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税法多媒体课件 第一章第一章 税法基本原理税法基本原理 本章教学目标本章教学目标(一)认知目标 1.掌握税收的概念和特征,了解税收与国债、规费的 区别;2.掌握税收的分类、税法的分类;3.重点掌握税法的构成要素;4.理解税收与税法的关系,理解税法的概念和税收法律关系的内涵;5.了解我国现行税收管理体制。(二)能力目标 1.会判断税收和税法的种类;2.会判断税收和国债、规费等其它财政收入形式;3.明白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能观察经济生活中的税收现象,能解决经济生活中的税收问题。(三)情感目标 唤起学生对祖国日益强盛的自豪感。养成观察税收现象的习惯,培养其纳税意识,激发其学习兴趣,达到学法、懂法、
2、用法的目的。本本 章章 主主 要要 内内 容容 第一节第一节 税收概述税收概述 第二节第二节 税法与税收法律关系税法与税收法律关系 第三节第三节 税法的构成要素税法的构成要素第四节第四节 我国现行税法体系我国现行税法体系 第一节第一节 税收概述税收概述一、税收的概念一、税收的概念 税收,是国家为满足社会共同需要,凭借其政治权力,税收,是国家为满足社会共同需要,凭借其政治权力,运用法律手段,按照法律规定,强制地、无偿地参与社会产运用法律手段,按照法律规定,强制地、无偿地参与社会产品分配,以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分配方式。品分配,以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分配方式。二、税收的本质二、税收的本质 税收的本质是
3、以国家为主体所形成的特殊分配关系。主要税收的本质是以国家为主体所形成的特殊分配关系。主要表现在:表现在:国家征税凭借的是政治权力。国家征税凭借的是政治权力。税收属于分配范畴,分配的对象是社会产品和国民收入。税收属于分配范畴,分配的对象是社会产品和国民收入。三、税收的特征三、税收的特征 税收的无偿性税收的无偿性 税收的强制性税收的强制性 税收的固定性税收的固定性 税收的税收的“三性三性”是区别税与非税的根本标志,是区别税与非税的根本标志,它作为税收本身所固有的特性,是客观存在,不以它作为税收本身所固有的特性,是客观存在,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税收的人的意志为转移的。税收的“三性三性”是一个完整的
4、是一个完整的统一体,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其中,无偿性是核统一体,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其中,无偿性是核心,强制性是保障,固定性是对强制性和无偿性的心,强制性是保障,固定性是对强制性和无偿性的一种规范和约束。一种规范和约束。四、税收的分类四、税收的分类按征税对象的不同,税收可分为流转税、所得按征税对象的不同,税收可分为流转税、所得 税、资源税、财产税和行为税税、资源税、财产税和行为税 按税收管理和使用权限的不同,税收可分为中央按税收管理和使用权限的不同,税收可分为中央税、地方税和中央地方共享税税、地方税和中央地方共享税按税收与价格的关系不同,税收可分为价内税和按税收与价格的关系不同,税收可分为价内
5、税和价外税价外税按计税依据不同分类,税收可分为从价税、从量按计税依据不同分类,税收可分为从价税、从量税和复合税税和复合税按税负能否转嫁,税收可分为直接税和间接税按税负能否转嫁,税收可分为直接税和间接税按计税依据是否具有依附性,税收可分为独立税按计税依据是否具有依附性,税收可分为独立税和附加税和附加税 第二节第二节 税法与税收法律关系税法与税收法律关系一、税法的概念一、税法的概念 税法,即税收法律制度,是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国税法,即税收法律制度,是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纳税方面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的法律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纳税方面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税法的表现形式有法律、
6、条例、决定、命规范的总称。税法的表现形式有法律、条例、决定、命令、规章等,是税收制度的主要构成内容,是税收制度令、规章等,是税收制度的主要构成内容,是税收制度的核心。的核心。税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税法,是指国家制税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税法,是指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纳税方面的权利与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纳税方面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狭义的税法,特指由全国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狭义的税法,特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和颁布的税收法律。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和颁布的税收法律。二、税收与税法的关系二、税收与税法的关系 税收是经
7、济学、财政学概念,税法则是法学概念。两税收是经济学、财政学概念,税法则是法学概念。两者本质上不同,但两者又相互依存。税收与税法密不可分,者本质上不同,但两者又相互依存。税收与税法密不可分,税法是税收的法律表现形式,是调整税收分配活动中征纳税法是税收的法律表现形式,是调整税收分配活动中征纳双方权利与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税收则是税法确定的具双方权利与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税收则是税法确定的具体内容,是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主要工具,体现的是分配体内容,是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主要工具,体现的是分配关系。如果没有税收分配活动,那么就没有税法;如果没关系。如果没有税收分配活动,那么就没有税法;如果没有税法,税收
8、分配活动也不能正常进行。税收是国家凭借有税法,税收分配活动也不能正常进行。税收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力强制无偿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工具,所以其必须政治权力强制无偿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工具,所以其必须要有税法作为保障。要有税法作为保障。三、税收法律关系三、税收法律关系(一)(一)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 (二)(二)税收法律关系的客体税收法律关系的客体 (三)(三)税收法律关系的内容税收法律关系的内容 四、税法的分类四、税法的分类 第三节第三节 税法的构成要素税法的构成要素一、纳税义务人一、纳税义务人 二、征税对象二、征税对象 三、税率三、税率四、纳税环节四、纳税环节 纳税环节,是指应税商品在
9、其整个流转过程中,按照税法规定应当缴纳税环节,是指应税商品在其整个流转过程中,按照税法规定应当缴纳税款的环节纳税款的环节。凡只在一个环节征税的,称为一次课征制;凡在两个环节凡只在一个环节征税的,称为一次课征制;凡在两个环节征税的,称为两次课征制;凡在两个以上环节征税的,称为多次课征制。征税的,称为两次课征制;凡在两个以上环节征税的,称为多次课征制。五、纳税期限五、纳税期限 纳税期限,是指纳税人发生纳税义务后,向国家缴纳税款的法定期限。纳税期限,是指纳税人发生纳税义务后,向国家缴纳税款的法定期限。纳税期限一般分为按期纳税和按次纳税两种形式。纳税期限一般分为按期纳税和按次纳税两种形式。六、纳税地点
10、六、纳税地点 纳税地点,是指按照税法规定向征税机关申报纳税的具体地点。我国纳税地点,是指按照税法规定向征税机关申报纳税的具体地点。我国税法规定的纳税地点主要是机构所在地、经济活动发生地、财产所在地、税法规定的纳税地点主要是机构所在地、经济活动发生地、财产所在地、报关地等。报关地等。七、减税、免税七、减税、免税 八、附加、加成八、附加、加成 九、罚则九、罚则 第四节第四节 我国现行税法体系我国现行税法体系一、我国现行税法体系的内容一、我国现行税法体系的内容 二、我国税制改革的历程二、我国税制改革的历程 三、三、19941994年以来的税制改革年以来的税制改革 本章知识小结本章知识小结概念术语概念术语 重点、难点知识重点、难点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