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进教师试讲考核办法新进教师试讲考核办法 教师作为学校办学的主体,其整体素质的高低,将直接影响到学校的办学质量,关系到学校的生存大计。试讲作为学校接收教师的入口,其质量的高低将对提高教师整体素质和教学质量有着重要意义。为进一步规范新进教师试讲考核程序,提高新进教师的整体素质,充分满足新时期学校教学的需要,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政策,遵守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和教师法,严格按照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应具备的条件,考核每一位新进教师,要求被考核人必须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有崇高的思想境界和道德情操,有较强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切实做到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2、。二、考核原则 在经学校人事处初审,符合学校接收原则和标准,具备试讲资格的前提下,本着公开、公正、公平和质量优先的考核原则,以接收高素质教师为宗旨,严格坚持新进教师质量标准,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应试者,坚决不予接收。 三、考核办法 1、考核方式 专家现场打分,考核成绩当场公布。 2、专家的资格、人数要求及确定办法 由4名学院内专家和3名学院外专家组成专家组,负责试讲考核。其中学院内专家原则上由本学科专业副教授以上(含副教授)职称教师或教学管理人员组成,学院外专家由具有高级职称的教育学专业毕业或有较高教学水平、能力的教师或教学管理人员以及校级教学督导员组成。专家要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和强烈的责任感,
3、真正为学校把好教师入口关。学院内专家由学院推选7名候选人,经学院院长或教学副院长签字后报教务处师培科,由人事处、教务处、纪检委从中确定4名专家;学院外专家由学校建立“新进教师考核专家库”,由人事处、教务处、纪检委共同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人。考核专家名单确定后,由教务处师培科,在试讲前半天通知专家本人。3、考核内容及标准 从试讲的讲授内容、教学方法、表达艺术、板书艺术、教态仪表五个方面对新进教师进行考核。 4、成绩评定 每位试讲者的最终考核成绩为7位专家所给分数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成绩。成绩在85分以上(含85分)为合格,学校根据用人计划从试讲合格者中按试讲成绩从高到低择优选拔,试讲不合格者坚决不准接收。 四、组织分工 试讲工作由教务处师培科统一协调。学院负责落实试讲的时间、地点;确定试讲的内容;组织本学院专业教师参加听试讲等工作。试讲时间为40分钟。为保证试讲公平,要求各学院统一提前3天通知试讲者。师培科负责核分、公示等工作。纪检委负责试讲全过程的监督工作。五、公示方式 考核成绩在学校公告栏、校园网上公示一周,接受全校师生员工的监督。如果对考核成绩有异议,可到校纪检委或教务处反映,校纪检委将按程序进行调查和解决。六、本考核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七、本考核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新进教师试讲考核评分标准(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