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破碎加工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范文1总则1.1编制目的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进一步规范煤矿应急管理工作,健全应急管理工作体制和机制,提高应对风险和防范事故的能力,及时、科学、有效地指挥、协调应急工作,预防和减少事故,确保事故发生后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结合实际制定本预案。1.2编制依据1.2.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山东省煤矿重特大
2、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煤矿安全规程、矿山救护规程、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关于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第二次修订(省政府令第311号)、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8号)、山东省煤矿冲击地压防治办法(省政府令第325号)、高煤公司2020年度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报告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行业管理规定、技术规范和标准。1.2.2依据上级政府或其他上级部门制定的相关应急预案。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枣庄矿业集团高庄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煤公司)所属单位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可能导致人员伤亡或一般及以上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1.4预案衔接枣
3、庄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济宁市微山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山东能源集团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1.5应急预案体系高煤公司应急预案体系由1项综合应急预案和12项专项应急预案及12项现场处置方案构成(见图1)。(1)综合预案综合预案是总体、全面的预案,为应对各种生产安全事故而制定的综合性工作方案,主要阐述高煤公司应急救援的方针、政策、应急组织机构及相应的职责、应急行动的总体思路和程序,作为本公司应急救援工作的基础、“底线”和总纲,对那些没有预料的紧急情况,也能起到一定的应急指导作用。(2)专项预案为应对某一种或者多种类型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针对重要生产设施、重大危险源、重大活动防止
4、生产安全事故而制定的专项性工作方案,共计编制12项专项应急预案。(3)现场处置方案根据不同生产安全事故类型,针对具体场所、装置或者设施所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共计编制12项现场处置方案,并将现场处置方案纳入到井下、地面单位的作业规程中统一管理,现场条件发生变化时及时修订。1.6应急工作原则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要始终把保障职工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高煤公司统一领导、指挥、协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有关部门配合协作,生产经营单位负责应急处置工作。属地为主,条块结合。生产
5、安全事故现场应急处置的领导和指挥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由高煤公司直接组织指挥。职责明确,规范有序。依法规范应急管理和响应机制,制定科学有序的应急预案。各部门有关人员要根据本预案的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制定相关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措施,组织抢险救援人员、物资、设备、器材落实到位,确保应急救援工作的有序进行,增强应急救援能力。精心组织,科学施救。遵循科学原理,采用先进技术,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实现科学民主决策。依靠科技进步,不断改进和完善应急救援的装备、设施和手段,确保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应
6、急与预防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2事故风险描述2.1风险辨识2.1.1矿井水害(1)3煤层顶、底板砂岩水建井以来,山西组3煤层顶板砂岩含水层共发生25次突水(见表5-7-1),最大突涌水量507m/h,其中突水量大于60 m/h的突水点有17次,各突水点均表现为初揭涌水量大、后期小。说明山西组3煤层顶、底板砂岩,补给条件较差,以静水量为主,但砂岩厚度大,分布范围广,具有相当丰富的静水量。3煤层顶板砂岩水在掘进期间出水形式表现为淋水、滴水、打锚杆出水,水量小于3m/h,且持续时间较短,一般72小时消失。(2)太原
7、组三灰水三灰虽补给条件较差,富水性不均一,由于井田内煤层埋藏较深,水压较高。在三灰局部富水地段若被断层切割时,可能存在突水危害。矿井在生产过程中,在西五轨道平巷、西十一轨道下山对三灰含水层进行了探放,最大出水量246 m/h,后逐渐疏干。因此要提前做好富水地段三灰水的防治工作。(3)封闭不良钻孔导水井田内历经多个勘探阶段,对封孔质量要求不尽相同,封闭不良的钻孔19个,这些钻孔有可能使地下水通过钻孔涌入矿井,特别是处于疏洪道附近封闭不良钻孔对矿井的安全生产威胁更大。生产中大量资料也表明,封闭不良钻孔受采动影响导致含水层相互联通,是造成矿井安全生产的主要水害。对封闭不良的钻孔采取必要的安全技术措施
8、后,对矿井生产不会造成太大的影响。(4)采空区积水随着矿井采掘活动的进行,在矿井低洼区形成局部积水,积水区域、积水量、积水标高都很明确,并标注在了矿井采掘工程平面图、矿井充水性图等图件上,当积水影响到采掘生产时,采取有效的疏放和治理。根据对相邻矿井进行的调查资料,各相邻矿井均按照规定留足边界保护矿柱,在各自法定边界范围内进行开采,本矿井与其他相邻矿井不存在连通、泄水等情况。由于历史原因,相邻矿井的徐庄煤矿边界200 m范围内存在采空积水区,但积水范围、标高及积水量清楚,双方各留设了50 m的边界保护煤柱,双方严格按照界定的矿界进行采掘活动,各自的采掘活动均不会影响对方的正常生产。(5)断层水高
9、庄井田北部姚桥断层下盘奥陶系石灰岩和井田内所有含水层对口接触时,对井田内煤层开采影响较大。井田东部边界断层为刘仙庄断层,其上盘的侏罗系砾岩与井田内3煤层对口接触,对井田内3煤层开采影响较大。因此在断层附近要留设了足够的防水煤柱,以防有突水现象发生。矿井建设和生产过程中的实际揭露资料表明,井下揭露的落差5m的小断层多数不含水也不导水;落差5 m的正断层多数微含水,其中F38和DF23正断层弱含水。F38断层具有一定的导水性,断层带含水段主要在3煤层顶板砂岩中,为砂岩裂隙含水,井下揭露F38断层6处,断层带泥质胶结,揭露点最大涌水量20m/h左右;DF23断层的揭露点皆有淋水,揭露点最大水量5m/
10、h左右。F38和DF23两断层出水均为顶板砂岩水,无底板渗水现象,后逐渐疏干。(6)陷落柱高庄煤业公司生产过程中曾在3下煤层的1103工作面揭露一处岩溶陷落柱,呈椭圆状,长轴约35 m,短轴约16 m,因范围较小且及时采取了有效的防治措施,未对矿井生产造成危害,但在以后开采中应注意采取防范措施,确保矿井安全生产。在3上703工作面回采期间揭露一个陷落柱,实际揭露陷落柱短轴30m,长轴93.4m,充填物多为大块岩石,胶结致密、无水,该陷落柱发育高度在侏罗系岩层中部,为原始不导水或弱导水型陷落柱。3上703工作面回采期间最大涌水量240m/h,出水机理主要是工作面初次来压基本顶破碎,由于陷落柱的牵
11、引作用,在陷落柱附近形成较畅通的顶板导水通道。由于措施得力,3上703工作面回采期间安全推过陷落柱。3下703工作面实际揭露陷落柱短轴32m,长轴95m,陷落柱柱体内岩石致密,泥钙质胶结,胶结性较好;柱体内无岩溶、空洞等,推过陷落柱时未发生涌水。(7)湖上采砂对矿井开采构成影响高煤公司地处南四湖区,为湖下采煤。井田范围内的湖面有非法采砂船只活动,采砂活动可将第四系上下段之间的天然隔水屏障破坏,造成地表水直接通过第四系对基岩含水层进行补给,在采动影响下有可能将地表水导入井下,对矿井开采可构成影响。矿井生产期间主要充水水源由3层煤顶板砂岩水,预计正常涌水量350m/h,矿井最大涌水量为700m/h
12、。2.1.2矿井顶板高煤公司现开采3层煤,包括3上、3下煤层,直接顶板为砂岩,岩性以细砂岩、中砂岩为主,属类中等稳定类型。3上煤层顶板为中等稳定稳定,底板属中等坚固;3下煤层顶板为中等稳定,底板属中等坚固。井田内断层比较发育,主要以高角度正断层为主,褶曲则以不完整的宽缓褶皱为特点。总体为一宽缓的单斜构造,局部地段有岩浆侵入,按矿井地质规程中地质构造复杂程度的分类标准,断层因素的复杂程度为类,褶曲、岩浆岩等因素的复杂程度为类,即地质构造复杂程度以断层因素为最复杂,因此高村井田的构造复杂程度属中等偏复杂类型。由于受采动的影响,易发生片帮、冒顶等现象,可能导致人员伤亡。2.1.3 矿井火灾根据发火机
13、理和可燃物的不同,分为内因火灾事故和外因火灾事故。(1)内因火灾矿井现开采的3上、3下煤层为自燃煤层,自燃倾向性等级为级;煤尘具有爆炸性,其中3上煤层煤尘爆炸指数为39.81%,3下煤层煤尘爆炸指数为36.23%,最短自然发火期56天。煤炭由于受埋藏深度、煤层赋存条件、煤质、通风环境等方面因素的影响,或由于上分层工作面或相邻区段工作面在开采过程中遗煤较多,且不均衡,加之工作面沿空布置,漏风通道发育,供氧积热条件较好等造成的自然发火事故。一旦发生内因火灾,其危害程度严重,可造成矿井停产、烧毁设备、危及现场工作人员和着火地点回风侧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属于矿井重大事故。煤层自然发火是目前威胁高煤公司(
14、矿井)安全生产最突出的自然灾害之一。(2)外因火灾矿井运煤主要采用皮带运输,因溢煤堵皮带或司机失误造成过卷,引起火花皮带着火;不及时更换防爆性能差的设备,一旦失爆,发生电器爆炸,可能引起火灾;采区变电所配电点,因没有专人值班,电器失修,长期下去可能发生火灾;漏电继电器、综合保护失灵,接地系统不符合规程要求,当发生短路故障时,不能立即切断电源,易引起火灾;井下动力、照明等供电线路遍及各类巷道,由于井下潮湿、绝缘老化、机械外伤、吊挂不当、保护失灵等方面的原因,使电缆线路产生火花引起火灾;因其它原因而引起火灾。2.1.4 矿井煤尘根据2016年煤尘爆炸性鉴定报告,所开采煤层具有煤尘爆炸性。 其中3上
15、煤层煤尘爆炸指数为39.81%,3下煤层煤尘爆炸指数为36.23%。井下采掘作业割煤、转载、运输过程中可瞬间产生大量煤尘,粉尘防治不到位可能发生煤尘爆炸事故,造成人员中毒窒息和财产损失。2.1.5矿井瓦斯根据2018年矿井瓦斯等级鉴定报告,鉴定为低瓦斯矿井,瓦斯相对涌出量为0.65m3/t,绝对涌出量为3.48 m3/min,二氧化碳相对涌出量为0.97m3/t,绝对涌出量为5.16m3/min。可能造成瓦斯窒息、瓦斯燃烧、瓦斯爆炸等事故。瓦斯爆炸发生的重点区域和环节:(1)煤巷掘进工作面放炮时;(2)通风不良的巷道;(3)采空区;(4)巷道高冒区等。2.1.6 矿井冲击地压高煤公司现开采3层
16、煤,包括3上、3下煤层。西十一采区3上煤层具有强冲击倾向性,3下煤层为弱冲击倾向,顶板为弱冲击倾向。西十三采区煤层及顶底板为弱冲击倾向,西三采区3上、3下煤层及3上煤顶板为弱冲击倾向;西十一、西十三采区上覆岩层中存在158米厚砾岩层,这些厚坚硬岩层易形成悬顶、聚积大量弹性能,在坚硬顶板破碎或滑移过程中突然释放大量弹性能易导致工作面大面积来压,甚至诱发冲击灾害;西十一、西十三采区已超过临界采深,即已经达到诱发冲击地压的深度条件,因此正常开采时可能发生冲击地压;西十一采区、西三、西七采区存在大面积采空区,采空区侧煤体受到侧支承压力影响,易与工作面采动应力叠加,从而诱发冲击地压。矿井内断层较多,并且
17、较为密集,当断层构造应力与采动应力叠加时很可能发生冲击灾害。西十一、西十三采区存在区段保护煤柱、硐群保护煤柱、村庄保护煤柱、船闸保护煤柱等,在工作面采动影响下易发生冲击地压。西十一采区中部存在大量硐群,同时工作面回采形成的采空区侧向应力易于和硐群应力耦合从而应力集中程度更大。2.1.7 矿井供电高煤公司供电系统可能出现的事故及危害有:35KV供电电源跳闸事故,主变压器故障事故,供电系统设施故障事故,主干线电缆故障(短路、漏电、等)事故,造成矿井全部或部分停电。以上类型事故,均可造成高压供电系统停电,其后果相当严重,根据停电范围不同,会造成矿井主扇、局扇停风,井下瓦斯积聚,井下空气成分恶化,含氧
18、量降低;排水设备无法正常工作,随着矿井水的不断涌出而不能将矿井水排至地面,会造成淹井。2.1.8 矿井提升运输(1)副井罐笼提升安全风险:副井提升钢丝绳断绳,副井绞车安全保护装置失灵,绞车盘型闸制动力不够,停车时刹不住车等原因有发生副井坠罐的风险。(2)架空乘人装置引发的人身伤害安全风险:由于检修不到位引发架空乘人装置出现过速飞车、断绳、掉绳、断轴、掉座以及架空乘人装置乘坐人员不注意自我防护或不按规定乘座而导致的人身伤害。(3)轨道运输矿车发生掉道、脱轨风险:安全设施的维护、检修不及时,保护不能起到防护作用;相关运输线路的轨道、道岔等质量不合格,容易造成运输事故。(4)主井提升安全风险:断绳坠
19、罐、安全保护失灵、盘型闸制动力降低停不住车等,造成安全设施损坏。2.1.9 矿井易燃化学品高煤公司现有爆炸物品、氧气乙炔库等。油品、化工化学品、爆炸物品存在易燃、泄漏、有毒、腐蚀等危害性。在搬运、储存、保管过程中,因意外或违反库房管理制度和危险品保管规程易发生火灾、爆炸、泄漏等事故,造成财产损失污染环境。2.1.10灾害性天气事故类型有大雨、暴雨引发地面水灾、井下突水事故,强降温降雪引发矿井供电和主、副井提升安全事故、地面交通事故等。(1)地面水灾及危害程度大雨、暴雨引发地面水灾会威胁矿井通风、提升井口安全和正常生产,同时暴雨有可能导致微山湖堤坝垮塌发生淹井事故。(2)井下发生突水事故及危害程
20、度因灾害性天气引发的井下发生突水事故会造成排水困难、有可能造成淹没设备或巷道堵塞,危及井下采区内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3)大雨、暴雨、雷电事故及危害程度大雨、暴雨、雷电事故会导致某个变电所的一回路电源跳闸,进而影响某个场点或某个采区的生产、运输、排水及通风安全。(4)强降温降雪造成矿井大面积停电或局部停电的危害程度如发生矿井两回路停电事故,将出现全公司停电而影响矿井通风、提升、运输、排水和正常生产,会造成井下瓦斯等有毒有害气体浓度升高,严重威胁矿井安全和井下人员的生命安全。(5)强降温降雪对主、副井口提升的危害程度造成副井口及井架设施上结冰、挂凌的危害程度严重威胁副井提升安全和井下人员的生命安
21、全。造成主井口及井架设施上结冰、挂凌的危害程度严重威胁主井提升安全,严重影响矿井安全生产。2.1.11地面火灾(1)生产作业场所、洗煤厂(原煤仓、精煤仓)、地面变电所、主副井及井口周围建筑物等各种原因造成的火灾事故。(2)煤炭、油类、电气设备、皮带发热及其易燃物品因存储、使用、管理不当造成火灾事故。(3)人为原因造成的破坏、纵火、烟头等造成的火灾事故。2.1.12主通风机停机当主通风机停止运转时,致使矿井风流停滞,各工作场所无法供给新鲜风流,有害气体也无法排出,导致巷道内大面积瓦斯及其他有害气体超限,给职工生命安全及矿井安全生产带来重大安全隐患。(1) 35KV变电所故障跳闸,引起全矿停电,致
22、使主通风机停机。(2) 运行中的风机或风机线路故障,致使主通风机停机。(3) 两台主通风机或两条主通风机供电线路同时不能正常运转。经综合分析,矿井主要存在矿井水害、矿井火灾、瓦斯爆炸、煤尘爆炸、顶板、冲击地压、供电、提升运输、易燃危险化学品、灾害性天气、地面火灾、主通风机停机等事故、灾害风险。2.2风险评估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制定的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煤安监行管20175号),采用风险矩阵评估法辨识出的风险进行评估,进而确定相应的风险等级。根据安全风险矩阵法,年度重大风险33项。具体见附件12:高煤公司重大安全风险清单。3应急组织机构
23、及职责3.1应急组织机构为有效实施应急救援,设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设在调度室),负责组织指挥应急救援工作。成员及联系方式见附件1:高煤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联系方式总指挥:公司经理副总指挥:党委书记、生产副经理、掘进副经理、机电副经理、安全总监、总工程师、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后勤副经理、财务总监。成员:各专业副总、各科室及救护大队、医院等负责人。3.2 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调度室),生产副经理兼任办公室主任,承担救援期间各小组之间的救援工作协调,督导各小组救援工作落实情况,定期向指挥部汇报各小组救援进展情况。3.3应急救援小组成员及职责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
24、(下称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十个抢险救灾专业组(抢险救灾组、技术专家组、综合协调组、医疗救护组、物资供应组、通信供电保障组、警戒保卫组、后勤保障组、信息发布组、善后处理组)。各小组成员及职责见图2高煤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高煤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4预警及信息报告4.1 预警4.1.1 矿井预警条件(1)安全监测监控发现异常。(2)调度等部门收到或接到的可能发生事故的信息。(3)各级职能部门检查发现的重大隐患。(4)地方政府或上级部门公开发布的预报信息。(5)经风险评估得出的可能发生重特大事故的发展趋势报告。(6)其他。4.1.2 预警的方式、方法公司调度室采用井上下通讯(报警
25、电话、生产电话、手持机、手机)、人员位置监测紧急呼叫、井下语音广播系统、警笛、现场通知等方式,向现场人员和有关人员发布生产安全事故预警信息。4.1.3 预警程序(1)公司调度室获取应急信息,及时汇报公司值班领导,公司值班领导判断是否可能发生事故或造成危害,并决定是否发布预警及预警范围。(2)根据公司值班领导决定,向现场人员和有关单位、部门发布生产安全事故预警信息,紧急时通过紧急呼叫、语音广播等方式向所有有关人员预警,汇报应急救援指挥部副总指挥或总指挥。(3)通知相关单位采取相应预防性处置措施。(4)密切关注事态发展,通知各应急专业做好充分准备。(5)核实处置措施执行情况,根据事态发展情况,应急
26、救援指挥部确定预警行动升级或终止。4.2 信息报告4.2.1 信息接收与通报(1)井下发生灾害事故,现场人员应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立即向公司调度室汇报,并积极开展救援行动。(2)公司调度室接到事故报告并认真了解和记录后,严格落实“煤矿安全生产调度员十项应急处置权”规定,并根据事故性质立即将灾情汇报给公司值班领导、公司经理。(3)公司经理根据灾情决定是否启动矿井预案应急响应,如启动应立即通知应急救援指挥部其它成员。(4)公司调度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接收事故报告信息。调度室:行政电话:0632-4068666、0632-4068611;生产电话:“7”“9”;4.2.2 信息上报(1)发生
27、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或较大涉险事故,应当在事故发生后20分钟内向集团公司电话报告初步情况,30分钟内书面报告基本情况,在接报后1小时内逐级报告至省能源局。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含较大及以上涉险事故),必须立即向集团公司报告,在接报后30分钟内以电话快报方式报告省能源局,随后补报书面报告。同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向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及行业监管监察部门报告。发生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立即向集团公司、能源集团、省能源局汇报,并及时补报书面报告,同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向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及行业监管监察部门报告。(2)信息上报内容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事故发生单位名称、地址、性质、产能等基本情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
28、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简要经过;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已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向政府相关部门报告情况;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3)各级煤炭安全监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他有关部门24小时值守电话见附件。附件2:上级应急救援有关部门通讯联络一览表4.2.3 信息传递事故发生后,由公司调度室负责按应急救援指挥部指令,向与事故有直接关联的同级单位、相邻矿井、救援队伍、医疗队伍、有关专家、物资储备单位等通报事故情况。相关联系方式见各附件。附件2:上级应急救援有关部门通讯联络一览表附件3:高煤公司周边相邻矿井通
29、讯联络一览表附件4:高煤公司应急救援专家组通讯联络一览表附件5:枣庄矿业集团应急救援专家组通讯联络一览表5应急响应5.1响应分级5.1.1矿井应急响应分级(1)级响应:可能造成1人(含)以上轻伤,因灾害撤离当班作业人员的事故。(2)级响应:造成12人重伤或中毒,因灾疏散50人以下的事故。(3)级响应:造成12人死亡或被困,10人以下重伤或1000万元以下经济损失的事故。上述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5.1.2 矿井分级响应的原则(1)级响应:由现场负责人启动现场处置方案,开展自救互救,并立即报告公司调度室。调度员根据情况认真执行“十项应急处置权”,报告公司值班领导、公司
30、经理、分管矿领导,并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做好应急准备。(2)级响应:调度员根据情况认真执行“十项应急处置权”,报告公司值班领导、公司经理,按照经理指令启动应急预案,召集指挥部成员集合,协调各相关部门和人员开展应急救援行动。(3)级响应:应在启动级应急响应的同时报请集团公司启动应急响应。(4)超过矿井级响应的生产安全事故,应在启动级应急响应的同时,报请集团公司、微山县政府、济宁市政府启动应急响应。5.2响应程序5.2.1 指挥机构启动(1)事故初期现场指挥:在遇到险情或事故征兆时,带班人员、区队长、班组长、安监员、瓦斯检查工、调度人员、防冲专业人员等按照公司授予的遇险处置权和紧急避险权,立即下达
31、停产撤人命令,组织现场人员及时、有序撤离到安全地点,并立即向公司调度室汇报。(2)调度室指挥:值班调度员接到事故报告后,按照授予的“十项应急处置权”,三分钟内通知到受事故波及区域人员安全撤离,并迅速向公司值班领导、公司经理报告,经公司经理授权启动应急预案,及时通知指挥部相关成员到达调度室集合,召集集团公司矿山救护大队、滕南医院等应急救援队伍集合。(3)公司值班领导指挥:公司值班领导接到报告后,迅速了解灾情,向公司经理汇报具体灾情(调度员按正常程序向公司经理汇报),按公司经理下达指令,组织现场抢险工作。(4)应急救援指挥部:按照应急预案规定,各小组根据职责范围,认真履行职责。(5)具体响应程序见
32、图3高煤公司应急响应流程图。5.2.2应急资源调配根据事故性质和严重程度,按照应急预案提供的应急资源信息,经指挥部批准:(1)由公司调度室及时召请集团公司矿山救护大队、医疗救护队伍、技术专家成员、警戒保卫人员。必要时,由指挥部提出申请外援。(2)根据事故救援的需要,及时调集各类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必要时,由指挥部提出申请外援。5.2.3应急救援(1)现场脱险人员升井后,立即向指挥部汇报现场采取的应急措施和事故初期情况。(2)抢险救灾组由指挥部根据事故应急预案,明确专人负责指挥,应急救援队伍和有关人员按照预案规定的职责范围,根据救援要求,选择安全地点建立井下救援基地,实施侦察探险、抢救遇险遇难人
33、员和实施指挥部制定的救援方案。(3)技术专家组由指挥部根据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具体负责人,根据事故现场情况变化及遇到的救援技术难题和问题,认真研究制定符合现场实际的技术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为现场救援指挥部提供技术保障。(4)警戒保卫组要根据事故矿井周围的外部环境,调集足够警戒力量,分小组(每组不得少于3人)对通往事故公司的各个通道实施警戒,并明确各组负责人,确保救援期间的救援秩序。(5)医疗救护组要根据事故性质调集专业医务人员和足够救护车辆,迅速赶赴事故现场对脱险人员实施医疗救护,或在地面待命等待救援,必要时下井进入现场实施紧急救援行动。(6)物资供应组要根据事故性质提前调集救援所需物资设备,对
34、每种物资设备安排专人负责,动态掌握救援物资设备运抵的位置和时间,保证在规定时间内调集运达救援现场。(7)通信供电保障组根据事故影响范围内照明线路、设施的抢修,保证事故抢救用电。对事故区域的通信线路、网络设备及设施进行抢修,保证通讯畅通。按指挥部命令,及时切断电源或恢复供电。(8)后勤保障组要分组安排专人保证救援人员生活安排、救援期间办公设施和车辆调度。(9)信息发布组要根据事故救援进展情况,经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审查批准,及时向社会发布有关信息。必要时,采用新闻发布会的形式进行,新闻发言人由救援指挥部确定。(10)善后处理组要根据事故规模和遇险遇难人员数量,调集足够力量,分组安排人员分散进行处置,
35、每名遇险遇难人员必须明确具体负责人,保证善后处置中的生活、安抚、抚恤等工作。(11)综合协调组由安监处长具体负责,承担救援期间救援现场的综合协调工作。5.2.4扩大应急(1)内部升级响应:事故发生后,根据事故性质首先启动现场处置方案和预案相应的应急响应;事故扩大或有扩大趋势,根据事故级别和发展态势,启动上一级应急响应。(2)外部扩大应急:事故不能及时得到控制,或有扩大趋势,指挥部及时向集团公司汇报,请求集团公司启动应急预案响应,请求外部应急专家和技术专家进行支援。(3)在启动上一级预案响应时,本级预案中涉及的有关人员及设施仍处于待命状态,随时接受集团公司应急指挥部的指令并落实抢险任务。(4)必
36、要时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可决定组织事故现场周围人员进行紧急疏散或转移,或请求微山县人民政府组织周边群众进行紧急疏散或转移。5.3处置措施(1) 发生事故或险情后,矿井要立即启动应急响应,组织抢救遇险人员,控制危险源,封锁危险场所,杜绝盲目施救。(2)指挥部是事故现场应急处置的最高决策指挥机构,实行总指挥负责制。要充分发挥专家组、企业现场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救援队伍指挥员的作用,实行科学决策。(3)各救援小组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按照各自职责开展救援工作,办公室协调救援期间各小组之间的救援工作,督导各小组救援工作落实情况,定期向指挥部汇报各小组救援进展情况。(4)救援指挥过
37、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各类安全规程,救援队伍指挥员参与制订救援方案等重大决策,并组织实施救援。遇有突发情况危及救援人员安全时,救援队伍指挥员有权作出处置决定,并及时报告指挥部。(5)在救援过程中,发生可能直接威胁救援人员生命安全、极易造成次生、衍生事故等情况时,指挥部要组织专家充分论证,作出是否暂停或终止救援的决定。(6)指挥部要对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总结评估,形成抢险救援评估报告,报事故调查组和上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5.4应急结束5.4.1 应急结束条件(1)事故遇险人员抢救完毕并妥善安置。(2)现场得以控制,危害不再发展,灾害不再扩大。(3)次生、衍生事故隐患已经消除。(4)环境符合有关标准。
38、(5)社会影响基本消除。(6)因客观条件导致无法实施救援的,经专家组论证并在做好相关工作的基础上,指挥部提出终止救援的意见,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同意的。以上情况,经应急技术专家组验收并报应急救援指挥部批准后,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5.4.2 应急结束(1)事故情况上报事项。公司应及时将事故发生的经过、初步原因分析、抢救过程、伤亡情况、经济损失以及必要的基础信息按规定上报有关部门。(2)向事故调查处理组移交的相关事项。及时将与事故相关的文件、规章制度、技术资料、图纸、物证等移交事故调查处理小组。6信息公开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及时准确”的原则,由信息发布组根据事故救援进展情况起草事故信息材料,
39、经应急救援指挥部审查批准,及时向社会发布有关信息。必要时,采用新闻发布会的形式进行,新闻发言人由救援指挥部确定。7后期处置(1)科技环保中心负责制定标准,形成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的方案,由相关单位按方案处置。由安监处组织验收。(2)安监处负责组织生产秩序的恢复工作,做好现场安全环境准入验收工作。各生产单位根据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等要求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消除事故后果和影响。(3)滕南医院负责人,组织医护人员指导现场抢救人员采取正确有效的方法进行急救,组织医护人员对受伤人员进行急救和治疗。(4)工会、工资科、党政办公室、财务科、退管会及事故责任单位,在工
40、会主席的带领下,对事故受影响及遇难人员亲属进行安置、补偿,做好思想教育工作,确保社会稳定。(5)财务科、组织人事科、工资科负责核算救灾发生的费用,支付事故救援产生的费用,开展事故善后的保险受理和赔偿工作。法律办公室负责进行事故善后处理法律咨询等工作。(6)由应急救援指挥部专家组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评估暂行办法(安监总厅应急201495号)等相关标准进行应急救援评估。(7)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总结报告。指挥部在各救援小组总结报告的基础上,写出综合应急救援总结报告,对应急预案的启动、决策、指挥、抢险救援和后勤保障等全过程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8保障措施8.1通信与信息保障(1
41、)信息中心负责建立健全矿井应急响应通信网络、信息传递系统及维护方案,保证应急响应期间通信联络、信息沟通畅通,并按要求报送相关信息。(2)高煤公司总指挥部成员要配备完好的通讯工具(移动电话和无线通信手持机),并始终保持在工作状态,在接到通知后,要立即赶赴指定地点。(3) 高煤公司应急汇报电话(井下:“7”“9”;地面:xx)。调度室保持值班电话24小时值守,及时更新应急工作相关联的单位或人员通信联系方式。(4) 根据井下现场实际情况及时调整报警电话位置。掘进迎头,报警电话距迎头距离不得超过100m,确保报警信号清晰可靠;采煤工作面,报警电话必须安装在控制台,确保报警信号清晰可靠。8.2应急队伍保
42、障(1)枣矿集团矿山救护大队为我公司提供应急救援服务。枣矿集团矿山救护大队现有救护指战员185人,下设4个救护中队,四个救护中队轮流在救护大队、蒋庄救护基地和新安救护基地驻防,按照要求配齐了各种救护装备。蒋庄基地救护队为高煤公司提供应急救援服务,现有指战员40人配有较先进的救援装备、侦检装备、通讯装备和交通工具,能够满足各种情况下的紧急抢险救灾需要(联系方式及装备见附件6)。实行准军事化管理,每天24小时战备值班。在接到报警后迅速出动,25分钟可到达矿内进行救援。(2)应急专家队伍建立了由工程师以上职称工程技术人员组成的应急救援专家队伍,覆盖了矿井灾害的各专业领域。(3)滕南医院为我公司提供应
43、急医疗救护服务,并制定应急医疗保障预案,保证在各种应急情况能及时有效救治各种受伤人员。(4)保卫科要制定治安管制和交通管制措施,对进入事故现场的人员和车辆实行管制(必要时抢救人员佩戴统一明显标志,抢险车辆张贴特殊证照),维持治安秩序。护卫队要加强训练,保证在各种应急情况下有足够的抢险队伍,积极参与事故保卫工作。护卫队值班电话:0632-4068637。(5)各部门(单位)必须无条件服从总指挥部的命令,所有参加抢救的人员必须积极主动,服从指挥,遵守纪律,不得推诿扯皮。对抢救中出现失误的部门(单位)或不服从指挥、推诿扯皮、临阵脱逃的人员要坚决给予严肃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依法
44、追究刑事责任。(6)各部门(单位)负责人如有变动,由接替人履行职责。8.3物资装备保障(1)事故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储备,由通防科、物管中心、设备管理中心据本预案和有关规定,采购并储备有关装备、物资,建立事故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档案,设专人管理,内容包括类型、数量、保质期(更换日期)、存放位置、运输及使用条件、管理责任人等,确保应急救援时紧急调用。根据应急救援需要,由应急救援指挥部随时调集储备库的物资和设备。(应急救援物资储备明细见附件7)(2)各单位的应急救援物资、装备及设备要按规定配齐配足,加强日常巡查和管理,按规定进行更新,未经总指挥同意,不得随意挪用。(3)各单位在接到援救电话后,要迅速召
45、集本单位有关人员,按总指挥部要求将所需的物资、设备等,按指定时间送到指定地点。(4)储备资源不能满足救灾需要时,由指挥部及时请求集团公司或地方政府支援。8.4其他保障8.4.1 经费保障。(1)应急专项经费来源。高煤公司财务科必须设立专项“煤矿企业应急救援储备金”,矿井应急救援费用300万元。(2)使用范围。主要用于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3)监督管理。应急救援储备金应做到专款专用。由集团公司或高煤公司纪委、监察部门监督使用,并保证资金到位。(4)必要时,申请使用上缴财政的安全风险抵押金。8.4.2 交通运输保障(1)事故应急救援期间,党政办公室必须明确事故抢救用车及调用和保证道路畅通的基本
46、措施。安排专人负责车辆的调度。各车辆所属单位负责日常维修、保养,确保完好。(2)应急救援期间由救援指挥部统一调动有关运输队伍,武保卫科协调地方政府交通部门进行交通管制和警戒,开设应急救援特别通道,最大限度地赢得救援时间,保证应急救援人员、装备、物资等及时调运。(3)运输力量不能满足需求时,由指挥部向集团公司或微山县安委会提出支援申请。8.4.3 治安保障事故应急救援期间,保卫科必须制定专项措施,负责事故发生后的人员疏散、戒严和维持秩序等工作,必要时可以请求当地公安部门或武警部队辅助救援工作。(1)以纪委书记为负责人,保卫科为主要力量,现有人员73人,装备配有防刺背心20件,防暴盾牌20个,防暴头盔20个。(2)应急救援期间,保卫科负责事故现场治安警戒和治安管理,严格排查进出矿区人员和车辆,无关人员严禁进入;加强对重点区域、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