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法第一二三章合同法第一二三章说在前面的话说在前面的话1、现实生活中,你知道或者了解哪些法律?、现实生活中,你知道或者了解哪些法律?2、现实生活中,你遇到过什么法律问题、现实生活中,你遇到过什么法律问题 没有?没有?3、你对合同法有些什么认识?对本门课程的、你对合同法有些什么认识?对本门课程的 学习有哪些期待?学习有哪些期待?广义与狭义的合同广义与狭义的合同(1 1)最广义:是指以确定权利、义务内容的协议,)最广义:是指以确定权利、义务内容的协议,除民法上的合同外除民法上的合同外,还包括行政合同还包括行政合同,劳动合同、国劳动合同、国际法上国家间的合同等。际法上国家间的合同等。(2 2)广义
2、的合同概念)广义的合同概念 指民事合同,指确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指民事合同,指确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关系的合同。(3 3)狭义的合同概念)狭义的合同概念 将合同概念仅限于债权合同将合同概念仅限于债权合同梁慧星梁慧星 债权合同,仅以发生债权债务为目的的合同。债权合同,仅以发生债权债务为目的的合同。协议说与允诺说 合同也称为契约,大陆法学者基本上合同也称为契约,大陆法学者基本上认为合同是一种合意或协议。认为合同是一种合意或协议。英美法学者大都认为合同是一种允诺。英美法学者大都认为合同是一种允诺。合同是一个或一系列允诺,违反该允诺合同是一个或一系列允诺,违反该允诺将由法律给予
3、救济,履行该允诺是法律将由法律给予救济,履行该允诺是法律在某些情况下所确认的一项义务。在某些情况下所确认的一项义务。二、合同的法律特征1、合同是双方或者多方的民事法律行为。合同的成立必须要有两个以上的当事人合同的成立必须要有两个以上的当事人 各方当事人需互相作出意思表示各方当事人需互相作出意思表示 各个意思表示达成一致各个意思表示达成一致 二、合同的法律特征 2、合同是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 达成的协议 平等+意思自由二、合同的法律特征3、合同是以设立、变更和终止债权、债务关系的协议。4、合同一经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公民或法人以设立、变更、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公民或法人以
4、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目的的具有法律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目的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法民事行为。约束力的合法民事行为。明示形式和默示形式明示形式和默示形式三、合同的分类(一)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 又称典型合同与非典型合同。以法律是又称典型合同与非典型合同。以法律是否对其加以规定,并赋予其以特定名称为标否对其加以规定,并赋予其以特定名称为标准。准。1 1、有名合同:法律加以规定,有特定、有名合同:法律加以规定,有特定名称。我国名称。我国合同法合同法规定了规定了1515种有名合同,种有名合同,分别是:分别是:(1)(1)买卖合同;买卖合同;(2)(2)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供用电、
5、水、气、热力合同;(3)(3)赠与合同;赠与合同;(4)(4)借款合同;借款合同;(5)(5)租赁合同;租赁合同;(6)(6)融资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7)(7)承揽合同;承揽合同;(8)(8)建设工程合同;建设工程合同;(9)(9)运输合同;运输合同;(10)(10)技术合同;技术合同;(11)(11)保管合同;保管合同;(12)(12)仓储合同;仓储合同;(13)(13)委托合同;委托合同;(14)(14)行纪合同;行纪合同;(15)(15)居间合同居间合同2、无名合同。、无名合同。划分意义:二者所适用的规则不同。划分意义:二者所适用的规则不同。(1)对有名合同,直接援用)对有名合同,
6、直接援用合同法合同法的规定的规定即可;即可;(2)对无名合同)对无名合同 若为纯无名合同,则应按合同法的一般规则处理;若为纯无名合同,则应按合同法的一般规则处理;若为混合同合同,则可比照相关有名合同的规则若为混合同合同,则可比照相关有名合同的规则处理。处理。(二)一时的合同与继续性合同(二)一时的合同与继续性合同 (三)束己合同与涉他合同 标准:标准:合同效力所及范围合同效力所及范围.1、订约目的是为订约人设定权利或负担的。、订约目的是为订约人设定权利或负担的。2、为第三人设定权利或义务的为涉他合同,又、为第三人设定权利或义务的为涉他合同,又分为:分为:(1)由第三人履行的合同()由第三人履行
7、的合同(合同法合同法第第64条)。条)。(2)为第三人利益的合同()为第三人利益的合同(合同法合同法第第65条)。条)。(四)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五)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 1、要式合同:指必须采取法律规定的形式才能生效的合、要式合同:指必须采取法律规定的形式才能生效的合同。同。2、不要式合同:指法律没有规定必须采取特定的形式,而、不要式合同:指法律没有规定必须采取特定的形式,而是由当事人自行约定形式的合同。是由当事人自行约定形式的合同。(六)实定合同与射幸合同(六)实定合同与射幸合同 标准:标准:合同订立时当事人的给付义务是否确定合同订立时当事人的给付义务
8、是否确定 1、实定合同,当事人的给付义务于合同订、实定合同,当事人的给付义务于合同订立时,即已确定,与是否发生偶然事件无关。立时,即已确定,与是否发生偶然事件无关。大多数合同都是实定合同大多数合同都是实定合同 2、射幸合同是指在订立合同时当事人的给、射幸合同是指在订立合同时当事人的给付义务尚未确定的合同付义务尚未确定的合同,有待偶然事实的发生或有待偶然事实的发生或存在存在.一、双务合同和单务合同一、双务合同和单务合同二、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二、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三、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三、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 四、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四、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 五、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
9、 六、预备合同与本合同六、预备合同与本合同 七、主合同与从合同七、主合同与从合同八、为自己订立的合同与为第三人利益订立八、为自己订立的合同与为第三人利益订立的合同的合同第二节第二节 合同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合同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一、合同法的概念二、合同法的调整对象一、合同法的概念 合同法是通过规范民事主体的合同行为,调整民事主体之间的以商品交换为核心的民事财产流转关系的法律。形式层面上:直接规范民事主体的合同行为(手段)实质层面上:调整以商品交换关系为核心的民事财产流转关系 (目的)二、合同法的调整对象可以适用合同法解决其中矛盾、冲突的特定社会关系。民法的调整对象?刑法的调整对象?财产关系静态财
10、产关系静态财产关系物权法和知识产权法动态财产关系动态财产关系甲主体甲主体乙主体乙主体合同法调整财产流转关系财产流转关系 1、商品交换关系 2、无偿性民事财产流转关系(单向流转)合同法 3、以智慧财产为客体的商品交换关系 4、物质财产的用益关系和担保关系 5、遗赠抚养协议 合同法以外的其他法律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一)平等原则(一)平等原则 见见合同法合同法第第3 3条条 (二)自由原则(二)自由原则 见见合同法合同法第第4 4条条 (三)公平原则(三)公平原则 见见合同法合同法第第5 5条条 (四)诚实信用原则(四)诚实信用原则 见见合同法合同法第第6 6条条 (五)公序良俗原则(五)公序良俗原
11、则 见见合同法合同法第第7 7条条 (六)合同神圣原则(六)合同神圣原则 见见合同法合同法第第8 8条条平等原则平等原则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不同的民事主体参与民事关系,适用同不同的民事主体参与民事关系,适用同一法律,具有平等地位。一法律,具有平等地位。民事主体在民事法律关系中必须平等协民事主体在民事法律关系中必须平等协商。商。自由原则1、缔结合同的自由2、选择相对人的自由3、决定合同内容的自由4、变更解除合同的自由5、决定合同方式的自由6、合同自由不是绝对的自由,要受国家法律、法规的限制公平原则公平是一个比较模糊的概念,它要求当事人公平是一个比较模糊的
12、概念,它要求当事人双方的利益要平衡。双方的利益要平衡。由于公平概念的模糊性,从而也授予法官较由于公平概念的模糊性,从而也授予法官较大的自由裁量权。大的自由裁量权。集中表现公平原则的主要有两个制度:集中表现公平原则的主要有两个制度:情势变更制度情势变更制度 显失公平制度和重大误解制度显失公平制度和重大误解制度诚实信用原则是合同法中极为重要的原则,在大陆法系,常被称为“帝王规则”。以善意方式形势权利和履行义务。以善意方式形势权利和履行义务。平衡当事人之间的各种利益冲突和矛盾。平衡当事人之间的各种利益冲突和矛盾。解释法律和合同。解释法律和合同。公序良俗原则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公序:社
13、会的公共秩序。公序:社会的公共秩序。善良风俗:一定社会应有的道德善良风俗:一定社会应有的道德准则,在我国通常称为准则,在我国通常称为“社会公社会公德德”。合同神圣原则诺言必须履行第三节 合同法的性质和意义(一)合同法的性质财产法(预期利益)交易法(交易股则)(二)合同法的意义1、维护预期经济利益2、促进商品经济发展3、为人的生存发展提供广阔空间4、促进社会精神文明建设(经济人)第四节 合同法与债法体系中相关法律的关系第五节 合同立法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第一节第一节 要约要约第二节第二节 承诺承诺第三节第三节 合同的成立合同的成立第四节第四节 格式合同的订立格式合同的订立合同的订立程序合同的订立程
14、序第一节第一节 要约要约 要约是指要约是指希望与对方签订合同的意思表签订合同的意思表示,即当事人向他方作出的以订立合同示,即当事人向他方作出的以订立合同为目的的、具有较为确定的内容且需要为目的的、具有较为确定的内容且需要受领的意思表示。受领的意思表示。1.要约本质上为意思表示2.要约的内容应当具体确定3.要约应表明一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意思表示约束之意旨。4.要约既可以向特定的一人或数人发出,也可向不特定的多数人作出。A.B.B.第 章 合同法第 章 合同法*要约邀请要约邀请指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指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而作出的意思表示。约而作出的意思表示。【案例】【案例】要约还是要约邀
15、请要约还是要约邀请原告:甲建筑队原告:甲建筑队被告: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被告:某房地产开发公司 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经上级有关部门批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兴建一项工程。该公司为节约工程准兴建一项工程。该公司为节约工程经费,缩短工期,提高投资效益,决经费,缩短工期,提高投资效益,决定用招标方式发包这项工程,便向本定用招标方式发包这项工程,便向本省内省内10多家建筑单位发出招标通告。多家建筑单位发出招标通告。在招标通告规定的投标起讫日期内,在招标通告规定的投标起讫日期内,共有共有10家建筑公司家建筑公司(队队)向开发公司投标,向开发公司投标,依照招标通告的规定,依照招标通告的规定,1999
16、年年1月月20日,日,开发公司会同各有关单位,当众开标。开发公司会同各有关单位,当众开标。在在10家投标者中,只有甲建筑队和乙家投标者中,只有甲建筑队和乙建筑公司的报价低于开发公司的标底。建筑公司的报价低于开发公司的标底。其中,甲建筑队报价其中,甲建筑队报价87万元,乙建筑万元,乙建筑公司报价公司报价88万元。甲建筑队以为自己万元。甲建筑队以为自己一定中标,在未定标前便开始了工程一定中标,在未定标前便开始了工程准备工作。准备工作。但是,开发公司开标后,会同有但是,开发公司开标后,会同有关单位对这两个投标单位的投标进行关单位对这两个投标单位的投标进行了严格的评查。评标时发现,甲建筑了严格的评查。
17、评标时发现,甲建筑队报价虽低,但施工方案不太合理,队报价虽低,但施工方案不太合理,技术力量也比较薄弱。如果将工程交技术力量也比较薄弱。如果将工程交由甲建筑队承揽,工程质量和工期很由甲建筑队承揽,工程质量和工期很难保证。所以定标时将乙建筑公司选难保证。所以定标时将乙建筑公司选为中标人,并依法与乙建筑公司签订为中标人,并依法与乙建筑公司签订了基建承揽合同,了基建承揽合同,此时,甲建筑队方知自己并未中此时,甲建筑队方知自己并未中标。但是,他们已为完成该工程预标。但是,他们已为完成该工程预订了相当数量的物资,如果退货,订了相当数量的物资,如果退货,势必造成损失。为此,甲建筑队以势必造成损失。为此,甲建
18、筑队以自己报价最低,工程应由它承揽为自己报价最低,工程应由它承揽为理由起诉到法院。理由起诉到法院。法院认为,甲建筑队与开发公司法院认为,甲建筑队与开发公司之间并无经济合同关系,因此对甲之间并无经济合同关系,因此对甲建筑队的要求不予支持。建筑队的要求不予支持。第二节 承诺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向要约人做出的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2、承诺必须向要约人作出3、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4、承诺必须在承诺期间内作出(逾期承诺和承诺迟到)第 章 合同法承诺的方式承诺的方式:到达承诺到达承诺 迟到承诺迟到承诺 推定承诺推定承诺 默示承诺默示承诺 法定程序认定的承诺法定程序认定的承诺
19、反要约和承诺反要约和承诺合同法合同法第第30条和第条和第31条条实质性变更与非实质性变更实质性变更与非实质性变更第三节 合同的成立合同的成立,是指合同的成功订立。合同订立不等于合同成立,合同订立是过程,合同成立是结果。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第四节 格式合同的订立 合同法第39条 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案 例 被告开设一家实弹射击娱乐场所,原告带领第三人前往被告处练习射击,原告正欲举枪射击时,不巧第三人操作有误,将子弹射向离原告不远处的水泥地面,弹壳反弹击伤原告的脸部,因第三人无力承担赔偿责任,原告请求被告赔偿其医疗费、住院
20、费、精神损失费,共计15万元。被告提出,射击操作规程有“违反操作规则,责任自负”。该操作规程公开张贴于射击场内,因此被告不应承担责任。根据根据合同法合同法第第39的规定,该射击场在其的规定,该射击场在其操作规程中规定的注意事项,属于免除或者操作规程中规定的注意事项,属于免除或者限制射击场责任的条款,并且已经以公开张限制射击场责任的条款,并且已经以公开张贴这种合理方法提起相对人的注意,故应认贴这种合理方法提起相对人的注意,故应认为该注意事项即格式化免责条款已经订入了为该注意事项即格式化免责条款已经订入了合同合同.但该条款是无效的。但该条款是无效的。理由是:理由是:第一,该条款违反了第一,该条款违
21、反了合同法合同法第第40条的规定,实弹射击条的规定,实弹射击娱乐场所本身是一个风险很大的行业,经营者应当预见练娱乐场所本身是一个风险很大的行业,经营者应当预见练习者会因为操作失误而造成自身或他人的人身伤害,而保习者会因为操作失误而造成自身或他人的人身伤害,而保护练习者和他人的人身安全是这种服务合同应有的内容也护练习者和他人的人身安全是这种服务合同应有的内容也是被告应承担的主要责任。同时依据诚信原则,被告也应当是被告应承担的主要责任。同时依据诚信原则,被告也应当负有保护他人人身安全的附随义务。负有保护他人人身安全的附随义务。但被告却利用张贴注意事项这种方式,免除了其对练习者但被告却利用张贴注意事
22、项这种方式,免除了其对练习者因操作失误造成人身伤害所产生的一切责任,其实也就等于因操作失误造成人身伤害所产生的一切责任,其实也就等于免除了其应承担的主要责任,故违反了免除了其应承担的主要责任,故违反了合同法合同法第第40条的条的规定,应宣告无效。规定,应宣告无效。第二,第二,合同法合同法第第53条第条第1 款明确规定,免除人身伤害款明确规定,免除人身伤害的免责条款无效。而射击场并非医院等特殊行业,故其预的免责条款无效。而射击场并非医院等特殊行业,故其预先免除练习者造成他人人身伤害的责任的条款,应被宣告先免除练习者造成他人人身伤害的责任的条款,应被宣告无效。必须指出,在本案中免责条款无效不应当影
23、响到涉无效。必须指出,在本案中免责条款无效不应当影响到涉及练习服务合同的效力。而由于该合同是有效的,所以及练习服务合同的效力。而由于该合同是有效的,所以原告可以请求被告因没有尽到安全保护的义务而违反合原告可以请求被告因没有尽到安全保护的义务而违反合同所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所应当承担的责任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第五十三条第五十三条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二)
24、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第五节 缔约过失责任一、缔约过失责任理论的提出和发展二、缔约过失责任的概念 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因违背其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所负的义务,而致另一方信赖利益损失时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甲企业与乙企业就彩电购销协议进行洽谈,甲企业与乙企业就彩电购销协议进行洽谈,其间乙采取了保密措施的市场开发计划被甲其间乙采取了保密措施的市场开发计划被甲得知,甲遂推迟与乙签约,开始有针对性地得知,甲遂推迟与乙签约,开始有针对性地吸引乙的潜在客户,导致乙的市场份额锐减。吸引乙的潜在客户,导致乙的市场份额锐减。下列说法中哪些是正确的?下列说法中哪些是正确的?A A、甲的行为属于正常的商业
25、竞争行为、甲的行为属于正常的商业竞争行为 B B、甲的行为违反了先合同义力、甲的行为违反了先合同义力C C、甲方的行为侵犯了乙的商业秘密、甲方的行为侵犯了乙的商业秘密 D D、甲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甲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BCD BCD 李广与甲小学达成初步协议,李广自愿向该李广与甲小学达成初步协议,李广自愿向该校捐款校捐款100100万元,将现有校舍改建为楼房,资万元,将现有校舍改建为楼房,资金金6 6月底到位,并要求学校在此前做好准备工月底到位,并要求学校在此前做好准备工作,并准备必要的配套资金。但双方并未正作,并准备必要的配套资金。但双方并未正式签订合同。式签订合同。6 6月初,学校将旧校
26、舍拆除,并月初,学校将旧校舍拆除,并向银行贷款向银行贷款5050万元,期限万元,期限1 1年。后李广以生意年。后李广以生意亏本为由拒绝捐赠资金。学校诉诸法院,要亏本为由拒绝捐赠资金。学校诉诸法院,要求李广承担拆除校舍和贷款利息损失,李广求李广承担拆除校舍和贷款利息损失,李广以合同未成立而拒绝。法院应以合同未成立而拒绝。法院应 ()()。A)A)依据违约责任,责令李广赔偿学校损失依据违约责任,责令李广赔偿学校损失 B)B)依据侵权责任,责令李广赔偿学校损失依据侵权责任,责令李广赔偿学校损失 C)C)依据缔约过失责任,责令李广赔偿学校损失依据缔约过失责任,责令李广赔偿学校损失 D)D)不予受理,李
27、广仅负道德责任,而无法律责任不予受理,李广仅负道德责任,而无法律责任 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二条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第四十三条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无论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第三章 合同的效力第一节 合同的生效 合同的生效,是指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成立合同的生效,是指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成立的合同,便产生相应的法律效
28、力。的合同,便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合同的效力合同的效力指已成立的合同对合同当事人的法律约束力。第一,生效的合同必须是依法成立的。第一,生效的合同必须是依法成立的。第二,生效的合同必然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第二,生效的合同必然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合同中对双方当事人应按照约定来履行自己合同中对双方当事人应按照约定来履行自己的相应义务,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者的相应义务,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者单方解除合同;违反合同的约定,应承担相单方解除合同;违反合同的约定,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应的法律责任。二、合同生效与合同成立的区别二、合同生效与合同成立的区别 1、二者体现的意志不同、二者体现的意志不同
29、2、合同的成立与生效是两个不同性质的问题。、合同的成立与生效是两个不同性质的问题。合同的成立是事实问题,合同的生效是法律合同的成立是事实问题,合同的生效是法律问题问题 3、它们的构成要件不同、它们的构成要件不同 4、它们产生的法律效果不同、它们产生的法律效果不同三、合同生效时间的确定三、合同生效时间的确定1、在一般情况下,合同成立时起生效、在一般情况下,合同成立时起生效 2、需办理相应手续的、需办理相应手续的3、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附生效条件的、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附生效条件的4、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附生效期限的、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附生效期限的 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生效条
30、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失效 当事人为自己利益,不正当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合法的合同要件 主体合法主体合法(有主体资格和相应行为能力)标的合法标的合法(禁止流通物不可作为标的)内容合法内容合法(双方权利义务公平、不违法)形式与程序合法形式与程序合法(符合法定形式和程序)合同生效要件(一)合同主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合同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和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四)订立合同的程序和形式合法(包括办理法定的登记、审批手续)第二节 效力待定的合同 甲擅自
31、将乙借给他的一块手表出让给丙,下甲擅自将乙借给他的一块手表出让给丙,下列表述中哪些是正确的列表述中哪些是正确的?A甲以自己的名义出让给归丙,甲、丙之间甲以自己的名义出让给归丙,甲、丙之间的合同属于效力未定的合同的合同属于效力未定的合同 B甲以乙的名义出让给丙。甲丙之间的行为甲以乙的名义出让给丙。甲丙之间的行为属于无权代理的行为属于无权代理的行为 C丙因善意取得而取得该手表所有权丙因善意取得而取得该手表所有权 D丙只能因乙的追认才能取得该手表的所有丙只能因乙的追认才能取得该手表的所有权权 效力待定合同是指于合同成立时是否发生效力效力待定合同是指于合同成立时是否发生效力尚不能确定,有待于其他行为或
32、事实使之确尚不能确定,有待于其他行为或事实使之确定的合同。定的合同。一、限制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订立的一、限制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订立的合同合同 1、无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其效力如何?、无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其效力如何?2、向限制行为能力人清偿是否有效?、向限制行为能力人清偿是否有效?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需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需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合同有效。合同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1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追认的,视为拒绝追认。但纯获利益的合同(受奖、赠与、报酬)或与其年龄、智力、精神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案例分析 南某某是某中学学生,南
33、某某是某中学学生,1515岁。一天,在放学岁。一天,在放学回家的路上,南某某看到商场正在进行有奖回家的路上,南某某看到商场正在进行有奖销售,每消费销售,每消费2020元可领取奖券一张,最高奖元可领取奖券一张,最高奖金颇为金颇为50005000元,便买了一瓶价值为元,便买了一瓶价值为2020元的洗元的洗发水,领到一张奖券。几天后,抽奖结果公发水,领到一张奖券。几天后,抽奖结果公布,南某某所持奖券中了最高奖,南某某非布,南某某所持奖券中了最高奖,南某某非常高兴,将中奖的消息告诉了母亲萧某,母常高兴,将中奖的消息告诉了母亲萧某,母子二人马上去商场兑了奖,萧某把这子二人马上去商场兑了奖,萧某把这500
34、05000元元钱放到家里的箱子中。钱放到家里的箱子中。案例分析 第二天,南某某与萧某发生争执,南某某一气之下,第二天,南某某与萧某发生争执,南某某一气之下,便偷偷将柜子中的便偷偷将柜子中的50005000元钱拿出,到商场中购物消元钱拿出,到商场中购物消气,其见到商场中正在促销钻戒,便花了气,其见到商场中正在促销钻戒,便花了48004800元买元买了一只钻戒。几天后,萧某要购买股票,想用箱中了一只钻戒。几天后,萧某要购买股票,想用箱中的钱,却发现箱中的钱已不见,于是质问南某某,的钱,却发现箱中的钱已不见,于是质问南某某,南某某在质问之下说出真相。但南某某认为钱是自南某某在质问之下说出真相。但南某
35、某认为钱是自己中奖所得,自己有权决定想买什么就买什么。萧己中奖所得,自己有权决定想买什么就买什么。萧某则认为南某某还小,钱应当由自己和南某某的父某则认为南某某还小,钱应当由自己和南某某的父亲支配。于是马上拉着南某某到商场,说南某某购亲支配。于是马上拉着南某某到商场,说南某某购买钻戒未征得父母同意,要求退货。售货员说钻戒买钻戒未征得父母同意,要求退货。售货员说钻戒售出无法退货。售出无法退货。案例分析 问:问:1 1南莱某购买洗发水的行为的法律效南莱某购买洗发水的行为的法律效力如何力如何?奖金究竟属谁所有奖金究竟属谁所有?为什么为什么?2 2南某某购买钻戒的行为的法律效力如何南某某购买钻戒的行为的
36、法律效力如何?萧某能否要求退货萧某能否要求退货?为什么为什么?3 3萧某是否有权持此笔钱用于购买股票萧某是否有权持此笔钱用于购买股票?请说明理由。请说明理由。4 4假设南某某没有告诉萧某,直接到商场假设南某某没有告诉萧某,直接到商场领奖,商场能否以南某某是未成年拒绝兑奖领奖,商场能否以南某某是未成年拒绝兑奖?1南某某购买洗发水的行为属于与其年龄、南某某购买洗发水的行为属于与其年龄、智力及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行为,故智力及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行为,故有效。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有权单独获得奖有效。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有权单独获得奖励,因此奖金应归南某某所有。励,因此奖金应归南某某所有。2南某某
37、购买钻戒的行为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行为。南某某购买钻戒的行为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行为。萧某有权要求遇掉钻戒。理由是:根据萧某有权要求遇掉钻戒。理由是:根据合同法合同法的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与其年龄、智的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不相适应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力、精神健康状况不相适应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而该合同在法定代理人追认追认后,该合同有效。而该合同在法定代理人追认之前,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如果父母拒绝追认,之前,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如果父母拒绝追认,则合同归于无效。南某某用则合同归于无效。南某某用4800元购买钻戒,属元购买钻戒,属于
38、标的数额较大的民事行为,与其年龄、智力不相于标的数额较大的民事行为,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须征得其父母的同意或者追认。既然其母亲适应,须征得其父母的同意或者追认。既然其母亲萧某拒绝追认该合同,则合同归于无效。既然合同萧某拒绝追认该合同,则合同归于无效。既然合同归于无效,则其母亲萧某有权要求退掉钻戒。归于无效,则其母亲萧某有权要求退掉钻戒。3萧某无权将此笔钱用于购买股票。理由是:萧某无权将此笔钱用于购买股票。理由是:根据根据民法通则民法通则的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的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
39、得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萧某购买股票井非为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萧某购买股票井非为被监护人的利益,故其无权将此笔钱用于购被监护人的利益,故其无权将此笔钱用于购买股票。买股票。4商场不能以南某某是未成年人为由拒绝兑奖。根商场不能以南某某是未成年人为由拒绝兑奖。根据据合同法合同法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接受奖励、赠与、报酬,他人不得以行行为能力人接受奖励、赠与、报酬,他人不得以行为人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为由,主为人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为由,主张以上行为无效。在本案例中,南某某属于限制民张以上
40、行为无效。在本案例中,南某某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购买洗发水获得奖券中奖的行为,事行为能力人,其购买洗发水获得奖券中奖的行为,是一种纯获利益的行为,根据法律的规定,他人不是一种纯获利益的行为,根据法律的规定,他人不得主张无效。因此,商场不能以南某某是未成年人得主张无效。因此,商场不能以南某某是未成年人为由拒绝兑奖。为由拒绝兑奖。二二、欠缺代、欠缺代理权而代理理权而代理订立的合同订立的合同 没有代理权(无无)效力待定超越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有(有无)无)效力待定效力待定代理终止后代理终止后(有(有无)无)效力待定效力待定三、无权处分合同三、无权处分合同(一)无权处分合同的特点(一)无权处分合同
41、的特点 1、行为人实施了处分行为、行为人实施了处分行为 何谓处分?所谓何谓处分?所谓“处分处分”在民法上有三种含在民法上有三种含义义 2、行为人没有处分权而处分他人的财产、行为人没有处分权而处分他人的财产 3、行为人以自己的名义实施处分行为、行为人以自己的名义实施处分行为 4、行为人实施处分行为时与他人订立了合同、行为人实施处分行为时与他人订立了合同 财产的处分权只有享有处分权的人行使,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而订立的合同,只有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事后取得处分权的,才有效。在权利人追认或者处分人取得处分权之前,该合同的效力处于待定待定状态。(二)无权处分合同的生效(二)无权处分合同的生
42、效 1、无权处分行为经过本人追认、无权处分行为经过本人追认 谁追认谁追认?以什么方式追认以什么方式追认?追认与否的法律后果追认与否的法律后果?什么期限内追认什么期限内追认?2、无权处分人事后取得处分权、无权处分人事后取得处分权 无权处分合同应当效力未定,但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善意取得 是指无权处分他人动产的占有人,在不法将是指无权处分他人动产的占有人,在不法将动产转让给第三人以后,如果受认人在取得动产转让给第三人以后,如果受认人在取得该动产时出于善意,就可依法取得对该动产该动产时出于善意,就可依法取得对该动产的所有权,受让人在取得动产的所有权以后,的所有权,受让人在取得动产的所有权以后,原所有
43、人不得要求受让人返还财产,而只能原所有人不得要求受让人返还财产,而只能请求转让人(占有人)赔偿损失。请求转让人(占有人)赔偿损失。甲因出国留学,将自家一幅名人字画委托好友乙甲因出国留学,将自家一幅名人字画委托好友乙保管。在此期间乙一直将该字画挂在自己家中欣赏,保管。在此期间乙一直将该字画挂在自己家中欣赏,来他家的人也以为这幅字画是乙的,后来乙因做生来他家的人也以为这幅字画是乙的,后来乙因做生意急需钱,便将该幅字画以意急需钱,便将该幅字画以3 3万元价格卖给不知情万元价格卖给不知情的丙。甲回国后,发现自己的字画在丙家中。下列的丙。甲回国后,发现自己的字画在丙家中。下列有关该事件的判断中哪些是正确
44、的?有关该事件的判断中哪些是正确的?A A、乙与丙之间的买卖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乙与丙之间的买卖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 B B、乙与丙之间的买卖合同属于无效合同、乙与丙之间的买卖合同属于无效合同C C、应保护甲对该幅字画享有的所有权、应保护甲对该幅字画享有的所有权 D D、应保护丙对该幅字画享有的所有权、应保护丙对该幅字画享有的所有权 甲是乙企业的销售人员,随身携带盖有乙企甲是乙企业的销售人员,随身携带盖有乙企业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便于随时对外签约。业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便于随时对外签约。后甲因收取回扣被乙企业除名,但空白合同后甲因收取回扣被乙企业除名,但空白合同书未收回。甲以此合同书与丙签订购销
45、协议,书未收回。甲以此合同书与丙签订购销协议,该购销协议的效力应如何认定?该购销协议的效力应如何认定?A A、不成立、不成立 B B、无效、无效 C C、效力待定、效力待定 D D、有效有效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效。-表见代理的规定表见代理的规定 合同无效的原因合同无效的原因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益的 (2)恶意
46、串通订立合同,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恶意串通订立合同,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利益的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而订立合同的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而订立合同的 (4)行为人订立的合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人订立的合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 (5)行为人订立的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行为人订立的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规定的 合同中免责条款的无效合同中免责条款的无效 合同法合同法第第53条规定:条规定:“合同中下列免责合同中下列免责条款无效:条款无效:(一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二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
47、失的。的。”应当明确的是,法律否定合同中这两应当明确的是,法律否定合同中这两种免责条款的效力,并不意味着从整体上否种免责条款的效力,并不意味着从整体上否定合同的效力,合同中的其他条款如果合法,定合同的效力,合同中的其他条款如果合法,仍然具有法律约束力。仍然具有法律约束力。无效合同无效合同是指法律不予承认和保护,没有法律效力,不能产生行为人预期后果的合同。无效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效力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效力。无效合同分为部分无效合同与全部无效合同。若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余部分效力的,其余部分仍然有效。可变更和可撤销的合同可变更和可撤销的合同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48、合同 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3、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而订、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而订立的合同立的合同 应当注意的几个问题:应当注意的几个问题: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销 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权利消灭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权利消灭 当事人可以放弃撤消权当事人可以放弃撤消权价格变化对合同效力的影响价格变化对合同效力的影响 项项 目目 执行国家定价执行国家定价 遇价格上涨时遇价格上涨时 遇价格降时遇价格降时执行浮动价、议执行浮动价、议价价准时交货的准时交货的 按交付时的按交付时
49、的 按交付时按交付时的价格计价的价格计价 价格计价价格计价按交付时的价格按交付时的价格计价计价逾期交货的逾期交货的 按原价格执行按原价格执行 按新价格按新价格执行执行同上同上逾期提货的逾期提货的逾期付款的逾期付款的按新价格执行按新价格执行 按原价格执按原价格执行行同上同上向第三人给付的合同向第三人给付的合同债务人债务人 债权人债权人 第三人第三人 合同的效力合同的效力1 1、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约定变更合同或者废除向第三人给付、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约定变更合同或者废除向第三人给付 的约定。的约定。2 2、债务人因合同对债权人享有的抗辩权,均可以对抗受益的、债务人因合同对债权人享有的抗辩权,均可以对
50、抗受益的 第三人第三人3 3、不给付,债务人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不给付,债务人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第三人为给付的合同第三人为给付的合同合同的效力合同的效力1 1、由第三人承担义务,必须经第三人同意,、由第三人承担义务,必须经第三人同意,否则合同的约定对第三人没有法律拘束力否则合同的约定对第三人没有法律拘束力2 2、违约责任:债务人按约定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债务人按约定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债务人)甲(债务人)甲乙(债权人)乙(债权人)第三人第三人 合同履行的抗辩权(表一)合同履行的抗辩权(表一)同时履行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 后履行抗辩权后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双务有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