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履行的原则与规则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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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1、履行的原则、履行的原则2、履行的规则、履行的规则3、履行的抗辩权、履行的抗辩权4、合同的保全、合同的保全第四节第四节 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履行 协助履行协助履行全面履行全面履行o 按照合同的规定,逐条履行。价格、数量、按照合同的规定,逐条履行。价格、数量、地点、期限等,换言之,当事人一方在履地点、期限等,换言之,当事人一方在履行中对合同约定义务的任何一个环节的违行中对合同约定义务的任何一个环节的违反,都是违反了全面履行原则。反,都是违反了全面履行原则。o 恪守信用、诺言恪守信用、诺言,依合同性质目的和交易,依合同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合同的履

2、行,是当事人各自承担约定义务的合同的履行,是当事人各自承担约定义务的实施实施阶段阶段履行合同应当遵守的原则履行合同应当遵守的原则按国家或行业标准,没有的,按照市面通用标准履行按国家或行业标准,没有的,按照市面通用标准履行合同对有关事项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合同对有关事项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协议补充;不;不能达成协议的,按合同能达成协议的,按合同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履行,履行,仍不能确定的按下列仍不能确定的按下列规则规则履行(履行(法定补充法定补充)。)。价款报酬价款报酬质量要求质量要求地点地点期限期限方式方式费用负担费用负担给付货币的,在接受地履行;给付货币的,在接受地履行;

3、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可随时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可随时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按履行地市场价格履行;应执行政府定价的按定价履行按履行地市场价格履行;应执行政府定价的按定价履行解题要点:解题要点:(1)甲公司拒绝支付余款是合法的。)甲公司拒绝支付余款是合法的。(2)合同法合同法第第67条规定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当事人互负债务,有有先后先后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

4、,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 行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乙公司虽然将木材如期运至甲公司,但其木材质量乙公司虽然将木材如期运至甲公司,但其木材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根据第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根据第67条的规定,甲公司条的规定,甲公司有权拒绝支付余款。有权拒绝支付余款。(3)甲公司行使的是)甲公司行使的是先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什么叫抗辩权,抗辩权有哪些种类?各自的条件是什么?什么叫抗辩权,抗辩权有哪些种类?各自的条件是

5、什么?抗辩权概念抗辩权概念指在双务合同中,一方享有的指在双务合同中,一方享有的对抗或否认对抗或否认对方请求己方履行债务的权利对方请求己方履行债务的权利三种抗辩权三种抗辩权1、先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 在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应先履行义务的一在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应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未履行时,后履行一方当事人有拒绝对方请求自己方当事人未履行时,后履行一方当事人有拒绝对方请求自己履行合同的权利。履行合同的权利。1)适用条件:)适用条件:双方互负债务;双方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方未履行或履行不合格。先履行方未履行或履行不合格。2)权利人:后履行方)权利人:

6、后履行方(又称为(又称为后履行抗辩权或者先违约后履行抗辩权或者先违约抗辩权抗辩权)使当事人在法定情况下,使当事人在法定情况下,可以对抗对方的请求权,可以对抗对方的请求权,使自己拒绝履行行为不构使自己拒绝履行行为不构成违约成违约法律依据法律依据o 合同法合同法第第67条规定: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o 先履行抗辩

7、权在性质上也属于停止的或先履行抗辩权在性质上也属于停止的或延期的抗辩权,而不是否定的或永久的延期的抗辩权,而不是否定的或永久的抗辩权。抗辩权。2、同时履行抗辩权(不履行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不履行抗辩权)在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一方在对在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一方在对方未履行前,有拒绝对方请求自己履行合同的权利。方未履行前,有拒绝对方请求自己履行合同的权利。1)适用情形)适用情形 双方明确约定应同时履行的;双方明确约定应同时履行的;双方未约定履行先后顺序的,应推定同时履行。双方未约定履行先后顺序的,应推定同时履行。2)适用条件)适用条件 互负债务;互负债务;无先后履行顺序;无

8、先后履行顺序;双方未履行或履行不合格(双方债务均已届双方未履行或履行不合格(双方债务均已届清偿期);清偿期);3)权利主体:双方)权利主体:双方法律依据法律依据o 合同法合同法第第66条规定,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履行要求。”o 同时履行是指合同没有约定,法律也没有规定,同时履行是指合同没有约定,法律也没有规定,根据交易习惯也不

9、能确定双务合同的哪一方当根据交易习惯也不能确定双务合同的哪一方当事人有先履行义务时,双方当事人应当同时履事人有先履行义务时,双方当事人应当同时履行合同义务。行合同义务。o 同时履行抗辩权在性质上属于停止的或延期的同时履行抗辩权在性质上属于停止的或延期的抗辩权,而不是否定的或永久的抗辩权。抗辩权,而不是否定的或永久的抗辩权。1)权利人:先履行方)权利人:先履行方 2)行使权利的两个阶段:行使权利的两个阶段:中止履行权:中止履行权:先履行人能够证明对方有先履行人能够证明对方有法定情形之一的,可行使此权法定情形之一的,可行使此权 解除合同权:解除合同权:中止履行后,应及时通知中止履行后,应及时通知对

10、方,对方提供了担保后,先履行人应恢复对方,对方提供了担保后,先履行人应恢复履行;只有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履行;只有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且未提供担保的,先履行人方可行使此权能力且未提供担保的,先履行人方可行使此权 中止履行中止履行的法定情形:的法定情形: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无确切证据中止履行,当事人无确切证据中止履行,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应当承担违约责任3、不安抗辩权(保

11、证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保证履行抗辩权)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应先履行一方,有证据证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应先履行一方,有证据证明对方不能或可能不能履行合同义务,在对方未履行合同明对方不能或可能不能履行合同义务,在对方未履行合同或未提供担保之前有暂时中止履行合同的权利。或未提供担保之前有暂时中止履行合同的权利。法律依据法律依据o 合同法合同法第第68条规定,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有确切证据证明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中止履行:(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

12、金,)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o 不安抗辩权在性质上也是一种延期抗辩权,如果后履行不安抗辩权在性质上也是一种延期抗辩权,如果后履行一方提供了适当担保或作了对待履行,当事人就应当恢一方提供了适当担保或作了对待履行,当事人就应当恢复履行自己的债务。而如果走向解除合同,即终止或消复履行自己的债务。而如果走向解除合同,即终止或消灭合同关系或合同之债。此时,

13、不安抗辩权就从延期抗灭合同关系或合同之债。此时,不安抗辩权就从延期抗辩权变成了永久抗辩权。辩权变成了永久抗辩权。案例分析案例分析 甲乙两公司签订钢材购买合同,合同约定:乙公司向甲乙两公司签订钢材购买合同,合同约定:乙公司向甲公司提供钢材,总价款甲公司提供钢材,总价款500万元。甲公司预支价款万元。甲公司预支价款200万万元。在甲公司即将支付预付款前,得知乙公司因原材料供给等元。在甲公司即将支付预付款前,得知乙公司因原材料供给等问题,生产能力骤减,已经拖欠丙公司钢材数月,无法按约定问题,生产能力骤减,已经拖欠丙公司钢材数月,无法按约定数量交付自己钢材,并有拖欠丙公司钢材的证据证明。于是,数量交付

14、自己钢材,并有拖欠丙公司钢材的证据证明。于是,甲公司拒绝支付预付款,除非乙公司能提供一定的担保,乙公甲公司拒绝支付预付款,除非乙公司能提供一定的担保,乙公司拒绝提供担保。为此,双方发生纠纷并诉至法院。司拒绝提供担保。为此,双方发生纠纷并诉至法院。o 试分析:(试分析:(1)甲公司拒绝支付余款是否合法?)甲公司拒绝支付余款是否合法?(2)甲公司的行为若合法,法律依据是什么?)甲公司的行为若合法,法律依据是什么?(3)甲公司行使的是什么权利?若行使该权利必须具备)甲公司行使的是什么权利?若行使该权利必须具备 什么条件?应承担什么义务?什么条件?应承担什么义务?(4)假如乙公司提供了担保呢?)假如乙

15、公司提供了担保呢?分析分析(1)甲公司拒绝支付余款是合法的。)甲公司拒绝支付余款是合法的。(2)合同法合同法第第68条规定: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 证据证明对方有证据证明对方有,可以中止履行。,可以中止履行。本案中甲公司作为先为给付的一方当事人,在对方于缔约后生产状本案中甲公司作为先为给付的一方当事人,在对方于缔约后生产状况明显恶化,且未提供适当担保,可能危及其债权实现时,可以中况明显恶化,且未提供适当担保,可能危及其债权实现时,可以中止履行合同,保护权益不受损害。止履行合同,保护权益不受损害。(3)甲公司行使的是不安抗辩权。)甲公司行使的是不安

16、抗辩权。不安抗辩权的适用条件是不安抗辩权的适用条件是:须是同一双务合同所产生的互为对价给付的债务。须是同一双务合同所产生的互为对价给付的债务。互为对价给付的双务合同规定有先后履行顺序,且应先履行债互为对价给付的双务合同规定有先后履行顺序,且应先履行债 务的一方的履行期届至。务的一方的履行期届至。应后履行债务的一方当事人,在合同依法成立之后,出现丧失应后履行债务的一方当事人,在合同依法成立之后,出现丧失 或有可能丧失对待履行债务的能力。或有可能丧失对待履行债务的能力。应后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未能为对待给付或为债务的履行提供适应后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未能为对待给付或为债务的履行提供适 当的担保。甲公司的义

17、务是应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了担保当的担保。甲公司的义务是应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了担保 后,先履行人应恢复履行;后,先履行人应恢复履行;(4)提供了担保,甲公司就应该支付预付款,履行合同之约。)提供了担保,甲公司就应该支付预付款,履行合同之约。(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形。”引例引例o 甲公司为开发新项目,急需资金。甲公司为开发新项目,急需资金。20002000年年

18、3 3月月1212日,日,与乙公司约定,乙公司借给甲公司与乙公司约定,乙公司借给甲公司1515万元,借期万元,借期6 6个个月,月息为银行贷款利息的月,月息为银行贷款利息的1.51.5倍,至同年倍,至同年9 9月月1212日本日本息一起付清,甲公司出具了借据。后甲公司因新项目息一起付清,甲公司出具了借据。后甲公司因新项目开发不顺利,未盈利,到了开发不顺利,未盈利,到了9 9月月1212日无法偿还欠款。日无法偿还欠款。某日,乙公司向甲公司催促还款无果,但得到一信息,某日,乙公司向甲公司催促还款无果,但得到一信息,某单位曾向甲公司借款某单位曾向甲公司借款2020万元,现已到还款期,某单万元,现已到

19、还款期,某单位正准备还款,但甲公司让某单位先不用还款。于是,位正准备还款,但甲公司让某单位先不用还款。于是,乙公司向法院起诉,请求甲公司以某单位的还款来偿乙公司向法院起诉,请求甲公司以某单位的还款来偿还债务,甲公司却辩称该债权已放弃,无法清偿债务。还债务,甲公司却辩称该债权已放弃,无法清偿债务。问:(问:(1 1)甲公司的行为是否构成违约?为什么?)甲公司的行为是否构成违约?为什么?(2 2)乙公司可以采取什么方法来保护合法利益?)乙公司可以采取什么方法来保护合法利益?分析分析(1 1)甲公司的行为已构成违约。甲与乙的借贷合同关系合法有)甲公司的行为已构成违约。甲与乙的借贷合同关系合法有效。甲

20、负有按期清偿本息的义务;甲不能如约履行清偿义务,效。甲负有按期清偿本息的义务;甲不能如约履行清偿义务,构成违约。构成违约。(2 2)乙公司可行使撤销权,请求法院撤销甲公司的放弃债权行)乙公司可行使撤销权,请求法院撤销甲公司的放弃债权行为。本案中,甲公司放弃对某单位享有的债权,表面上是处为。本案中,甲公司放弃对某单位享有的债权,表面上是处分自己的权益,但实际上却损害了乙公司的债权,依照我国分自己的权益,但实际上却损害了乙公司的债权,依照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乙公司可以行使撤销权,撤销甲公司放弃债合同法的规定,乙公司可以行使撤销权,撤销甲公司放弃债权的行为。权的行为。(3 3)乙公司可以行使代位权。根

21、据合同法的规定,在债务人怠)乙公司可以行使代位权。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在债务人怠于行使自己的到期债权,危及债权人的权利时,债权人可以于行使自己的到期债权,危及债权人的权利时,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权利,实现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权利,实现自己的债权。乙公司可以直接向某单位行使代位权。自己的债权。乙公司可以直接向某单位行使代位权。成立要件:成立要件:1、到期债权、到期债权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第三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第三 人之间的债权均为到期债权;人之间的债权均为到期债权;2、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应该且能够行使而不行使

22、)(应该且能够行使而不行使)3、债务人已迟延履行其义务、债务人已迟延履行其义务 4、债务人的债权是合法有效且非专属自身的债权、债务人的债权是合法有效且非专属自身的债权 5、债权人有保全债权的必要,且以其债权为限;、债权人有保全债权的必要,且以其债权为限;6、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请求代位行使债务、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请求代位行使债务 人的债权。人的债权。合同保全合同保全 保全概念保全概念指为防止因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少而给债权人的债指为防止因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少而给债权人的债权带来危害,允许债权人采取一定的法律措施,以权带来危害,允许债权人采取一定的法律措施,以保护其债权的法律制度。保护其

23、债权的法律制度。代位权代位权撤销权撤销权 债务人怠于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行使其对第三人的权利,而危害的权利,而危害到债权的债权时,到债权的债权时,债权人可以向法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务人的债权。代位权代位权行使撤销权的情形:行使撤销权的情形:债务人有以下三种行为时债务人有以下三种行为时1 1、放弃放弃到期债权;到期债权;2 2、无偿转让无偿转让财产;财产;3 3、以、以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财产,财产,侵害债权人债权,且侵害债权人债权,且受让人知受让人知道该情形道该情形的的 指债权人对债务指债权人对债务人实施的危及债

24、人实施的危及债权人利益的减少权人利益的减少财产行为,可以财产行为,可以请求法院予以撤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销的权利。撤销权撤销权o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为限。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为限。o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o在在一年内一年内行使(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计算)行使(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计算)o自债务人行为发生之日起自债务人行为发生之日起5 5年内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消灭。没有行使,撤销权消灭。习习 题题1 1、债权人以对自己造成损害为由,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债、债权人以对自己造成损害为由,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债务人的下列那些行为的

25、,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务人的下列那些行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A A 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 B B 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 C C 债务人无偿将财产赠与他人债务人无偿将财产赠与他人D D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但受让人不知该情形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但受让人不知该情形 2 2、甲公司欠乙公司、甲公司欠乙公司3030万元,一直无力偿付,现丙公司欠甲万元,一直无力偿付,现丙公司欠甲公司公司2020万元,已到期,但甲公司明示放弃对丙的债权。对万元,已到期,但甲公司明示放弃对丙的债权。对甲公司的这一行为,乙公司可以采取以下那些措施?甲

26、公司的这一行为,乙公司可以采取以下那些措施?A A 行使代位权,要求丙偿还行使代位权,要求丙偿还2020万元万元 B B 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甲放弃债权的行为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甲放弃债权的行为 C C 乙行使权利的必要费用可向甲主张乙行使权利的必要费用可向甲主张 D D 乙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甲放弃债权乙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甲放弃债权2 2年内行使权利年内行使权利 答答 案案2 2、BCBC。第第7474条条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第第7575条条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

27、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起一年内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五年内没有行使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1 1、BCBC。第第7474条条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成损害,并且受让

28、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A A是合同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情是合同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情形之一形之一 合同法解释(一)合同法解释(一)第二条规定:第二条规定:债权人行使撤消权所支付的律师代债权人行使撤消权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必要费用,由债务理费、差旅费等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第三人有过错的,应当适人负担;第三人有过错的,应当适当分担当分担 引引 例例o 甲方向乙方订购甲方向乙方订购10001000台电脑,分两批交货,时间为该年的台电脑,分两批交货,时间为该年的3 3月月3030日和日和6 6月月3030日,每次日,每次500500台

29、。由于该电脑市场需求量很台。由于该电脑市场需求量很大,甲方提出要求乙方大,甲方提出要求乙方3 3月月3030日一次性交付日一次性交付10001000台电脑。但台电脑。但是乙方货源很紧张,经过双方反复协商,乙方仅答应根据是乙方货源很紧张,经过双方反复协商,乙方仅答应根据当时的货源情况,尽量满足甲方的要求。当时的货源情况,尽量满足甲方的要求。到到3 3月月3030日,乙日,乙方交付方交付500500台电脑,甲方指乙方违约。台电脑,甲方指乙方违约。o 双方关于变更交付电脑台数的协商属于什么行为?乙方是双方关于变更交付电脑台数的协商属于什么行为?乙方是否违约?为什么?否违约?为什么?由于双方当事人对由

30、于双方当事人对3 3月月3030日具体的交货数量没有明确作出日具体的交货数量没有明确作出变更的约定,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推定为合同未变更。甲变更的约定,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推定为合同未变更。甲方无权要求乙方在方无权要求乙方在3 3月月3030日交付日交付10001000台电脑,乙方在台电脑,乙方在3 3月月3030日交付日交付500500台电脑不构成违约台电脑不构成违约 什么叫合同的变更,变更的要求什么?什么叫合同的变更,变更的要求什么?1 1、含义、含义 广义:指合同内容和主体发生变化;广义:指合同内容和主体发生变化;狭义:仅指合同内容的变更。狭义:仅指合同内容的变更。主体的变更一般称之为合同的

31、转让,合同的变主体的变更一般称之为合同的转让,合同的变 更主要限于更主要限于内容的变更内容的变更。第五节第五节 合同的变更、转让和终止合同的变更、转让和终止 2 2、前提、前提:有效成立的合同有效成立的合同 o 是指在合同成立后,尚未履行或尚未完全履行以前,当是指在合同成立后,尚未履行或尚未完全履行以前,当事人因协商或法定事由就合同内容予以修改或补充。事人因协商或法定事由就合同内容予以修改或补充。一、合同的变更一、合同的变更o 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经协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经协商以协议的方式变更合同。商以协议的方式变更合同。o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

32、等手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续的,依照其规定。3 3、种类:、种类:协议变更协议变更和和法定变更法定变更o 发生发生法定的可以变更合同的法定的可以变更合同的事由事由时,经一方当事人的要时,经一方当事人的要求而对合同内容作出的变更。求而对合同内容作出的变更。o 如合同存在欺诈、重大误解如合同存在欺诈、重大误解等导致权利义务不公平、不等导致权利义务不公平、不对等。对等。4 4、变更的要求、变更的要求 变更的内容应约定明确,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变更的内容应约定明确,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1 1)不改变原合同的权利义务内容;)不改变原合同的权利义务内容;2 2)发生合同主体的变

33、化;(导致原合同关系的消灭,产生)发生合同主体的变化;(导致原合同关系的消灭,产生新合同关系。)新合同关系。)3 3)义务的转让义务的转让应取得原合同当事人另一方的同意。应取得原合同当事人另一方的同意。权利的转让权利的转让应及时通知原合同当事人另一方。应及时通知原合同当事人另一方。二、合同的转让二、合同的转让 o 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依法将其合同的权利和义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依法将其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全部或部分地转让给第三人。务全部或部分地转让给第三人。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合并合并的,由的,由合并后合并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使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使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

34、务。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分立的,除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的,除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由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由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承担连带债务1 1、特点、特点2 2、主体变更不破除权利义务、主体变更不破除权利义务张三的仓库改成李四了张三的仓库改成李四了存放的东西不变每平米租金价格不变存放的东西不变每平米租金价格不变 1 1)依合同性质不得转让)依合同性质不得转让基于特定当事人的身份关系基于特定当事人的身份关系订立的合同,如因抚养协议而产生的债权;当事人基于信订立的合同,如因抚养协议而

35、产生的债权;当事人基于信任关系订立的委托合同、雇佣合同及赠与合同等任关系订立的委托合同、雇佣合同及赠与合同等 2 2)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3 3)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抚养费请求权、退休金债权、劳动保险金债权以及抚养费请求权、退休金债权、劳动保险金债权以及(建筑法(建筑法规定,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规定,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转包给他人 3 3、转让的限制:、转让的限制:比如赠与合同的赠与人明确表比如赠与合同的赠与人明确表示将赠与的钱用于某贫困地区示将赠与的钱用于某贫困地区希望小学的建设,受赠人如果希望小学的建设,受

36、赠人如果将受赠的权利转移给他人,用将受赠的权利转移给他人,用来建造别的项目。来建造别的项目。案案 例例分分 析析(1 1)乙公司拒绝丙公司的提货有法律依据。)乙公司拒绝丙公司的提货有法律依据。合同法合同法第第8080条条规定: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本案中,甲公司将债权转让给丙本案中,甲公司将债权转让给丙公司,但未通知乙公司,因而对乙公司不发生效力公司,但未通知乙公司,因而对乙公司不发生效力 (2 2)依)依合同法合同法第第7979条的规定,甲公司与丙公司的债权转让条的

37、规定,甲公司与丙公司的债权转让合同有效。丙公司的履行要求被拒绝,应当由甲公司对丙公合同有效。丙公司的履行要求被拒绝,应当由甲公司对丙公司承担责任。司承担责任。(3 3)乙公司应该征得对方同意,并签订变更协议)乙公司应该征得对方同意,并签订变更协议(4 4)主体变更不破除权利义务)主体变更不破除权利义务 o 合同可因合同可因履行履行、解除解除、抵消、抵消、提存提存、免除免除、混同混同、更新更新、被撤销被撤销等原因而导致终止。等原因而导致终止。o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合同中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结算和和清理清理条款的条款的效力效力 o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合同合同的权利义务终

38、止后,合同先义务先义务和合同和合同后义务后义务并并不随之而一起消灭。如当事人还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随之而一起消灭。如当事人还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等。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等。三、合同的终止三、合同的终止合同的终止即合同关系的消灭,也可称为债权债合同的终止即合同关系的消灭,也可称为债权债务的消灭,当事人不再受合同关系的约束务的消灭,当事人不再受合同关系的约束1 1、债务依约全部履行债务依约全部履行 2 2、合同解除合同解除 协议解除协议解除 法定解除法定解除3 3、债务相互抵消债务相互抵消4 4、标的物提存标的物提存5 5、免除债务免除

39、债务6 6、债权债务同归一人(混同)、债权债务同归一人(混同)7 7、其他情形其他情形合同终止的原因:合同终止的原因:o 1 1)协议解除)协议解除 约定解除条件成就;约定解除条件成就;协商一致解除;协商一致解除;o 2 2)法定解除)法定解除 不可抗力不可抗力;预期违约预期违约;根本违约根本违约;迟延履行或其他违约行为迟延履行或其他违约行为 其他法定情形:其他法定情形:赠与合同赠与人的单方解除权;赠与合同赠与人的单方解除权;不定期租赁合同双方的任意解除权;不定期租赁合同双方的任意解除权;解除合同的效力:解除合同的效力: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已经履行的,

40、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赔偿损失。1 1、合同解除、合同解除所谓预期违约是指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所谓预期违约是指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明不履行主要债务所谓根本违约是指一方当事所谓根本违约是指一方当事人行为违反了合同的主要义人行为违反了合同的主要义务,而使另一方当事人订立务,而使另一方当事人订立合同的目的难以实现。合同的目的难以实现。根本违约的法律后果是解根本违约的法律后果是解除合同,

41、违约方承担赔偿损除合同,违约方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失的责任案例案例分析分析o(1 1)服装厂有权解除合同。依照)服装厂有权解除合同。依照合同法合同法第第9494条规定,条规定,当事人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仍不履行的,当事人当事人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仍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本案中,纺织厂迟延履行主要债务,在服可以解除合同。本案中,纺织厂迟延履行主要债务,在服装厂的催告后,在合理的期限内仍未履行,因此服装厂有装厂的催告后,在合理的期限内仍未履行,因此服装厂有权解除合同。权解除合同。o(2 2)法院不能支持纺织厂的主张。依照)法院不能支持纺织厂的主张。依照合同法合同法第第9696条的

42、规定,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条的规定,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本案中,服装厂在解除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本案中,服装厂在解除合同时通知了纺织厂,纺织厂对此没有提出异议,依照法合同时通知了纺织厂,纺织厂对此没有提出异议,依照法律的规定,合同自解除的通知到达纺织厂时就已经生效,律的规定,合同自解除的通知到达纺织厂时就已经生效,不需要纺织厂的同意。因此纺织厂的主张,法院不能支持。不需要纺织厂的同意。因此纺织厂的主张,法院不能支持。o(3 3)服装厂可以要求损害赔偿。依据法律有关规定,解)服装厂可以要求损害赔偿。依据法律有关规定,

43、解除合同与损害赔偿可以并存,当事人解除合同后如果有其除合同与损害赔偿可以并存,当事人解除合同后如果有其他损失的仍可以要求赔偿损失。他损失的仍可以要求赔偿损失。1 1)法定抵消条件:)法定抵消条件:双方互负到期债务;双方互负到期债务;双方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双方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但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合同性质不得抵消的除外。但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合同性质不得抵消的除外。此种抵消权为形成权,任何一方均可行使。此种抵消权为形成权,任何一方均可行使。行使抵消权应当通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生效。行使抵消权应当通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生效。2 2)约定抵消)约定抵消 互负债务,但标的物的品质

44、、种类不同,经双方协互负债务,但标的物的品质、种类不同,经双方协 商一致亦可抵消商一致亦可抵消2 2、债务相互抵消、债务相互抵消案案 例例o 甲厂于甲厂于1010月月4 4日到乙公司购买一批原料,当场提货并付款日到乙公司购买一批原料,当场提货并付款2.52.5万元。次日,甲厂因货物质量不合格,将这批原料退万元。次日,甲厂因货物质量不合格,将这批原料退回乙公司,乙签收,但未退款。回乙公司,乙签收,但未退款。o 1010月月7 7日,甲厂到乙公司购买电器一批,价款日,甲厂到乙公司购买电器一批,价款2.82.8万元,万元,提货时与乙公司约定提货时与乙公司约定2 2日内付款。日内付款。2 2日期满,甲

45、厂未付款,日期满,甲厂未付款,乙公司上门催收。甲厂认为前后债务相抵,只需支付乙公司上门催收。甲厂认为前后债务相抵,只需支付30003000元。双方发生争议。元。双方发生争议。o 1 1、甲厂的说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甲厂的说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2 2、假如甲厂购买乙公司原料后并未付款,而乙公司嗣后、假如甲厂购买乙公司原料后并未付款,而乙公司嗣后又向甲厂购买了一批价值又向甲厂购买了一批价值2.82.8万元的电器呢?可否抵消?万元的电器呢?可否抵消?分析分析o 1 1、符合。为相同种类和品质的标的物:金钱之债。、符合。为相同种类和品质的标的物:金钱之债。为法定抵消。此种抵消权为形成权,任何一方均可

46、为法定抵消。此种抵消权为形成权,任何一方均可行使。行使抵消权应当通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行使。行使抵消权应当通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生效。生效。2 2、也可。属于约定抵消。互负债务,但标的物的品、也可。属于约定抵消。互负债务,但标的物的品质、种类不同,经双方协商一致亦可抵消质、种类不同,经双方协商一致亦可抵消1 1)含义)含义 指由于债权人的原因而无法向其交付债的标的物时,债指由于债权人的原因而无法向其交付债的标的物时,债务人将该标的物交给提存机关(如公证机关)而消灭债务的务人将该标的物交给提存机关(如公证机关)而消灭债务的一项制度。一项制度。2 2)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债务人可将标的物提存

47、)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债务人可将标的物提存 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债权人下落不明;债权人下落不明;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监护人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提存是清偿债务的一种特殊方式提存是清偿债务的一种特殊方式.在实际生在实际生活中,有时会发生债务人希望履行债务,但活中,有时会发生债务人希望履行债务,但债权人却怠于受领或无法寻找到,如铁路运债权人却怠于受领或无法寻找到,如铁路运输部门每年都有大量无法交付的货物;中奖输部门每年都有大量无法交付的货物;中奖人不按时领取奖品;房屋承

48、租人出国而其家人不按时领取奖品;房屋承租人出国而其家具还占用原房等。这些状况不仅会给债务人具还占用原房等。这些状况不仅会给债务人造成经济损失和沉重负担,而且容易引起纠造成经济损失和沉重负担,而且容易引起纠纷,在这种情况下,申请办理提存不失为一纷,在这种情况下,申请办理提存不失为一种好的方法。种好的方法。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依法可以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3 3)相关方的权利与义务)相关方的权利与义务 债务人的义务:债务人在提存后有债务人的义务:债务人在提存后有通知通知义务义务 债权人的权利义务:债权人的权利义务

49、:承担承担风险风险义务;承担提存义务;承担提存费用费用;孳息孳息所有权;随时提取权所有权;随时提取权 提存部门的义务:提存部门的义务:一经提存,即在债权人与提存部门之间成立一经提存,即在债权人与提存部门之间成立了债的关系,而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债即终止。了债的关系,而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债即终止。o 胡某与萨某签订了购买胡某与萨某签订了购买4 4头牛的合同,但牛款头牛的合同,但牛款支付后,胡某却突然失踪,下落不明,债务支付后,胡某却突然失踪,下落不明,债务人萨某难以履行债务,遂将牛提存。人萨某难以履行债务,遂将牛提存。o 设牛设牛1 1在提存期间,生了一头小牛,该小牛所在提存期间,生了一头小牛

50、,该小牛所有权归谁?有权归谁?o 设牛设牛2 2因看管人疏于管理,被水淹死,损失归因看管人疏于管理,被水淹死,损失归谁?谁?案案 例例 1 1)概念)概念 指债权人指债权人单方面抛弃单方面抛弃债权,从而消灭合同关系以免债权,从而消灭合同关系以免去债务所导致终止合同的情形。债权人的单方法律行为。去债务所导致终止合同的情形。债权人的单方法律行为。2 2)条件)条件 由债权人及其代理人作出免除债务的由债权人及其代理人作出免除债务的意思表示意思表示;意思表示意思表示明确明确向债务人或其代理人作出,才生效;向债务人或其代理人作出,才生效;意思表示意思表示一经到达一经到达对方,即对方,即不能撤回不能撤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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