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食堂管道煤气安全使用管理制度小学食堂管道煤气安全使用管理制度为了确保学校教职工学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订学校食堂管道煤气安全使用管理制度。一、学校食堂必须使用符合国家标准,并得到政府认可经营的管道煤气;未经学校总务处或安全办禁止使用瓶装煤气;二、经学校总务处或安全办同意临时使用液化石油气时,钢瓶要直立,液化石油气钢瓶与炉具要保持1.5米以上距离;三、禁止煤气炉与煤炉、柴炉等同时使用;四、学校食堂大师傅为学校食堂管道煤气安全使用责任人,必须在每天早上使用煤气前检查厨房煤气炉、煤气管道及阀门有没有漏气现象、煤气泄漏报警器是否工作正常,只有在确保没有漏气的情况下方可使用,;五、每次使用完后煤气后必须要关闭瓶开关,切断气源;六、发生漏气时要禁止用火、用电,迅速关闭液化石油气钢瓶开关,切断气源。如无法处理,要迅速打电话()报煤气公司处理,绝对不能用火种寻找漏气点;七、一旦失火,即用干粉灭火器灭火,也可以用湿麻袋、温毛巾覆盖,及时通知学校安全办并打110、119电话报警。违反本管理规定引起用气安全(或消防安全)责任事故并造成学校(或师生)财产(或人身)损失者负全部(或部分)责任。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