进一步采取措施进行控制,比如使用备用安全系绳
12、。6.8使用两根吊带吊东西时,吊带的材质一样、长短一样、宽窄一样、安全负荷一样。6.9使用吊带吊长物品时,必须使用两根吊带,并且要系尾绳。6.10使用两根吊带吊货物时,吊带与货物的夹角应在45度以上,严禁在小于30度的夹角下吊装。6.11使用吊带吊货物时,挂装吊带的位置严禁有较锋利的菱角。6.12使用吊带吊货物时,应捆紧吊带,避免在吊装过程中因滑动造成对吊带的损伤而使吊带的工作安全负荷降低造成事故。6.13使用吊带进行吊装时,应避免碰撞和拖拉。6.14一般情况下,只允许使用吊带进行平吊货物,当使用吊带进行竖吊管具时,必须在考虑吊带负荷允许情况下尽可能选择柔性较好的吊带,以利于吊带锁紧在管具上,
13、并且吊带应在管具上缠绕两圈,起吊前应确保吊带是收紧在管具上,并且在整个起吊过程中不允许有很大的突然停顿,避免因为停顿造成吊带的松脱而使管具滑落出来。6.15应避免使用吊带吊装圆柱型的货物,尤其是没有任何突起台肩的圆柱货物。6.16在使用吊带吊装货物时,人员绝对禁止站在货物之下。6.17吊带应存放在专门的箱子中,严禁接触酸、碱等;严禁日光暴晒及高温烘烤。6.18将新旧吊带分开管理,然后分级、分类集中存放,应对所使用的吊带进行登记造册,建立使用档案。6.19吊带应指定专人管理,并对其进行有关知识培训。7. 钢丝绳、吊带的报废7.1钢丝绳索具的报废1)断丝:6倍直径内超过5%的断丝;断丝若在局部聚集
14、,即使少也应报废;同一部位和环眼处超过3根断丝; 2)压扁:尺寸少于原始直径的70% ;3)波浪形变形:在钢丝绳长度不超过25d的范围内,d14d/3;4)锈蚀:细丝松弛,表面明显粗糙、柔性降低;细丝表面出现深坑,在锈蚀部位实测钢丝绳公称直径减少达7%;发生内部锈蚀;5)部分松股:松股超过公称直径的10%;6)扭结:钢丝绳扭结;7)钢丝绳发生成弯曲有角度变形;8)钢丝绳麻芯或纤维芯外露或断裂;9)6倍直径内,钢丝绳绳丝被挤出达5%,绳股挤出应报废;10)绳径局部增大达原直径120%;11)因受热,电弧或化学物质影响发生颜色变化;12)直径减少,少于公称直径的90%;13)磨损:当公称直径减少7%或外层钢丝磨损达原直径40%的; 14)压制索节有裂纹、明显的刮伤、错模,磨损和腐蚀量不应超过原始直径的5%。索节松脱或错动;15)钢丝绳环眼部分:金属套环有裂缝及过度的腐蚀和变形;16)钢丝绳若断丝、变形、锈蚀、磨损等多种情况同时出现时,达到以上程度的一半。17)其它具体执行GB5972起重机械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7.2 吊带的报废1)穿孔、切口、撕断;2)承载接缝绽开、缝线磨断;3)吊带纤维软化、老化、弹性变小、强度减弱;4)纤维表面粗糙易于剥落;5)吊带出现死结;6)吊带表面有过多的点状疏松、腐蚀、酸碱烧损以及热熔化或烧焦;7)带有红色警戒线吊带的警戒线裸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