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聘用协议书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聘用协议书聘用单位(简称甲方):受聘人(简称乙方): 为保证职业技能鉴定质量,根据湖南省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规定,甲方聘用乙方为职业技能鉴定(高级)考评员、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 甲方聘用乙方为 -职种(工种) 级(国家职业资格 级)及其以下等级的考评员,可以承担 -技能的考核评审。二、 乙方的受聘期为三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乙方任期满后如愿意继续承担考评工作,可在任期满前一个向甲方提交三年总结和换证申请报告。需要继续由劳动保障厅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组织考核,经考核合格者,报省劳动保障厅批准,可以继续签
2、聘用协议。三、 乙方必须具备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任职资格及文件。四、 乙方应服从,接受甲方的委派,负责地对职业技能鉴定对象进行考核评审。五、 甲方委派乙方任务是,一般应提前两天通知,以便乙方安排其他工作、按时参加考评工作。六、 乙方在实施鉴定工作中应认真履行管理办法中的六项职责。七、 乙方应严格执行考评员工作手则和考场规则,坚受岗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八、 乙方接受甲方的任务后应在规定的时间达到指定的鉴定场所。在考评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考核方法、方式,程序和评分标准认真负责地评审记分,不得随意打分打印象分,人情分,照顾分。九、 乙方如有亲属师生,师徒关系参加考核时应主动向甲方提出回避,以便甲
3、方另行安排考评人员。十、 乙方在考评现场发现违纪行为,可根据情节轻重,有权给予劝告、警告、终止考核或宣布成绩无效,并在事后两天内书面报告甲方。十一、 乙方应知觉接受甲方的派遣的职责技能鉴定督导、巡考人员的监督。十二、 每次考评后,乙方应得到职业鉴定所支付的津贴补助(补助标准由甲方确定)。乙方权益受到损害是可向甲方申诉甲方应维护乙方的合法利益。十三、 聘用期间,乙方不得从事有损甲方的活动,自觉维护甲方的利益和行象。如发现具有管理办法中第二十七条中所列行为之一者,甲方有权随时解聘乙方,并追求乙方的责任。十四、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双方各执一份。十五、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聘 用 单 位(章):聘用单位代表签名: 受聘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2 /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