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起重机作业安全协议书甲方: 乙方: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为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起重机施工中人身和设备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便于管理,利于生产, 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 一 条 、 甲、乙双方应共同执行国家和市有关起重机吊装机械的安全管理规定。第 二 条 、 施工 范围 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管辖市区、城镇第 二 条 甲方责任 3、 甲方 所提供的吊车,各种安全设施必须齐全、完整、机械性能良好,在设备使用前,甲方应派人对设备、操作、安全系数实施进行验收、如不合格影响施工安全的设备,严禁操作使用。2、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
2、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操作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 或收回 起重机 , 直至清退。 4、乙方在施工中发生设备事故和人身事故,甲方有责任负责调查、统计上报。乙方在施工中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权督促乙方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和公安部门,要求派人保护现场;并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调查书面结论及处理意见。 第四条 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吊车进退场运输中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自行运输至施工现场。 2 、乙方所提供的操作资质证明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 3 、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建筑业安全工作规程等有
3、关安全生产规定、制度。 4 、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自己进行人身保险,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 5 、吊车的安全管理:吊具、索具、信号工、摘挂钩人员的安全由乙方负责。6 、 乙方 在吊装中,必须指派具有起重机指挥资质的起重工指挥,统一指挥信号,确保施工安全。 7 、乙方操作过程中发生人生伤亡、设备事故的不安全情况, 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8 、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准违章作业,严禁超负荷起吊。甲方机械进场后,乙方须负责每天工作之余该吊车的保卫工作,以免发生机械意外。 9 、乙方必须保障吊装设备的完好和安全,按照吊车安全操作规
4、程进行吊装,吊车司机必须持证上岗,遵守“十不吊”规定。 1. 超过额定负荷不吊。 2. 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时不吊。 3. 捆绑、吊挂不牢或不平衡可能引起吊物滑动时不吊。 4. 被吊物上有人或有浮置物时不吊。 5. 结构或零部件有影响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损伤时不吊。 6. 遇有拉力不清的埋置物时不吊。 7. 歪拉斜吊重物时不吊。 8. 工作场地昏暗,无法看清场地、被吊物和指挥信号时不吊。 9. 重物棱角处与捆绑钢丝绳之间未加衬垫时不吊。 10. 非起重指挥人员指挥时不吊。 第五条 违约责任 3 、 乙方必须保证相关的操作人员及机械的安全,如果出现安全事故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3 、在租赁期内,乙方使用不当,违章指挥造成吊车损坏,由乙方来负责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第七条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 盖章 后生效。 第八条 本协议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9 、本协议在履行中如有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双方均在地方法院以法诉讼解决。七、本协议未尽事宜,凡属国家、 市有关规定的均按有关规定执行;凡属国家、地方等相关政府管理部门规定的,甲、乙双方可协商补充。 甲 方: 乙 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时 间: 年 月 日 时 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