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6-2总则总则1组织机构与职责分工组织机构与职责分工2前期工作管理前期工作管理3计划与资金管理计划与资金管理4组织实施与工程管理组织实施与工程管理5竣(交)工验收竣(交)工验收6养护管理养护管理7监督检查和有关责任监督检查和有关责任8总则总则 1、实施农村道路畅通工程的目的和意义:切实改善全省农村地区交通条件,更好地助推精准扶贫,加快贫困地区脱贫致富步伐。(10月份,省委书记王学军在阜阳市召开调研座谈会,提出在基础设施建设上实现新突破,道路建设要按照整体规划、递次推进、全面改善的要求,扎实推进县乡公路畅通工程和乡村道路畅通工程;实现县乡公路全部畅通并打通乡间路,以消灭泥水路、实现畅通为目
2、标,完成乡村道路改造和路面硬化。12月份,省长李锦斌到省交通运输厅召开专题调研会,要求“十三五”期间县乡村公路要围绕畅通上水平,重点在外延畅通、升级改造上、创新管护运上下功夫,贯彻“四好农村路”要求)(交公路发201573号、交规划发201594号)2、制定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实施细则的依据:国家、省制定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农村道路畅通工程的意见(皖政2015133号)及有关规定。总则总则 3、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实施范围及定义:(两大类五项工程)包含县乡公路畅通工程及乡村道路畅通工程(两大类)。(1)县乡公路畅通工程:县级公路畅通工程和乡级公路畅通工程。(2项)县级公路畅通工程:
3、通过对现有公路进行升级改造或路面改善,使全省每个乡镇具备一条连接国省干线或县城的路况良好(路面技术状况指标PCI80,下同)、安全设施齐全的三级及以上公路。乡级公路畅通工程:通过对现有公路进行路面改善,使全省每个乡镇具备一条与相邻乡镇最短捷的路况良好、安全设施齐全的四级及以上公路,原则上路面宽度不低于5米。对于地形特别复杂、工程特别艰巨的山区道路可以适当降低技术标准。其中31个贫困县中农村公路密度小于25公里/万人的乡镇各增加1条通往相邻乡镇或主干道的四级及以上公路)(可以申报2条,但不是一定可以安排建设2条)(乡镇名称已下发到各市)四级:单车道3.5m/4.5m,双车道6m/6.5m、6.5
4、m/7.5m 三级:6.5m/7.5m、7m/8.5m总则总则 (2)乡村道路畅通工程:是指全省范围内实施老村级道路加宽改造工程、撤并建制村路面硬化工程及在全省3000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内实施较大自然村道路硬化工程。(3项工程)a、老村级道路加宽改造工程:具体是指2014年交通运输部开展全国农村道路项目库调整暨基础数据补充调查时,各市按部要求上报的建制村优选通达路线窄路面拓宽改造工程;(项目已入库,无需申报)b、撤并建制村路面硬化工程:具体是指2014年交通运输部开展全国农村道路项目库调整暨基础数据补充调查时,各市按部要求上报的撤并建制村路面硬化工程;(项目已入库,无需申报)总则总则 c、实施贫
5、困村内较大自然村道路硬化工程:是指对全省3000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在实施撤并建制村路面硬化的同时,增加实施较大自然村道路硬化工程,使每个较大自然村硬化一条从村口到既有农村公路的最短捷连通道路。较大自然村须符合以下条件:皖北平原地区每个自然村50户以上、江淮丘陵地区每个自然村40户以上、大别山区和皖南山区每个自然村30户以上。4、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实施标准及要求: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公路工程部分)和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04)等有关标准、技术规范、规章和规定。总则5、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实施方针及原则:方针:政府主导、多方参与,注重实效、建养并重 原则:统筹规划、总体控制,
6、集中实施 (特别与“十三五”规划的衔接、与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四好农村路”建设的衔接)“十一五”农村公路累计完成投资260亿元,“十二五”完成350亿,三年农村道路畅通工程投资约310亿元。6、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实施的决策要求:坚持阳光操作、公开透明,尊重群众和基层政府的意愿,统筹考虑各地自然条件、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建设方案。群众愿意干、政府就支持,市县先建设、省里再补助。(形成自下而上的公议、复核及审批的决策机制)7、农村道路畅通工程严格实行项目“四制”、“七公开”,建好农村公路“四好路”:总则 四制:法人责任制、工程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七公开:
7、建设计划、补助政策、招投标、施工单位、质量监督、资金使用、工程验收。(2014年发布的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行农村公路建设“七公开”制度的意见)(目前在抓落实)(交公路发2014100号)“四好农村路”:“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2015年 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意见(交公路发201573号)。8、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实施时间:从2016年全面启动(3月底前启动实施),到2017年6月和12月底前分别完成县级和乡级公路畅通工程,到2018年底前全面完成乡村道路畅通工程。通过三年集中建设,全面完成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建设任务,切实改善全省农村地区交通条件。总则 9、农村道路畅通工程管理实施
8、细则适用范围:实施农村道路畅通工程的有关行业监督管理、建设、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咨询等单位必须遵守本细则。组织机构与职责分工1、建立组织机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成立省、市、县三级农村道路畅通工程交通行业管理机构,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各负其责。2、省级机构构成及职责:省政府成立农村道路畅通工程领导小组,分管省长任组长,生交通运输厅、省扶贫办、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省交通运输厅设立省农村道路畅通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省农村道路畅通工程技术指导组。(1)省农村道路畅通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全省农村道路畅通工程的相关政策和措施,编制全省农村道路畅通工程计划,组织全
9、省农村道路畅通工程计划执行情况和工程质量等监督检查。组织机构与职责分工 (2)省农村道路畅通工程技术指导组对全省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工作进行行业指导和技术服务。例如对阜阳授课培训,组织全省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建设管理知识培训班,对地方组织审查的设计方案的指导等。3、设区的市级机构构成及职责:市里根据省政府的实施意见及省厅下发的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需要制定下发相应的文件及要求(明确市、县两级配套资金比例、成立相应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参照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市农村道路畅通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农村道路畅通工程技术指导组)。组织机构与职责分工 (1)负责辖区内农村道路畅通工程的监
10、督管理工作,制定相关政策、制度,编制上报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建议计划。(2)负责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和资金使用进行行业管理。(3)市农村道路畅通工程技术指导组负责对县乡公路畅通工程初步设计或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进行审定。4、县级机构构成及职责:(1)县级人民政府是本辖区农村道路建设、管理、养护的责任主体,应组织成立相应的农村道路畅通工程管理机构。组织实施和落实建设资金,确定农村道路畅通工程项目法人。(各县需明确)组织机构与职责分工 (2)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对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实施的监督与管理。(除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办公室外,建议成立相应的技术指导组,加大对乡村道路畅通工程的技术指导)
11、5、加强培训和技术指导。分层次组织对基层技术管理人员和乡村干部进行培训。重点帮助乡村搞好民主决策,科学管理。(认真履行公示制度,合理确定路线走向、建设规模等)前期工作管理1、前期工作程序:(1)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实行“一路一档”制度;(建立路档)(2)凡经省核查并纳入省农村道路畅通工程项目库的均视为已立项;(3)县乡公路畅通工程项目中技术等级达到二级以上的要按照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两个阶段进行设计,其他项目可在方案设计后直接进行施工图设计;(方案设计要满足一定的深度并通过专家组进行方案审查)方案设计主要内容见安徽省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实施指南。县乡公路畅通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或方案设计需报市交通运输主
12、管部门批复,审查批复意见作为施工图设计的依据。(4)乡村道路畅通工程直接进行施工图设计;2、农村道路畅通工程设计及选址要求:原则:安全、畅通、经济、环保。注重节约集约用地、生态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尽可能利用既有路基,避免大填和大挖。前期工作管理 3、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建设标准:(1)资质要求:县乡公路畅通工程及老村级道路加宽改造工程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撤并建制村路面硬化工程和贫困村内较大自然村道路硬化工程可由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有经验的技术人员进行设计。(若项目中含有二级以上公路、新建中型以上桥梁,设计单位资质应为公路行业乙级以上资质,其他项目设计单位资质为公路行业丙级以上
13、资质)(2)县乡公路畅通工程建设标准:县级畅通工程:对现有公路进行升级改造或路面改善,建成路况良好、安全设施齐全的三级及以上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面层厚度不低于24厘米;沥青路面面层厚度不低于7厘米。前期工作管理 乡级公路畅通工程:对现有公路进行路面改善,建成路况良好的四级及以上公路,原则上路面宽度不低于5米。水泥混凝土路面面层厚度不低于22厘米;沥青路面面层厚度不低于5厘米。基层不做硬性规定,要求采用成熟可靠的结构型式并应根据地域、地形、实际交通量、地材等因素及相关技术规范计算确定基层结构及厚度。鼓励各地统筹考虑“十三五”规划目标及远期交通发展需求,适当提高建设标准,需分期实施的,要为以后拓宽
14、改造预留建设条件。对于地形特别复杂、工程特别艰巨的山区道路可以适当降低技术标准。(3)老村级道路加宽改造建设标准:在原有路面宽度的基础上加宽不低于1米,对原有路面宽度已达4.5米的路段不再拓宽改造。拓宽部分应设置面层与基层,结构层总厚度不低于原路面结构层厚度。(建议尽量单侧加宽)前期工作管理(4)撤并建制村路面硬化工程建设标准:路基宽度不低于5米,路面宽度不低于4米;特殊路段路基宽度不低于4.5米,路面宽度不低于3.5米;错车道设置间距原则上不大于500米。路面硬化工程应采用水泥路面,面层厚度不低于20厘米,基层厚度不低于18厘米,老路基应进行夯实或换填处理。错车道设置:应按照实地地形、地貌和
15、视线需求,充分考虑安全、经济因素灵活设置。原则上不大于500米,建议每公里设置3-4个。(5)贫困村内较大自然村道路硬化工程路基宽度不低于4.5米,路面宽度不低于3.5米;特殊路段路基宽度不低于4米,路面宽度不低于3米;错车道设置原则上不得大于500米。路面硬化工程应采用水泥路面,面层厚度不低于20厘米,基层厚度不低于18厘米,老路基应进行夯实或换填处理。前期工作管理 (6)设计文件强调要求:县乡公路畅通工程面层实际厚度根据当地交通流量及车辆轴载情况计算确定,但不得低于上述规定的最小厚度。重载交通的路段应提高路面设计标准。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实施时必须同步建设农村道路安全生命防护、排水、交通安全等
16、必要的附属设施,做到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同时投入使用(四同时)。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受限路段实施时可以适当降低技术指标,但应进一步强化该路段的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措施,消除道路安全隐患,确保行车安全 注意:与已上报的生命防护工程排查隐患路段的安保计划相衔接;适于绿化路段还要做好相应的绿化工程,维护、整理路肩,保障路基稳定、防护到位、标志齐全。前期工作管理 4、农村道路畅通工程设计文件审批:县乡公路畅通工程施工图经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审查并修改完善后报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批。乡村道路畅通工程施工图由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审查并对修改完善后的施工图进行审批、报市备案。5、农村道路
17、畅通工程设计文件变更要求:设计文件一经批准,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变更方案在征得设计单位同意后,报原审批部门批准。(严格按照计划下达的建设规模、建设标准执行)计划和资金管理1、申报计划项目范围:(1)各市按2014年交通运输部开展全国农村道路项目库调整暨基础数据补充调查时要求上报的建制村优选通达路线窄路面拓宽改造工程及撤并建制村路面硬化工程项目视为已列入农村道路畅通工程计划。(已入库,不需地方再次核查申报)(2)各地上报的县乡公路畅通工程和贫困村内较大自然村道路硬化工程需经过省厅核查确认的,方可列入农村道路畅通工程计划。(核查的工作重点及难点,关键在于合理确定路线走向)2、农村道路畅通工程
18、资金来源:交通运输部和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市、县两级财政预算资金,“一事一议”、受益群众投工投劳、帮扶单位帮扶、社会支持等多种渠道筹措建设资金。初步测算:农村道路畅通工程计划投资约312亿元,建设规模约7.5万公里,其中:部、省补助资金约185亿元,其他约127为地方配套资金。计划和资金管理 (1)县级公路畅通工程:部、省补助资金按一般地区60万元/公里,省级贫困县70万元/公里,国家级贫困县80万元/公里予以定额补助;其余资金由市、县政府负责筹集,市、县政府出资比例由各市政府自行确定。(160万/公里测算)(其中20个国家级贫困县,11个省级贫困县)(2)乡级公路畅通工程:部、省补助资金按一般
19、地区40万元/公里予以定额补助,省级贫困县、国家级贫困县补助标准分别提高15%和20%;其余资金由市、县政府负责筹集,市、县政府出资比例由各市政府自行确定。(80万/公里测算)(3)老村级道路加宽改造工程:部、省补助资金按一般地区10万元/公里予以定额补助,省级贫困县、国家级贫困县补助标准分别提高15%和20%;其余资金由县级人民政府负责筹集。(15万/公里)(4)撤并建制村路面硬化工程:部、省补助资金按一般地区20万元/公里予以定额补助,省级贫困县、国家级贫困县补助标准分别提高15%和20%;其余资金由县级人民政府负责筹集。(35万/公里)计划和资金管理 (5)贫困村内较大自然村道路硬化工程
20、:部、省补助资金合计按一般地区20万元/公里予以定额补助,省级贫困县、国家级贫困县补助标准分别提高15%和20%,其余资金由县级人民政府负责筹集。(35万/公里)4、农村道路畅通工程资金管理要求:(1)部、省农村道路畅通工程专项补助资金,必须全额用于农村道路畅通工程的直接费用,不得挪用和挤占。(不得用做管理经费)(2)地方人民政府承诺的建设资金必须按时足额到位,有关部门按照项目工程进度需及时拨付建设资金。(3)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自觉接受审计、财政部门及上级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组织实施及工程管理1、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实施原则:省市统筹、县负总责,政府主导、多方参与,依法实施、自愿申报,科
21、学论证、精准施策。(省政府实施意见的原则)要求县政府做好项目的各项准备工作。(征(租)地、拆迁、确定法人等)2、农村道路畅通工程施工招标要求:(1)原则:公开公平公正,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进行招标,选择持有国家规定相应资质证书的专业队伍施工。(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公路工程路基、路面、桥梁专业承包及管理养护工程承包资质,具体可见指南)(2)项目法人应按规定编制招标文件,县乡公路畅通工程招标文件报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乡村道畅通工程招标文件报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程序:确定招标方式;编制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公开开标;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确定中标人;签订合同。组织实施及工程管理 一般
22、程序,是指不进行资格预审,通过开标后直接定标(适用于最低价法)或通过评标确定中标人的招标投标程序。招标投标周期一般需要1525日。简易程序,是指不进行资格预审,通过抽签方式确定中标人的招标投标程序。简易程序适用于简易工程外可以抽签定标的工程招标。招标投标周期一般需要510日。特殊程序,是指进行资格预审,通过评标确定中标人的招标投标程序。特殊程序适用于经批准可以进行资格预审的工程招标。招标投标周期一般需要2535日。适用何种程序和工程的投资额有关,按照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组织实施及工程管理3、农村道路畅通工程监理招标要求: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实行工程监理制度,选择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
23、(具有公路工程公路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如实行业主自管模式,需由交通主管部门对管理人员资格及业主管理能力进行审核后批准。4、农村道路畅通工程施工许可办理:向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办理施工许可。办理条件:项目已列入省厅年度建设计划;施工图设计文件已经审批(市或县);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建设用地已经批准(如有);施工、监理单位合同已签订;已办理质量监督手续(市或县);有明确的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措施。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措施应切实可行,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并明确相应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组织实施及工程管理5、农村道路畅通工程质量监督体系及有关要求:(1)质量保障体系:政府监督、项目法人管理、
24、社会监理、企业自检、群众参与。(2)分工: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其交通质量监督机构具体负责县乡公路畅通工程项目监督及工程质量鉴定工作,县级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其交通质量监督机构具体负责乡村道路畅通工程项目监督及工程质量鉴定工作。(3)工程质量监督办理:县乡公路畅通工程开工前(一般在办理施工许可证30日前),项目法人应按规定向市级交通质量监督机构申请工程质量监督;工程施工中应主动接受监督检查和质量检测、鉴定。乡村道路畅通工程开工前,项目法人应按规定向县级交通质量监督机构申请工程质量监督并接受监督检查和质量检测、鉴定。(县乡公路畅通工程检测资质不低于公路工程综合乙级,乡村道路工程检测资质不低于公路
25、工程综合丙级)组织实施及工程管理申请工程质量监督一般应提交以下材料 1、工程项目概况;2、工程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审批文件;3、工程项目设计文件;4、工程项目招标文件;5、工程项目设计、施工、监理等合同文件;6、工程项目参建单位及主要人员资质证明材料;7、施工、监理质量保证体系;8、质检机构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组织实施及工程管理6、对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实施各方要求:(1)项目法人:应加强对工程的全面质量管理,建立质量管理目标,落实质量责任,实行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和安全生产责任制。(2)监理单位:派驻工地项目监理组,监理人员必须取得相应资格,持证上岗,对农村道路畅通工程项目各工序进行现场质量监理。(3
26、)施工单位: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建立质量责任制,按合同要求保证工程的质量与进度。(负有终身质量责任,树立全寿命质量意识)7、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实施情况巡检规定: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加强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加大现场抽查力度。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县级公路畅通工程、乡级公路畅通工程、乡村道路畅通工程抽查率分别不少于10%、5%和 2%;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抽查率不得低于30%、20%和 10%;组织实施及工程管理 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实施情况的检查做到全覆盖。(年度计划下达后,应明确抽查规模,制定检查方案)8、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实施现场管理: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安全保证体系制度,
27、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施工现场地组织和管理,保证施工车辆、人员和过往车辆的安全,必要时还应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交通疏导工作。对工程施工需要长时间占用车道、中断交通的,应选择好绕行路线,并在绕行路口设立明显的指路标志,采用多种有效形式告知公众。9、农村道路畅通工程社会监督:实行项目公示制,在施工现场设立公示牌,公开项目实施的时间、规模、技术标准、资金来源、项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监督电话等情况 聘请有一定经验和责任心的老党员、老村干、老复退军人、老退休教师、老村民代表对工程质量进行群众监督。组织实施及工程管理10、农村道路畅通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和质量保证金制度:县乡公路畅通工程的质量缺陷责任期为交工验收后
28、2年,乡村道路畅通工程的质量缺陷责任期为不得少于交工验收后1年(一般为施工合同额的5%)。对不合格工程责令整改并按合同约定扣减相应的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由项目建设管理法人在计量支付中按比例扣除,待项目缺陷责任期满,经过竣工验收后,质量保证金返还施工单位。11、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公示制:(1)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全面实行交通部“七公开”制度(交公路发2014100号):建设计划、补助政策、招投标、施工单位、质量监督、资金使用、工程验收。(2)加强宣传报道:及时报道农村道路畅通工程的建设动态、先进经验、创新理念以及涌现出的好人好事等事迹加强宣传报道,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行业监督,确保施工质量、工程进度及
29、造价控制,提高民生工程满意度,充分发挥民生工程绩效。组织实施及工程管理 12、农村道路畅通工程报表报送要求:农村道路畅通工程管理实施工程月报制度。各县(市、区)要建立农村道路畅通工程项目台账制度,及时统计当月25日前工程项目进度及资金到位情况,各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当月27日前向省报送农村道路畅通工程项目交通运输固定资产投资报表及相关工程统计报表。建设过程中出现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竣(交)工验收1、农村道路畅通工程验收规定:分为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交工验收由项目法人负责;竣工验收由交通主管部门按照项目主管权限确定。县乡公路畅通工程项目项目的竣工验收由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按项
30、目进行验收;乡村道路畅通工程项目的交工、竣工验收可合并为一次进行,由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可以按项目也可以乡(镇)为单位进行打捆验收。农村道路畅通工程项目具体验收办法可按照安徽省农村道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试行稿)执行(皖交路200719号)。2、农村道路畅通工程竣(交)工项目应具备资料:(1)项目批复文件或计划;(2)项目设计文件(初步设计或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竣(交)工验收 (3)招投标文件或邀标文件;(4)合同文件(施工、监理合同,质检申请和批复);(5)工程质量监督通知书;(6)施工许可决定书;(7)原材料试验资料(建设、施工单位试验委托书);(8)中间检查资料(监理抽
31、检资料);(9)施工单位项目竣工资料;(10)质量责任登记表。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将乡村道路畅通工程项目竣(交)工验收资料报市备案。市交通主管部门对验收结果进行抽查。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分项工作分工表见下表:分项工作分项工作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备注备注县乡公路畅通工程乡村道路畅通工程设计文件初步设计或方案设计审查市农村道路畅通工程技术指导组 初步设计或方案设计审批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施工图设计审查市农村道路畅通工程技术指导组县级农村道路畅通工程技术指导组施工图设计审批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先审查再报批;报市备案招标文件备案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县级交通运输主管
32、部门施工许可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质量监督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巡检频率省级不少于县级畅通10%、乡级畅通5%不少于2%市级不低于县级畅通30%、乡级畅通20%不低于10%县级全覆盖全覆盖质量缺陷责任期交工验收后2年不得少于交工验收后1年竣工验收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乡村道畅通工程交工、竣工验收可合并为一次进行养护管理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养护管理要求:(1)项目交付使用前应履行验收程序,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开放交通。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2)县级农村道路管理机构及乡镇人民政府应及时更新农村道路畅通工程项目的基础台账信息,认真履行养护
33、巡查和养护管理职责。(3)落实养护资金,明确管养人员。县乡公路畅通工程和老村级道路加宽改造工程由县、乡(镇)按照农村公路管理规定进行养护管理。养护工程按照关于印发安徽省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4930号)安排省级财政补助养护资金约4.5亿元,其中定额补助按照县道7000元/公里、乡道3500元/公里、村道1000元/公里进行安排,综合补助结合绩效评价结果及各县的县、乡、村公路里程占全省的权重进行分配,实行以奖代补。日常养护资金由地方筹集解决,一般按照县、乡、村道分别5000、2500及500元标准进行养护。养护管理 撤并建制村路面硬化工程和贫困村内较大自然村道路硬化工
34、程参照安徽省农村公路条例规定的村道进行养护管理。(4)将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养护管理纳入县级和乡镇人民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切实有效加强农村道路畅通工程的后续维护保养,确保道路完好畅通。建立健全养护管理长效机制,确保养护管理人员、资金落实到位,推动养护工作规范化、常态化。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意见中要求:全面落实县级人民政府的主体责任,充分发挥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和村民的作用。将日常养护经费和人员作为“有路必养”的重要考核指标,真正实现有路必养。到2020年,养护经费全部纳入财政预算,并建立稳定的增长机制,基本满足养护需求。监督检查和有关责任1、监督检查要求:(1)农村道路畅通工程纳入
35、省民生工程,签订目标责任书,严格实施各级政府目标责任考核,严格履行省民生工程相关政策规定和制度要求。(2)省农村道路畅通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不定期组织对各地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实体质量进行抽检。(计划执行情况检查、实体质量检测等)(3)市级农村道路畅通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应组织监督检查辖区范围内的农村道路畅通工程计划实施执行情况,资金使用和工程质量,指导县级交通运输部门做好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后续管理养护工作。2、责任追究:严格执行质量终身制和责任追究制。有关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省农村道路畅通工程领导小组可以责令限期整改,并核减、收回专项补助资金;情节严重的,扣减年度工程项目计划
36、,并予以全省通报批评。监督检查和有关责任 (1)擅自改变农村道路畅通工程专项补助资金使用用途或改造项目的;(2)不能按照工程实际需要,足额、及时配套地方自筹资金的;(3)无正当理由,未按计划组织实施的或工程建设进度滞后的;(4)因改造工程施工组织不当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5)工程质量不合格的;(6)不合理的负担和摊派,出现建设纠纷的;(7)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8)不按省相关规定,及时上报工程进展情况的。总结 实施农村道路畅通工程项目的主要流程:项目申报项目审核下达计划前期工作(初步设计或方案设计的审定及审批、施工图设计的审查及审批)筹集资金、确定大人、组织实施(确定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单位;申请政府监督;办理施工许可;施工管理;实施情况巡检及监督检查;办理竣(交)工)工程报表统计及养护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