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临边作业安全技术交底1、对临边高处作业必须设置防护措施,并符合下列要求:(1)基坑周边,尚未安装栏杆或栏板的阳台、料台与挑平台两边、雨篷与挑檐边,无外脚手自屋面与楼层周边及水箱与水塔周边等处,都必须设置防护栏杆。(2)首层墙高度超过3 2m的二层楼面周边,以及无外脚手的高度超过3 2m楼层周边,必须在外围架设安全平网一道。(3)分层施工的楼梯口和梯段边,必须安装临时护栏。顶层楼梯口应随工程结构进度安装正式防护栏杆。(4)井架与施工用电梯和脚手架等与建筑物通道的两侧边,必须设防护栏杆。地面通道上部应装设安全防护棚。双笼井架通道中间,应予隔封闭。(5)各种垂直运输接料平台,除两侧设防护栏杆外,平台
2、口还应设置安全门或活动防护栏杆。2、临边防护栏杆杆件的规格及连接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1)毛竹横杆小头不应小于70mm,栏杆柱小头直径不应小于80mm,用不小于16号的镀锌钢丝、竹篾或塑料蔑绑扎,不应小于3圈,并无泻滑。(2)原木横杆上杆梢径不应小于70ram,下杆梢径不应小于60mm,用不小于12号的镀锌钢丝、竹篾或塑料蔑绑扎,不应少于三圈,要求表面平顺和稳固无动摇。(3)钢筋横杆上杆直径不应小于16mm,下杆直径不应小于14ram,栏杆柱直径不应小于18mm采用电焊或镀锌钢丝绑扎固定。(4)钢管横杆及栏杆柱均应采用48mm(2 753 5)mm的管材,以扣件或电焊固定。(5)以其他钢材如
3、角钢等柞防护栏杆时,应选用强度相当的规格,以电焊固定。3、搭设临边防护栏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1)防护栏杆应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上杆离地面高度为1 0-1 2m,下杆离地面高度为0 5-0 6m。坡度大于1:2 2的屋面,防护栏杆应高1 5m,并加挂安全网。除经设计计算外,横杆长度大于2m时,必须加设栏杆柱。(2)栏杆柱的固定应符合下列要求:1)当在基坑四周固定时,可采用钢管并打入地面50-7Ucm深。锕管离过日时距离,不应小于50cm。当基坑周边采用板桩时,钢管可打在板桩外侧。2)当在混凝土楼面、屋面和墙面固定时,可用预埋件与钢管或钢筋焊牢。采用竹、木栏杆时,可在预埋件上焊接30
4、cm长的L505角钢,其上下各钻一孔,然后用lOmm螺栓与竹、木杆件拴牢。3)当在砖或砌块等砌体上固定时,可预先砌入规格相适应的806弯转扁钢作预埋铁的混凝土块,然后用上述方法固定。(3)栏杆柱的固定及其与横杆的连接,其整体构造应使防护栏杆在上扦任何处,能经受任何方向的1000N外力。当栏杆所处位置有发生人群拥挤、车辆冲击或物件碰撞等可能时,应加大横杆截面或加密柱距。(4)防护栏杆必须自上而下用安垒立网封闭,或在栏杆下边设置严密固定的高度不低于18cm的挡脚板或40cm的挡脚笆。挡脚板与挡脚笆上如有孔眼,不应大于25ram。板与笆下边距离底面的空隙不应大于lOmm。接料平台两侧的栏杆,必须自上
5、而下加挂安全立同或满扎竹笆。当临边的外侧面临街道时,除防护栏杆外,敞口立面必须采用满挂安全网或其他可靠措施作全封闭处理。一、安全生产目标我司将严格按照国家关于建设工程文明施工、安全管理等相关文件的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和江苏省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检查评定标准的内容,并按无锡市“示范文明工地”的要求进行施工,自费维护工地现场的临时绿化。二、安全生产保证措施为保证本项目门窗工程的高速顺利施工,达到“安全文明生产目标”及“示范文明工地”,创合格工程及预防与避免伤害事故,保证生产处于最佳安全状态,做好安全管理工作至关重要,我司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法规和现行行业标准建
6、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CJ80,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安全操作规程,并获有关部门批准后进行门窗施工。针对本项目门窗工程施工,我司将精心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为确保我司承诺的工程工期和安全文明施工生目标,本工程我司安排的交叉作业较多,施工面积大,施工难度大,安全生产尤为重要,为了有条不紊地组织安全施工,必须组织所有施工人员学习和掌握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条例,成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生产管理小组,按施工区域分别确定专职安全员,各生产班组设兼职安全员,建立一整套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1)实行项目经理安全负责制:项目经理为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整个工程的安全
7、负全面责任;(2)施工经理:安全直接责任人,在组织施工的同时也对整个工程的安全负直接责任;(3)安全员:安全直接责任人,主管整个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策划安全活动,对整个工程的安全负直接责任;(4)现场施工成立以项目经理为主任,项目副经理为副主任的安全生产委员会;项目部领导、施工队长、现场各专业负责人必须是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并对名自负责施工范围内的安全负直接责任。(二)保证措施(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保障体系,明确安全责任目标。对职工经常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定期开展安全活动,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掌握一定的安全生知识,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培训;(2)落实安全责任、实
8、施责任管理:针对本项目建立、完善以项目经理为首各级人员为成员的安全生产领导组织,有组织、有领导的开展安全管理活动,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承担组织、领导安全生产的责任;(3)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无锡市有关安全生产法规、建筑施工安全规程。同时结合本工程特点,制定安全生产制度和奖罚条例,并认真执行;(4)走道板材质要符合规定,铺设牢靠,不得出现翘头。电焊作业台搭设力求平衡、安全、周围设防护栏杆,所有设置在高空设备、机具,必须放置在指定地点,避免载荷过分集中。并要绑扎,防止机器工作中松动。(5)所有安全设施由专业班按规定统一设置,并经有关部门验收,其它人不得随便拆动。因工作需要必须拆动时,要经过有关人
9、员允许。事后要及时恢复,安全员要认真检查。(6)安全员每天深入施工现场的每一作业面巡视,并记录安全日记,对安全设施(脚手架、防护网等),安全防护措施,安全保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设备运行情况以及现场人员遵守安全规范情况进行检查和实施有效的监督,发现符合者,出具整改通知单,责令限期整改,对不听劝阻者,经项目经理批准采取停工整改、罚款教育等手段进行纠正。(7)各种施工机械编挂操作规程和操作人员岗位责任制,专机专人使用保管,机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电动、风动机具按使用规程使用。(8)落实安全责任制,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并配置专职安全员,管理、监督安装过程的安全工作;(9)安全教育与培
10、训:施工前完成三级安全教育,安全教育一月组织一次;(10)坚持安全意识教育,实行班前安全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11)坚持安全教育制度,提高安全防护意识,使员工明了“三不”原则,即:不伤害自已、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12)施工人员要求:具有合法的劳动手续,没有感官缺陷、心血管疾病以及不适应从事操作的疾病;(13)所有施工人员均参加投保“意外伤害保险”,减轻意外伤害程度;(14)安全检查:建立定期安全检查、安全会议制度,及时消除隐患,做到“三定“即:定人、定时间、定措施;(15)特种作业人员(电工、电焊工等)除经我公司的安全审查外,积极按规定参加安全操作考核,取得劳动监察部门核发的安全操作
11、合格证,坚持“持证上岗”;(16)参与管理:施工人员参与签定安全协议,并作出安全保证;(17)进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还,穿软底防滑绝缘鞋。挂安全网,设醒目标志,用红白小旗绳圈转围。(18)积极参与业主、监理等单位组织的安全监督检查活动,服从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团结一致把工地的安全工作搞好。(三)安全教育(1)所有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首先接受安全教育,并有受教育者签字记录存档。(2)安全教育的内容应包括施工现场安全环境、工程概况、现场安全管理规定、本岗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其它相关规章制度的教育。(3)特殊工种(电工、焊工、起重工等)除进行上述教育外,还要进行特殊工种
12、的技能考核,邓得国家认可的合格证后主准进入岗位操作。(4)未进行安全教育的全体施工人员和未取得国家认可合格证的特殊工种严禁上岗作业,如有违章按相应规定予以严厉处罚。(5)每周一上午由安全员或安委会成员组织召开班前现场安全例会,总结上周安全工作情况,强调本周安全施工注意事项,并有参加例会人员签字记录存档。(四)施工用电安全措施(1)保证有正确可靠的接地及接零保护措施;(2)电气设备的装置、安全、防护、使用、操作与维修必须符合JGJ46-8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规定要求;(3)有醒目的电气安全标志,操作规程牌;(4)必须经常对现场的电气线路,各台设备进行安全检查,电气绝缘、接地电阻、电保护
13、器、杆保险等是否完好进行检查。查出的问题要做到定型 、定时、定措施,及时整改;(5)夜间施工应有足够的照明且应有电工现场值班监护,以防发生意外;(6)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作,必须由电工完成;(7)机电工长主管现场电气的安全技术档案的建立与管理。电工维修工作记录由指定电工代管;(8)室内配电必须采取绝缘导线,距地面不得小于2.5mm,采取防雨措施;(9)现场设总配电箱及分配电箱,分配电箱连接开关箱。箱内边接线采用绝缘导线,接头不得松动,不得有外露带电部分。(10)所有电缆、用电设备的拆除、现场照明均专业电工担任,要使用的电动工具,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值班电工要经常检查、维护用电线路及机具,认
14、真执行JGJ46-88标准,保持良好状态,保证用电安全万无一失。(11)所有电源线、电动机器必须是合格产品并在有效期内,电路必须设置漏电保护设备,坚持专人负责管理;(五)防火安全措施根据建筑施工现场特点,施工中从实际出发,坚持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1)建立以保卫负责人为组长的安全防火消防组;(2)施工现场明确划分用火作业区,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域,并配备充足的灭火器材;(3)施工现场必须道路畅通,保证有灾情时消防车畅通无阴;(4)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5)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瓶等危险品的距离
15、不得小于10m,易燃易爆物品不得小于30m;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的存放火之间距离不得小于2m,使用时两者的距离不得小于5m;(6)焊接结束,离开操作现场时,必须切断电源、气源。赤热的焊嘴、焊钳及焊条头等,禁止放在易燃或可燃物品上;(7)遇有五级以上大风气候时,施工现场的高空露天焊接作业应停止;(8)氧气瓶、乙炔瓶等焊割设备上的安全附件应完整有效,否则不准使用;(9)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要采取有效的安全监护和隔离措施。操作前必须办理用火申请手续,经本公司领导同意和消防保卫或安全技术部门检查批准,领取用火许可证后方可进行操作;(10)电焊过程中,电焊工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11)施工现场严禁吸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