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预防接种规范预防接种规范(新新)2023-2-92第一章 机构、人员及职责2023-2-93预防接种单位n1.从事预防接种工作的医疗卫生机构(以下称接种单位),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并明确其责任区域。乡镇、社区防保组织依据其职责设专人负责预防接种工作 n2.接种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n 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件;n 具有经过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预防接种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护士或者乡村医生;n 具有符合疫苗储存、运输管理规范的冷藏设施、设备和冷藏保管制度。n3.接种单位接受所在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技术指导,并按照预防接种工件规范和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承担责任区
2、域内的预防接种工作。2023-2-941、根据责任区域内预防接种工作需要,按照各项技术规范要求,具体实施预防接种工作。2、制订第一类疫苗使用计划和第二类疫苗购买计划。做好疫苗管理,保证疫苗冷藏。3、按照有关规定对新生儿建立预防接种卡(证),及时发现流动人口中的儿童,并按规定建卡,给予接种或补种。4、开展接种率常规报告和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针对传染病的报告工作。5、开展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报告,对预防接种后的一般反应进行处理。6、开展健康教育和有关咨询活动。7、收集与预防接种有关的基础资料。接种单位职责接种单位职责2023-2-95第二章第二章 疫苗使用管理疫苗使用管理2023-2-96疫苗分类疫苗
3、分类第一类疫苗第一类疫苗n第一类疫苗,是指政府免费向公民提供,公民应当依照政府的规定受种的疫苗,包括国家免疫规划确定的疫苗,省级人民政府在执行国家免疫规划时增加的疫苗,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应急接种或者群体性预防接种所使用的疫苗。n第二类疫苗第二类疫苗n第二类疫苗,是指由公民知情、自费并且自愿受种的其他疫苗。2023-2-971 1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常规免疫为:卡介苗接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常规免疫为:卡介苗接种1 1剂次;乙肝疫苗剂次;乙肝疫苗接种接种3 3剂次;脊灰疫苗口服剂次;脊灰疫苗口服4 4剂次,前剂次,前3 3剂次为基础免疫,第剂次为基础免疫,第4 4剂次为剂次为
4、加强免疫;百白破疫苗接种加强免疫;百白破疫苗接种5 5剂次,前剂次,前3 3剂次为基础免疫,第剂次为基础免疫,第4 4剂次剂次为加强免疫;第为加强免疫;第5 5剂次使用白破疫苗加强免疫剂次使用白破疫苗加强免疫1 1剂次;麻疹疫苗接种剂次;麻疹疫苗接种2 2剂次,第剂次,第2 2剂次为复种。剂次为复种。2 2 基础免疫要求在基础免疫要求在1212月龄内完成。月龄内完成。3 3 免疫程序所列各种疫苗第免疫程序所列各种疫苗第1 1剂的接种时间为最小免疫起始月龄剂的接种时间为最小免疫起始月龄4 4 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各剂次的间隔时间应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各剂次的间隔时间应2828天。天。5 5 乙肝
5、疫苗第乙肝疫苗第1 1剂在新生儿出生后剂在新生儿出生后2424小时内尽早接种,第小时内尽早接种,第2 2剂在第剂在第1 1剂接种后剂接种后1 1个月接种,第个月接种,第3 3剂在第剂在第1 1剂接种后剂接种后6 6个月(个月(5 58 8月龄)接月龄)接种。第种。第1 1剂和第剂和第2 2剂间隔应剂间隔应2828天。第天。第2 2剂和第剂和第3 3剂的间隔应剂的间隔应6060天。天。6 6 麻疹疫苗复种可使用含麻疹疫苗成份的其它联合疫苗,如麻疹麻疹疫苗复种可使用含麻疹疫苗成份的其它联合疫苗,如麻疹风疹联合减毒活疫苗、麻疹腮腺炎风疹联合减毒活疫苗等。风疹联合减毒活疫苗、麻疹腮腺炎风疹联合减毒活疫
6、苗等。使用规定(一)使用规定(一)2023-2-98使用规定(二)n7 7如需同时接种两种以上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应在不同部位接如需同时接种两种以上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应在不同部位接种,并严格按照接种要求进行接种。种,并严格按照接种要求进行接种。严禁将几种疫苗混合吸入严禁将几种疫苗混合吸入1 1支注射器内接种。支注射器内接种。2 2种减毒活疫苗如未同时接种,应至少间隔种减毒活疫苗如未同时接种,应至少间隔4 4周再接种。周再接种。n8 8 未完成基础免疫的未完成基础免疫的1414岁内儿童应尽早进行补种。在补种时掌岁内儿童应尽早进行补种。在补种时掌握以下原则:握以下原则:n未接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儿童
7、,按照免疫程序进行补种。未接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儿童,按照免疫程序进行补种。n未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规定剂次的儿童,只需补种未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规定剂次的儿童,只需补种未完成的剂次。未完成的剂次。2023-2-992023-2-910 疫苗使用计划的制订疫苗使用计划的制订 制订计划的依据制订计划的依据1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免疫程序。2 本地区免疫活动的计划。3 本地区相应疫苗接种的适龄儿童数。4 疫苗运输、储存形式与能力。5 疫苗库存量。6 疫苗损耗系数。2023-2-9111 1、疫苗品种、规格、数量、供应渠道和供应方式等。疫苗品种、规格、数量、供应渠道和供应方式等。2 2
8、、疫苗使用量按下述公式计算:、疫苗使用量按下述公式计算:(1 1)疫苗年使用量)疫苗年使用量=(基础免疫使用量(基础免疫使用量+加强免疫使用量加强免疫使用量+特特殊免疫使用量)殊免疫使用量)-上年底库存量上年底库存量(2 2)基础免疫疫苗年使用量)基础免疫疫苗年使用量=(出生儿童数(出生儿童数+流动儿童数流动儿童数+漏漏种儿童数)种儿童数)每剂次剂量每剂次剂量免疫次数免疫次数损耗系数损耗系数(3 3)加强免疫疫苗年使用量)加强免疫疫苗年使用量=加强年龄组人口数之和加强年龄组人口数之和每剂每剂次剂量次剂量免疫次数免疫次数损耗系数损耗系数(4 4)特殊免疫使用量)特殊免疫使用量=特殊免疫人口数特殊
9、免疫人口数每剂次剂量每剂次剂量免疫免疫次数次数损耗系数损耗系数制订疫苗使用计划时,除按上述公式计算外,还要适当增加制订疫苗使用计划时,除按上述公式计算外,还要适当增加一定数量的机动疫苗和突发疫情应急接种的疫苗。一定数量的机动疫苗和突发疫情应急接种的疫苗。制订计划的内容和方法制订计划的内容和方法2023-2-912疫苗管理疫苗管理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接种单位应按照条例的有关规定,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接种单位应按照条例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疫苗管理制度,有专人负责做好疫苗的储存、分发建立健全疫苗管理制度,有专人负责做好疫苗的储存、分发和运输工作。和运输工作。疫苗管理疫苗管理2023-2-913疫
10、苗的接收(一)n疫苗的接收疫苗的接收n1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在接收第一类疫苗或者购进第二类疫苗时,应当进行查验,审核疫苗生产企业、疫苗批发企业的资质,并索取由药品检验机构依法签发的生物制品每批检验合格或者审核批准证明复印件(要有企业印章);购进进口疫苗的,还应当索取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要有企业印章)。索取的上述证明文件,保存至超过疫苗有效期年备查。n2 供应的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最小外包装的显著位置,应有标明“免费”字样以及“免疫规划”专用标识。2023-2-914疫苗的接收(二)n3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购进符合要求的疫苗生产企业、疫苗批发企业销售的疫苗,以及接收上级疾病预防
11、控制机构分发、供应的疫苗时,应当查验疫苗的冷藏条件。在规定的冷藏要求下运输的疫苗,方可接收。n4疾病预防机构、接种单位在接收疫苗时,应对疫苗品种、剂型、批准文号、数量、规格、批号、有效期、温度记录、供货单位、生产厂商、质量状况等内容进行核对,做好记录。保存至超过疫苗有效期年备查。2023-2-9151、乙肝疫苗、卡介苗、百白破疫苗、白破疫苗、乙脑灭活疫苗、A群流脑疫苗、A+C群流脑疫苗在28条件下运输和避光储存。2、脊灰疫苗、麻疹疫苗在-208的条件下运输和避光储存。3、其他疫苗的储存和运输温度要求按照药典和疫苗使用说明书的规定执行。疫苗储存和运输的温度要求疫苗储存和运输的温度要求2023-2
12、-916 1、领取或分发疫苗时要遵循“先短效期、后长效期”,以及先产先出、先进先出、近效期先出的原则,有计划地分发。2、接种单位,应当建立真实、完整的购进、分发、供应疫苗记录。记录应当注明疫苗的通用名称、生产企业、剂型、规格、批号、有效期、批准文号、(购销、分发)单位、数量、价格、(购销、分发)日期、产品包装以及外观质量、储存温度、运输条件、批签发合格证明编号或者合格证明、验收结论、验收人签名。记录应当保存至超过疫苗有效期2年备查。3、接种单位要经常核对疫苗进出情况,每次接种完毕后都要随时做好疫苗出入库记录,做到帐、苗相符。疫苗的分发领取疫苗的分发领取2023-2-917第三章第三章 冷链系统
13、管理冷链系统管理 冷链设备应按计划购置和下发,建立健全领发手续,做到专物专用。冷链设备要有专门房屋安置,正确使用,定期保养,保证设备的良好状态。制订冷链工作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冷链设备档案(包括设备说明书、合格证或检验单、到货通知单及验收报告书等)。温度记录表:冷链设备的管理人员每天应至少2次(上午和下午各1次)查看并填写温度记录表。每台冰箱/冰柜都必须设有温度记录表。冷藏设施设备温度超出疫苗储存要求时,应采取相应措施并记录。2023-2-918第四章 预防接种服务n一、预防接种组织形式(一)一、预防接种组织形式(一)n常规接种常规接种n接种单位按照国家免疫规划和当地预防接种工作计划定期为适龄人
14、群提供的预防接种服务。n群体性预防接种群体性预防接种n群体性预防接种是指在特定范围和时间内,针对可能受某种传染病感染的特定人群,有组织地集中实施预防接种的活动。n应急接种应急接种n在传染病流行开始或有流行趋势时,为控制疫情蔓延,对易感染人群开展的预防接种活动。n临时接种点经卫生行政部门同意后,方可使用。2023-2-919二、预防接种服务形式和周期n1 1定点接种:定点接种:预防接种门诊、预防接种门诊、村级接种点、出生村级接种点、出生时接种时接种n2 2 入户接种入户接种n3 3 临时接种临时接种n接种周期每年不少于接种周期每年不少于6 6次次n旬、周、日接种旬、周、日接种2023-2-920
15、三、预防接种证、卡(簿)的管理三、预防接种证、卡(簿)的管理n国家对儿童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接种单位必须按规定为适龄儿童建立预防接种证,作为儿童预防接种的凭证、记录和证明;同时,做好其他适龄人群预防接种的记录工作。2023-2-9211 1 儿童预防接种证、卡(簿)的建立儿童预防接种证、卡(簿)的建立n1.1 预防接种证、卡(簿)按照受种者的居住地实行属地化管理。n1.2 儿童出生后由出生医院为儿童办理接种证,未按时建立预防接种证或预防接种证遗失者应及时到接种单位补办。n1.3 设有产科的医疗卫生单位,要告知新生儿监护人及时到居住地接种单位建立预防接种证、卡(簿)。2023-2-9221 1
16、儿童预防接种证、卡(簿)的建立儿童预防接种证、卡(簿)的建立n1.4 户籍在外地的适龄儿童寄居当地时间在3个月及以上,由现寄居地接种单位及时建立预防接种卡(簿),无预防接种证者需同时建立预防接种证;要向流动儿童监护人宣传,及时到寄居地接种单位办理接种卡(簿)和接种证。n1.5 接种单位应在接种证上加盖公章.n1.6预防接种证、卡格式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2023-2-9231 接种单位对适龄儿童在实施预防接种时,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并按规定做好记录。2 预防接种证、卡(簿)由实施接种工作的人员填写。书写工整、文字规范、填写准确、齐全,时间(日期)栏(项)填写均以公历为准。3 儿童迁移时,原接种
17、单位应将儿童既往预防接种史的证明交给儿童家长或其监护人,转入迁入地接种单位;迁入地接种单位应主动向儿童家长或其监护人索查儿童既往预防接种史证明;无预防接种证、卡或接种证明的要及时补建、补种。2 2儿童预防接种证、卡(簿)的使用管理(一)儿童预防接种证、卡(簿)的使用管理(一)2023-2-9242 2儿童预防接种证、卡(簿)的使用管理(二)儿童预防接种证、卡(簿)的使用管理(二)n4 接种单位至少每半年对责任区内儿童的预防接种卡(簿)进行一次核查和整理,剔出迁出、死亡或失去联系1年以上的儿童预防接种卡片,由接种单位另行妥善保管。n5 承担预防接种工作的接种单位,根据托幼机构、学校对儿童入托、入
18、学查验预防接种证的报告,发现未按照国家免疫规划受种的儿童,应会同托幼机构、学校督促其监护人在儿童入托、入学后及时到接种单位补种。n6 预防接种证由儿童监护人长期保管。预防接种卡(簿)由接种单位保管,预防接种卡(簿)的保管期限应在儿童满7周岁后再保存不少于15年。2023-2-925 1 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卡,是应用接种信息管理软件及数据库,以IC卡、磁卡、条形码等为储存或识别载体,通过计算机网络管理系统,实现儿童接种资料规范化、信息化管理。2 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卡系统,应按照国家基本技术标准,统一规划、统一接口、统一部署,实现依托网络,数据共享。3 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卡系统应达到标准统一、编码统一,
19、具备网络查询功能,并在全省范围内实施。4 不得以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卡替代预防接种证。可按照统一规定,每年将信息库中的接种资料以书面形式进行备份,逐步取代预防接种卡(簿)。3 3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卡的使用和管理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卡的使用和管理2023-2-9264 4 注射器材的管理注射器材的管理n4.1 4.1 注射器材的选择注射器材的选择n用于预防接种的注射器材有自毁型注射器、普通一次性注射器、一次性蓝芯注射器,推广使用自毁型注射器。n4.2 4.2 注射器材的计划和采购注射器材的计划和采购n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根据人口数、出生率、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制定年度注射器材的品种、规格和数量等使用计
20、划,并备用10%左右机动数,统一采购。n4.3 4.3 注射器材的分发注射器材的分发 n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根据国家免疫规划疫苗使用计划,将注射器材随疫苗逐级分发,各级要做好注射器材的领发登记管理工作。2023-2-927接种单位接种疫苗,应当遵守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免疫程序、疫苗使用指导原则和接种方案,并在其接种场所的显著位置公示第一类疫苗的品种和接种方法。5 5 预防接种实施预防接种实施2023-2-928 5.1.15.1.1确定受种对象确定受种对象1 根据国家免疫规划疫苗规定的免疫程序,确定受种对象。2 受种对象包括:本次应种者、上次漏种者和流动人口等特殊人群中的未受种者。3 清理接种卡
21、(簿),根据接种记录核实受种对象。4 主动搜索流动人口和计划外生育儿童中的受种对象,与本地儿童同样管理。5.1 5.1 预防接种前准备工作预防接种前准备工作2023-2-9295.1.25.1.2通知儿童家长或其监护人通知儿童家长或其监护人 采取预约、通知单、电话、口头、广播通知等适当方式,通知儿童家长或其监护人告知接种疫苗的种类、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5.1.3 5.1.3 分发和领取疫苗分发和领取疫苗5.1.3.1 接种单位根据各种疫苗受种人数计算领取疫苗数量,做好疫苗领发登记。5.1.3.2 运输疫苗的冷藏包(箱),应根据环境温度、运输条件、使用条件放置适当数量的冰排。5.15.1预防接
22、种前准备工作预防接种前准备工作2023-2-9305.1 5.1 预防接种前准备工作预防接种前准备工作n5.1.3.3 5.1.3.3 冷藏包(箱)的使用方法为:冷藏包(箱)的使用方法为:n(1 1)脊灰疫苗和)脊灰疫苗和麻疹疫苗麻疹疫苗放在冷藏包(箱)的底层;放在冷藏包(箱)的底层;n(2 2)卡介苗放在中层,并有醒目标记;)卡介苗放在中层,并有醒目标记;n(3 3)百白破疫苗、白破疫苗、乙肝疫苗放在上层,不要紧)百白破疫苗、白破疫苗、乙肝疫苗放在上层,不要紧靠冰排,防止冻结。靠冰排,防止冻结。n(4 4)脊灰疫苗装在塑料袋内,无包装盒的疫苗和稀释液用)脊灰疫苗装在塑料袋内,无包装盒的疫苗和
23、稀释液用纱布包好,冷藏包的空隙用纱布或纸张填充,防止疫苗安纱布包好,冷藏包的空隙用纱布或纸张填充,防止疫苗安瓿(瓶)振荡破裂。瓿(瓶)振荡破裂。n(5 5)其他疫苗按照其疫苗使用说明书规定的)其他疫苗按照其疫苗使用说明书规定的储存储存温度,参温度,参照上述要求适当放置。照上述要求适当放置。2023-2-9315.1 5.1 预防接种前准备工作预防接种前准备工作准备注射器材准备注射器材 按受种对象人次数的1.1倍准备注射器材。自毁型注射器和普通一次性注射器由上级单位随疫苗一并下发,领发时做好登记。使用前要检查包装是否完好并在有效期内使用。接种单位备好喂服脊灰疫苗的清洁小口杯、药匙(可提醒家长自行
24、携带)。准备药品、器械准备药品、器械准备足量的消毒器材、治疗盘、体温表、听诊器、压舌板、血压计、1:1 000肾上腺素、注射器回收用安全盒及污物桶等。2023-2-9325.2接种时的工作n5.2.15.2.1接种场所要求接种场所要求n 接种场所室外要设有醒目的标志,室内宽敞清洁、光线明亮、通风保暖;并准备好接种工作台、坐凳以及提供儿童和家长休息、等候的条件。n接种场所应当按照登记、健康咨询、接种、记录、观察等内容进行合理分区,确保接种工作有序进行。n同时接种几种疫苗时,在接种室/台分别设置醒目的疫苗接种标记,避免错种、重种和漏种。n做好室内清洁,使用消毒液或紫外线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n接种
25、工作人员穿戴工作衣、帽、口罩,双手要洗净。2023-2-9335.2 5.2 接种时的工作接种时的工作在接种场所显著位置公示相关资料,包括:n(1)预防接种工作流程;n(2)第一类疫苗的品种、免疫程序、接种方法、作用、禁忌症、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等;n(3)第二类疫苗(包括第一类疫苗的同品种自费疫苗)的品种、免疫程序、接种方法、作用、禁忌症、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接种服务价格等;n(4)接种服务咨询电话;n(5)宣传资料。2023-2-9345.2.25.2.2核实受种对象核实受种对象接种工作人员应查验儿童预防接种证、卡,核对受种者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及接种记录,确认是否为本次受种对象、
26、接种疫苗的品种。接种工作人员发现原始记录中受种者姓名,出生年、月、日有误,应及时更正。对不属于本次的受种者,向儿童家长或其监护人做好说服解释工作。对于因有接种禁忌而不能接种的受种者,医疗卫生人员应当对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提出医学建议,并在接种卡(薄)和接种证上记录。5.2接种时的工作2023-2-9355.2.3接种前告知和健康状况询问接种前告知和健康状况询问 接种工作人员在实施接种前,应当告知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所接种疫苗的品种、作用、禁忌、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告知可采取口头或文字方式。接种工作人员在实施接种前,应询问受种者的健康状况以及是否有接种禁忌等情况,并如实记录告知和询问情况。受种者或
27、者其监护人要求自费选择接种二类疫苗的,接种单位应当告知费用承担等内容。5.2接种时的工作2023-2-936 5.2.45.2.4接种现场疫苗管理接种现场疫苗管理接种前将疫苗从冷藏容器内取出,尽量减少开启冷藏容器的次数。核对接种疫苗的品种,检查疫苗外观质量。凡过期、变色、污染、发霉、有摇不散凝块或异物,无标签或标签不清,安瓿有裂纹的疫苗一律不得使用。冻结过的百白破疫苗、乙肝疫苗一律不得使用。冻结过的百白破疫苗、乙肝疫苗一律不得使用。检查百白破疫苗、乙肝疫苗是否冻结的方法为(摇匀检查百白破疫苗、乙肝疫苗是否冻结的方法为(摇匀试验):将被检和对照的正常疫苗安瓿同时摇匀后静止试验):将被检和对照的正
28、常疫苗安瓿同时摇匀后静止竖立,如被检疫苗在短时间(竖立,如被检疫苗在短时间(5 51010分钟)内与对照疫苗分钟)内与对照疫苗相比出现分层现象,且上层液体较清,即可判断被检疫相比出现分层现象,且上层液体较清,即可判断被检疫苗冻结。苗冻结。5.2接种时的工作2023-2-9375.2接种时的工作注射剂型疫苗的使用注射剂型疫苗的使用n(1 1)将安瓿尖端疫苗弹至底部,用)将安瓿尖端疫苗弹至底部,用75%75%乙醇棉球消毒安瓿颈部后,再用消毒乙醇棉球消毒安瓿颈部后,再用消毒干棉球干棉球/纱布包住颈部掰开。纱布包住颈部掰开。n(2 2)将注射器针头斜面向下插入安瓿的液面下,吸取疫苗。)将注射器针头斜面
29、向下插入安瓿的液面下,吸取疫苗。n(3 3)吸取疫苗后,将注射器的针头向上,排空注射器内的气泡,直至针头)吸取疫苗后,将注射器的针头向上,排空注射器内的气泡,直至针头上有一小滴疫苗出现为止。上有一小滴疫苗出现为止。n(4 4)自毁型注射器的使用方法参见相关产品使用说明。)自毁型注射器的使用方法参见相关产品使用说明。n(5 5)使用含有吸附剂的疫苗前,应当充分摇匀。使用冻干疫苗时,用注射)使用含有吸附剂的疫苗前,应当充分摇匀。使用冻干疫苗时,用注射器抽取稀释液,沿安瓿内壁缓慢注入,轻轻摇荡,使疫苗充分溶解,避免出器抽取稀释液,沿安瓿内壁缓慢注入,轻轻摇荡,使疫苗充分溶解,避免出现泡沫。现泡沫。n
30、(6 6)安瓿启开后,未用完的疫苗盖上无菌干棉球冷藏。)安瓿启开后,未用完的疫苗盖上无菌干棉球冷藏。活疫苗超过半小时、活疫苗超过半小时、灭活疫苗超过灭活疫苗超过1 1小时未用完,应将疫苗废弃。小时未用完,应将疫苗废弃。n(7 7)冷藏容器内的冰排溶化后,应及时更换。在接种门诊,上午门诊下班)冷藏容器内的冰排溶化后,应及时更换。在接种门诊,上午门诊下班前应将未开启的疫苗存入冰箱冷藏室内。前应将未开启的疫苗存入冰箱冷藏室内。2023-2-938 接种操作接种操作接种工作人员在接种操作前再次查验核对受种者姓名、预防接种证、接种凭证和本次接种的疫苗品种,无误后予以接种。皮肤消毒 (1)确定接种部位。接
31、种部位要避开疤痕、炎症、硬结和皮肤病变处。(2)用灭菌镊子夹取75%乙醇棉球或用无菌棉签蘸75%乙醇,由内向外螺旋式对接种部位皮肤进行消毒,涂擦直径5cm,待凉干后立即接种。禁用2%碘酊进行皮肤消毒。(3)疫苗的接种部位、途径和剂量参见国家药典的规定,对未收入药典的疫苗,参见疫苗使用说明书。5.2接种时的工作2023-2-939表表4-1 常用疫苗的接种部位、途径和剂量常用疫苗的接种部位、途径和剂量疫疫 苗苗接种部位接种部位接种途径接种途径接种剂量接种剂量/剂次剂次乙肝疫苗乙肝疫苗上臂外侧三角肌中部上臂外侧三角肌中部肌内注射肌内注射酵母苗酵母苗16岁以下岁以下5g/0.5ml,CHO苗苗10g
32、/1ml、20g/1ml*卡介苗卡介苗上臂外侧三角肌中部附着处上臂外侧三角肌中部附着处皮内注射皮内注射0.1ml脊灰疫苗脊灰疫苗口服口服1粒粒百白破疫苗百白破疫苗上臂外侧三角肌附着处或臀部上臂外侧三角肌附着处或臀部肌内注射肌内注射0.5ml白破疫苗白破疫苗上臂外侧三角肌附着处上臂外侧三角肌附着处肌内注射肌内注射0.5ml麻疹疫苗麻疹疫苗上臂外侧三角肌下缘附着处上臂外侧三角肌下缘附着处皮下注射皮下注射0.5ml乙脑疫苗乙脑疫苗上臂外侧三角肌下缘附着处上臂外侧三角肌下缘附着处皮下注射皮下注射0.5mlA群流脑疫苗群流脑疫苗上臂外侧三角肌下缘附着处上臂外侧三角肌下缘附着处皮下注射皮下注射30g/0.
33、5mlA+C流脑疫苗流脑疫苗上臂外侧三角肌下缘附着处上臂外侧三角肌下缘附着处皮下注射皮下注射100g/0.5ml.风疹疫苗风疹疫苗上臂外侧三角肌下缘附着处上臂外侧三角肌下缘附着处皮下注射皮下注射0.5ml *母婴阻断的新生儿使用CHO疫苗为20g/1ml。2023-2-940接种时严格执行安全注射。接种时严格执行安全注射。接种前方可打开或取出注射器具。在注射过程中防止被针头误伤。如被污染的注射针头刺伤,应按照有关要求处置。注射完毕后不得回套针帽。应将注射器具直接投入安全盒或防刺穿的容器内,或者用截针器毁型后,统一回收销毁。5.2接种时的工作2023-2-9415.2接种时的工作n接种记录、观察
34、与预约接种记录、观察与预约n接种后及时在预防接种证、卡(簿)或计算机上记录所接种疫苗的年、月、日及批号。接种记录书写工整,不得用其它符号代替。n告知家长或监护人,受种者在接种后留在接种现场观察1530分钟。如出现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及时处理和报告。n与儿童家长或其监护人预约下次接种疫苗的种类、时间和地点。2023-2-942清理器材清理器材清洁冷藏容器。使用后的自毁型注射器、一次性注射器及其他医疗废物严格按照医疗废物处理条例的规定处理,实行入户接种时应将所有医疗废物带回集中处理。镊子、治疗盘等器械按要求灭菌或消毒后备用。5.3接种后的工作接种后的工作2023-2-943处理剩余疫苗处理剩余疫苗记
35、录疫苗的使用及废弃数量,剩余疫苗按以下要求处理:废弃已开启安瓿的疫苗。冷藏容器内未打开的疫苗做好标记,放冰箱保存,于有效期内在下次接种时首先使用。接种单位在进行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时,剩余疫苗应当向原疫苗分发单位报告,并说明理由。清理核对接种通知单和预防接种卡(簿),及时上卡,确定需补种的人数和名单,下次接种前补发通知。统计本次接种情况和下次接种的疫苗使用计划,并按规定上报。5.3接种后的工作接种后的工作2023-2-944流动儿童是指户籍在外县、在暂居地居住满流动儿童是指户籍在外县、在暂居地居住满3 3个月的个月的77周岁周岁儿童。儿童。对流动儿童的预防接种实行现居住地管理,流动儿童与本地对
36、流动儿童的预防接种实行现居住地管理,流动儿童与本地儿童享受同样的接种服务。儿童享受同样的接种服务。制定针对流动儿童预防接种管理措施制定针对流动儿童预防接种管理措施加强对流动儿童管理加强对流动儿童管理。流动人口相对集中的地方,可设立临时接种点,提供便利的流动人口相对集中的地方,可设立临时接种点,提供便利的接种服务。接种服务。接种单位应主动掌握责任区内流动儿童的预防接种管理情况接种单位应主动掌握责任区内流动儿童的预防接种管理情况。对主动搜索到的适龄流动儿童,应当及时登记,建立接种卡。对主动搜索到的适龄流动儿童,应当及时登记,建立接种卡(簿)、证,实行单独的卡(簿)管理,并及时接种。(簿)、证,实行
37、单独的卡(簿)管理,并及时接种。定期对流动儿童的接种情况进行调查。(至少每季度开展一定期对流动儿童的接种情况进行调查。(至少每季度开展一次)次)接种单位做好本地外出儿童管理,掌握儿童外出、返回时间接种单位做好本地外出儿童管理,掌握儿童外出、返回时间,及时转卡;利用春节等节假日期间组织对长期外出儿童进行,及时转卡;利用春节等节假日期间组织对长期外出儿童进行查漏补种或索查外地的接种资料。查漏补种或索查外地的接种资料。6 6 流动儿童预防接种管理流动儿童预防接种管理2023-2-945第七章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针对传染病的监测与第七章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针对传染病的监测与控制控制n1 1 疾病监测疾病监测n
38、1.1 1.1 疫情报告与监测疫情报告与监测n1.1.1 1.1.1 常规报告常规报告n1.1.1.1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和相关的法律、规章的规定,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和采供血机构及其执行职务的人员发现疫苗针对传染病的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应当按照疫情报告属地管理的原则,城镇应于12小时内、农村应于24小时内报告疫情。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向附近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医疗机构报告。2023-2-9461 1 疾病监测疾病监测n1.1.2 1.1.2 专门报告专门报告n 脊髓灰质炎、新生儿破伤风、麻疹、乙型肝炎等除按上述要求进行疫情报告外,还应按卫生部的具体
39、规定进行专门报告和管理。n1.2 1.2 主动监测和主动监测和“零零”病例报告病例报告n1.2.1对脊髓灰质炎的监测应按照卫生部的规定,实行主动监测和“零”病例报告。2023-2-9471 1 疾病监测疾病监测n1.3 1.3 病例调查、核实诊断与资料管理病例调查、核实诊断与资料管理n1.3.1 乡级卫生院防保组(医院保健科)、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接到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针对传染病疫情报告后,应及时按统一的流行病学个案调查表进行调查。n1.3.2 乡级卫生院防保组(医院保健科)、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对规定的疫苗针对传染病病例进行随访。2023-2-948n2、血清学检测(省、市疾控)n3、病原
40、学检测(省、市疾控)n4、暴发疫情的流行病学调查和疫情控制(县疾控)2023-2-9491 1、疑似脊灰(、疑似脊灰(AFP)AFP)病例报告病例报告城市在12小时内、农村在24小时内报告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实行“零”病例报告制度,即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在无AFP病例时,也应每旬逢“9”向所在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AFP“零”病例报告。各单位每旬对本医院门诊病房进行主动监测,每月对辖区居民区及卫生室进行主动监测,并做好主动监测记录。麻痹14天内采便,两份间隔24小时,每份不少于5克。疫苗相关传染病监测2023-2-950疫苗相关传染病监测n2、疑似麻疹病例报告 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进
41、行报告(2小时),各级单位对麻疹病例进行主动监测,在向上一级进行麻疹“零”病例和非“零”病例报告时,必须是在对辖区内医疗单位进行主动监测的基础上进行旬报。出诊4-28天内采集患者血清标本、咽拭子。3、流行性腮腺炎病例报告(月报告)2023-2-9511 1 皮内接种法皮内接种法1.1 适用疫苗:卡介苗。1.2 注射部位:上臂三角肌外下缘皮内。1.3 操作方法:1.3.1 家长抱紧儿童,露出儿童胳膊;1.3.2 用1ml一次性注射器或一次性蓝芯注射器配4.5号针头吸取1人份疫苗,皮肤常规消毒,待酒精干后,左手绷紧注射部位皮肤,右手持注射器,食指固定针管,针头斜面向上,与皮肤呈100150角刺入皮
42、内。再用左手拇指固定针管,但不要接触针头部分,然后注入疫苗,使注射部位形成一个圆形皮丘,针管顺时针方向旋转180O角后,拔出针头。勿按摩注射部位。(宁少勿多、宁浅勿深)附件二附件二 预防接种技术操作要点预防接种技术操作要点2023-2-9522 2 皮下接种法皮下接种法2.1 适用疫苗:麻疹疫苗、乙脑疫苗、流脑疫苗、风疹疫苗。2.2 接种部位:上臂外侧三角肌下缘附着处皮肤。2.3 操作方法:2.3.1 如在儿童左上臂接种,家长取坐位,儿童应坐于家长腿上;家长左臂抱紧儿童,使儿童头部靠在家长左肩部;将儿童右臂置于家长身后;家长用右臂固定儿童双腿,右手握住儿童左手,防止在接种过程中乱动。2.3.2
43、 接种人员用1ml注射器配上5.5号针头,吸取1人份疫苗后,皮肤常规消毒,绷紧皮肤,右手持注射器,食指固定针柄,针头斜面向上,与皮肤成30O40O角,快速刺入针头长度的1/32/3,放松皮肤,左手固定针管,回抽无血,注入疫苗,快速拔出针头,用消毒干棉球稍加按压针眼部位。若有回血,应更换注射部位,重新注射。2023-2-9532023-2-9543 3 肌内接种法肌内接种法3.1 适用疫苗:百白破疫苗、白破疫苗、乙肝疫苗。3.2 接种部位:上臂外侧三角肌中部。3.3 操作方法:3.3.1 家长取坐位,儿童应坐于家长腿上;家长左臂抱紧儿童,使儿童头部靠在家长左肩部;将儿童右臂置于家长身后;家长用右臂固定儿童双腿,右手握住儿童左手,防止在接种过程中乱动。大年龄儿童可取坐位或立位,注射侧的手叉腰。3.3.2 用适当规格的注射器吸取1人份疫苗,皮肤常规消毒,左手将三角肌绷紧,右手持注射器(以执毛笔式),与皮肤呈90角,快速刺入针头长度的2/3,固定针管,放松皮肤,注入疫苗后快速拔出针头,用消毒干棉球稍加按压针眼部位。2023-2-955 不当之处,请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