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期小学六年级期末质量检测先进集体(个人)评估及工作绩效奖励方案根据县委、县政府“强管提质”的指示精神,为了提高全县小学教育教学质量,推动我县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本方案。一、目的全面提高小学教育教学质量,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二、对象 A类学校(8所)实验小学、县第一小学、镇中心小学。 B类学校(10所)、镇中心小学。中心小学本部村级小学校长、中心小学(含实小、一小)分管教学的副校长及语文、数学、英语辅导员,小学教研员。六年级期末检测科目的任课教师。三、评估办法检测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三个科目的卷面赋分均为100分,学生总分满分为300分。集体奖各中心小学、实验小学、县第一小学的总
2、得分(根据各单位的总得分在同类单位中的排名)。总得分 三个学科折算分的平均值60%考生个人总分前8000名入围率40%。三个学科折算分的计算方法:平均分、及格率各占40%;优秀率占20%。考生个人三科总分前8000名的入围率入围人数/参考人数 (考生入围在1-1500名的、1501-3000名的、3001-5000名的、5001-8000名的分别占入围率的16%、12%、8%、4%)。各中心小学(本部)及村小的总得分(根据各单位的总得分在同类单位中的排名)。总得分三个学科折算分的平均值(即是各科的平均分占40%+各科的及格率占40%+各科的优秀率占20%)。学科奖:各检测科目的任课教师所教班的
3、折算分(任教多班者,则取其平均值)全县对应学科的折算分。学科折算分的计算方法与相应集体奖的学科折算分的计算方法相同。相关统计所用到的参考人数以2016年春季学期初各小学的学生数为准。小学教研员奖:以县教育局教研室小学教研员工作量化考评绩效奖励方案为考评奖励依据。四、奖项设置集体奖各中心小学、实验小学、县第一小学A类8个单位依据考核得分设一、二、三等奖,排第1、2名为一等奖(其中实验小学总折分必须高于县总折分38分),第3名的为二等奖(其中实验小学总折分必须高于县总折分35分),第4和第5名的为三等奖(其中实验小学总折分必须高于县总折分33分)。 B类10个单位依据考核得分设一、二、三等奖,排第
4、1名为一等奖,第2、3名的为二等奖,第4至第6名的为三等奖。绩效奖金:65200元(详见附件)获得一等奖的单位奖金8800元,奖牌一块;获得二等奖的单位奖金6300元,奖牌一块;获得三等奖的单位奖金3980元,奖牌一块。各中心小学本部总得分排第1、2名为一等奖,第3、4名为二等奖,第5、6名为三等奖,各颁发奖牌一块。村级小学总得分排第1至15名为一等奖,第16至35名为二等奖,第36至60名为三等奖,各颁发奖牌一块。教育教学管理先进个人奖获集体奖的校长、中心小学(含实小、一小)分管教学的副校长及语文、数学、英语辅导员;小学教研员均获得对应等次的荣誉证书。教师奖各检测科目的任课教师所教班的折算分
5、全县对应学科的折算分的,将根据该学科入围的教师人数及其折算分在全县的排名并按2:3:5的比例定出教学成绩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由教育局颁发相应等级的学科荣誉证书。 小学教研员工作绩效奖总分达到90-100分评定为一等奖:80-89分评定为二等奖:60-79分评定为三等奖。教研员绩效奖金五、其他2016年春季学期六年级期末检测的成绩只作为本次评估的依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公开,违者将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及当事人的责任。以上所有绩效奖励经费奖到学校相关领导和科任教师,具体方案由各镇(校)制定并报局领导批准。本方案的解释权归县教育局。附件:县2016年春小学六年级期末质量检测先进集体绩效奖励分配表县教育局 4 /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