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动火作业安全操作规程1、适用范围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以外的,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如电焊、气焊(割)、喷灯、砂轮等作业。注:动火作业涉及电气、高处等作业时,应同时执行其相应安全操作规程。2、作业人员资格及人数要求(含作业人、监护人)1) 作业人员应无妨碍其正常工作的生理缺陷及疾病,且不得在酒后或疲劳作业,作业人员需持证上岗。2) 设定现场负责人1人、监护人1人(不为同一人)。3、培训要求1) 一个作业周期内,对本单位和外包施工单位作业人员、监火人、救援人员、现场负责人等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和安全交底,并形成记录、备案存档,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作业现场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
2、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紧急处理措施和作业工具的使用方法等。2) 应制定动火作业应急救援预案,每年1次演练。4、作业物资准备要求1)配备接火盘、灭火器等消防器材。2)工作服、手套、护目镜等防护装备以及应急救援设备设施应妥善保管,并按规定定期进行检验、维护,以保证完好有效。3)配备警示标志。5、作业环境要求1) 动火作业禁止在有爆炸性气体环境下进行;2)动火前须清理现场,确保3m范围内无可燃物;3)如遇有五级(含五级)以上大风不应进行室外动火作业。6、操作规程作业前1)作业许可审批流程:作业前2个工作日,由本单位作业人员或施工作业单位提出申请(一个作业周期一般为8小时,营运广场动火作业证许可时间为闭
3、店后半小时至第2日开店前1小时),经工程物业经理、工程物业副总、总经理签确同意(一个施工作业点,一张作业许可证)。2)对作业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具进行检查,保证完好有效,动火作业时,作业人员必须穿戴好工作服、防护眼镜或面罩,电焊作业时不得戴潮湿手套。3)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附近难以移动的可燃、易燃物体须采取安全防范,凡盛装过油类等易燃物的容器,须经洗刷干净、排除残有的油质;储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须排除易燃、易爆物品(检测确认);在高空进行焊接或切割作业时,作业区域下方的可燃物品须清理或采取安全防护。4)对与动火点相连的存有易燃物的管线、容器,应进行可靠的隔离、封堵或拆除
4、处理。动火前应首先切断物料来源,并加盲板或断开,经彻底吹扫、清洗、置换后,通风换气。5)每个作业点至少配置2具4KG(ABC)干粉灭火器;保持消防疏散通道畅通。6)使用氧气、乙炔等压力容器进行动火作业时,氧气、乙炔瓶口必须安装阻火装置,软连接管必须每日动火前进行检查是否漏气。7)电焊作业临时用电必须保证接地正常,安装漏电保护器,作业人员身体干燥。作业过程中1)必须指定监火人,检查作业条件是否符合,发现施工单位违规动火操作的情况,须要求停工整顿。2)动火期间距动火点30m内不得排放各类可燃气体;距动火点15m内不得排放各类可燃液体;不得在动火点10m范围内及动火点下方同时进行可燃溶剂清洗或喷漆等
5、作业。3)在可能具有挥发性较强的易燃易爆液体、易燃易爆气体环境中进行动火作业中,可燃气体探测仪必须时刻处于作于环境中,一旦有异常情况,立即停止作业。4)动火作业中断30min,继续动火前,动火作业人、动火监护人应重新确认安全条件。5)动火作业人员应在动火点的上风向作业,应位于避开可燃液体、气流可能喷射和封堵物射出的方位,并采取隔离围堵等措施控制火花飞溅。6)进行气焊、气割动火作业时,乙炔瓶应直立放置;氧气瓶与乙炔气瓶间距不应小于5m,二者与动火作业地点不应小于10m,并不得在烈日下曝晒。7)在有限空间内进行动火作业,应首先进行有毒有害及可燃气体的检测并按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执行。8)在高处
6、进行动火作业,需达到安全用火条件,在其下方周围环境应采取围、接、遮、盖等措施,防止火花四溅;在动火点和地面各设一名动火监护人,并按高处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作业完成后1)作业单位现场负责人确认现场无遗留火种(包括暗火),组织将作业现场清扫干净。2)涉及临时用电的动火作业,应由电气专业人员拆除电气线路和用电设备。3)现场负责人对作业现场验收,并在作业许可证上签字确认。7、应急措施如有事故发生,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包括:救援人员应做好自身防护,严禁盲目施救,导致事故扩大等。8、对外包方要求1)与外包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职责。2)对外包单位的安全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应当及时督促整改。3)不得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和个人。4)对外包方动火作业应按此规程进行管理。9、制定依据化学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安全规范(AQ3022-2008)10、备注本规程中未尽事宜,执行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规范、标准;本规程与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规范、标准不一致之处,按更严格的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