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信建设企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表项目检查内容检查方法检查依据处罚依据处罚标准一、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查看资料现场检查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按以下标准处以罚款,并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 1. 未履行1项法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2. 未履行2-3项法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处3万元以上4万元以下的罚款 3. 未履行4-7项法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处4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
2、规程;查看资料现场检查3.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查看资料现场检查4.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查看资料现场检查5.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查看资料现场检查6.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查看资料现场检查7.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查看资料现场检查二、 建设项目管理3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查看设计现场检查1.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2.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第三款1.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三项2.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三项1
3、.投资额1000万元以下的建设项目,施工单位未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的,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产停业整顿,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50万元以上7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2. 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施工单位未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的,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产停业整顿,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7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三、安全生产资金投入1.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国家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查看文件现场检查安全生产法第二十条第一款安全生
4、产法第九十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不依照本法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致使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责令限期改正,提供必需的资金;逾期未改正的,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2.按规定足额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的查看文件安全生产法第二十条第二款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按以下标准处以罚款;逾期不改正的,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依照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试行)的有关规定处罚:1.未按规定提取、使用和投入的资金涉及该项总额低于10%的,对生产经营单位处1万元的罚款,对主要负
5、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5000元的罚款;2.未按规定提取、使用和投入的资金涉及该项总额10%以上30%以下的,对生产经营单位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5000元以上8000元以下的罚款;3.未按规定提取、使用和投入的资金涉及该项总额30%以上的,对生产经营单位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8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3.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的经费投入查看文件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四条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4.用于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经费投入查看文件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四条安全生产违法行
6、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5.按国家规定投入其他安全生产所必须的资金查看文件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四、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1.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查看资料现场检查1.安全生产法第二十条第一款1.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一项 1. 从业人员不足100人,未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2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以5万元以上7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1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的罚款; 2. 从业人员在100人以上,未设置安
7、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以7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1.5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2.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下列职责:(一)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二)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三)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四)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五)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
8、理的建议;(六)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七)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查看资料现场检查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二条第一项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暂停或者撤销其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资格。五、劳动防护用品1.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现场检查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二条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第四项1. 有5名以下从业人员未配备符合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5万元以
9、上8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的罚款;2. 有5名以上10名以下从业人员未配备符合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8万元以上12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的罚款;3. 有10名以上15名以下从业人员未配备符合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上4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12万元以上16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5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4. 有15名以上从业人员未配备符
10、合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4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16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5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2.建立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查看制度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处以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六、相关方安全管理1.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查看协议现场检查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五条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一条1. 未签订安全生产管
11、理协议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2. 未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七、劳动用工1.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查看资料现场询问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三项1. 有3名以下从业人员未按照规定告知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万元以下的
12、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5万元以上7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的罚款;2. 有3名以上5名以下从业人员未按照规定告知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万元以上4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7万元以上9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5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3. 有5名以上从业人员未按照规定告知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4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9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5万元以上2万元以
13、下的罚款。2.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查看协议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三条 1. 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责任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2. 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责任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九、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做到安全管理标准化、设施设备标准化、作业现场标准化和操作过程标准化,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和事故防范能力。查看资料现场检查1.安全生产法第四
14、条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十安全设备1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查看记录现场检查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第三项1. 未对安全设备经常性维护、保养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1.3万元以下的罚款;2. 未对安全设备定期检测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10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
15、任人员处1.3万元以上1.6万元以下的罚款;3. 既未对安全设备经常性维护、保养,又未对安全设备定期检测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上4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1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6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十一、安全标志管理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现场检查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二条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第一项1. 有1处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或者设置不明显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5万元以上8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
16、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的罚款;2. 有2处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或者设置不明显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8万元以上12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的罚款;3. 有3处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或者设置不明显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上4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12万元以上16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5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4. 有4处及以上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或者设置不明显的,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4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17、;逾期未改正的,处16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5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十五、作业行为1违反操作规程或者安全管理规定作业的现场检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给予警告,并可以按以下标准处以罚款:1. 普通从业人员违反操作规程或者安全管理规定作业的,对生产经营单位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2. 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违反操作规程或者安全管理规定作业的,对生产经营单位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主要负责人或者
18、其他人员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处罚。2违章指挥从业人员或者强令从业人员违章、冒险作业的现场检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二项给予警告,并可以按以下标准处以罚款:1. 违章指挥从业人员进行作业的,对生产经营单位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2. 强令从业人员违章、冒险作业的,对生产经营单位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处罚。3发现从业人员违章作业不加制止的现场检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
19、法第四十五条第三项给予警告,并可以按以下标准处以罚款:1. 发现普通从业人员违章作业不加制止的,对生产经营单位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处罚,对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2. 发现主要负责人、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人员违章作业不加制止的,对生产经营单位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处罚。4超过核定的生产能力、强度或者定员进行生产的现场检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四项给予警告,并可以按以下标准处以罚款:1. 超过核定生产能力、强度或者定员低于10%进行生产的,
20、对生产经营单位处1万元的罚款,对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处1000元的罚款;2. 超过核定生产能力、强度或者定员10%以上30%以下进行生产的,对生产经营单位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3. 超过核定生产能力、强度或者定员30%以上进行生产的,对生产经营单位处3万元的罚款,对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十六、接受监督检查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履行监督检查现场检查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三条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五条1. 生产经营单位拒绝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2
2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的罚款;2. 生产经营单位阻碍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5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十七、教育培训参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专项执法检查表。十八、应急管理参照应急管理专项执法检查表。十九、隐患排查治理参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执法检查表。二十、通信工程建设单位安全生产1.安全生产费用是否足额支付。查看资料现场检查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八条,通信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第一款
2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建设单位未提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该建设工程停止施工。2.工程建设项目是否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规范组织落实。查看资料现场检查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七条、第十一条,通信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第一款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五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一)对勘察、设
23、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的;(二)要求施工单位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的;(三)将拆除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的。”二十一、通信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但全生产设计单位是否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查看资料现场检查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十三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五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
24、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一)未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的;(二)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建设工程和特殊结构的建设工程,设计单位未在设计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的。”二十二、通信工程监理单位安全生产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是否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查看资料现场检查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五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工程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
25、质证书;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一)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的;(二)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者暂时停止施工的;(三)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未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的;(四)未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的。”二十三、通信工程施工单位安全生产1.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是否落实,安管人员是否经考核合格,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查看资料现场检查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条、二十一条、二十三条、二十四条、第三十六条、三十七条,通信建设安全生产管
26、理规定第二十四条、第三款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第六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处以罚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一)未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无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现场监督的;(二)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作业人员或者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安全教育培训或者经考核不合格即从事相关工作的;(三)未在施工现场的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
27、全警示标志,或者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施工现场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的;(四)未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的;(五)未按照规定在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验收合格后登记的;(六)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的。”2.施工单位是否购置足够的安全生产防护用具及设施,安全生产费是否专款专用查看资料现场检查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通信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第三款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第六十三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施工单位挪用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生产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
28、用的,责令限期改正,处挪用费用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3.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未经查验或者查验不合格即投入使用的;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未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或者专项施工方案的。”查看资料现场检查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四款第六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
29、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一)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未经查验或者查验不合格即投入使用的; (四)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未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或者专项施工方案的。”注:1.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应当严格依据本级政府权力清单进行,属于其他部门执法权限,应当及时移送。 2.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3.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当责令立即排除;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后,经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4.对有根据认为不符合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设施、设备、器材以及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的危险物品予以查封或者扣押,对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危险物品的作业场所予以查封,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5. 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相关设施或者设备的决定,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现实危险的,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经本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采取通知有关单位停止供电、停止供应民用爆炸物品等措施,强制生产经营单位履行决定。6.监督检查不得影响被检查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