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机械安全控制措施1、起重吊装的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时应与操作人员密切配合,执行规定的指挥信号。操作人员应按照指挥人员的信号进行作业,当信号不清或错误时,操作人员可拒绝执行。2、 起重机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应完好齐全、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或拆除。严禁利用限制器和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3、 起重机作业时,起重臂和重物下方严禁有人停留、工作或通过。重物吊运时,严禁从人上方通过。严禁用起重机载运人员。4、 严禁使用起重机进行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固在地面上的重物以及其他不明重量的物体。现场的混凝土构件,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5、
2、 严禁起吊重物长时间悬挂在空中,作业中遇突发故障,应采取措施将重物降落到安全地方,并关闭发动机后进行检修。6、起重机变幅应缓慢平稳,严禁在起重臂未停稳前变换挡位;起重机载荷达到额定起重量的90%及以上时,严禁下降起重臂。7、两台起重机联合起吊同一物体时,须使用同能力的起重机;工作时,要保持同速提升或降落。起吊重量不得超过两台起重机允许起重量之和的75%,每台起重机的负荷不得大于该机允许起重量的80%。8、 起重机上下坡道时应无载行走,上坡时应将起重臂仰角适当放小,下坡时应将起重臂仰角适当放大。严禁下坡空档滑行。9、 行驶时,严禁人员在底盘走台上站立或蹲坐,并不得堆放物件。10、卷筒上的钢丝绳应
3、排列整齐,当重叠或斜绕时,应停机重新排列,严禁在转动中用手拉脚踩钢丝绳。11、 作业前,应查明施工场地明、暗设置物(电线、地下电缆、管道、坑道等、的地点及走向,并采用明显记号表示。严禁在离电缆1m距离以内作业。12、机械运行中,严禁接触转动部位和进行检修。在修理(焊、铆等、工作装置时,应使其降到最低位置,并应在悬空部位垫上垫木。13、 在施工中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停工,待符合作业安全条件时,方可继续施工:14、配合机械作业的清底、平地、修坡等人员,应在机械回转半径以外工作。当必须在回转半径以内工作时,应停止机械回转并制动好后,方可作业。15、在破碎施工时安排专人注意观察老桥梁体、桥面的裂缝扩展情况,发现危险立即停止作业。16、在行驶或作业中,除驾驶室外,挖掘机、吊机任何地方均严禁乘坐或站立人员。17、禁止用铲斗杆或铲斗油缸全伸出顶起挖掘机。铲斗没有离开地面时,挖掘机不能作回转和横向运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