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治应当包括两重含义:已成立的法律获法治应当包括两重含义: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本身得普遍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本身是制定的良好的法律。是制定的良好的法律。亚里士多德亚里士多德第一节第一节 行政立法的概述行政立法的概述职权立法职权立法(宪法组织法宪法组织法)授权立法授权立法(普通授权、特别授权)(普通授权、特别授权)执行性立法执行性立法(执行与实现特定法律(执行与实现特定法律法规)法规)创制性立法创制性立法(填补空白、变通规定)(填补空白、变通规定)中央行政立法中央行政立法(国务院、各部委、直(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属机构)地方行政立法地方行政立法(省
2、、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及其所(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及其所在地市政府、经批准的较大的市政在地市政府、经批准的较大的市政府、经授权较大的经济特区政府)府、经授权较大的经济特区政府)法规性立法法规性立法(国务院发布或批准)(国务院发布或批准)(条例、规定、办法)(条例、规定、办法)规章性立法规章性立法(部委规章、地方规章)(部委规章、地方规章)(规定、办法、实施细则、规则)(规定、办法、实施细则、规则)1.1.法规、规章的提案和起草(草案的必要条款)法规、规章的提案和起草(草案的必要条款)2.2.法规、规章草案的审查法规、规章草案的审查(审查内容审查内容)和审议(正式会议)和审议(正式会议)3.3.法规、规章的发布(行政首长签署、相应媒介公布)法规、规章的发布(行政首长签署、相应媒介公布)4.4.法规、规章的修改和废止(按立法权限进行、直接废止与间法规、规章的修改和废止(按立法权限进行、直接废止与间接废止、新法、效力等级高的优于旧法、效力等级低的)接废止、新法、效力等级高的优于旧法、效力等级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