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坑监测方法及观测精度1监测方法及精度要求1)初始值:基坑工程监测工作的准备工作应在基坑开挖前完成。应在至少连续三次测得的数值基本一致后,才能将其确定为该项目的初始值。2)坡顶垂直位移观测: 观测仪器采用精密水准仪及水准标尺。采用闭合准路线测量,即从一个已知高程的水准点(如A)起,沿环形路线进行水准测量,测定基坑周边观测点的高程,最后又回到水准点(A),称为闭合水准路线。如右图所示,其精度指标为: 观测点测站高差中误差 0.5mm; 闭合差 0.3mm( n为测站点)。3)坡顶水平位移:采用苏州一光RTS632HL全站仪建立坐标系统,通过直接观测点位坐标值来确定水平位移。观测点坐标中误差不大于
2、2.0mm。4)地下水位变化:通过水位观测井用水位计观测。水位计标尺最小读数不大于10mm。5)坡体深层水平位移:在坡顶外土体中钻孔预埋测斜管,观测前测定管顶水平位移,然后以测斜管上部管口为相对基准点采用北京航天CX-06A测斜仪观测各深度处侧向位移。测度方法需注意:a)测斜管口应固定。并做好水平位移测点的标记,每次测斜前,先用测量方法测读管口水平位移,以这个读数作为测斜的基准读数;b)每次测读前,应将测斜传感器放在管底停置几分钟,使得传感器的温度与管内的水温一致。最下面一点的位置应是从管口向下n倍传感器滑轮中心距;c)从下而上,每提一个滑轮中心距就读一次数,直到管口。每个深度的读数同时记录X
3、、Y互相垂直的二个方向的读数;d)将传感器探头旋转180度,重复3步操作,完成一个测回。可以进行多个测回读数,检查多次重复读数的误差,取平均值作为测量结果。 测斜仪工作原理示意图2观测要求同一项目每次观测时,宜符合下列要求:1)为了确保各项监测项目的精度,使用的观测仪器必须按规定内容检查标定其主要技术指标,仪器检查合格后方能使用,并做记录归档。定期对仪器进行检测,遇特殊情况(如受震、受损)随时检查、标定。不合格仪器坚决不能使用。2)采用相同的观测路线和观测方法;3)使用同一监测仪器和设备;4)固定观测人员。5)观测数据不能随意涂改。3监测频度3.1坡顶水平位移监测:基坑开挖前3步深度在5m以内
4、,可每2d观测一次,基坑开挖至5m以下及基坑开挖完成后一周内,每天观测一次。基坑开挖至基底后一周后无明显位移时,可适当延长观测周期,每510d观测一次。3.2坡顶垂直位移及建筑物沉降观测:在基坑降水时和在基坑土开挖过程中应每天观测一次。混凝土底板浇完10d以后,可每23d观测一次,直至地下室顶板完工和水位恢复。此后可每周观测一次至回填土完工。3.3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一步加强监测,缩短监测时间间隔,加密观测次数,并及时向施工、监理和设计人员报告监测结果:1)监测项目的监测值达到报警标准;2)监测项目的监测值变化量较大或速率加快;3)基坑及周围环境中大量积水、长时间连续降雨、市政管线出现泄
5、漏;4)基坑附近地面荷载突然加大;5)临近的建筑物或地面突然出现大量沉降、不均匀沉降或严重开裂。6)当有危险事故征兆时,应连续监测。4监控报警1)基坑及支护结构监控报警值以累计变化量和变化速率两个值控制,累计变化量的报警指标不应超过设计限制。2)本基坑坡顶水平位移报警值设为25mm,水平位移速率报警值设为连续三日大于2mm/d。3)周围建筑物报警值以累计变形量、变形速率、差异变形量并结合裂缝观测确定。4)本基坑周围建筑物沉降报警值设为15mm,倾斜报警值设为10mm,倾斜速率报警值设为连续三日大于1mm/d。5)当出现下列情况时,应立即报警:a)周围建筑物砌体部分出现宽度大于1.5mm的变形裂缝;b)附近地面出现宽度大于10mm的裂缝;5数据记录、处理及监测成果1)外业观测值和记事项目,必须在现场直接记录于观测记录表中。记录表中任何原始记录不得擦去或涂改,原始记录不得转抄。2)观测结果超过限差时,应进行重测。3)对各周期的观测数据及时处理,选取与实际变形情况接近或一致的参考系进行平差计算和精度评定。4)对变形的分析应将变形大小和变形速率结合起来,考察其发展的趋势,并做出预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