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深圳市学前教育发展行动计划(深圳市学前教育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7 年)年)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关于办好学前教育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推进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要求,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 号),促进学前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意见(教基二20149 号)精神,在总结深圳市学前教育发展行动计划(20122013 年)(深教2012 172 号)的基础上,制订本行动计划(以下简称二期行动计划)。一、发展现状 近年来,我市学前教育坚持公益普惠方向,加快推进改革创新,走出了一条具有自身特色的发
2、展之路。以普惠园为主体,以财政定向奖补为调控手段,构建起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学前教育资源持续扩大,财政投入大幅增加,初步建立起学前教育成本合理分担机制,“入园难、入园贵”问题有效缓解。办园行为更加规范,师资队伍更加稳定,保育教育质量稳步提升。与此同时,我市学前教育发展仍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幼儿园学位压力在部分区域依然存在,公办园办园体制运行难题亟需破解,幼儿园教职工待遇相对偏低,师资队伍专业素质和学前教育服务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学前教育公共政策的引导支持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二、发展目标 实施二期行动计划,是推进学前教育可持续发展、继续促进教育公平、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大
3、举措。要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巩固改革成果,破解发展难题,强化学前教育深圳质量,树立学前教育深圳标准。到 2017 年,基本实现学前教育普惠优质发展。学前教育运行保障体系更加健全,成本合理分担机制更加完善,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高,学前教育品牌效应不断扩大,力争建成全国学前教育改革创新示范高地。增加学位供给。每年新增约 70 所幼儿园、2 万个幼儿园学位,学前教育毛入园率保持在 98%以上,残疾儿童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 85%以上。优化办园结构。到 2017 年,普惠园覆盖率达 60%以上,全面覆盖有条件的社区。2015 年,开展非营利性幼儿园试点,到 2017 年,初步形成营利与非营利
4、性幼儿园分类管理格局。提高师资水平。到 2015 年底,幼儿园教师学历 100%达标,完成一轮园长、教师全员专业培训。到 2017 年,大专以上学历的幼儿园教师达 60%以上,建成 20 个学前教育名师(专家)工作室,培养、引进 100 个名园长、1000 个名教师。提升发展质量。20152016 年,支持每个街道至少创建 1 所优质特色示范园,构建覆盖全市的学前教育品牌示范辐射网络。到 2017 年,规范化幼儿园保持在 95%以上,省、市一级幼儿园比例达 60%以上。三、主要任务(一)保障学前教育基本公共服务。1保障幼儿园规划建设。统筹考虑城市人口总量和结构变化、人口政策调整、幼儿园标准班额
5、配置等因素,科学预测幼儿园学位需求。规划部门要按照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深府函2013243 号),及时调整幼儿园规划空间布局,保证学前教育合理用地,重点支持在学位缺口较大的区域和城市更新区举办幼儿园。对幼儿园及学位数量不足的居住区和散居区,要在 2017 年前,通过旧城改造、居住区配套建设及社会力量办园等方式补足配齐。新建居住区要同步规划、建设和交付使用配套幼儿园。市规划国土、住房建设、教育等部门要出台居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办法,对幼儿园规划、建设、移交、回收、补建等作出具体规定。2增加残疾儿童受教育机会。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举办学前特殊教育机构。支持元平特殊教育学校
6、和新建特殊教育学校设立学前教育部(班)。支持普通幼儿园创造条件,接收经残联实名登记的适龄残疾儿童随班就读。(二)优化学前教育公共政策体系。1强化普惠园主体地位。继续扩大普惠园数量和覆盖面。加大对普惠园投入力度,财政对幼儿园奖励补贴政策向普惠园倾斜。规范普惠园补助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益。2完善幼儿园保教人员长期从教津贴政策。引入学历、岗位、专业水平、技术等级等因素,将幼儿园保教人员长期从教津贴向普惠园教师、专任教师和高素质人才倾斜。结合深圳市幼儿园保教人员长期从教津贴实施办法(试行)(深教2013 199 号)执行情况,探索建立长期从教津贴调整机制。3优化学前教育资助和成本分担政策。研究调整在园
7、儿童健康成长补贴发放范围,重点向普惠园在园儿童和中低收入家庭倾斜。完善在园儿童健康成长补贴发放方式,提高补贴资金的发放效率。探索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孤残儿童及烈士子女保教费资助定期调整机制。参照全市幼儿园平均收费水平,逐步提高学前教育阶段残疾在园儿童保教费资助标准。(三)创新多元办学管理体制。1探索多元办学管理模式。支持各类办学主体通过股份制、混合所有制、合伙制等方式举办幼儿园,鼓励优质幼儿园通过联合办学、品牌连锁、委托管理、名园办新园等方式扩大资源,促进学前教育多元化办学、多渠道投入、多样化发展。推进以事定费的新型公办园办学模式,研究制订新型公办园财政补助政策。引导现有公办园逐步向新型公办园转
8、型。新型公办园按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条件进行登记。2培育扶持非营利性幼儿园。鼓励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幼儿园。鼓励现有普惠园转为非营利性幼儿园。3规范居住区配套政府产权幼儿园管理。居住区配套政府产权幼儿园应优先办成普惠园、公办园或非营利性幼儿园。在满足普惠性学前教育需求的基础上,对居住区配套政府产权幼儿园实行分类管理,为市民提供多样化的学前教育服务。(四)提升幼儿园教师专业化发展水平。1健全教职工工资待遇保障机制。指导建立分层次、分岗位的普惠园教职工薪酬体系,保障教师薪酬待遇合理增长。引导和监督幼儿园为教职工足额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2拓宽师资培养渠道。鼓励和支持深圳大学师范学院培养本科及以上学
9、历学前教育师范生。支持深圳职业技术学院、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探索培养学前教育大专层次人才。鼓励各区与高校合作,多渠道培养学前教育专业人才。鼓励各区采取激励措施,引导幼儿园教师提升学历水平。3加强教师专业培训。市教育、财政部门制订幼儿园保教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办法。市、区教育部门按职责分工开展幼儿园教师全员和专项培训。继续开展专业能力考核,建立幼儿园教师专业发展长效机制。构建网络学习、集中授课、专项研修、跟岗学习相融合的多元培训方式,增强培训实效。健全幼儿园保健人员、保育员定期培训制度,鼓励保育员参加技工等级考核上岗。4培养高素质人才队伍。市教育部门制订学前教育名师培养办法,实施学前教育高素质人才“
10、苗圃工程”,培养一批在国家、省、市享有较高声誉的教科研专家、名园长、骨干教师和教坛新秀。保障幼儿园教师平等参加教育系统的评优评先、培养培训。(五)打造学前教育发展品牌。1加强质量规范指引和教研指导。深入落实36 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教基二20124 号),市教育部门制订幼儿园科学保教工作指引,推广应用幼儿园环境创设及一日活动安排的优秀案例。加强专职教研员配备,创新教研指导机制,鼓励和支持幼儿园开展园本教研和行动研究。加强课程实践研究和开发,打造具有深圳特色、在全国有影响力的学前教育课程品牌,形成专业水准高、实践特色突出、全国领先的教科研成果。2搭建优质品牌推广交流平台。支持本市幼儿园加强与国
11、(境)外优质幼儿园互动,学习借鉴先进教育理念和管理经验。组织幼儿园参加国内外高水平学术会议和论坛,加大深圳学前教育品牌宣传、推介力度。支持优秀幼儿园教师参加海外培训。3落实家园共育指导计划。整合社会公益性资源,以社区为依托,以项目为导向,发挥幼儿园专业资源优势,建立家园共育指导服务网络。丰富公益性家园共育科学指导活动项目、课程资源,提高家长科学育儿能力。实行家园共育科学指导项目申报和评审制度,建立项目资源库,形成资源滚动储备和发展机制。逐步扩大家园共育指导服务对社区的覆盖面,力争到 2017 年,基本覆盖全市适龄儿童家庭。(六)健全学前教育监管体系。1完善学前教育监督机制。建立健全幼儿园自我约
12、束、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公众参与相结合的监督机制。推行幼儿园积分制管理,量化其规范管理、教育教学水平等指标,采取动态监管的方式进行打分,并将年度积分列入考评依据。落实督学责任区制度,加强学前教育专项督导,并定期向社会发布督导报告。支持学前教育行业组织及专业评价机构建设,鼓励社会参与评价学前教育。2规范幼儿园办学行为。加强幼儿园准入管理,清理整治无证幼儿园。加大对幼儿园招生和收费行为的监管力度,实行幼儿园财务信息公开。加大幼儿园园舍安全、校车和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力度,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和预警机制,建立全覆盖的幼儿园安全防护体系。严禁体罚、变相体罚幼儿,严禁开展有损幼儿身心健康的比赛、演出和训练活动。
13、严禁幼儿园提前教授小学教育内容,防止和纠正学前教育“小学化”倾向。幼儿园应严格遵守卫生保健工作规定。卫生计生部门要加强监督指导,落实幼儿园儿童保健、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执法等工作。四、组织实施(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健全市级统筹、以区为主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继续发挥市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强化统筹协调、市区联动。各区要高度重视二期行动计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科学确定发展目标和任务,创新政策措施和工作推进机制,稳定和加强学前教育管理力量。(二)加大财政投入。进一步加大财政对学前教育的投入力度。各区要设立学前教育专项经费,保障学前教育经费年度财政预算安排。进一步落实“财政对学前教育的投入占财政性教育经费的比例达到 5%以上”的要求,探索建立学前教育生均拨款资助制度,促进学前教育监管体系建设,保障学前教育教科研、师资培训及安全管理等经费,引导各类幼儿园逐步提高教师待遇、吸引并留住优秀人才。(三)强化督导检查。建立督导检查和问责机制,将二期行动计划落实情况纳入区级政府教育工作实绩的考核指标。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对各区二期行动计划编制和实施情况进行专项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