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质量管理(暂行)奖惩办法工作质量是顾客安全和经济效益的前提和保证,各部门员工必须增强质量意识,提高工作效率,牢固树立各项工作以质量第一的思想,加大工作质量管理力度实现严格管理、高质量、盈客户、创效益的目标,特制定工作质量管理实施细则及奖惩办法。1. 各部门、生产车间、班组1) 公司设立质量奖励基金,每年 5000-10000 元。2) 各产品质量事故及质量返工的罚款,进入公司质量奖励基金。3) 对一贯重视产品质量的车间、班组,对产品质量有突出贡献的个人(包括质检人员),每季度可由质检人员提出推荐意见 ,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发放质量特别奖 200-500 元,并进行表彰。4) 对于质量意识强并表现
2、突出的班组或个人,经质量部、车间推荐意见,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发放质量奖励 50100 元/每人并进行表彰。5) 对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公司成功实施的班组和个人,发放质量奖励1050 元/每人并进行表彰。6) 每周产品抽查或抽检,针对个人所检数量凡一次验收合格者,奖励 20元.7) 每周产品抽查或抽检,针对个人所检数量凡一次验收不合格者,罚款 20 元。8) 每周产品抽查或抽检,针对个人所检数量凡二次验收不合格者,罚款50 元.9) 对成品反馈质量问题追溯不到个人的 ,并且是重复出现或问题严重的,给予考核到制造车间负责人或班组负责人。内部每次扣除 5-10 元,外部每次扣除 1050 元。10)
3、对没有检验合格的产品就办理入库手续的给予考核具体操办当事 人,发现一项扣除 2050 元。如果没有发现导致报缴至主机厂后引起质量反馈的追究因违规操作引起的损失。2. 操作员工1) 对主动发现问题并及时处理和反馈的员工,一般问题的给予5-10 元的5奖励。重大问题的给予 1050 元的奖励。2) 转运工在车间内不得使物资逆向流转或表面无标识流转。发现一次扣 510 元。3) 转运工在车间内因图号标识不全导致物资逆向流转的,追究操作工人的责任。发现每项一次扣 5-20 元4) 按要求对产品进行自检,坚持质量三不原则:不接受不合格、不生产不合格、不移交不合格.发现每项一次不合格扣 20-50 元,并
4、追究因操作不当引起的损失.5) 严格三按生产:按技术标准、按施工图样、按工艺文件,杜绝凭记忆加工零件.发现每项一次可让步接收的不合格扣 20 元;发现每项一次不合格扣 50 元并追究因操作不当引起的损失。3. 质检员1) 认真做好原辅料合格证登记,必要时做取样检测出现差错,每项一次扣 5-20 元。2) 对发现编程数据不实和上到工序的问题,应及时沟通和纠正.反馈每项一次不沟通和纠正的扣 1020 元。3) 按要求对产品进行检验。漏检、误检一次扣 550 元并追究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4) 每周按要求对检测设备进行检测,发现每项一次不合格扣 10 元.5) 不得徇私舞弊,发现每项一次扣 5-10
5、元并追究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6) 每周按要求对生产过程和工序产品进行全过程抽查。漏检、误检一次扣 5-50 元。7) 记录辖区的检验工作记录,严格坚守岗位原则,控制质量问题及时处理。对质量控制达标的检验员结合出勤率(包括加班)给予公司规定的相应奖励,对质量控制没有达标的检验员结合出勤率(识实际情况)采取扣除月度奖、浮动奖和工资的 10-20%。8) 对外协、外包产品检验并开出有名称、图号、数量、日期、检验人和生产厂家的检验报告 ,外协、负责人报检。反馈一次记录不全扣10-20 元.4. 外协、外包。1) 在已签订合作协议单位加工产品,对产品不合格可以让步接收的按照不合格产品结算款总额的 80%
6、付款。2) 在已签订合作协议单位加工产品,对产品不合格无法接收造成报废的按照工费、料费之和加上生产拖期损失费的总和索要 80的赔偿.3) 在未签订合作协议单位加工产品,对产品不合格可以让步接收的按照每挡每批次扣结算款 50 元。4) 在未签订合作协议单位加工产品,对产品不合格无法接收造成报废的按照工费、料费之和加上生产拖期损失费的总和索要 100的赔偿.5) 外协、外包负责人对产品在入厂、入库前必须报检或持有加工厂家书面的检验报告。发现一次没有入厂入库检验报告的扣 2050 元。5. 库管员1) 认真做好原辅料凭合格证或检验报告入库、发放登记做到准确无误, 出现差错一次扣当月工资 20 元.2
7、) 未经检验合格或无合格证的原辅料不得入库,发现一次扣 1050 元, 并追究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3) 发放材料配件时,要反复核对名称、规格型号,做好原始记录,便于质量追踪,无原始记录的扣责任人 10 元。4) 做好原辅材料的保管清查工作,若因工作失误造成损坏、变质或遗失的,扣 50 元并追究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5) 对外协、外包的产品凭检验报告做好入库记录。发现一次没有报告的扣 10-20 元。6. 持续改进1) 检验员、配送人员及时反馈质量问题并开出不合格品处理单。发现一次不开单的扣 10 元.2) 及时处理质量反馈的服务、记录和记录的传递.反馈不及时、没有反馈记录的扣责任人 20-50
8、元3) 对反馈置之不理、不及时采取措施的部门或个人扣除责任人 50-100元。4) 对反馈过的问题重复出现,且确定因人为因素没有有效防范的扣责任人 100-200 元。7. 技术员1) 技术员应做好图纸管理清查、图纸传递记录和修改单传递记录,对记录不全或遗失、不记的,错发图纸的,传递没有到位引发后续质量问题的.发现每项一次扣 5-50 元,并追究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2) 对检验员开出的质量反馈单中多次重复出现的质量问题,要采取措施杜绝再次发生。没有解决措施的一次扣相关责任人或责任部门 50 元。8. 质量事故的处理1) 产品质量事故的分析处理原则 :对质量事故必须坚持“三不放过 原则:即事故原
9、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总结教训和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2) 凡发生普通质量事故(即一次返工损失综合金额在 500 元以内含 500元的)罚款按损失的 60计算。3) 凡发生一般质量事故(即一次返工损失综合金额在 500 元以上不含500 元的)罚款按损失的 30计算。4) 凡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按条款 3 处理计算罚款金额,金额超过 2000 元的以 2000 元计算。同时停止本岗位工作(识实际情况和个人态度).5) 对违反规定不听劝阻,不遵守劳动纪律,工作不负责任,失职造成质量事故者,或隐瞒事故不报者,对事故的主要责任者和次要责任者, 处以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的 30-50计算.6) 对质量事故责任人超过 1 人的分责任主次分别处以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的 20-30、1020计算,单个给予考核不予分摊形式划分。如有管理责任的同时对其车间负责人给予扣款 100-500 元的处罚。以上奖励每月结算工资时发放到位,罚款正常情况在每月结算工资时扣除,特殊情况按月度分扣。本办法以 6S 手册质量考核为参考依据拟草,经质量部提议经公司办公会讨论自 年 月 日开始暂行实施,如有更好意见请联系质量部,提出宝贵意见交流(语言交流或书面均可)。XX 质量部 20100515编制:审核: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