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低收入农户联系帮办制度(试行)为降低和消除低收入农户返(致)贫风险,切实帮助解决其生产生活困难,不断完善解决相对贫困长效机制,特在全镇范围内建立低收入农户联系帮办制度。第一条本制度所称“低收入农户”是指纳入动态监测的“两户”(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对象。现有建档立卡对象的挂钩帮扶责任人工作要求保持不变,仍由原结对的责任人按季开展走访活动,走访时参照帮办制度要求履行相应职责,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效。第二条对动态监测的“两户”对象,每户至少落实1名联系人,联系人一般在所在村党员干部中产生,也可由网格员兼任。联系的低收入农户一般不超过2户。第三条联系人每月至少开展1次上门走访活动,填写帮办手册
2、。第四条联系人应参加村两委每月召开的防贫预警分析排查月度会议,汇报交流低收入农户的家庭现状、返贫风险点及帮办服务的具体情况等。第五条村两委对联系人汇报的情况应作详细记载,并针对返贫风险落实好帮扶或救助措施,对需要由村级以上提供帮办服务的对象,应及时落实具体帮办责任人,明确帮办要求和完成时间。第六条联系人帮办内容:(一)坚持正向激励引导,激励引导低收入农户树立致富信心,激发内生动力。推动移风易俗,弘扬文明新风,消除精神贫困。(二)了解家庭现状和农户需求,及时向村报告返贫风险和农户创业、技能培训、耕地托管等需求情况。(三)主动宣传扶贫保障和创业支持等政策,帮助低收入农户梳理可享受的政策保障。对少数低收入农户依靠自身无法解决的问题,应积极开展政策申办、参保赔付、药品报销等帮办代办服务。(四)对家庭情况特殊的,联系人应主动协调,帮助低收入农户解决应急就医、庭院保洁、学生接送等应急需求。(五)其他需要提供帮办服务的情况。第七条鼓励各村试行“家庭积分”制度,由村两委及联系人将低收入农户家庭成员日常行为通过积分形式予以记载,作为评选星级文明户、脱贫致富典型及在扶贫超市兑换商品等的依据。日常行为积分记载的具体办法由各村结合村规民约研究制定。第八条村两委每年应对年度联系帮办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总结并报农业农村局备案。对脱贫致富典型和积分情况开展评选褒扬。第九条本制度由镇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