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危险品管理使用制度实验室危险品管理使用制度一、 本制度式根据国务院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和省具体情况制定。二、 本制度所指危险品,系指教学大纲所列实验教学中所用到的六种:(1) 易燃品(2)易爆品(3)有毒性物品(4)强氧化性物品(5)强腐蚀性物品(6)放射性物品三、 危险品应存放在专用危险品铁柜或危险品库(地下室或地窖)中。危险品库内应有若干专用柜,以存放上述物品,危险品库应有通风、防火、防爆、防毒、防温、降温、防潮、防水、避光、防静电等措施。四、 危险品库(柜)要有专人负责,并建立双人双锁管理制度,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危险品库。五、 危险品的取用要经主管主任批准定量取用。支领送还要有专用登记册记录,手续齐全。使用要严格遵守操作程序,加强安全防护。六、 对于危险品,要做定期检查,要求包装完好,标签齐全,标志明显。实验中的废水、废液、废包装,以及其他残存物,应作妥善处理,不得乱扔乱放,以防发生事故。七、 支领、取送、使用上述危险品时不准吸烟,危险库内严禁烟火。八、 对违反本制度的有关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与批评教育或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