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合同管理概念2、合同管理内容3、变更管理4、索赔管理1合同管理合同管理是对合同进行的不同阶段(订立、履行、终止)所涉及的各个主体和内容的监控。主管部门当事人第三方(双方或一方信任的)2、合同法律关系包括:主体、客体和内容。主体:合同的当事人。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客体: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即合同的标的。物:种类物、特定物行为:提供服务智力成果:设计文件内容:具体的权利和义务以及风险分配的原则合同主要条款:当事人标的 数量 质量 价金 履行期限、地点、方式 违约责任 解决争议方式施工合同文件的内容(1)协议书(包括协议书备忘录)。(2)中标通知书。(3)投标报价书。(4)专用合同条款
2、。(5)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条款。(7)图纸(招标图纸和施工图纸)。(8)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9)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工程施工过程中,因为设计优化、设计问题处理,以及施工条件变化等原因,业主、设计方、承包人及监理机构都可以提出合同变更的要求。合同的变更合同的变更合同内容的改变(经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依照其规定。)特征通过协议达到变更依据法律规定产生合同内容的局部变更变更原有权利义务关系,产生新的权利义务关系合同转让:主体变更(应属于广义合同变更)将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转让与变更区别转让:主体变更(全部权利义务,部分
3、权利义务)不发生内容的变更变更:内容变更(部分内容)不发生主体的变更转让:涉及当事人之间和当事人与第三人之间关系变更:当事人之间进行l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l工程变更 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合同约定的程序对部分或全部工程在材料、工艺、功能、构造、尺寸、技术指标、工程数量及施工方法等方面做出的改变。工程变更也就是施工承包合同内容的变更,既合同变更。工程变更的实质就是合同变更。实际工作中在谈变更时经常说的还有设计变更,由合同的组成内容可知,和设计较紧密的合同文件有技术条款和图纸,实际工作中因现场条件及项目使用功能的改变,设计单位要修改图纸和技术要求,从而有设计变更。可以说设计变更是
4、工程变更的一部分,工程变更包括设计变更。在建设监理制的体制下,工程变更是指对工程或其中任何部分的形式、质量或数量作出修改、增加或减少,使合同内容发生改变,构成了对合同内容的变更;且这些变更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必须按规定管理程序经监理工程师发布变更指令(必要时报项目业主(项目法人)批准),由承包人按变更指令组织实施的工作。监理单位不得修改工程设计文件。3.2.1从变更的规模上工程变更分为:重大工程变更、较大工程变更、一般工程变更。1)重大工程变更。指涉及总体工程规模、工程特性、工程标准、工程总体布置、工程设备选择以及工程完工工期改变等重大问题的工程变更。2)较大工程变更。指仅涉及单位工程或分部工程
5、的局部布置,结构形式或施工方案改变的工程变更;3)一般工程变更。指仅涉及分部、分项工程(细部结构、局部布置或施工方案改变的工程变更,以及由于设计条件或设计方案不适应工程施工实际情况,或由于设计文件本身的错误或为优化设计目的所提出的对工程设计的调整与修改。1)、重大工程变更、较大工程变更,工程变更应经设计单位、监理工程师同意后,报项目法人,由设计审批机关审批。2)、一般工程变更,工程变更经监理工程师按照合同的约定审查同意后,报项目法人批准。经审查批准的工程变更,仍由项目法人委托原设计单位负责完成具体的工程变更设计工作。l(2)变更的分类(广东省水利厅关于设计变更的管理)l水利工程设计变更,是指根
6、据建设工程的需要,对建设工程所需的技术、经济、资源、环境等条件进行综合分析、论证后,对已批准的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文件所进行的修改等活动。l改变工程项目建设任务或综合利用的主次顺序、工程等级、主要水文参数和成果、建设场址如坝(闸)址、厂(站)址等、水库大坝坝型,以及改变泵站(电站)总装机容量超过10或总装机容量超过省水利厅审批权限范围的,不属于设计变更范围,工程项目应重新立项,或报有审批权限的部门批准。l设计变更根据其性质和对工程项目的影响程度,分为重大设计变更和一般设计变更。l重大设计变更包括:l(一)水库(枢纽)工程l(二)堤防工程l(三)水闸(枢纽)工程l(四)泵站(电站)工程l(五)灌区工
7、程l重大设计变更以外的其它设计变更,为一般设计变更。l水库(枢纽)工程重大设计变更包括l1增加或取消重要的单体水工建筑物;l2大坝(挡水建筑物)坝体断面主要控制尺寸(坝顶高程、坝顶宽度)改变;l3大坝(挡水建筑物)主要筑坝材料改变;l4.溢洪道(泄洪洞)布置方案(轴线、过水断面、消能方式、闸门启闭方式)改变;l5大坝、溢洪道基础处理方案根本性改变;l6.水库库岸处理方案改变;l7.水库移民安置规划变更。l灌区工程l1渠道功能任务改变;l2重要的渠系建筑物布置方案改变;l3重要的渠系建筑物建设方案改变。设计单位提出的变更、业主提出的变更、承包人提出的变更、施工现场条件改变导致的变更 设计单位对原
8、设计存在的缺陷提出的工程变更,应编制设计变更文件。设计单位签章的变更图纸和文件监理机构审核、签发承包人实施业主提出的工程变更,应提交总监理工程师,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工程师审查。审查同意后,应由业主转交原设计单位编制设计变更文件。当工程变更涉及安全、环保等内容时,应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定。业主提出-监理机构审核-设计单位设计-监理机构签发-承包人实施。承包人提出或提出并设计监理机构审核设计单位设计或核准监理机构签发承包人实施。l监理人提出的工程变更,监理人认为必要时,提出变更报业主进行审查,审查同意后,应由业主转交原设计单位编制设计变更文件。四方协商确定方案设计单位设计监理机构签发承包人实施(
9、变更方案的上报、审批,工程量计量原则、方式,变更项目价格上报、审核、审批)。变更管理的要点变更管理的要点:变更只对未履行的部分变更不影响当事人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 合同内或合同外符合合同的目的监理工程师的指示责任的承担变更带来利益的分配1)项目监理机构在工程变更的质量、费用和工期方面取得建设单位授权后,总监理工程师应按施工合同规定与承包单位进行协商,经协商达成一致后,总监理工程师应将协商结果向建设单位通报,并由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在变更文件上签字;2)在项目监理机构未能就工程变更的质量、费用和工期方面取得建设单位授权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协助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3)在建设单位和承包
10、单位未能就工程变更的费用等方面达成协议时,项目监理机构应提出一个暂定的价格,作为临时支付工程进度款的依据。该项工程款最终结算时,应以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达成的协议为依据。4)在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变更单之前,承包单位不得实施工程变更。5)未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而实施的工程变更,项目监理机构不得予以计量。索赔是指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合同一方当事人由于并非自己的原因,或对方不履行和不正确履行其义务,或合同规定应由对方承担的风险和责任,自己认为自己遭受损失或损害,受损失或损害的一方向合同的另一方所提出的给予补偿或赔偿的要求。在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方面,索赔大多反映在承包人对项目业主(项目法人)提出的索赔;
11、而且索赔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它不仅是项目业主(项目法人)方违约,还有其它原因,如不可预见的自然灾害,异常恶劣的天气条件,国家法律、法规的变化等应有项目业主(项目法人)承担的风险,从而导致承包人在工程施工中增加了额外的费用或遭受了损失,承包人可根据法律法规及合同条款的有关规定,以合同规定的程序要求项目业主(项目法人)进行费用补偿或延长完工期限。从施工承包合同角度上讲,索赔是指:承包人根据法律法规及合同条款的规定向项目业主(项目法人)要求索取他认为他所应该得到的权利或额外付款。这里应该指出的是:索赔仅仅是承包人对其实际损失或额外支出所要求的补偿,而并非是对项目业主(项目法人)的任何惩罚,同时索赔也
12、不应使承包人得到额外的利益。反之,由于承包人的原因或责任而造成的工期延长或费用增加,项目业主(项目法人)也可以向承包人要求补偿或赔偿,称为项目业主(项目法人)的索赔,也称反索赔。索赔的发生是由于工程建设的复杂性所决定的 市场主体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一种有效方式合同赋予合同双方的权利对风险进行合理再分摊 (1)熟悉合同文件,经常进行合同实施情况的分析和研究,及早发现索赔隐患,采取预防措施,以减少索赔事件的发生。(2)全面掌握施工现场情况。(3)做好监理日志及其它同期记录资料的管理,监督承包商做好试验记录、施工日志、日报、周报、月报等资料管理。(4)当索赔事件发生时,及时采取措施,尽量减少事件影响的
13、扩大。(5)认真组织索赔事件的调查,严格审查索赔报告,公正处理索赔。(1)合同文件规定的索赔,是指承包人提出索赔的依据是由合同明确规定应由项目业主(项目法人)承担责任或风险的合同条款;(2)法律、法规规定的索赔则是依据适用的法律、法规,由项目业主(项目法人)应承担责任或风险的情况;(3)道义索赔亦称通融索赔,它是在承包人明显有大量亏损的情况下,项目业主(项目法人)给予一定的补偿以有利于施工的一种特殊的索赔形式。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和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的规定,承包人应在索赔事件发生后的28天内,将索赔意向书索赔意向书提交监理机构,并抄送发包人。在上述意向书发出后的28天内,再
14、向监理机构提交索赔申请报告,详细说明索赔理由和索赔费用的计算依据,并应附必要的当时记录和证明材料。如果索赔事件继续产生影响,承包人应按合同规定或监理机构要求的合理时间间隔(一般为28天)列出索赔累计金额和提出中期索赔申请报告,并在索赔事件影响结束后的28天内,向监理机构提交包括最终索赔金额、延续记录、证明材料在内的最终索赔申请报告,同时抄送发包人。堤防与疏浚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为在索赔事件发生后的21天内向监理机构提交索赔申请报告。监理机构在接到索赔申请报告后14天内进行调查审核,并与发包人和承包人进行协调后做出决定,报发包人批准,发包人在收入监理机构的决定14天后未予答复,应视为批准。(1)监理
15、机构核查承包人的当时记录,指示承包人继续作好延续记录以备核查,监理机构可要求承包人提交全部记录的副本。(2)监理机构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索赔申请报告和最终索赔申请报告后,应在承包人提交上述报告后的42天内与发包人和承包人充分协商后作出决定。(3)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在收到监理机构的索赔处理决定后14天内,将其是否同意索赔处理决定的意见通知监理机构。若双方或其中任何一方不接受监理机构的决定,则双方可按合同规定提请争议评审组评审。(4)若承包人未遵守以上各项索赔规定,则应得到的付款不能超过监理机构依据当时记录核实后决定的、或争议评审组按合同规定提出的、或由仲裁机构裁定的金额。(1)承包人按合同规定提交了完
16、工付款申请单后,应认为已无权再提出在本合同工程移交证书颁发前所发生的任何索赔。(2)承包人按合同规定提交的最终付款申请单中,只限于提出本合同工程移交证书颁发后发生的新的索赔。提交最终付款申请单的时间是终止提出索赔的期限。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中规定承包商在提交了最终付款申请之后,就终止了施工合同的索赔权利。索赔处理的主要工作是对索赔历史资料的分析以及依据法律、法规和合同文件对引起索赔事件的责任界定。索赔历史资料的完整是索赔得以合理处理的前提;熟悉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合同文件是索赔得以合理、公正处理的保证。正常情况下,监理机构在接到索赔意向后应着手进行索赔事件的调查和取证工作,依据法律、法
17、规和合同文件审查和确定索赔是否成立,分清引起索赔事件的责任,在与施工承包合同双方协商的基础上,科学、公正地确定对索赔事件的处理原则,签发索赔处理报告。工程变更和索赔的管理是合同实施过程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正确处理变更可以减少索赔,但不能杜绝索赔。实际上索赔是合同双方的权利,在合同一方或双方(受外界影响)利益受到实际损害时,合同中的任何一方都可以向对方提出索赔,并通过索赔及索赔公正、合理的处理,使合同的风险再一次进行分配,使合同所确立的权利和义务更平衡。所以说索赔是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避免的,正确处理索赔可以避免合同争议的产生。监理工程师既是施工承包合同的管理者又是施工承包合同的第三方,监理工程师利
18、用施工承包合同所赋予的处理工程变更和索赔的权力,正确地实施变更,公正合理地处理索赔,维护施工承包合同双方的利益,使施工承包合同的目的顺利实现。需要各方的配合和理解,必须有一定的技术支持,包括规范的合同文件、合同实施过程中详尽的记录文件和来往文函,拥有一定数量专业技术、法律、技术经济和熟悉合同文件的各类专业人才,最好是复合型的人才。建设监理制实施过程中,一个开明的项目业主(项目法人)是工程变更和索赔管理成败的前提,同时,有实力、讲信誉、守合同的承包人也是工程变更和索赔管理得以顺利实施和妥善处理的必要条件。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和丰富的施工管理经验,对工程变更和索赔概念、处理的基本依据、原则和方法有一
19、个系统的了解,把握事件的发生、发展和结果,依据法律、行政法规、施工承包合同(包括备忘录和补充协议)以及合同实施过程中所形成的一切有约束力的文件,对事件全过程的分析,作出公正、合理、切合实际的变更和索赔处理意见和建议 某工程承包商营地出现位置变更,根据合同文件招标图纸的规定,原营地位于Y营地,因Y营地未能按期提交,经协商变更后的营地位于C营地。营地的变更是以业主提出口头建议,承包商采纳建议并向工程师提出书面申请,工程师批准的方式解决的。承包商在提出营地变更使用申请时,未附加任何条件。在变更实施后的第10个月,提出索赔,就C营地建设中拆除原建筑物、土方开挖和回填提出了人民币377445.23元的索
20、赔额,未提供任何支持材料。工程师评价工程师回涵澄清了业主提供两块场地供承包商选择的原因,承包商是无条件的自愿选择选择的原因,承包商是无条件的自愿选择C营地,此外,承包营地,此外,承包商未按合同规定提出索赔意向。因此,工程师不支持承包商对商未按合同规定提出索赔意向。因此,工程师不支持承包商对C营地的索赔。营地的索赔。承包商营地变更承包商营地变更(3)一个月后,承包商又发文坚持一个月后,承包商又发文坚持C营地索赔,承包商表示:营地索赔,承包商表示:投标时的报价是依据投标时的报价是依据Y营地进行报价的,使用营地进行报价的,使用C营地增加了费用,营地增加了费用,这些费用没有包括在投标报价内;承包商之所
21、以没有及时提出这些费用没有包括在投标报价内;承包商之所以没有及时提出索赔通知,是由于承包商要将所有资料收集齐全后才能通知工索赔通知,是由于承包商要将所有资料收集齐全后才能通知工程师并提交索赔金额的总量。程师并提交索赔金额的总量。承包商营地变更承包商营地变更(4)工程师评价工程师评价工程师认为获得补偿的前提是有损失的事实依据;要求承包商工程师认为获得补偿的前提是有损失的事实依据;要求承包商按合同规定提交索赔临时报告和最终报告,出具索赔证明材料,按合同规定提交索赔临时报告和最终报告,出具索赔证明材料,并抄送业主。并抄送业主。承包商营地变更承包商营地变更(5)三个月后,承包商又一次提交了三个月后,承
22、包商又一次提交了C营地索赔,附加费用营地索赔,附加费用的详细报告,要求补偿人民币的详细报告,要求补偿人民币1,043,866.62元。承包商提交了费元。承包商提交了费用计算说明,未提供相关的财务资料。承包商计算补偿费用的用计算说明,未提供相关的财务资料。承包商计算补偿费用的方式是:方式是:补偿金额补偿金额=建设建设C营地的实际开支营地的实际开支-投标时的初始报价投标时的初始报价 不应不应由业主承担的费用由业主承担的费用 承包商营地变更承包商营地变更(6)工程师的评价工程师的评价由于营地位置变更,才引起承包商建设由于营地位置变更,才引起承包商建设C营地的费用超出了初营地的费用超出了初始预见费。承
23、包商有得到费用补偿的权利。鉴于承包商在寻求始预见费。承包商有得到费用补偿的权利。鉴于承包商在寻求该项索赔时未能遵守合同一般条款该项索赔时未能遵守合同一般条款53.1和和53.3条的规定,工程师条的规定,工程师可根据合同一般条款可根据合同一般条款53.4条的规定,按承包商提交的材料和工条的规定,按承包商提交的材料和工程师的同期记录处理该索赔。程师的同期记录处理该索赔。营地的建设费用包括在合同文件工程量清单营地的建设费用包括在合同文件工程量清单2.1项项“进场与退场进场与退场费费”中。中。“进场与退场费进场与退场费”属总价包干项目,在合同文件中有属总价包干项目,在合同文件中有该项目的单价分析。应工
24、程师的要求,承包商提交了工程量清该项目的单价分析。应工程师的要求,承包商提交了工程量清单中总价包干项目的分解,其中承包商建设营地的初始预见费单中总价包干项目的分解,其中承包商建设营地的初始预见费为人民币为人民币3,275,192元。元。承包商营地变更承包商营地变更(7)承包商因营地变更损失的费用包括:使用砖场后因平整场地、承包商因营地变更损失的费用包括:使用砖场后因平整场地、土方开挖等出现的附加费用,冬季建设土方开挖等出现的附加费用,冬季建设C营地的赶工费用及出现质营地的赶工费用及出现质量问题后的修复费用等。这些费用除了由于场地变更引起的场地平量问题后的修复费用等。这些费用除了由于场地变更引起
25、的场地平整、土方开挖等直接费应由业主予以补偿外,其它费用由承包商自整、土方开挖等直接费应由业主予以补偿外,其它费用由承包商自己承担。承包商的该项索赔也仅就使用砖场后因平整场地、土方开己承担。承包商的该项索赔也仅就使用砖场后因平整场地、土方开挖等出现的附加费用提出补偿要求,但采用的是实际建设费用减去挖等出现的附加费用提出补偿要求,但采用的是实际建设费用减去初始预见费的办法。工程师认为这种计算方法不可取,因为即便不初始预见费的办法。工程师认为这种计算方法不可取,因为即便不更换场地,实际建设费用也不可能等同于初始预见费用,因为其他更换场地,实际建设费用也不可能等同于初始预见费用,因为其他问题均可能导
26、致实际建设费用的增减。工程师是根据两块场地的地问题均可能导致实际建设费用的增减。工程师是根据两块场地的地形,估算出增减的工程量,按工程师确定的单价进行补偿额的计算,形,估算出增减的工程量,按工程师确定的单价进行补偿额的计算,不考虑承包商扩大临建工程的费用。经工程师计算可补偿的费用为不考虑承包商扩大临建工程的费用。经工程师计算可补偿的费用为41.7万元。万元。变更或索赔计价方法1)实际费用法:额外费用2)总费用法(总成本)实际费用-投标报价3)修正总费用法:受事件影响费用-未受事件影响费用4)生产率降低或提高(增效或降效)计价方法 承包商营地变更承包商营地变更(8)另外在给予承包商应补偿的费用时
27、,对于承包商使用另外在给予承包商应补偿的费用时,对于承包商使用C营地后营地后减少支出的部分费用应予扣回。扣回的费用包括承包商距各工减少支出的部分费用应予扣回。扣回的费用包括承包商距各工作面的距离缩短,减少了施工期的交通费用、车辆维修费用,作面的距离缩短,减少了施工期的交通费用、车辆维修费用,承包商使用承包商使用C营地从原建筑物拆除的石料作为建筑物的基础、营地从原建筑物拆除的石料作为建筑物的基础、及减少了建筑物的基础投资等费用。经工程师计算应扣回的费及减少了建筑物的基础投资等费用。经工程师计算应扣回的费用为用为7.2万元。万元。综上所述,对承包商关于综上所述,对承包商关于C营地索赔业主应给予承包商补偿金营地索赔业主应给予承包商补偿金额为人民币额为人民币34.5万元。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