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危险化学品管理责任书危险化学品管理责任书 为加强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保障实验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保护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根据国家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特与 学校签订本责任书。一、 校长是危险化学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行政管理工作。二、分管行政及具体管理员共同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储存、使用、处置工作的安全管理,定期组织培训、检查安全工作的落实情况。三、危险化学品的储存、使用、处置的安全工作应纳入本单位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建立健全危险品、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和事故的应急预案。四、明确实验室安全工作职责,逐级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责任制,确定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各环节管理安全责任人,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切实把危险化学品安全工作落到实处。五、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的安全工作严格执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验室责任人要全面负责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的安全,认真学习国家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严格按照国家规定使用和管理危险化学品。六、 承担实验课的老师要对实验产生的固废物、空容器、变质料、废溶渣、废溶液等妥善处理和规范处理,严禁违法违规操作和随意丟弃。七、危险化学品实行“三铁一器”(铁门、铁窗、铁锁,报警器),“双人双锁”管理制度;危险化学药品必须同时经2人同意才能提取使用。校长(签字、盖章): 2 /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