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政审批与日常监管联席会议制度为规范我县重要事项行政审批及日常监管工作流程,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加强行政审批重要事项风险防控力度,实现行政审批与日常监管的有机结合,确保重要事项依法依规审批,结合我县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实际,建立县行政审批与日常监管联席会议制度。一、主要职责(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及我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重大政策,协调解决行政审批与日常监管联动的重大问题;(二)建立完善行政审批与日常监管协调联动机制和组织体系,形成长效机制,实现良好的事前审批和事中事后监管效果;(三)对涉及公共安全、生态环境安全、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等具有直接关联性的重大审批事项和社
2、会关注程度较高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会商;(四)推动全县行政审批工作信息化、标准化建设和数据共享,加快推进全县政务服务一体化信息平台建设;(五)协调解决涉及全县审批制度改革和监管的其他重要事项。二、成员组成(一)联席会议总召集人为县政府分管行政审批工作的副县长,召集人为县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主要负责人。(二)联席会议成员由县委宣传部、县委编办、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教科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文旅局、县卫健局、县退役军人局、县应急局、县市监局、县能源局、大同市生态环境局分
3、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三)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主要负责人兼任。三、工作规则(一)联席会议由总召集人或总召集人授权召开,实行全体成员联席会议、专题联席会议和联络员会议制度。1.全体成员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1-2次,由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各成员单位根据工作职能汇报工作情况,重点反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办法。2.专题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召开,各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根据需要可邀请相关法律、技术专业人员参加。主要对全县的重大审批事项进行会商。3.联络员会议。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由各成员单位有关职能股室负责人参
4、加,负责及时解决行政审批与日常监管工作中的具体问题,组织开展并联审批、联合图审、联合踏勘、联合验收等工作。(二)联席会议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需要研究解决的问题,报召集人审定会议议题,确定会议时间及形式,通知成员单位及其他相关单位参会。未经召集人审定的议题,原则上不列入联席会议范围。(三)联席会议纪要由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起草,报联席会议召集人签发,同时印发给各相关单位。需报请县政府决定的重要事项,经县政府同意后印发。会议确定的事项,按照工作要求,由相关部门分工负责,具体落实。四、职责分工(一)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责。1.负责联席会议的组织、联络和协调工作;2.研究并提出联席会议议题,做好会议筹备工作;3.协调、督促各成员单位履行工作职责,落实联席会议决定;4.汇总并通报各成员单位有关工作情况;5.完成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1.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涉及行政审批工作的有关问题;2.按要求参加联席会议;3.落实联席会议议定的工作任务,按照要求时间节点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工作情况;4.确定一名联络员,保证沟通顺畅,联络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及时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5.与各成员单位互通信息,密切配合,相互支持;6.完成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