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倒查制度1.目的为有效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切实保障施工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在发生事故之后更好的进行教育总结,根据国家和行业管理部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及项目部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追究。3.引用文件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3.2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3.3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3.4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4.管理职责4.1公司安全部负责组织事故应急处置程序和要点的制定和实施。4.2各部门及项目部要全力配合。5.内容及要求5.1责任倒查范围5.1.1基层单位发生1次死亡3人以上(含3人,下同)事故,或死亡人数不足3人,但
2、社会影响和经济损失较大的。5.1.2发生较大火灾、塌方等死亡事故,或一次重伤2人以上事故的;5.1.3半年内发生2起一次死亡2人的事故,或发生3起一次死亡1人事故的;5.1.4上级机关或领导指示以及有必要进行责任倒查的其他事故。5.2责任倒查内容5.2.1发生事故后,公司安全部应当及时召开安全生产分析通报会,对事故当事人的聘用、培训、考核、上岗以及安全管理等情况进行责任倒查,并按照负责事故调查组的批复,对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进行处理。5.2.2是否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及签订责任书的情况。5.2.3是否按规定设置了安全生产监管机构,人员、办公经费是否保证工作需要;必要的安全
3、监管措施和火灾等事故防范措施,以及安全设施设备是否按规定要求配备,并保持完好状态。5.2.4每季度是否按规定至少召开1次防范重特大事故工作会议。5.2.5每年是否按规定开展了4次以上安全生产大检查。5.2.6是否按要求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列为本年度重点监督的重、特大事故隐患是否能按规定要求进行整改。5.2.7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是否经过专门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作业人员是否经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5.2.8安全生产工作是否依法实施了有效监督管理。5.2.9是否按规定时限报告各类生产安全事故。5.2.10是否按规定编制建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
4、。5.2.11发生重、特大事故后,是否快速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将事故损失减少到最小程度。5.2.12与安全生产工作相关的文件、台帐、制度以及会议记录是否存档,主管或主要领导部署的安全生产工作任务是否记录、落实。5.2.13与发生事故有关的其他情况。5.2.14对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使所有从业人员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5.2.15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应当接受工会和职工的监督5.2.16公司安全部应对事故发生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5.3责任倒查的程序5.3.1安全生产委员会认为符合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倒查条件的,提请公司同意后,下发责任倒查通知。5.3.2根据事故情况,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同意,报请并协同各级安监部门进行责任倒查。5.3.3公司安全部应在30日内向公司提交倒查报告。5.3.4如公司对责任倒查报告无异议,上报各级安全监管和行业主管部门处理。5.3.5待收到主管部门处理决定20日内,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下发责任倒查情况通报。6.附录6.1 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倒查报告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