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西西 北北 政政 法法 学学 院院第三编第三编 物权物权第十五章第十五章 物权通论物权通论 目目 录录第一节第一节 物权的意义物权的意义第二节第二节 物权的种类物权的种类第四节第四节 物权的变动物权的变动第三节第三节 物权的效力物权的效力第一节第一节 物权的意义物权的意义一、概念和特征一、概念和特征1、物权是支配权、物权是支配权绝对权绝对权2、物权具有排他性、物权具有排他性 物权是人可得直接支配于物、以获得支配利益,并具有排他性的权利物权是人可得直接支配于物、以获得支配利益,并具有排他性的权利(一)概念(一)概念(二)特征(二)特征第三编第三编 物权物权人人支配支配物物他人他人支配支配排他排他
2、“时空唯一性时空唯一性”二、物权的意义二、物权的意义第三编第三编 物权物权1、物、物人类生存与发展的物质前提人类生存与发展的物质前提2、物权、物权静态财产秩序的基本法律保障静态财产秩序的基本法律保障3、定分息争、定分息争4、使用价值之支配、使用价值之支配交换价值之支配交换价值之支配5、动态财产流转的出发点与归宿点、动态财产流转的出发点与归宿点6、社会公平的法律保障、社会公平的法律保障物权的社会化物权的社会化第二节第二节 物权的种类物权的种类一、物权法定主义一、物权法定主义(一)物权法定主义的概念和内容(一)物权法定主义的概念和内容(二)物权法定主义的依据(二)物权法定主义的依据1、物权种类法定
3、、物权种类法定2、物权内容法定、物权内容法定第三编第三编 物权物权 物权的种类、内容有法律统一规定,当事人自由约定的法定范围之外的物权的种类、内容有法律统一规定,当事人自由约定的法定范围之外的“物权物权”,不具有法律上的物权效力。,不具有法律上的物权效力。物权法定主义的内容包括物权法定主义的内容包括1、保护交易安全、保护交易安全对世性权利对世性权利2、促进交易迅捷、促进交易迅捷节约调查成本节约调查成本3、物尽其用、物尽其用减轻物上负担减轻物上负担4、清理旧物权类型的需要、清理旧物权类型的需要“物的自由物的自由”(三)物权法定主义之缓和(三)物权法定主义之缓和(四)违反物权法定主义之法律后果(四
4、)违反物权法定主义之法律后果1、不符合所要设立的物权的法律规定,但是符合债权或者其他、不符合所要设立的物权的法律规定,但是符合债权或者其他物权的规定,产生相应的债权或物权的设立效力物权的规定,产生相应的债权或物权的设立效力2、设立物权之部分内容违反法律规定,但其他内容可单独生效的,认可、设立物权之部分内容违反法律规定,但其他内容可单独生效的,认可该部分之效力该部分之效力3、无法取得物权,也不能产生债权的,设立行为无效、无法取得物权,也不能产生债权的,设立行为无效第三编第三编 物权物权法律(物权法定主义)法律(物权法定主义)社会生活社会生活相对稳定相对稳定变动不具变动不具适应之适应之物权法定主义
5、之缓和物权法定主义之缓和二、物权的类型二、物权的类型第三编第三编 物权物权物权物权,物之支配权,物之支配权支配自己之物支配自己之物支配他人之物支配他人之物自物权(所有权)自物权(所有权)他物权他物权完全物权完全物权定限物权定限物权(一)自物权与他物权(一)自物权与他物权自物权:自物权:可得支配自己之物的物权,即所有权可得支配自己之物的物权,即所有权他物权:他物权:可得支配他人所有之物的物权可得支配他人所有之物的物权(二)完全物权与定限物权(二)完全物权与定限物权完全物权:完全物权:可得就物进行全面支配的物权,即所有权可得就物进行全面支配的物权,即所有权定限物权:定限物权:仅可得就物的部分方面进
6、行支配的物权,即他物权仅可得就物的部分方面进行支配的物权,即他物权第三编第三编 物权物权(三)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三)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他物权(定限物权)他物权(定限物权)用益物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担保物权用益物权:用益物权:以物之使用、收益为目的的、支配他人之物的使用价值的他物权以物之使用、收益为目的的、支配他人之物的使用价值的他物权担保物权:担保物权:以债权担保为目的的、支配他人财产交换价值的他物权以债权担保为目的的、支配他人财产交换价值的他物权(四)动产物权与不动产物权(四)动产物权与不动产物权动产物权:动产物权:以动产为可得支配的客体的物权以动产为可得支配的客体的物权不动产物权:不动产物
7、权:以不动产为可得支配的客体的物权以不动产为可得支配的客体的物权第三编第三编 物权物权(五)意定物权与法定物权(五)意定物权与法定物权意定物权:意定物权:基于当事人之间的合意而设立的物权基于当事人之间的合意而设立的物权法定物权:法定物权: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而设立的物权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而设立的物权(六)有期限物权与无期限物权(六)有期限物权与无期限物权有期限物权:有期限物权:会因期限之届满而消灭的物权会因期限之届满而消灭的物权无期限物权:无期限物权:不会因期限的届满而消灭的物权不会因期限的届满而消灭的物权(七)主物权与从物权(七)主物权与从物权主物权:主物权:能够独立存在、不以其他权利的存在为
8、条件的物权能够独立存在、不以其他权利的存在为条件的物权从物权:从物权:以其他权利的存在为其存在的条件的物权以其他权利的存在为其存在的条件的物权(八)普通法上的物权与特别法上的物权(八)普通法上的物权与特别法上的物权普通法上的物权:普通法上的物权:规定于民法当中的物权规定于民法当中的物权特别法上的物权:特别法上的物权:规定于民法之外的其他法律当中的物权规定于民法之外的其他法律当中的物权第三节第三节 物权的效力物权的效力一、概念一、概念 法律为保障物权的实现而赋予物权的强制性力量。法律为保障物权的实现而赋予物权的强制性力量。二、物权的排他效力二、物权的排他效力第三编第三编 物权物权支配权支配权物物
9、他人他人支配权支配权排他排他“时空唯一性时空唯一性”人人物权排他性:物权排他性:一物之上的若干物权之间的一物之上的若干物权之间的“优优”、“劣劣”之争之争为为“优优”者者其物之支配不受任何影响其物之支配不受任何影响 为为“劣劣”者者其物之支配必须限制在不对为其物之支配必须限制在不对为“优优”者造成影者造成影响的响的 范围之内范围之内 第三编第三编 物权物权(一)物权排他效力的表现(一)物权排他效力的表现1、不能并存之排他、不能并存之排他排斥排斥(1)所有权)所有权 所有权所有权(2)所有权)所有权 他物权他物权排斥排斥(3)用益物权)用益物权 用益物权用益物权排斥排斥2、可得并存之排他、可得并
10、存之排他排斥排斥(1)他物权)他物权 所有权所有权(2)担保物权)担保物权 担保物权担保物权排斥排斥第三编第三编 物权物权(二)(二)“优优”、“劣劣”的确定方法的确定方法 物权对抗规则物权对抗规则1、法定物权最优、法定物权最优2、以合意设立的物权,在合意的双方之间,后者为优、以合意设立的物权,在合意的双方之间,后者为优甲甲(所有权)(所有权)抵押抵押乙乙(抵押权)(抵押权)留置留置丙丙(留置权)(留置权)3、以合意设立的物权,在非合意的双方之间、以合意设立的物权,在非合意的双方之间(1)具备公示的物权为优)具备公示的物权为优(2)均具备公示的,先公示者为优)均具备公示的,先公示者为优甲甲(所
11、有权)(所有权)抵押抵押乙乙(抵押权)(抵押权)抵押抵押丙丙(抵押权)(抵押权)登记登记孰优孰劣?孰优孰劣?抵押权登记抵押权登记抵押权未登记抵押权未登记第三编第三编 物权物权(3)均不具备公示的,先成立者为优)均不具备公示的,先成立者为优4、无偿取得的物权最劣、无偿取得的物权最劣甲甲(所有权)(所有权)抵押抵押乙乙(抵押权)(抵押权)抵押抵押丙丙(抵押权)(抵押权)未登记未登记孰优孰劣?孰优孰劣?抵押权登记抵押权登记抵押权未登记抵押权未登记甲甲(所有权)(所有权)抵押抵押乙乙(抵押权)(抵押权)赠予赠予丙丙(所有权)(所有权)登记登记孰优孰劣?孰优孰劣?抵押权登记抵押权登记抵押权未登记抵押权未
12、登记三、物权的优先效力三、物权的优先效力(一)物权相互间的优先效力(一)物权相互间的优先效力即可并存之排他性即可并存之排他性第三编第三编 物权物权(二)物权优先于债权的效力(二)物权优先于债权的效力1、物权破除债权、物权破除债权甲甲(债权人)(债权人)乙乙(债务人)(债务人)10万元万元丙丙(债权人)(债权人)15万元万元丁丁(债权人)(债权人)5万元万元1 5万元万元甲(所有权)甲(所有权)第三编第三编 物权物权2、物权优先受偿、物权优先受偿甲甲乙乙(债务人)(债务人)10万元万元丙丙(债权人)(债权人)15万元万元丁丁(债权人)(债权人)5万元万元1 5万元万元债权债权抵押权抵押权12万元
13、万元四、物权请求权四、物权请求权 物权的实现受到妨碍或者有妨害之危险时,物权人得基于其物权,请求物权的实现受到妨碍或者有妨害之危险时,物权人得基于其物权,请求妨害人消除其妨害,以恢复物之支配的圆满现实状态。妨害人消除其妨害,以恢复物之支配的圆满现实状态。人人物物权利支配权利支配事实支配事实支配物权请求权物权请求权他人他人(一)物权请求权的性质(一)物权请求权的性质第三编第三编 物权物权1、债权说、债权说债权,请求权;物权请求权,请求权债权,请求权;物权请求权,请求权2、物权说、物权说物权存在,物权请求权存在;物权消灭,物权请求权消灭物权存在,物权请求权存在;物权消灭,物权请求权消灭3、独立权利
14、说、独立权利说不同于债权,以物权存在为前提;不同于物权,以请求为方式不同于债权,以物权存在为前提;不同于物权,以请求为方式(二)物权请求权的类型(二)物权请求权的类型1、返还原物、返还原物2、排除妨害、排除妨害3、消除危险、消除危险第三编第三编 物权物权(三)物权请求权与债权请求权(三)物权请求权与债权请求权人人物物权利支配权利支配事实支配事实支配物权请求权物权请求权他人他人债权请求权债权请求权债权人债权人债务人债务人给付给付“此物是我的,请走开此物是我的,请走开”“请把你的东西给我请把你的东西给我”第四节第四节 物权的变动物权的变动一、物权变动的概念一、物权变动的概念物权变动,即物权的产生、
15、变更与消灭。物权变动,即物权的产生、变更与消灭。第三编第三编 物权物权二、引起物权变动的法律事实二、引起物权变动的法律事实(一)事件(一)事件(二)事实行为(二)事实行为作用于作用于客体客体 物权变动物权变动(三)法律行为(三)法律行为作用于作用于权利权利 物权变动物权变动1、单方法律行为、单方法律行为核心:核心:权利人的意志权利人的意志2、双方法律行为、双方法律行为核心:核心:合意合意二、物权变动的原则二、物权变动的原则(一)适用范围(一)适用范围依依法律行为法律行为所引起的物权变动所引起的物权变动第三编第三编 物权物权针对针对权利权利,非针对,非针对权利客体权利客体(二)公示原则(二)公示
16、原则1、概念、概念 依照法律行为所引起的物权变动,应当以一种第三人依照法律行为所引起的物权变动,应当以一种第三人“可得察知可得察知”的方式来进行的方式来进行2、公示的方法、公示的方法(2)动产的公示方法:交付)动产的公示方法:交付(1)不动产的公示方法:登记)不动产的公示方法:登记现实交付现实交付观念交付观念交付现实交付:现实交付:以现实地移转直接占有而实现的交付以现实地移转直接占有而实现的交付观念交付:观念交付:直接占有并未发生改变,但是在法律上具有直接占有并未发生改变,但是在法律上具有 物权变动效果的物权变动效果的“交付交付”第三编第三编 物权物权观念交付的类型观念交付的类型 简易交付:简
17、易交付:在物权取得人已经先行占有动产的情况下,只需双方物权在物权取得人已经先行占有动产的情况下,只需双方物权 变动的合意成立,便可发生物权变动的效果。变动的合意成立,便可发生物权变动的效果。甲甲乙乙出租出租AA买卖买卖他主占有他主占有自主占有自主占有合意达成,所有权转移合意达成,所有权转移 占有改定:占有改定:在原物权人保持动产的直接占有的情况下,由取得人取得在原物权人保持动产的直接占有的情况下,由取得人取得 物权。物权。甲甲乙乙买卖买卖A借用借用合意达成,所有权转移合意达成,所有权转移自主占有自主占有他主占有他主占有第三编第三编 物权物权第三编第三编 物权物权甲甲乙乙出租出租AA丙丙买卖买卖
18、 指示交付:指示交付:在动产由第三人占有的情况下,通过移转动产的返还请求权,在动产由第三人占有的情况下,通过移转动产的返还请求权,以发生物权变动的效果。以发生物权变动的效果。指示指示返还请求权返还请求权所有权所有权指示完成指示完成3、公示的效力、公示的效力(1)公示成立:)公示成立:合意公示物权变动合意公示物权变动第三编第三编 物权物权甲甲乙乙出卖出卖A何时取得物权?何时取得物权?动产动产不动产不动产(2)公示对抗:)公示对抗:合意物权变动;公示对抗第三人合意物权变动;公示对抗第三人甲甲乙乙出卖出卖动产动产A(占有改定)(占有改定)何时取得物权?何时取得物权?A可否对抗丙?可否对抗丙?丙丙出卖
19、出卖(三)公信原则(三)公信原则第三编第三编 物权物权 物权的公示,具有物权的公示,具有“物权外观物权外观”的法律意义。善意第三人依据此外观所的法律意义。善意第三人依据此外观所实施的法律行为,即使在实施的法律行为,即使在“物权外观物权外观”与与“物权物权”不相符的情况下,仍然受不相符的情况下,仍然受到到法律的保护。即公示具有法律的保护。即公示具有“可兹信赖可兹信赖”的效力。的效力。1、物权与物权的外观、物权与物权的外观甲甲乙乙出租出租动产动产AA(1)A的所有权是谁的?的所有权是谁的?(2)A的所有权外观(看起来)是谁的?的所有权外观(看起来)是谁的?甲甲乙乙出卖出卖不动产不动产A丙丙登记错误
20、登记错误(1)A的所有权是谁的?的所有权是谁的?(2)A的所有权外观(看起来)是谁的?的所有权外观(看起来)是谁的?第三编第三编 物权物权2、物权外观的可兹信赖的效力、物权外观的可兹信赖的效力甲甲乙乙出租出租动产动产AA甲甲乙乙出卖出卖不动产不动产A丙丙登记错误登记错误可否取得?可否取得?可否取得?可否取得?善意第三人善意第三人法律行为法律行为善意第三人善意第三人法律行为法律行为第三编第三编 物权物权三、物权变动的立法模式三、物权变动的立法模式(一)意思主义(法国、日本)(一)意思主义(法国、日本)物权变动物权变动合意合意物权变动的对抗效力物权变动的对抗效力公示公示甲甲乙乙出卖出卖不动产不动产
21、A(未登记)(未登记)何时取得物权?何时取得物权?可否对抗丙?可否对抗丙?丙丙(登记)(登记)出卖出卖无权处分无权处分善意善意第三编第三编 物权物权(二)折衷主义(瑞士)(二)折衷主义(瑞士)物权变动物权变动合意公示合意公示甲甲乙乙出卖出卖不动产不动产A何时取得物权?何时取得物权?(未登记)(未登记)丙丙(登记)(登记)出卖出卖有权处分有权处分无所谓善意、恶意无所谓善意、恶意是否有是否有“对抗对抗”的问题?的问题?物权破除债权物权破除债权第三编第三编 物权物权(三)形式主义(德国)(三)形式主义(德国)物权变动物权变动债权合意债权合意【物权合意物权合意公示公示】乙乙出卖出卖甲甲不动产不动产A登
22、记登记债权合意债权合意物权合意物权合意第三编第三编 物权物权四、形式主义的立法模式四、形式主义的立法模式物权行为理论物权行为理论(一)物权行为的独立性(一)物权行为的独立性买卖合同成立买卖合同成立 交付交付/登记登记意思主义意思主义合意合意无合意无合意事实行为事实行为折衷主义折衷主义合意合意无合意无合意事实行为事实行为形式主义形式主义债权合意债权合意物权合意物权合意物权法律行为物权法律行为要式法律行为要式法律行为交付、交付、登记登记物权行为的物权行为的“独立性独立性”(对抗要件)(对抗要件)(成立要件)(成立要件)(成立要件)(成立要件)第三编第三编 物权物权(二)物权行为的无因性(二)物权行
23、为的无因性买卖合同成立买卖合同成立 交付交付/登记登记意思主义意思主义合意合意折衷主义折衷主义形式主义形式主义债权合意债权合意物权变动物权变动物权变动物权变动物权变动物权变动=合意合意=完成完成+不受影响不受影响+物权合意物权合意 完成完成无因性无因性=1、含义、含义第三编第三编 物权物权2、物权行为无因性的表现、物权行为无因性的表现甲甲动产动产A买卖合同买卖合同乙乙A返还财产返还财产物权请求权?物权请求权?债权请求权?债权请求权?甲的甲的乙的乙的无因性无因性(1)债权行为无效时的财产返还问题)债权行为无效时的财产返还问题第三编第三编 物权物权(2)债权行为无效时的向第三人的财产处分问题)债权行为无效时的向第三人的财产处分问题甲甲买卖合同买卖合同乙乙登记登记有权处分?有权处分?无权处分?无权处分?无因性无因性公信力公信力与善意、恶意无关与善意、恶意无关可否取得该不动产?可否取得该不动产?可以可以需为善意需为善意可以可以出卖出卖丙丙登记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