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会计系:陈莎会计系:陈莎 税法税法增值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城建税契税营业税消费税厦门大学财政系税法总论第一章第一章 税法总论税法总论第一节第一节 税法的概念税法的概念第二节第二节 税收立法与税法的实施税收立法与税法的实施第三节我国现行税法体系第三节我国现行税法体系第一节第一节 税法的概念税法的概念 一、税收概述一、税收概述 税收是政府为了满足公共需要,凭借政治税收是政府为了满足公共需要,凭借政治权力,强制、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权力,强制、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形式。税收具有税收具有无偿性、强制性、固定性无偿性、强制性、固定性的特征。的特征。无偿性是核心,强制性保障
2、,固定性是对强制无偿性是核心,强制性保障,固定性是对强制性和无偿性的一种规范和约束。性和无偿性的一种规范和约束。二、税法的概念二、税法的概念 税法具有税法具有义务性法规义务性法规和和综合性法规综合性法规的特点。的特点。税法是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纳税税法是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纳税方面的权利及义务关系人之间在征纳税方面的权利及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三、三、税收法律关系的构成税收法律关系的构成 1、税收法律关系主体税收法律关系主体(双主体)(双主体)国家行政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各级税务机关、海关各级税务机关、海关和财政机关和财政机关 履行纳税义务的人履行纳税义
3、务的人自然人、法人和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等其他组织等 双方法律地位平等但权利、义务不对等双方法律地位平等但权利、义务不对等 对纳税人的确定采用对纳税人的确定采用属地兼属人原则属地兼属人原则2 2、税收法律关系客体、税收法律关系客体征税对象征税对象 3 3、税收法律关系内容、税收法律关系内容 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所应承担的义务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所应承担的义务 四、税法的构成要素四、税法的构成要素(各种单行税法具有的共同的基本要素的总称)(一)(一)纳税义务人纳税义务人1、含义:税法规定的、含义:税法规定的直接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位和个人。2、范围:纳税人有两种基本形式、
4、范围:纳税人有两种基本形式 自然人自然人(本国公民、外国人、无国籍人、(本国公民、外国人、无国籍人、个人独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法人法人(机关法人、事业法人、企业法人和社团法(机关法人、事业法人、企业法人和社团法人)人)对谁征税对谁征税区分两组概念:区分两组概念:1 1、纳税义务人纳税义务人 负税人负税人直接直接负有纳税义务负有纳税义务实际实际负有纳税义务负有纳税义务 当纳税人当纳税人=负税人负税人 直接税:企业所得税、直接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当纳税人当纳税人=负税人负税人 间接税:增值税、间接税: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消费税、营业税 我国目前税制基本上是以
5、我国目前税制基本上是以间接税和直接税间接税和直接税为双主体为双主体的税制结构。的税制结构。生产企业生产企业批发商批发商零售商零售商消费者消费者纳税人纳税人负税人负税人税法转嫁税法转嫁2 2、代扣代缴义务人 代收代缴义务人不是税法构成要素不是税法构成要素纳税人纳税人代扣(收)代缴义务人代扣(收)代缴义务人税务机关税务机关传递税款传递税款(二)征税对象(是征纳税双方权利义务共(二)征税对象(是征纳税双方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客体或标的物,同指向的客体或标的物,是税种区分的重是税种区分的重要标志要标志)区分概念区分概念税目税目税基税基对什么征税对什么征税1 1、税目:征税对象的具体化,、税目:征税对象的
6、具体化,对征税对象对征税对象质质的界定。的界定。2、税基:又叫计税依据,对征税对象、税基:又叫计税依据,对征税对象量量的规的规定,是计算征税对象应纳税额的直接数量依定,是计算征税对象应纳税额的直接数量依据。据。计税方式不同计税方式不同对应税基的对应税基的形式也不同形式也不同从价定率:应纳税额从价定率:应纳税额=销售额销售额比例税率比例税率从量定额:应纳税额从量定额:应纳税额=销售数量销售数量定额税率定额税率复合计税:应纳税额复合计税:应纳税额=销售额销售额比例税率比例税率 +销售数量销售数量定额税率定额税率卷烟、白酒卷烟、白酒(三)(三)税率税率:是对征税对象的征税比例或征是对征税对象的征税比
7、例或征税额度。税额度。征多少税征多少税1、比例税率,即对同一征税对象,不分数额比例税率,即对同一征税对象,不分数额大小,规定相同的征收比例。大小,规定相同的征收比例。单一比例税率(单一比例税率(如如增值税增值税)差别比例税率差别比例税率幅度比例税率(如幅度比例税率(如 营业税娱乐业税率营业税娱乐业税率)产品差别:消费税产品差别:消费税行业差别:营业税行业差别:营业税地区差别:城建税地区差别:城建税对同一征税对象的所有纳税人对同一征税对象的所有纳税人都适用同一比例税率都适用同一比例税率对同一征税对象的不同纳税人对同一征税对象的不同纳税人适用不同的比例税率适用不同的比例税率2、定额税率、定额税率3
8、、累进、累进 税率税率额累额累率累率累超额累进税率超额累进税率(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全额累进税率(无)全额累进税率(无)全率累进税率(无)全率累进税率(无)超率累进税率超率累进税率(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随征税对象数量增大随征税对象数量增大而随之提高税率而随之提高税率把征税对象的数额划分为若干等级,每个等级规定相应税率,把征税对象的数额划分为若干等级,每个等级规定相应税率,当税基超过某个级距时,课税对象的全部数额都按提高当税基超过某个级距时,课税对象的全部数额都按提高后级距的相应税率征税。后级距的相应税率征税。级数级数课税对象级距课税对象级距税率税率1 12 23 3500500元以
9、下(含)元以下(含)500-2000500-2000元(含)元(含)2000-50002000-5000元(含)元(含)5%5%10%10%15%15%【例题例题计算题计算题】给定一个累进税率表给定一个累进税率表 按照全额累进税率计算税额按照全额累进税率计算税额按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税额按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税额甲应纳税甲应纳税=500=5005%=255%=25甲应纳税甲应纳税=500=5005%=255%=25乙应纳税乙应纳税=501=50110%=50.110%=50.1乙应纳税乙应纳税=500=5005%+15%+110%=25.110%=25.1丙应纳税丙应纳税=3000=300015%
10、=45015%=450丙应纳税丙应纳税=500=5005%+5%+(2000-5002000-500)10%+10%+(3000-20003000-2000)15%=32515%=325出现问题:乙比甲征税对象数出现问题:乙比甲征税对象数额增加额增加1 1元,税额却增加元,税额却增加50.1-50.1-25=25.125=25.1元,税负变化极不合理元,税负变化极不合理 假定甲、乙、丙三人的征税对象数额状况分别为甲假定甲、乙、丙三人的征税对象数额状况分别为甲500元、元、乙乙501元、丙元、丙3000元。元。为了简化计算,引入为了简化计算,引入“速算扣除数速算扣除数”(事先计算出来附在税率事先
11、计算出来附在税率表中表中)级数级数课税对象级距课税对象级距税率税率速算扣除数速算扣除数1 12 23 3500500元以下(含)元以下(含)500-2000500-2000元(含)元(含)2000-50002000-5000元(含)元(含)5%5%10%10%15%15%0 02525125125 速算扣除数速算扣除数=按全额累进方法计算的税额按全额累进方法计算的税额-按按超额累进方法计算的税额超额累进方法计算的税额 按超额累进方法计算的税额按超额累进方法计算的税额=按全额累进方法按全额累进方法计算的税额计算的税额-速算扣除数速算扣除数(四)纳税环节:指征税对象从生产到消费(四)纳税环节:指征
12、税对象从生产到消费的流转过程中应当缴纳税款的环节。的流转过程中应当缴纳税款的环节。例:增值税多环节征税,例:增值税多环节征税,消费税单一环节征税。消费税单一环节征税。(五)纳税期限:税法规定的关于税款缴(五)纳税期限:税法规定的关于税款缴纳时间方面的期限。纳时间方面的期限。区分三组概念:区分三组概念: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指应税行为发生的时间)(是指应税行为发生的时间)纳税期限纳税期限(每隔固定时间汇总一次纳税义务的时间)(每隔固定时间汇总一次纳税义务的时间)缴库期限缴库期限(税法规定的纳税期满后,纳税人将应纳税(税法规定的纳税期满后,纳税人将应纳税 款缴入国库的期限)款缴入国库
13、的期限)第二节第二节 税收立法与税法的实施税收立法与税法的实施一、税收立法一、税收立法 我国制定税收法规的机关不同,其法律级次也不同:我国制定税收法规的机关不同,其法律级次也不同:法律法法律法规分类规分类立法机关立法机关说明说明税收法律税收法律全国人大及常委全国人大及常委会制定的税收法律会制定的税收法律除除宪法宪法外,在税收法律外,在税收法律体系中,税收法律具有最高体系中,税收法律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法律效力全国人大及常委全国人大及常委会授权会授权国务院国务院制定制定的暂行规定及条例的暂行规定及条例属于属于准法律准法律。具有国家法律。具有国家法律的性质和地位,其法律效力的性质和地位,其法律效力高于
14、行政法规,为待条件成高于行政法规,为待条件成熟上升为法律做好准备熟上升为法律做好准备税收法规税收法规国务院制定的税收行国务院制定的税收行政法规政法规在中国法律形式中处于低于宪法在中国法律形式中处于低于宪法、法律,高于地方法规、部门规、法律,高于地方法规、部门规章、地方规章的地位,在章、地方规章的地位,在全国普全国普遍适用遍适用地方人大及常委会制地方人大及常委会制定的税收地方性法规定的税收地方性法规目前仅限海南省、民族自治地区目前仅限海南省、民族自治地区税收规章税收规章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的税收部门规章制定的税收部门规章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指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指财政部、财政部、
15、国家税务总局和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和海关总署。地方政府制定的税收地方政府制定的税收地方规章地方规章在法律法规明确授权的前提下进在法律法规明确授权的前提下进行,不得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行,不得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相抵触。二、税法的实施二、税法的实施 税法的实施即税法的执行。它包括执法和税法的实施即税法的执行。它包括执法和守法两个方面。守法两个方面。1.层次高的法律层次高的法律优于优于层次低的法律;层次低的法律;2.同一层次法律中特别法同一层次法律中特别法优于优于普通法;普通法;3.国际法国际法优于优于国内法;国内法;4.实体法实体法从旧从旧、程序法、程序法从新从新。新法实施后,新法实施之
16、新法实施后,新法实施之前人们的行为不适用新法,前人们的行为不适用新法,而只沿用旧法而只沿用旧法(卷烟)卷烟)实体法不具备溯及力,而程序法在特实体法不具备溯及力,而程序法在特定条件下具备一定溯及力定条件下具备一定溯及力 打破了税法效力等级的限制打破了税法效力等级的限制 第三节我国现行税法体系第三节我国现行税法体系一、我国现行税法体系一、我国现行税法体系 我国现行税法体系由我国现行税法体系由实体法体系和程序法体系实体法体系和程序法体系两大部分构成:两大部分构成:(一)实体法体系(一)实体法体系(19个税种)个税种)按征税按征税对象对象流转税类(间接流转税类(间接税)税)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
17、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所得税类(直接所得税类(直接税)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财产和行为税类财产和行为税类 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契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契税资源税类资源税类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特定目的税类特定目的税类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辆购置税、耕地占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辆购置税、耕地占用税按照税法的职能作用的不同按照税法的职能作用的不同(二)(二)税收程序法体系税收程序法体系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包括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包括税收征收管理税收征收管理法法、海关法海关法和和进出口关税条例进出口关税条例等。等。
18、1.由由税务机关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的税种的征收管理,按照全国负责征收的税种的征收管理,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布实施的人大常委会发布实施的税收征收管理法税收征收管理法执行。执行。2.由由海关机关海关机关负责征收的税种的征收管理,按照负责征收的税种的征收管理,按照海海关法关法及及进出口关税条例进出口关税条例等有关规定执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二、税务机构的设置二、税务机构的设置 现行税务机构设置是现行税务机构设置是中央政府设立国家税中央政府设立国家税务总局(正部级)务总局(正部级),省及省以下税务机构,省及省以下税务机构分为分为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两个系统。两个系统。省级省级省以下级省以下级国家税国家税务局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垂直国家税务总局垂直领导领导上级税务局垂直领导上级税务局垂直领导地方税地方税务局务局地方政府和国家税地方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双重领导,以务总局双重领导,以地方政府领导为主地方政府领导为主上级税务局和同级政府上级税务局和同级政府双重领导,以上级税务双重领导,以上级税务局垂直领导为主局垂直领导为主三、税收征管范围划分三、税收征管范围划分 目前,我国的税收分别由财政、税务、海目前,我国的税收分别由财政、税务、海关等系统负责征收管理。关等系统负责征收管理。四、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税收收入划分四、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税收收入划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