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餐饮行业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和2023年深入实施“放心消费在*”创建工程工作,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发挥冰雪经济的拉动作用,促进经济健康发展,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经营者参与、消费者评价”的创建原则,加大推介我县餐饮服务经济的复苏,紧紧抓住食品安全监管,督促餐饮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严格食品采购、食品贮存、加工制作、餐具消毒等加工过程的管理,紧盯重点任务和目标,结合实际,发挥区域优势,突出地方特色,深入开展餐饮行业放心消费示范单位的创建工作。二、创建目标初步确定将*镇及*镇内的餐饮单位作为放心消费示范商圈的重点培育对
2、象,通过媒体宣传、网络展示等方式,最大限度调动其参与创建的积极性,通过鼓励和督促餐饮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着力培育一批“质量可靠、风险可控、源头可溯、责任可追”的放心消费示范单位,通过放心消费示范单位的辐射作用,来向游客展示和推介,让他们能吃在*、住在*、玩在*,消费在*,宣传*,以提升*知名度和拉动*经济发展。三、创建流程(一)宣传发动(2023年1月16日至2023年1月31日)通过相关媒体、行管部门和监管部门微信群,广泛宣传开展放心消费示范单位活动的重要意义,引起游客和餐饮经营者广泛参与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申报条件:1、在口前镇、北大湖镇内依法登记的餐饮服务企业(个体工商户)。2、量化
3、分级,等级评定达到C级以上(含C级)标准的且2021年至今两年内无违法行为的餐饮主体。3、食材原料健康绿色,菜品品质稳定、卫生可口。4、能反映*地方风俗,或有乡土气息和独特工艺传承。5、服务热情周到、宾至如归。符合条件的餐饮单位应参与此次创建活动,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1)自荐。广大餐饮服务单位对符合地方特色、有历史、有典故、有故事的小吃、小店进行自荐,在*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查阅相关方案,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餐饮行业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工作实施方案,填写报名表(见附件2)并报送到属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2)群众推荐。由各辖区市场监管分局设立专门电话,由群众和行管部门等进行推荐,各分局对符合条件
4、的推荐单位进行登记。(二)项目初评(2023年2月1日至2023年2月28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自荐和推荐的餐饮服务单位进行初步审核,对有不良信用信息、群众消费维权多的候选示范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初评通过后,将符合条件的候选餐饮单位提交相关媒体,进入投票评审阶段,并在县级媒体进行宣传。(三)投票评审(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3月17日)本次评选活动采取群众投票的方式进行,借助新闻媒体等公众平台进行投票,选出10户放心消费示范店(量化分级等级评定需达到B级以上(合B级),选出15户满意示范店(量化分级等级评定需达到C级以上(合C级),将投票结果在*县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四)动态管理。对
5、评选出来的放心消费示范店实行动态管理对问题店随时撤换,每年一更新。(五)成果展示(2023年3月18日至2023年3月31日)最终评选为放心消费示范单位的餐饮单位实行挂牌,相关媒体对其招牌美食产品等进行拍摄录制,把这些放心消费示范单位特色在电视台、报纸、多媒体等方式进行推介,以达到宣传*,提升知名度,来扩大*的影响力。四、工作要求(一)加强领导。将打造放心消费环境、以消费促增长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本次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确定负责人员抓好落实,要按照方案相关要求,结合各自辖区特点,认真研究、积极动员、周密组织,确保活动顺利进行。(二)积极动员。各相关部门要认真组织、推广、精选符合条件的餐饮单位参与此次评选活动申报,通过评选来提升我县旅游市场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三)广泛宣传。1.线上宣传。选择粉丝量大、宣传能力强的微信公众号进行宣传,如*发布、*小生活等,在首页置顶创建活动的专题链接,供本地居民及外地游客查阅,打造影响力,吸引群众广泛关注。2.线下宣传。在口前镇及北大湖镇中心街区或消费人群集中区布置展架、放置活动宣传桌牌,点对点直接宣传,为活动创造良好舆论氛围,助推我县美食品牌建设。3.与“滑呗”合作,将示范店推送给雪友。4.把示范店积极推荐给“网红”。附件:1.*县餐饮行业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2.县餐饮行业放心消费示范单位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