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勞工處 僱員補償科香港人壽保險從業員協會僱員補償研討會2004年3月23日勞工處 僱員補償科 大綱 僱員補償條例簡介 個案研討勞工處 僱員補償科條例適用範圍條例適用範圍勞工處 僱員補償科受保障的僱員 根據僱傭合約或學徒訓練合約受僱的全職或兼職僱員 公務員 與在香港經營業務的僱主在本港簽訂僱傭合約的僱員,在本港以外地方工作時在受僱工作期間因工受傷,也受保障勞工處 僱員補償科工傷的定義 僱員在受僱工作期間,因工遭遇意外以致受傷或死亡;或 患上僱員補償條例所指定的職業病。勞工處 僱員補償科不論過失的規定僱員若在受僱工作期間因工遭遇意外以致受傷或死亡,即使僱員在意外發生時可能犯錯或疏忽,僱主在一般情況
2、下仍須負起本條例下的補償責任。勞工處 僱員補償科職業病 僱員補償條例的附表二列明 46 類可獲補償的職業病。患上指定職業病的僱員須在喪失工作能力前的法定期間內,受僱從事某類工作,並因該工作的特質引致患上指定的職業病才可獲補償。勞工處 僱員補償科在工作期間以外發生的工傷僱員如在下列情況下遭遇意外受傷或死亡,則一律被視作在受僱工作期間因工遭遇意外而引致:1.僱員以乘客身份乘搭僱主安排或提供的交通工具,往返工作地點途中受傷(公共交通工具除外)。勞工處 僱員補償科2.僱員因工作關係,駕駛或操作由僱主安排或提供的交通工具,往返住所與工作地點的直接途中受傷。3.因往香港以外地方工作,乘坐僱主准許的交通工具
3、,在往返香港途中或外地與其他地方途中受傷。在工作期間以外發生的工傷勞工處 僱員補償科在颱風或暴雨警告訊號下的保障 如僱員在 8 號或以上颱風訊號,或暴雨警告訊號(紅色或黑色)懸掛期間於下列情況下遭遇意外,均被視為因工受傷:於當日工作時間開始前的四小時內,僱員以直接路程往工作地點途中;於當日工作時間終止後的四小時內,僱員返回住所途中;或 法院認為其他合理的情況下。勞工處 僱員補償科僱主不須負起補償責任 僱員所受的損傷沒有令該僱員因受傷而不能工作賺取正常工資,但引致永久喪失工作能力的損傷除外。僱員蓄意自傷。勞工處 僱員補償科僱主不須負起補償責任(續)僱員受傷引致喪失工作能力或死亡,而僱員明知所作聲
4、明是虛假的,曾向僱主聲明沒有或從未受該類損傷(包括患染條例指定的職業病)。僱員受傷是由於吸毒或飲酒引致,而且傷勢並未造成死亡或嚴重永久喪失工作能力。勞工處 僱員補償科僱主和僱員的責任勞工處 僱員補償科僱主的責任 呈報工傷意外性質意外性質 意外後果意外後果 呈報期限呈報期限 法定表格法定表格 喪失工作能力喪失工作能力 不超過不超過 3 天天 14 天內天內 表格表格 2B 喪失工作能力喪失工作能力 超過超過 3 天天 14 天內天內 工傷事件工傷事件 死亡死亡 7 天內天內 表格表格 2 喪失工作能力喪失工作能力 14 天內天內 職業病職業病 死亡死亡 7 天內天內 表格表格 2A 勞工處 僱員
5、補償科僱主的責任(續)為每名僱員(全職、兼職)投購工傷補償保險。在正常發薪日支付按期付款(工傷病假錢)給受傷的僱員。支付僱員在工傷期間的醫療費用。支付僱員由勞工處評定的工傷補償款項。勞工處 僱員補償科僱員的責任 在遇到工傷時應盡早通知僱主或直屬主管。將工傷病假紙的正本交給僱主,並自留一份副本。病假期間,未得僱主許可,不得為其他僱主工作。勞工處 僱員補償科僱員的責任(續)病假完結後兩星期(如病假超過一個月,於工傷後一個月),前往勞工處的職業醫學組辦理銷假手續。依時前往指定醫院接受判傷。勞工處 僱員補償科因工受傷的補償勞工處 僱員補償科主要工傷補償項目 按期付款 永久喪失工作能力的補償 醫療費用勞
6、工處 僱員補償科暫時喪失工作能力的補償(按期付款)在暫時喪失工作能力(即工傷病假)的期間,僱主須在正常的發薪日期支付 按期付款(工傷病假錢)予受傷僱員,款額為僱員正常收入的五分四。暫時喪失工作能力的期間是指由註冊西醫/牙醫、普通或特別評估委員會證明僱員因工受傷而必須缺勤的期間。勞工處 僱員補償科按期付款的支付期限 僱員可由暫時喪失工作能力的日期起,收取按期付款達 24 個月。如病假超過 24 個月,僱員須向區域法院申請延長(最多12 個月)收取按期付款的期限。勞工處 僱員補償科重要事項僱主如沒有合理解釋而沒有在正常發薪日後 7 天內支付按期付款給受傷僱員,可遭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十萬
7、元。勞工處 僱員補償科永久喪失工作能力的補償僱員年齡補償金額 40 歲以下96 個月收入(最高$2,016,000;最低$344,000)40-56 歲以下 72 個月收入(最高$1,512,000;最低$344,000)56 歲或以上 48 個月收入(最高$1,008,000;最低$344,000)永久 完全 喪失工作能力:註:計算補償金額時,每月收入最高以$21,000為限。勞工處 僱員補償科永久永久 局部局部 喪失工作能力喪失工作能力:永久永久完全喪失完全喪失 永久永久喪失賺取喪失賺取 工作能力工作能力 x x 收入能力收入能力 補償金額補償金額 的百分率的百分率永久喪失工作能力補償的計
8、算方法勞工處 僱員補償科醫療費用 僱員因工受傷,除非僱主已向僱員提供足夠的免費醫療,僱主須 付還僱員在工傷期間接受註冊西醫或註冊牙醫的醫療費用。如僱員需要接受物理治療、職業治療或脊醫治療,如那些治療是 由註冊物理治療師、註冊職業治療師或註冊脊醫進行,僱主必須 付還有關的醫療費用。僱員補償條例下僱主須付還的醫療費用每天最高限額在2003年4月4日起調整如下:(一)門診治療200元(二)住院治療200元(三)同日住院及門診治療280元在2003年4月3日或之前所接受的治療,每天須付還醫療費用的最高限額為175元。勞工處 僱員補償科收入的計算方法勞工處 僱員補償科收入的計算方法收入包括:現金工資 任
9、何可用現金計算的權益,例如伙食或住宿等 經常性的超時工作補薪 特別收益,如花紅、津貼等(交通津貼除外)習慣上應得的小賬勞工處 僱員補償科每月收入每月收入:僱員在意外發生前一個月的收入;或 過去 12 個月的平均每月收入 以對僱員較有利的計算方法為準。*計算按期付款時,每月收入最低以$3,490為準。勞工處 僱員補償科喪失賺取收入能力的評估(判傷)勞工處 僱員補償科永久喪失工作能力的評估(判傷)兩級制評估委員會:僱員補償(普通評估)委員會 僱員補償(特別評估)委員會勞工處 僱員補償科 普通評估委員會由兩名註冊醫生及一名勞工事務主任組成,並根據僱員補償條例,評估受傷僱員永久喪失工作能力的程度及須缺
10、勤的期間。若普通評估委員會鑑於受傷僱員的特別情況,認為普通評估不足以反映其永久喪失賺取收入能力的程度,可將個案轉介予特別評估委員會。永久喪失工作能力的評估(判傷)勞工處 僱員補償科永久喪失工作能力的評估(判傷)(續)特別評估委員會是由職業健康醫生、高級勞工事務主任及勞工事務主任組成。完成評估後,評估委員會將發出評估證明書(表格7或8)予僱主和僱員。任何一方若不滿委員會的決定,須於 14 天內或在勞工處處長認為適合的較長期間內以書面提出。勞工處 僱員補償科評估的準則普通評估委員會根據僱員補償條例附表一所列出各類損傷的百分率,評估受傷僱員的永久喪失賺取收入能力的百分率。如損傷非列於該表內,補償比率
11、亦盡可能參照該表予以評估。特別評估委員會會考慮僱員的特殊情況,如資歷、過往的訓練和受傷前從事工作的性質,作出適當評估。勞工處 僱員補償科解決工傷補償的途徑勞工處 僱員補償科解決工傷補償的途徑直接支付補償直接協議解決補償評估證明書法院裁決勞工處 僱員補償科直接支付補償 涉及的工傷病假不超過 3 天 僱主須於僱員的正常發薪日支付按期付款 (即工傷病假錢)及有關的醫療費用。受傷僱員毋須到勞工處辦理銷假判傷手續。勞工處 僱員補償科直接協議解決 凡病假超過 3天 但不超過 7天 及 沒有 導致永久喪失工作能力 僱主須根據受傷僱員的病假日數,協議支付補償金額以直接解決補償事宜。受傷僱員毋須到勞工處辦理銷假
12、判傷手續。勞工處 僱員補償科 補償評估證明書 勞工處處長會發出一份補償評估證明書,列明補償款額。僱傭任何一方如不滿意評估結果,須於14日內以書面向勞工處處長提出,並把反對書送交另一方。勞工處 僱員補償科重要事項 如僱傭雙方均不反對有關評估結果,僱主須在證明書發出後 21天內,給僱員支付補償款額或未清付的餘額,否則須額外支付附加費。僱主如無合理解釋,拖欠補償款項或有關的附加費,可遭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十萬元。勞工處 僱員補償科發出表格七反對表格七覆核表格七發出表格九反對表格九發出表格五反對表格五覆核表格五發出表格六反對表格六個案解決到法院上訴是是是否否是否否處處理理工工傷傷補補償償個個
13、案案流流程程圖圖是否收到工傷意外/職業病通知開設檔案辦理銷假手續需要評估永久喪失工作能力僱員補償評估委員會進行評估(適用於工傷病假日數超過3天及僱主與僱員並沒有透過直接協議解決的個案)勞工處 僱員補償科法院裁決 任何工傷個案,如不能以直接支付補償、直接協議、補償評估證明書等方式解決,均須交由區域法院裁決。除非獲法院批准,否則法院有權不受理意外發生超逾 24 個月才入稟法院的工傷案件。勞工處 僱員補償科僱 傭 保 障勞工處 僱員補償科禁止解僱工傷的僱員如無勞工處處長同意,僱主在下列情況下解僱工傷僱員或以通知形式終止其僱傭合約,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 10 萬元:1.僱員受傷引致暫時喪失工作能力不
14、超過 3 天 在工傷病假完畢及僱主付清補償款項前勞工處 僱員補償科2.僱員受傷引致暫時喪失工作能力超過 3天或永久喪失工作能力 勞工處處長發出補償評估證明書(表格五)前;或勞資雙方達成直接解決工傷補償的協議前;或僱員補償評估委員會簽發評估證明書(表格七或八)或覆檢評估證明書(表格九或十)前;上述三種情況,以最早發生者為準。勞工處 僱員補償科工 傷 補 償 保 險勞工處 僱員補償科強制工傷補償保險 所有僱主,無論僱用全職或兼職的僱員(包括兼職家務助理),都必須為其僱員投購工傷補償保險,以承擔僱主在僱員補償條例及普通法下的補償責任。最低投保金額如下:僱員數目 以每宗事故計算的投保金額 不超過 20
15、0人不少於港幣 1 億元 超過 200人不少於港幣 2 億元勞工處 僱員補償科保險通告 投購工傷保險後,僱主必須在工作地點的當眼處張貼一張保險通告,上面以中英文清楚列明保險單的細則。勞工處 僱員補償科重要事項若僱主不依照法例的規定持有有效的工傷補償保險單,可遭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 10萬元及監禁兩年。勞工處 僱員補償科 如僱員因工受傷是由於僱主疏忽或過失引起,僱員除可索取工傷補償外,亦可提出民事訴訟,索取普通法損害賠償(common law damages)。已支付的工傷補償款項須於賠償總額中扣除。普通法賠償勞工處 僱員補償科 法庭案例法庭案例 個案詳情個案詳情:B先生受僱於香港一間玩具公司,擔任其東莞廠房的生產部經理。B先生星期一至六均須在東莞工作。合約訂明公司除提供住宿外,亦安排車輛接載B先生和其他僱員往返深圳火車站及東莞廠房;如B先生星期六須加班工作而未能乘坐公司安排的車輛返回深圳,他可僱用計程車返回深圳,有關車資可獲僱主發還。意外發生當日是星期六,B先生正是因加班工作需自僱計程車由東莞返回深圳與女朋友會面,但途中在深圳市郊發生致命交通意外,B先生不幸身故。勞工處 僱員補償科勞工處網址:http:/www.labour.gov.hk勞工處電話諮詢服務 :2717 17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