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河道堤防安全包保责任制堤段划分方案为贯彻落实全省防汛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堤防工程管理,保障堤防工程运行安全,强化河道堤防安全管护责任落实,维护河道两岸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一、实施范围本县境内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堤防。二、责任划分河道堤防安全包保责任制依托河长制平台,逐河逐段落实堤防管理责任,建立并实施以政府主导、分级负责的河道堤防日常管理责任制度 。河道堤防安全包保责任制管理工作由县政府直接领导组织实施。河道防汛和清障工作实行地方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地方人民政府行政首长对本行政区域内堤防安全负总责。县政府负责对全县包保乡镇堤防管
2、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水利部门负责对包保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监管。乡镇人民政府具体负责堤防包保责任的落实,按年度与辖区内各单位签订包保责任书。流域范围内的村民委员会、机关、团体、部队及企事业等单位为堤防包保责任单位。三、履职内容堤防包保责任单位在河道堤防主管部门和河道堤防管理单 位的统一管理和专业指导下开展工作,主要内容包括:(一)开展堤防日常巡查,对堤防险工险段、砂基堤段、穿堤建筑物等易出险区域要建立巡查台账,实施重点检查。(二)负责对责任河段堤防进行平整、除草、冲沟修复、排水疏通等日常养护。(三)汛期,堤防包保责任单位应当加密巡查频次,配合储备石料沙袋等抢险物资,发现险情及时报告,并及时进行维护。附件:1、县河道堤防安全包保责任制堤段划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