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商法课件-项目一-国际商法认知详解.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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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国际商法国际商法课程性质课程性质 是一门讲述国际商事活动法律规范的课是一门讲述国际商事活动法律规范的课程,具有很强的实践性程,具有很强的实践性,学习的主要目的学习的主要目的在于所学的知识在今后的工作和继续学在于所学的知识在今后的工作和继续学习中实用、够用,并能满足参加各种职习中实用、够用,并能满足参加各种职业资格考试的需要。业资格考试的需要。总体目标是通过对典型事件的处理及相关总体目标是通过对典型事件的处理及相关案例的分析训练案例的分析训练,培养学生在法律框架下培养学生在法律框架下从事国际商务活动的行为习惯从事国际商务活动的行为习惯,提升学生提升学生的综合职业能力。的综合职业能力。国际商法课

2、程内容国际商法课程内容项目一 国际商法认知项目二 创建及管理企业过程中的法律问题(商事组织法)项目三 合同订立过程中的法律问题(合同法)项目四 国际合同履行中的法律问题(合同法)项目五 国际产品责任的法律问题(产品责任法)项目六 票据使用中的法律问题(票据法)项目七 国际海上货物运输的法律问题(国际货物买卖法)项目八 国际商事代理中的法律问题(代理法)项目九 国际商事仲裁的法律问题3 国际商法认知知识目标w 熟悉国际商法的基本含义和主要内容w 掌握国际商法的渊源w 了解国际商法的历史沿革w 熟悉国际商法的基本原则能力目标w 能够理解法律冲突对于国际商务活动的影响w 能够运用商法的基本原则解决商

3、务纠纷案例1w 一个19岁的西班牙人A在中国缔结一份供应钢材的合同,逾期未交货,合同的中方当事人诉至中国法院,要求A承担法律责任,A以自己19岁未达到西班牙法律21岁为完全行为能力人的法定条件而抗辩,指出所定合同无效。此案应如何判决?7w 国际法律问题的解决:哪国有管辖权?适用哪国法律?89第一节第一节 国际国际商法的商法的概念、内容及概念、内容及渊源渊源 一、一、国际商法的含义国际商法的含义 二、二、国际商法的国际商法的内容内容三、三、国际商法的渊源国际商法的渊源 10一、一、国际商法的国际商法的含义及内容含义及内容1.商法商法-Business Law/Commercial Law 调整市

4、场经济中商事主体在商事交调整市场经济中商事主体在商事交易中形成的社会关系的总和。易中形成的社会关系的总和。市场经济中的商法体系市场行为法市场主体法宏观调控法合同法等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等产品责任法等1、商法在国内法中的位置宪法(母法)宪法(母法)大法(子法)大法(子法)国际法国际法 经济法经济法 行政法行政法 刑法刑法 诉讼法诉讼法 商法商法 民法民法特别法(枝法)特别法(枝法)环境法、金融法、商业法、农业法、工业法、计划法环境法、金融法、商业法、农业法、工业法、计划法商人法、海商法、票据法、买卖法、代理法、公司法、产品责任法商人法、海商法、票据法、买卖法、代理法、公司法、产品责任法2、国际商法

5、在法律体系中的归属 法律法律国际国际法法国内国内法法国际国际公法公法国际国际私法私法公公 法法私私 法法普通法普通法衡平法衡平法国际商法国际商法w 2.国际商法国际商法-International Business Law /International Commercial Laww 调整商事组织和国际商事交易(商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w “International”w 政治意义国家与国家之间(F)w not between nationsw 地理意义跨越国界(T)w transnational15(1).国际商法是法律规范的总合国际商法是法律规范的总合 法律规范法律规范即由国家制定或认

6、可,依靠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社会行为规范。法律与道德规范的不同 (1)起源不同:道德起源于原始社会(2)表现形式不同:道德存在于人的思维中(3)具体内容不同:法律体现权利与义务的 一致性,道德强调义务。(4)实现方式不同:道德依靠社会舆论(5)调整的范围不同:道德更为广泛,深刻16(2).国际国际商法是调整跨越国界的商事关商法是调整跨越国界的商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合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合 A.国际意为“跨越国界”,国际商事关系是指处于不同国家的商事主体之间发生的商事关系,而不是国家和国家之间的商事关系,后者由国际公法调整。国际性标准:(1)国籍标准:当事人有一方是外国企业、经济组织或个当事人有一方

7、是外国企业、经济组织或个人,该种商事交易即具有国际性人,该种商事交易即具有国际性。(2)(2)营业地标准营业地标准:以合同当事人的营业地是否在不同国家以合同当事人的营业地是否在不同国家作为标准,如果合同当事人的营业地设在同一国家,作为标准,如果合同当事人的营业地设在同一国家,即使他们具有不同的国籍,那他们之间达成的合同即使他们具有不同的国籍,那他们之间达成的合同也不属于国际性的货物买卖合同。也不属于国际性的货物买卖合同。(2).国际国际商法是调整跨越国商法是调整跨越国界的商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界的商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合合B B.商事关系包括:()()商事组织关系()()商事交易关系:传统商法

8、仅调整有形商品的交易,现代商法除调整有形商品的交易外,还调整无形商品的交易,如国际技术转让、国际投资、国际融资等。17二、国际商法的内容(1)商事组织法:合伙企业法、公司法、三资企业法(2)国际商事交易法:商事合同法、国际货物买卖法、产品责任法、代理法、国际海上、航空和铁路运输法、国际海上保险法、票据法等(3)解决国际商事争议法:国际商事仲裁法 19三、三、国际商法的渊源国际商法的渊源 渊源渊源:指国际商法产生的依据及表现形式指国际商法产生的依据及表现形式 1 1、国际条约国际条约 2 2、国际惯例国际惯例 3 3、各国商法各国商法201、国际条约国际条约 (概念)即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际法主体

9、依据国际法确定其相互之间权利义务的一致的意思表示。*条约一旦签订,对缔约国即有约 束力。各缔约国当事人必须遵守该国签订的条约。*国际条约分双边条约和多边条约 *有关国际商法的国际条约:有关国际商法的国际条约:调整国际货物买卖关系的条约:调整国际货物买卖关系的条约:1974年国际货物买卖时效期限条约 1980年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 调整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关系的公约:调整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关系的公约:1924年海牙规则 1968年维斯比规则 1978年汉堡规则 调整国际航空运输关系的国际条约:调整国际航空运输关系的国际条约:1929年华沙公约 1955年海牙议定书 1961年瓜达拉哈拉公约 *调整国际

10、铁路运输关系的国际条约:调整国际铁路运输关系的国际条约:1890年国际货约、1951年国际货协 *有关国际货物多式联合运输的国际条约:有关国际货物多式联合运输的国际条约:1980年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协定 *调整国际票据关系的国际条约:调整国际票据关系的国际条约:1930年、1931年日内瓦公约 *关于知识产权的国际条约:关于知识产权的国际条约:1883年巴黎公约、1891年马德里协定等 *关于国际商事仲裁的国际条约:关于国际商事仲裁的国际条约:1976年联合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仲裁规则23 2、国际(商事)惯例国际(商事)惯例 (概念)即在长期国际商事交往中,反复运 用而逐步确立的具有约束力的行为规

11、范。*不是法律,不具有法律的普遍的约束力,但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采用某项惯例,该惯例就对其有确定的约束力。*某些国家纳入国内法,或规定无需当事人 明示采用即可具有约束力。*影响较大的有:199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1983年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243、各国商法各国商法*世界主要国家的商事立法:法国-1673年-路商 1681年-海商 1807年 共4编,648条性质 商行为法,即实施商行为者不论是不是商人,都适 用商法 内容 1.通则 2.海商 3.破产 4.商业裁判权25第二节第二节 西方西方国家两个主要法律体系的形国家两个主要法律体系的形成及其特点成及其特点一、一、法系法系 二、二、西方两

12、大法系西方两大法系 三、三、大陆法的结构、渊源及其特点大陆法的结构、渊源及其特点四、四、普通法的结构、渊源及其特点普通法的结构、渊源及其特点 五、五、两大法系的区别两大法系的区别六、六、两大法系的发展趋势两大法系的发展趋势 26一、法系一、法系(Legal Family)w 法系即比较法学家按照历史传统和形式特对世界各国法律所作出的分类。27二、西方两大法系二、西方两大法系 1、大陆法系/民法法系(Continental Law System/Civil Law System)即以罗马法为基础,以法国法和德国法为代表,首先在欧洲大陆逐步形成的世界性法律体系。以法典化为其主要特征。2、普通法系/

13、英美法系(Common Law System/Case Law System/Anglo-American Law Sys)即以中世纪英国法为基础,以英国法和美国法为代表,融合相关法律因素逐步形成的世界性法律体系。主要渊源为判例法为其重要特征。29三、三、大陆法的结构、渊源及其特点大陆法的结构、渊源及其特点 (一)(一)大陆法的特点和结构大陆法的特点和结构(二)(二)大陆法的渊源大陆法的渊源(三)三)大陆法各国的法院组织大陆法各国的法院组织(四)四)大陆法大陆法系分布的范围系分布的范围 30(一)(一)大陆法的特点和结构大陆法的特点和结构 1.大陆法各国都主张编纂法典,在结构上强调法律的系统化

14、、归类化、法典化。2.大陆法各国都把全部法律分为公法和私法两大部分。公法公法 是与国家状况有关的法律,包括宪法、行政法、刑法、诉讼法和国际法 私法私法 是与个人利益有关的法律,包括所有权、债权、家庭与继承法等。31(二)(二)大陆法的渊源大陆法的渊源 1.法律。各成文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包括宪法、法典、法律、条例和司法解释等。2.习惯。法国、意大利等国认为,习惯只有在法律明文规定法官必须援用的情况下才能适用但德国和瑞士把法律和习惯相提并论。3.判例。原则上不承认判例的效力,仅仅是对法律的注释。4.学理。一般来说,学理不是法的渊源。但学理起着重要的作用。32(三)三)大陆法各国的法院组织大陆法各国

15、的法院组织 大陆法各国的法院组织虽各有特点,但也有共同之处。主要表现在:1.法院的层次基本相同。各国法院分为三级:(1)第一审法院 (2)上诉法院 (3)最高法院 2.各国除普通法院以外,都有一些专门法院与普通法院并存。如行政法院等。(四)四)大陆法大陆法系分布的范围系分布的范围1、以法国、德国为主,主要分布在欧洲2、亚洲:日本、泰国3、北美,非洲少许(美国的路易斯安那州、加拿大的魁北克省)34五、五、普通法的结构、渊源及其特点普通法的结构、渊源及其特点 以普通(判例法)为基础以普通(判例法)为基础 (一)(一)英国法英国法 (二)(二)美国法美国法 35w 判例法,即由法官的判决形成的法律规

16、则。w 先例约束力原则:法院在判决中所做的判决理由必须得到遵循,即对做出判例的法院本身和对下级法院日后处理同类案件均具有约束力。36(一)(一)英国法英国法 1 1、英国法的结构及其特点英国法的结构及其特点2 2、英国的法院组织英国的法院组织3 3、英国法的渊源英国法的渊源 371、英国法的结构及其特点英国法的结构及其特点 把法律分为普通法和衡平法两部分。()救济方法不同。普通法只有金钱赔偿和返还原物两种救济 方法,衡平法新增了实际履行和禁令。()诉讼程序不同。普通法法院设陪审团,采取口头询问方式 审理案件,衡平法法院不设陪审团,采 书面方式审理案件。(3)法院的组织系统不同。王座法庭适用普通

17、法的诉讼程序,枢密大臣法庭适用衡平法的诉讼程 序。(4)法律术语不同 383、英国法的渊源英国法的渊源 A.判例法。B.成文法。只是判例法的补充,要通过判 例法才能起作用。C.习惯。只有年前的习惯才具有 约束力。39(二)(二)美国法美国法 、美国法的结构美国法的结构 、美国的法院组织美国的法院组织 、美国法的渊源美国法的渊源 40、美国法的结构美国法的结构A A.以判例法为主要渊源,把成文法作为对判例法的补充和匡正。B.B.把法律分为联邦法和州法两部分。*根据年美国宪法修正案第十条的规定:凡宪法未授予联邦或未禁止各州行使的权力,均属于州。即各州的立法权是原则,联邦的立法权是例外。但联邦的法律

18、高于各州的法律。在民事立法方面,联邦的立法权范围主要包括银行工业、国际贸易、州际贸易、专利权和税收等 41、美国法的渊源美国法的渊源 ()判例法 ()成文法42*美国的法院组织美国的法院组织(一)联邦法院系统(三级)联邦法院最高法院:设在华盛顿。由首席法官一人,法官八人组成,有违宪监督权。联邦上诉法院:共13所,是第二审法院。由三名法官 审理案件 联邦地区法院:共94所,分设在各州境内。实行独任制(二)州法院系统(三级)州法院第一审法院 (1)有限管辖法院:审理轻微刑事案件和金额较小的民事案件 (2)普通管辖法院:审理涉及州法的一般民、刑事案件 州的上诉法院 州的最高法院 美国法院设置:联邦法

19、院联邦法院州州 法法 院院联邦最高法院联邦最高法院U.S.Supreme Court 联邦巡回法院(上诉法院)联邦巡回法院(上诉法院)U.S.Circuit Court 地地 区区 法法 院院U.S.District Court 上诉审法院上诉审法院第一审法院第一审法院州的最高法院州的最高法院State Supreme Court州的上诉法院州的上诉法院Superior Court of Appellate Division 普通管辖法院普通管辖法院general jurisdiction courts有限管辖法院有限管辖法院court of limited jurisdiction44*联邦

20、法院和州法院的管辖权联邦法院和州法院的管辖权 联邦法院仅在宪法和国会法律授予审判权的范围内才有管辖权。确定联邦法院管辖权的依据(1)诉讼的性质:凡涉及联邦宪法和条约的案件(2)当事人的状况:凡涉及属于两个州的当事人 之间的案件且诉讼标的在一万元以上者。联 邦法院有管辖权。45*美国的先例约束力原则美国的先例约束力原则 1、在州法方面,州的下级法院须受其上级法院 判决的约束,特别是受州最高法院判决的约束。2 2、在联邦法方面,须受联邦法院判决的约束,特 别是受美国最高法院判决的约束。3 3、联邦法院在审理涉及联邦法的案件时,须受其 上级联邦法院判决的约束;而在审理涉及州法 的案件时,则须受相应的

21、州法院判决的约束,但以不违反联邦法为原则。4 4、联邦和州的最高法院不受他们以前确立的先例 的约束。46六、六、两大法系的区别两大法系的区别、法律结构不同法律结构不同。大陆法系强调成文法的作用,主张编纂法典。英美法系强调判例法的作用,实体法和程序法合一。、诉讼程序不同诉讼程序不同。大陆法系采用“纠问式”,法官居于主导地位。英美法系采用“对抗式”,法官充当消极的中立裁定者的角色。、对法的分类不同对法的分类不同。公法与私法。普通法与衡平法。、法律术语不同法律术语不同。47七、两大法系的发展趋势七、两大法系的发展趋势 w 两大法系相互取长补短,但不可能彻底融合 48第三节第三节 中国法律制度概述中国

22、法律制度概述一、一、中国法律制度的形成与沿革中国法律制度的形成与沿革二、二、中国法律的渊源中国法律的渊源 三、三、中国的民法、经济法与商法中国的民法、经济法与商法四、四、中国的司法制度中国的司法制度 49一、一、中国法律制度的形成与沿革中国法律制度的形成与沿革 古代中国的法律制度最早产生于公元前二十一世纪的夏代。夏、商、西周是我国奴隶制法律形成和发展的时期。春秋战国时期,魏国大夫李悝制定了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成文法典法经。中国封建法律制度在唐朝达到鼎盛,唐律和唐律疏议成为中国封建法律的典型代表。对后世及亚洲其他国家均产生了重大的影响。但年鸦片战争后,中国沦为半封建半殖民地,清末统治者被迫参照西方国

23、家的法律修改封建法制。新中国建立后,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制度逐步形成并日益完善 我们目前所讲的当代中国法律制度一般是指自1949年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以来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51二、二、中国法律的渊源中国法律的渊源(一)制定法制定法:宪法 法律 行政法规 地方性法规和经济特区法规 特别行政区的法律(二)法律解释法律解释:立法解释;司法解释;行政解释 (三)判例判例。判例在法律上和理论上都不被认为是法 律的渊源 52三、三、中国的民法、经济法与商法中国的民法、经济法与商法 (一)民法与(一)民法与民法通则民法通则 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

24、律规范的总称。民法通则是民事基本法,分九章,共条。第一章基本原则第二章公民第三章法人第四章民事法律行为和代理第五章民事权利第六章民事责任第七章诉讼时效第八章涉外民事法律关系的法律适用第九章附则(二)经济法(二)经济法 是调整国家在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三)商法(三)商法 是调整商事主体的商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53四、四、中国的司法制度中国的司法制度(一)(一)人民法院的组织人民法院的组织 .最高人民法院 .地方各级人民法院 .专门人民法院:军事法院、海事法院、森林法院、铁路运输法院等(二)民事经济案件的审判制度(二)民事经济案件的审判制度 .合议制度。.调解制

25、度。.两审终审制。.审判监督制。.回避制度。国际商法的基本原则国际商法的基本原则w 平等交易原则 w 诚实信用和公平原则w 鼓励交易原则w 保障交易安全原则 损失应由谁承担?甲建筑公司与乙水泥厂签有水泥批量供应合同。双方约定水泥厂全年供应水泥1000吨,分四批用火车发运,运费和货款每过半年必须结清。春节一过,水泥厂就向建筑公司发运了300吨水泥。可是过了3月份,由于进入了水泥销售旺季,市场上水泥供不应求,价格大涨,因此水泥厂直到10月底都没有向建筑公司再发运水泥。为了不影响工程进度。建筑公司被迫到市场上购买了高价水泥410吨,平均每吨水泥多花100多元。10月过后,水泥开始滞销。于是水泥厂于1

26、1月初向建筑公司发运水泥200吨。11月底,水泥厂又向建筑公司发运水泥250吨。建筑公司的库容能力仅有400吨,所以建筑公司连忙电告水泥厂“停止发货,去人协商。”水泥厂由于产品积压很严重,在12月初又向建筑公司发250吨水泥。建筑公司无处堆放,只好堆放在火车站,被罚了一大笔款。为了避免更大损失,建筑公司只好将这批水泥降价处理给别人。1、建筑公司的损失应由谁承担?2、本案中水泥厂的行为是否违反了商法的基本原则?谢绝自带酒水w 2006年9月13日,王某(以下简称原告)等4人到北京湘水之珠大酒楼(以下简称被告)用餐,并自带白酒一瓶。用餐之后,被告向原告收取餐费296元,其中服务费(即开瓶服务费)为

27、100元。原告为此起诉到海淀区法院,要求被告返还所收取的开瓶费。但被告以其提供的菜谱中载明“客人自带酒水按本酒楼售价的50%另收取服务费。本酒楼没有的酒水按每瓶100元收取服务费”为由拒绝返还。59w 法院经审理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做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被告菜谱中载明自带酒水需另收取服务费的内容是单方意思表示,系格式条款,应属无效。被告向原告加收开瓶服务费的做法侵害了原告的公平交易权,属于不当得利,应予返还。故法院判决被告返还原告开瓶服务费100元。w 餐饮企业禁止消费者自带酒水的店堂

28、告示侵害了消费者的自由选择权与公平交易权,属无效的不公平格式合同,而非企业的正当经营自由。禁带酒水的行规为非会员的消费者设定义务,违反了行规的自律本质,应属无效。60保险法最大诚信原则案例w 1998年6月,保险公司业务员王某来到邻居徐二家推销保险,基于对保险公司和王的信赖,徐二欣然同意为目不识丁的母亲投保了两全保险。徐母经体检合格后,投保人交纳了保险费8000元,保险公司出具了保险单,其后各期保险费投保人均按期交纳。根据保险条款规定,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死亡,保险公司应向受益人支付保险金30万。2002年12月,被保险人因车祸死亡,当投保人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时,保险公司对合同进行了挑剔般的审查

29、后发现,被保险人签字一栏中的签名并非被保险人亲自所为,依保险法第56条第1款之规定:“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的,合同无效。”保险公司因此拒绝向受益人支付保险金。受益人诉至法院,法院应如何处理?61保险法最大诚信原则案例w 一审、二审法院均判决原告败诉,再审法院改判。此案的准确处理涉及到对法律条文如何理解的问题,保险法第56条的立法本意是保护被保险人的利益,防止投保人或受益人为骗取保险金而加害被保险人。被保险人目不识丁,要求其必须书面同意是强其所难,体检本身就证明其同意参加保险。一审、二审法院之所以判决投保人败诉,主要是法官望文生义地理解法律条文,未能领会立法意旨之所在。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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