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院职工试用期考核办法学院职工试用期考核办法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学院所有职工。通过对试用期职工的规范管理,选择适合学院岗位需求的人员,为试用期职工转正录用提供依据。第二条:考核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综合职工素质、能力、潜力和专业技能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查。第三条:员工试用期原则为3个月。第四条:试用职工入职后认真学习学院制度汇编。第五条:试用期职工上岗后由所在部门负责分配工作任务(工作任务是试用期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六条:试用期职工考核项目包括:人品素养、工作实绩、实践能力、专业知识和协作能力等。第七条 :试用期结束,由学院办公室与用人部门组成考核组实施考核工作。职工
2、应向所在部门上报试用期工作总结,接受所在部门打分、考核。试用期职工原则不参加现场考核。第八条 :考核结束,由试用职工所在部门向考核组报据考核情况,提出考核意见,上报院务会通过。第九条:考核等级考核等级分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合格:符合该岗位所要求的素质,能按要求完成具体工作。不符合:距该岗位所要求的素质差距较大,部分工作不能按要求完成,有迟到、缺勤的现象。第十条:考核结果处理1.考核合格者,正式签订劳动合同。2.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任。第十一条:考核要求:1.试用期职工在试用期内必须遵守劳动纪律。2.部门必须按照实际情况,严格要求试用期员工。第十二条:本办法由学院办公室负责解释。第十三条:本办
3、法自发文之日起实施。新聘职工试用期考核表(参考表)考核部门: 被考核人: 填表时间: 考核项目评分标准分值得分备注专业技能 专业技能娴熟或工作经验丰富,能将所学专业和岗位性质相结合,在工作效率和质量方面有出色表现。20 专业技能不完全符合岗位要求,但工作认真踏实能适应岗位需求。10 专业技能或工作经验达不到岗位要求,影响工作效果。5协作能力 积极处理与同事之间的协作关系,主动沟通,乐于助人,并且得到同事的尊重。20 能够与同事协作完成工作,但经常需要提醒,人际关系经常以自我为中心。10 不与同事一起完成工作从而影响整个工作进度与质量。5学习能力 能在新的岗位中有效利用时间学习新知识、新技能,并
4、且在试用期内有一定的提高。10 不好学,不珍惜时间,上进心不足,工作无功无过。5实践能力 能有效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能较好地掌握工作中所涉及的各种实践操作技能,工作方法客观、实际、可操作性强。10 在工作中基本能完成工作任务,基本能处理实践技能方面的问题,对于部门所要求的技能不能完全掌握。5任务完成情况 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任务完成后有反馈、有总结、有汇报。能积极主动工作,经常能主动做开创新的工作。20 能主动开展工作,基本能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10 基本能完成部门所安排的工作,在工作中出现等、靠、要的现象。5人品素养 廉洁自律,热爱本职工作,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团结、诚信、务实、高效、友善,在涉及个人利益方面原则性强。20 廉洁自律,敬业精神良好,能基本遵守劳动纪律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10 注:1.本表格由学院办公室组织印发。2.填表人由试用期职工所在部门的负责人和部门同事(最少5人)填写。3 /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