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生公寓财产使用及管理规定学生公寓财产使用及管理规定欢迎同学们入住北校区学生公寓,请在入住前仔细阅读以下规定,并严格遵照执行。一、水电管理规定1、电和冷水的使用及管理:每间宿舍一张电脑磁卡控制,学校每月按1度电/人、1吨水/人的标准冲值到卡上免费给学生使用。超出限额部分,由学生持卡到总务处按顶效开发区规定的水电价格交费充值使用。2、热水使用及管理:实行谁使用谁付款的原则。按15.00元/吨热水,学生自行到总务处购智能卡,卡费8.00元/张,冲值后即可使用。二、室内财产管理学生在入住前仔细检查以下物品是否完好,如发现有损坏情况应立即向总务处报告,否则按自行损坏赔偿。希望同学们爱护公物,如有损坏,
2、照价赔偿,赔偿标准如下:1、学生自用部分铁床:450.00元/张;自修桌椅:桌子150.00元/张,椅子60.00元/张;自用柜:400.00元/个,锁12.00元/把。2、学生共用部分木门:140.00元/平方米,锁60元/把,钥匙2.00元/把;铝合金(塑钢)门窗:160.00元/平方米;双管日光灯:灯架60元/盏,灯管8.00元/支;吸顶灯:灯罩50.00元/个,灯泡6.00元/颗;智能热水控制装置:560.00元/个;智能冷水表:480.00元/块;冷水智能卡:10.00元/张;冷水闸阀:12.00元/个;热水闸阀:20.00元;便盆:80.00元/个;洗漱台:220.00元/个;拖把池:80.00元/个;窗帘:布20.00元/块,不锈钢架20.00元/付;电灯开关:3.00元/个;电源插座:6.00元/个;电话:100.00元/台;电话、网络终端插板:15.00元/个;扫把:10.00元/把;拖把:12.00元/把;铁撮箕:25.00元/个;垃圾篓:5.00元/个;故意刻画、涂污墙面、桌面、柜面:1.00元/平方厘米;三、报修管理宿舍内财物如有损坏,请及时到总务处进行报修,并按以上标准交纳赔偿金,学校将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修理。故意损坏者,按两倍进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