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危害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职业危害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职业危害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职业危害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目的和范围 为加强和提高从业员工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的防范意识和防范技能,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护劳动者的健康,根据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煤矿内各部门管理和操作人员。 1、职责和权限 煤矿主管领导负责审批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计划和所需经费并监督实施; 2、培训内容:煤矿内各岗位相关职业健康知识、岗位危害特点、职业危害防护措施、职业健康安全岗位操作规程、防护措施的保养及维护注意事项、防护用品使用要求、职业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 3、培训形式:内部培训、外部委托培训。 (1)内部宣传教育培训: a)新员工进矿一结合安全“三级教育”,介绍煤矿作业现场、岗位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及安全隐患,可能造成的危害; b)员工在岗期间一通过定期培训或公告栏宣传,学习职业键康岗位操作规程、相关制度、法律法规及公司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 4、记录 安全科应建立个人培训档案并保留相关的培训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