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知识讲座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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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2007年年3月月16日日 第十届全国人民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第十届全国人民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辗转辗转5年年8审、历时审、历时14年年 10000多份征求意见稿多份征求意见稿100多次座谈会多次座谈会中国历史上审议最多的法律中国历史上审议最多的法律 一、一、物权法物权法出台的背景和意义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二、物权法的主要结构、原则和内容二、物权法的主要结构、原则和内容 三、物权法民生热点解读三、物权法民生热点解读一、一、物权法物权法出台的背景和意义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20072007年年3 3月月16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第五次会议通过物权法物权法,物

2、权法物权法自自20072007年年1010月月1 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政治经济生日起施行。这是我国政治经济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活中的一件大事。物权法是规范财产关系的民事基本法律,物权法是规范财产关系的民事基本法律,调整因物的归属和利用而产生的民事关系,调整因物的归属和利用而产生的民事关系,包括明确国家、集体、私人和其他权利人的包括明确国家、集体、私人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以及对物权的保护。物权以及对物权的保护。物权法的争议物权法的争议 在起草和征求意见的过程中,争议的主要焦在起草和征求意见的过程中,争议的主要焦点之一就是物权法是否违宪的争议。比如北京大点之一就是物权法是否违宪的争议。比如北京大学法理

3、学教授巩献田在学法理学教授巩献田在2006年就联合年就联合718人联名人联名发表公开信,并上书全国人大常委会,认为发表公开信,并上书全国人大常委会,认为物物权法权法草案在五个重大原则上违反宪法。草案在五个重大原则上违反宪法。争议争议1、国家财产所有权由国务院行使违宪吗?、国家财产所有权由国务院行使违宪吗?巩教授认为根据宪法的有关规定,和宪法赋予国巩教授认为根据宪法的有关规定,和宪法赋予国务院的十七项职权,应当由全国人大来行使国有务院的十七项职权,应当由全国人大来行使国有资产的管理权,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这种观点资产的管理权,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这种观点经过讨论最后没有被写入物权法。经过讨论最后

4、没有被写入物权法。物权法是给富人制订的?物权法是给富人制订的?争议争议2、平等保护原则的争论。宪法第、平等保护原则的争论。宪法第12条条规定:规定:“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第第13条规定:条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犯”。公民财产没带。公民财产没带“神圣神圣”二字。物权法第二字。物权法第4条规定:条规定:“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犯。”没有体现公共财产的神圣性,所以违宪。没有体现公共财产的神圣性

5、,所以违宪。还认为,对富人的别墅和穷人的讨饭棍也平等保还认为,对富人的别墅和穷人的讨饭棍也平等保护,不合理。你不就是保护富人吗!穷人的讨饭护,不合理。你不就是保护富人吗!穷人的讨饭棍有什么值得保护的呀。棍有什么值得保护的呀。一兔走街,百人追之,分未定也;积兔满市,一兔走街,百人追之,分未定也;积兔满市,过而不顾,非不欲兔,分定不可争也过而不顾,非不欲兔,分定不可争也”慎子慎子佚文佚文 一兔走,百人逐之,非以兔可分以为百也,一兔走,百人逐之,非以兔可分以为百也,由名分之未定也。夫卖兔者满市,而盗不敢由名分之未定也。夫卖兔者满市,而盗不敢取,由名分已定也取,由名分已定也 商鞅商鞅定分止争定分止争物

6、权法的作用物权法的作用物权法与你息息相关物权法与你息息相关 物权,简单来讲就是对物的权利。物权法要回物权,简单来讲就是对物的权利。物权法要回答三个问题。一财产到底是谁的?二财产主人有哪答三个问题。一财产到底是谁的?二财产主人有哪些权利?三财产受到侵犯时怎么保护些权利?三财产受到侵犯时怎么保护?物权法物权法247条都是在回答上述三个问题。条都是在回答上述三个问题。这部法的直接作用可概括为,这部法的直接作用可概括为,第一、定纷止争第一、定纷止争。通过对物的归属,加强对物的保护,达到维护社会通过对物的归属,加强对物的保护,达到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的正常秩序;第二、物尽其用第二、物尽其用。物权法通过规

7、范物。物权法通过规范物权人有哪些权利和哪些义务,为权利人充分利用财权人有哪些权利和哪些义务,为权利人充分利用财产提供了良好的法制环境,它鼓励权利人创造财富、产提供了良好的法制环境,它鼓励权利人创造财富、积累财富。积累财富。国家所有权国家所有权 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五条 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财产,属于国家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财产,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所有即全民所有。国有财产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所有权;法律另有规定国有财产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所有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六条 矿藏、水流、海域属于国家所有。矿藏、水流、海域属于国家所有。第四十七条第四十七条

8、 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法律规定属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于国家所有的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第四十八条第四十八条 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属于国家所有,但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除外。源,属于国家所有,但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除外。第四十九条第四十九条 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野生动植物资源,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野生动植物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属于国家所有。第五十条第五十条 无线电频谱资源属于国家所有。无线电频谱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一条 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

9、有的文物,属于国家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文物,属于国家所有。所有。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二条 国防资产属于国家所有。国防资产属于国家所有。铁路、公路、电力设施、电信设施和油气管道等基础设铁路、公路、电力设施、电信设施和油气管道等基础设施,依照法律规定为国家所有的,属于国家所有。施,依照法律规定为国家所有的,属于国家所有。集体所有权集体所有权 (一)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森(一)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二)集体所有的建筑物、生产设施、农(二)集体所有的建筑物、生产设施、农田水利设施;田水利设施;(三)集体所有的教育、科学、文化、卫(

10、三)集体所有的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设施;生、体育等设施;(四)集体所有的其他不动产和动产。(四)集体所有的其他不动产和动产。私人所有权私人所有权 第六十四条第六十四条 私人对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私人对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原材料等不动产和动产享有活用品、生产工具、原材料等不动产和动产享有所有权。所有权。第六十五条第六十五条 私人合法的储蓄、投资及其收益私人合法的储蓄、投资及其收益受法律保护。受法律保护。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私人的继承权及其他合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私人的继承权及其他合法权益。法权益。第六十六条第六十六条 私人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私人的合法财产受法

11、律保护,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侵占、哄抢、破坏。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侵占、哄抢、破坏。二、物权法的主要结构和内容二、物权法的主要结构和内容物权法共五编一个附则,共物权法共五编一个附则,共1919章章247247条条2200022000字。字。第二编、所有权第二编、所有权、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相邻相邻关系、共有、关系、共有、所有权的取得所有权的取得第三编、用益物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第三编、用益物权:土地承包经营权 建设用地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 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第四编、担保物权:抵押、质押、留置权第四编、担保物权:抵押、质押、留置权第五编、占有第五编、占有第一编、物权的一般问题第一编

12、、物权的一般问题 (一)物的概念及特征(一)物的概念及特征 1、概念、概念 民法上的物是指人体之外能满足人的需要并民法上的物是指人体之外能满足人的需要并为人能够支配的具有经济价值的有体物或自然力。为人能够支配的具有经济价值的有体物或自然力。2、物的特征、物的特征(1)物是人体之外的客观存在物)物是人体之外的客观存在物(2)能被人支配与控制物)能被人支配与控制物(3)能满足人的需求)能满足人的需求(4)具有经济价值)具有经济价值(5)物必须能够独立成一体)物必须能够独立成一体(二)物的分类 动产与不动产动产与不动产 依据是否可以移动物可以区分为动产与不动依据是否可以移动物可以区分为动产与不动产:

13、产:动产是能够移动并且不因移动损害价值的物;动产是能够移动并且不因移动损害价值的物;不动产是不能够移动或虽可移动但却会因移不动产是不能够移动或虽可移动但却会因移动损害价值的物。动损害价值的物。(三)物权法的基本原则(三)物权法的基本原则1、公私财产平等保护、公私财产平等保护 第第3条条 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经济制度。国家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鼓励、支持国家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保

14、障一切市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保障一切市场主体的平等法律地位和发展权利。场主体的平等法律地位和发展权利。第第4条条 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侵犯。(二)物权法的基本原则(二)物权法的基本原则 2、物权法定原则、物权法定原则 物权法定原则又称物权法定主义,是指物权物权法定原则又称物权法定主义,是指物权只能依法律规定设立,当事人不得创设或变更物只能依法律规定设立,当事人不得创设或变更物权种类、内容、效力、公示方法。就是说,物权权种类、内容、效力、公示方法。就是说,物权的种类

15、及内容等,采用法律限定主义。的种类及内容等,采用法律限定主义。以法律明定物权的种类和内容,建立物权类以法律明定物权的种类和内容,建立物权类型体系,有助于发挥物尽其用的经济效率。物权型体系,有助于发挥物尽其用的经济效率。物权具有对世效力,物权的得丧变更,应力求透明。具有对世效力,物权的得丧变更,应力求透明。物权种类和内容的法定化,便于公示,以确保交物权种类和内容的法定化,便于公示,以确保交易安全的便捷。总而言之,是物尽其用的效益原易安全的便捷。总而言之,是物尽其用的效益原则、交易安全原则的需要。则、交易安全原则的需要。物权的种类 1.1.所有权所有权 第三十九条第三十九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所有权

16、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处分的权利。2.2.地上权地上权:地上权是因建筑物或其他工作物:地上权是因建筑物或其他工作物而使用国家或集体土地的权利而使用国家或集体土地的权利 3.3.地役权地役权 地役权是以他人土地供自己土地地役权是以他人土地供自己土地便利而使用的权利。用益物权的一种。便利而使用的权利。用益物权的一种。4.用益权:用益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他人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是指权利人依法对他人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比如土地承包经营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比如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

17、基地使用权。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5.抵押权抵押权 抵押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抵押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占有不动产或其他财产而提供担保,在债权未移占有不动产或其他财产而提供担保,在债权未受清偿时得处分该财产并就其价金优先受偿的权受清偿时得处分该财产并就其价金优先受偿的权利。利。6.质权质权 质权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质权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以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未履人占有,以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7.留置权:留置权:理论解释:债务

18、人未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理论解释: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该动产优先受偿。8.占有:占有:指占有人对不动产或者动产的实际控制。占指占有人对不动产或者动产的实际控制。占有人可以是依法有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如根有人可以是依法有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如根据租赁合同在租期内占有对方交付的租赁物。据租赁合同在租期内占有对方交付的租赁物。3、一物一权原则、一物一权原则 又称物权客体特定主义,是指一个物权客体又称物权客体特定主义,是指一个物权客体应以一物为原则,一物之上不能设立两个以上内应以一物为原则,

19、一物之上不能设立两个以上内容相冲突的物权。容相冲突的物权。其理由在于:(其理由在于:(1)从物权人对标的物的支配)从物权人对标的物的支配上看,如果一个标的物上存在多个物权,各个物上看,如果一个标的物上存在多个物权,各个物权人支配的方式不同,支配在时间上相冲突,又权人支配的方式不同,支配在时间上相冲突,又达不成共识,那么,物权的内容就难以实现,物达不成共识,那么,物权的内容就难以实现,物权人的需要不易得到满足,违反物尽其用的原则;权人的需要不易得到满足,违反物尽其用的原则;(2)从交易安全角度看,物权客体特定、独立,)从交易安全角度看,物权客体特定、独立,便于公示,使法律关系明确,有利于交易安全

20、;便于公示,使法律关系明确,有利于交易安全;(3)从保护权利方面看,一物多权,)从保护权利方面看,一物多权,无法划分无法划分每一个权利所作用的相应客体,权利归属不明确,每一个权利所作用的相应客体,权利归属不明确,不利于对其保护。不利于对其保护。4、物权变动的原则:、物权变动的原则:(一)公示原则:在变动时,将物权变动的事实通(一)公示原则:在变动时,将物权变动的事实通过一定的公示方法向社会公开,从而使第三人知道物权过一定的公示方法向社会公开,从而使第三人知道物权变动的情况,以避免第三人遭受损害并保护交易安全。变动的情况,以避免第三人遭受损害并保护交易安全。(二)公信原则是指一旦当事人变动物权时

21、,依(二)公信原则是指一旦当事人变动物权时,依据法律的规定进行公示,则该公示即产生了公信力,即据法律的规定进行公示,则该公示即产生了公信力,即使依公示方法表现出来的物权不存在或存在瑕疵,但对使依公示方法表现出来的物权不存在或存在瑕疵,但对于信赖物权的存在并已从事了物权交易的人,法律仍然于信赖物权的存在并已从事了物权交易的人,法律仍然承认其具有与真实的物权存在相同的法律效果,以保护承认其具有与真实的物权存在相同的法律效果,以保护交易安全和快捷,稳定社会经济秩序。交易安全和快捷,稳定社会经济秩序。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三条 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

22、有规定的除外。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四条 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物权的设立、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公示原则在于使人公示原则在于使人“知知”,公信原则在于使人,公信原则在于使人“信信”。公示方法,不动产物权以登记作为公示方法。动公示方法,不动产物权以登记作为公示方法。动产物权以交付作为公示方法,登记和交付分别作为动产物权以交付作为公示方法,登记和交付分别作为动产和不动产物权变动的要件。产和不动产物权变动的要件。三、物权法民生热点解读三、物权法民生热点解读(一)物权法

23、与房产(一)物权法与房产 1、买房应办理物权登记,不登记,房、买房应办理物权登记,不登记,房子不算真正属于你。子不算真正属于你。物权法物权法第九条第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规定的除外。第十四条第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第十五条第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

24、、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响合同效力。2、异议登记异议登记15天内不起诉,失效天内不起诉,失效 物权法物权法第十九条第十九条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

25、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的,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的,申请人在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起诉,异议登记失效。请人在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起诉,异议登记失效。异议登记不当,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向申请异议登记不当,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向申请人请求损害赔偿。人请求损害赔偿。“一房两卖一房两卖”3、预告登记,防止预告登记,防止“一房二主一房二主”第二十条第二十条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当事

26、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预告登记失效。4、登记机构出错造成损害,应承担登记机构出错造成损害,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责任 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一条 当事人提供虚假材

27、料申请当事人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登记,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登记,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责任。因登记错误,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登因登记错误,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登记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登记机构赔偿记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登记机构赔偿后,可以向造成登记错误的人追偿。后,可以向造成登记错误的人追偿。5、不动产登记费用按件收取不动产登记费用按件收取 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二条 不动产登记费按件收取,不动产登记费按件收取,不得按照不动产的面积、体积或者价款的不得按照不动产的面积、体积或者价款的比例收取。具体收费标准由国务院有关部比例收取。具体收费标准由国务院有关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规定。门会

28、同价格主管部门规定。房产权益保护相关内容房产权益保护相关内容 资料资料:根据根据1990年出台的年出台的城镇国有土地使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居住用地的土地使,居住用地的土地使用权最高年限为用权最高年限为70年,而且,一旦土地使用权期年,而且,一旦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满,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了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最高期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了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最高期限:居住用地限: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年;工业用地50年;商业用地年;商业用地40年;综合用地年;

29、综合用地50年年 6、建设用地使用权期满自动续期建设用地使用权期满自动续期 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一百四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规的规定办理。续期时是否该收费续期时是否该收费(二)物权法与小区(二)物权法与小区1、道路、绿地

30、、公共场所属于业主共有道路、绿地、公共场所属于业主共有 第七十三条第七十三条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用房,属于业主共有。2、地上车位归业主,地下车位由地上车位归业主,地下车位由当事人约定当事人约定 第七十四条第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建筑区划

31、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3、业主共同行使权利需同时满足两个三分之二、业主共同行使权利需同时满足两个三分之二 第七十六条第七十六条 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一)

32、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制定和修改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管理规约;(二)制定和修改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管理规约;(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五)筹集和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五)筹集和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七)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七)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决定前款第五项和第六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决

33、定前款第五项和第六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前款其他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的业主同意。决定前款其他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4、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有程序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有程序 第七十七条第七十七条 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主将住宅改变

34、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关系的业主同意。碧兴园众业主碧兴园众业主“炒炒”掉管家掉管家 2004年年7月,海淀碧兴园小区的第一届业委会成立。月,海淀碧兴园小区的第一届业委会成立。当年冬天,因碧兴源物业公司没有将代收的当年冬天,因碧兴源物业公司没有将代收的2003年、年、2004年部分供暖费交给供暖公司,碧兴园停暖了。原本年部分供暖费交给供暖公司,碧兴园停暖了。原本就对物业公司的服务不满,停暖促使业主就对物业公司的服务不满,停暖促使业主“炒炒”掉管掉管家家北京碧兴源物业公司。但是,碧兴源物业公司并北京碧兴源物业

35、公司。但是,碧兴源物业公司并不愿就此撤出。不愿就此撤出。几经诉讼,北京道格物业于几经诉讼,北京道格物业于2006年年5月月10日进驻碧日进驻碧兴园,担负起保洁、保安、维修等工作,但由于物业用兴园,担负起保洁、保安、维修等工作,但由于物业用房等多项必要设施没有交接,道格物业一直无法正常办房等多项必要设施没有交接,道格物业一直无法正常办公。最终,上岗公。最终,上岗7个月、垫支了个月、垫支了70多万元的各项费用后,多万元的各项费用后,道格物业公司无奈撤离。道格物业公司无奈撤离。(三)物权法与相邻关系(三)物权法与相邻关系 1、邻居维修管道要提供方便、邻居维修管道要提供方便 第八十八条第八十八条 不动

36、产权利人因建造、修缮建不动产权利人因建造、修缮建筑物以及铺设电线、电缆、水管、暖气和燃气管筑物以及铺设电线、电缆、水管、暖气和燃气管线等必须利用相邻土地、建筑物的,该土地、建线等必须利用相邻土地、建筑物的,该土地、建筑物的权利人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筑物的权利人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2、采光权、通风权受到法律保护、采光权、通风权受到法律保护 第八十九条第八十九条 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日照。(四)物权法与善意取得(四)物权法与善意取得 1、买受人善意取得财产可不归还、买受人善

37、意取得财产可不归还 第一百零六条第一百零六条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

38、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照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受让人依照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失。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失。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前两款规定。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前两款规定。2、拾到财物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拾到财物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 第一百零九条第一百零九条 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事例事例李珉诉朱晋华、李绍华悬赏广告酬金纠纷案。李珉诉朱晋华、李绍华悬赏广

39、告酬金纠纷案。原告李珉拾得被告朱晋华、李绍华遗失的公文包(包原告李珉拾得被告朱晋华、李绍华遗失的公文包(包内可以找到失主的联系方式)后予以保管,既未通知内可以找到失主的联系方式)后予以保管,既未通知失主,也未转交公安机关。丢包五天后,朱晋华、李失主,也未转交公安机关。丢包五天后,朱晋华、李绍华先后在有关媒体刊登寻包启事,称绍华先后在有关媒体刊登寻包启事,称“一周内有知一周内有知情送还者酬谢万元情送还者酬谢万元”。李珉看到寻包启事后即。李珉看到寻包启事后即送还公文包,但两被告以寻包启事系被迫、非真实意送还公文包,但两被告以寻包启事系被迫、非真实意思表示为由,拒绝按约支付万元。思表示为由,拒绝按约

40、支付万元。一审法院审理认为,李珉未按照公文包一审法院审理认为,李珉未按照公文包内的线索寻找失主或转交有关部门处理,反而内的线索寻找失主或转交有关部门处理,反而坐等寻包启事,违背了社会公德,朱晋华、李坐等寻包启事,违背了社会公德,朱晋华、李绍华在寻包启事中所定的酬金,并非其真实意绍华在寻包启事中所定的酬金,并非其真实意思表示,不具有法律效力,遂判决驳回李珉的思表示,不具有法律效力,遂判决驳回李珉的诉讼请求。但二审法院认为,寻包启事系被告诉讼请求。但二审法院认为,寻包启事系被告的真实意思表示,具有法律效力。经二审法院的真实意思表示,具有法律效力。经二审法院调解,双方同意支付酬金元调解,双方同意支付

41、酬金元 3、拿回失物,悬赏承诺应当兑现拿回失物,悬赏承诺应当兑现 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百一十二条 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拾得人侵占遗失物的,无权请求保管遗拾得人侵占遗失物的,无权请求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费用,也无权请求权利人按失物等支出的费用,也无权请求权利人按照承诺履行义务。照承诺履行义务。遗失物有关规定遗失物有关规定 第第109条条:拾得遗失物,应当返

42、还权利: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第第113条条 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六个月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国外立法国外立法出租车遗失物如何处理?出租车遗失物如何处理?日本:按照日本:按照遗失物法遗失物法规定,凡是乘客遗失的规定,凡是乘客遗失的大宗钱币,司机拾到归还可得到大宗钱币,司机拾到归还可得到5至至20的酬金。的酬金。美国:出租车司机多是黑人移民,捡到钱物是否美国:出租车司机多是黑人移民,捡到钱物是否归还视其自愿,不过一

43、些州提倡返还,规定返还归还视其自愿,不过一些州提倡返还,规定返还时间从时间从1个月至个月至12个月不等,如果在规定时间内无个月不等,如果在规定时间内无人认领即归司机所有。人认领即归司机所有。法国:司机捡到钱物后,若在一年内无人认领可法国:司机捡到钱物后,若在一年内无人认领可归出租车司机所有。归出租车司机所有。荷兰:失主认领钱物时必须送司机一束郁荷兰:失主认领钱物时必须送司机一束郁金香国花,以表谢意,多数失主还给司机适当金香国花,以表谢意,多数失主还给司机适当报酬。报酬。奥地利:司机捡到贵重物品和数量较多的奥地利:司机捡到贵重物品和数量较多的物品后,上交车辆管理部门登记,一年后找不物品后,上交车

44、辆管理部门登记,一年后找不到失主退还给司机。到失主退还给司机。摩纳哥:当地媒体刊登失物招领启事,失摩纳哥:当地媒体刊登失物招领启事,失主认领时需交给出租车司机主认领时需交给出租车司机20的酬金并且担的酬金并且担负广告费,若半年后无人认领,归司机。负广告费,若半年后无人认领,归司机。澳大利亚、新西兰:依据澳大利亚、新西兰:依据物权法物权法,司,司机捡到钱物后应还给失主,失主认领时给司机机捡到钱物后应还给失主,失主认领时给司机最低最低10的报酬。的报酬。相关问题相关问题 1、单某家的爱犬跑失,被谢某捡到。谢某、单某家的爱犬跑失,被谢某捡到。谢某要求单某在领取爱犬时,将要求单某在领取爱犬时,将5天内

45、小狗的饲养费天内小狗的饲养费用交给他。此要求是否合理?用交给他。此要求是否合理?A.是是 B.否否(提示:提示:物权法物权法第一百一十二规定,权利第一百一十二规定,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2、上题中,若小狗被上交到公安部门,公、上题中,若小狗被上交到公安部门,公安部门发布招领公告,单某多长时间内不去认领,安部门发布招领公告,单某多长时间内不去认领,小狗可归国有?小狗可归国有?A.3个月个月 B.6个月个月(提示:提示:物权法物权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遗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遗

46、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无人认领的,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归国家所有。)3、老张丢的手机被小李捡到,小李把手、老张丢的手机被小李捡到,小李把手机转让给了老王。老张应在多长时间内向机转让给了老王。老张应在多长时间内向老王要回手机?老王要回手机?A.一年一年 B.二年二年(提示:提示:物权法物权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第一百零七条规定,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向受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

47、原物。让人请求返还原物。)4、老张曾网上发消息寻手机,并称、老张曾网上发消息寻手机,并称“有知情送还者有知情送还者酬谢酬谢2000元元”,三日后,小李将其丢失的手机送来。老,三日后,小李将其丢失的手机送来。老张此时是否必须向小李支付酬金张此时是否必须向小李支付酬金2000元?元?A.否否 B.是是(提示:提示:物权法物权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权利人悬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5、老张丢失的手机若被老王通过拍卖购得,老张向、老张丢失的手机若被老王通过拍卖购得,老张向老王索要时是否需要支付费用?

48、老王索要时是否需要支付费用?A.是是 B.否否(提示:提示:物权法物权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受让人通过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遗失物的,权利人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五)物权法与征收(五)物权法与征收二、征地、拆迁法律规定(五)物权法与征收(五)物权法与征收 1、拆迁、征地应当给予足额补偿、拆迁、征地应当给予足额补偿 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

49、的房屋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及其他不动产。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征收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50、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2、国家抢险救灾可以征用房屋国家抢险救灾可以征用房屋 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四条 因抢险、救灾等紧急需要,因抢险、救灾等紧急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用单位、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用单位、个人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征用的不动产或个人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征用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使用后,应当返还被征用人。单位、者动产使用后,应当返还被征用人。单位、个人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征用或者征用后毁个人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征用或者征用后毁损、灭失的,应当给予补偿。损、灭失的,应当给予补偿。相关问题相关问题 1、某县为开发商业住宅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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