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煤气管理规章制度范文(通用5篇)煤气管理规章制度 篇11、目的加强煤气的平安管理,防范生产与检修作业时发生煤气中毒事故。2、依据平安生产法、冶金企业平安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平安监管总局令第26号和工业企业煤气平安规程GB6222-20xx。一、煤气平安管理内容一煤气站负责煤气的日常平安管理,并配足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及相关检测检验设备和防护用品。二煤气站管理人员每天巡检一次,每周要进行全面检查一次,保证煤气设施的严密性,发现煤气泄漏要及时处理,做好事故的预防工作。三熔炼车间看水工负责高炉热风口巡检,至少每半小时检查一次,并填写点检表记录。四检修期间,煤气站做好现场检验,监护工作。二、煤气设施平安
2、检查内容一一般规定。1.各种主要的煤气设备、阀门、放散管、管道支架等应编号,号码应标在明显的地方。2.有泄漏煤气危险的平台、工作间等,均必须设置相对方向的两个出入口。3.各处带煤气作业区域应分别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4.煤气辅助设施保持完好有效。5.对于设备腐蚀情况、管道壁厚、支架标高等每年重点检查一次,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备案。6.煤气危险区如地下室、加压站、地沟、热风炉及各种煤气发生设施附近的一氧化碳浓度必须定期测定,在关键部位应设置固定一氧化碳监测装置。二用气点。1.烧嘴阀闸门前须设有取样管。2.两个炉子应分别设置独立的放散管。3.烧嘴阀的头部有明显开关标志。4.烧嘴阀前有放水或放气头。5.阀
3、门严密、灵活、无泄漏。6.助燃风管设泄爆膜和低压报警装置。三管道。1.厂区主要煤气管道须标有明显的煤气流向和种类。2.所有可能泄漏煤气的地方均须挂有提醒人们注意的警示标志。3.管道本体无可见泄漏含法兰、阀门及附属装置。4.煤气管道与水管、热力管燃油管和不燃气体管在同一支柱或栈桥上敷设时,其上下敷设的垂直净距不宜小于250毫米。三、检修期间平安规章制度检修主要指高炉煤气回收、贮存、使用输送等系统的检修。一检修部门对煤气设备设施检修时,必须提前上报煤气站并填写动火申请,使各部门做好检修前准备工作。检修规定内容不得改变,否那么必须重新申请。工程完成后由负责人签字确认。二各部门做好准备工作后,切断检修
4、部位的煤气来源,并确认阀门已关闭到位。如需带盲板作业时,应严格制定平安作业方案,严格执行作业表制度。盲板作业时煤气压力保持稳定,并不低于1000Pa;高炉煤气盲板作业:压力不高于45000Pa;三各部门做好警戒确认后,翻开放散管放散煤气,再翻开蒸汽阀进行置换,放散管有蒸汽出来以后置换完毕并关闭蒸气阀门。四煤气站工作人员对设备内进行煤气含量检测,监测确认合格后签字及审批意见后,方可检修,假设检测半个小时后检修部门没有进行工作,需重新检测。五相关部门签字同意后,通知检修人员两人以上带好煤气检测仪器、通讯器材及保护设施后,方可进行作业。六检修工作结束后,去除管道内杂物,清点工具,人数齐全后封闭人孔和
5、手孔。七检修工作人员所有阀门应完好无损,能按要求关闭和开启。八送煤气时,煤防站工作人员带好检测仪器及防护器具,在放散管处进行检测,检测到煤气后,关闭放散管阀门。煤气站工作人员对检修后的设备设施进行检测,有无泄漏。四、施工作业要求1.施工中要严格遵守制定的施工单项平安措施,动火点必须备有相应、有效的灭火器材和一氧化碳测定器;进入煤气设备或管道内作业,必须配备便携式一氧化碳测定器和便携式氧气测定器,并采取联系呼叫措施予以平安确认;工作人员每次进入设施内工作的间隔时间至少在2小时以上,中间到无煤气地点休息。2.带煤气危险作业,如带煤气抽堵盲板、带煤气接管、高炉换探料尺、操作插板等,不应在雷雨天进行,
6、不宜在夜间进行;作业时,操作人员应佩戴空气正压呼吸器或隔绝式防毒面具,并应遵守以下规定:1工作场所应备有必要的联系信号、煤气压力表及风向标志等;2距工作场所40米内,不应有火源并应采取防止着火的措施,与工作无关人员应离开作业点40米以外;3应使用不发火星的工具,如铜制工具或涂有足够厚度润滑油脂的铁制工具;4距作业点10米以外才可安设照明装置;5不应在具有高温源的炉窑等建、构筑物内进行带煤气作业。3.带煤气动火补焊等作业,必须保持管内煤气正压不低于100Pa,在动火点附近安装校验有效期内的适用压力表,专人连续监视压力,并用对讲机保持联系,无法确保规定压力时应立即停止作业。一停气应做到:1.确认全
7、部止火。使用按规程规定有效可靠的装置关闭入口煤气及仪表导管阀门,检修设备与运行中的设备要用盲板或眼镜阀可靠切断。翻开末端放散管,确保内部煤气吹净。2.末端放散应高出煤气管道、设备或平台4米,距地面不小于10米,车间内部或距车间10米以内不经常操作的放散管必须高出建筑物的屋檐,操作时应站在上风口,必要时在放散口附近划定警戒区,区内禁止有火源,并注意煤气不要逸入周围房屋。3.高炉煤气管道停气时,从煤气来源阀门后附近通氮气赶煤气,也可采用翻开所有人孔,自然通风或强制送风赶剩余煤气。4.焦炉煤气或混合煤气管道停气时,向管道始端通入氮气,也可先通入高炉煤气赶剩余煤气,后按赶剩余高炉煤气的方法处理。5.排
8、水器由远而近逐个放水驱除内部剩余煤气。6.在管道末端和各死角处做爆发试验,如点不着,可停止通氮气,翻开人孔通风,待含氧量达18%和一氧化碳含量合格后,方可进入管道内工作。二送气应做到:1.去除管道内杂物,清点工具,人数齐全后封闭人孔和手孔。2.所有阀门应完好无损,能按要求关闭和开启。3.将排水器灌水满流,保证到达规定要求的水封高度,关闭排水管阀门和试验头阀门。4.管道及附属设备上停止动火作业,煤气管道周围不得有火源和大于200的高温物质。5.翻开末端放散管,从管道始端通入氮气赶空气,在末端放散管附近取样试验至含氧量低于2%。6.翻开阀门引入煤气,同时停止通入氮气,以煤气赶氮气在末端放散管处做爆
9、发试验,连续三次合格后关闭放散管。7.翻开仪表导管的阀门,恢复仪表指示。8.改扩建及大修后的煤气管道必须经严密性试验和全面检查验收合格后才能送气。三发现煤气泄漏,不能盲目冒险作业和冒险抢救。五、改扩建工程期间平安管理内容改扩建工程主要指焦炉、高炉、转炉的改造、扩建、检修涉及煤气回收系统的交叉作业。除应按照上述相关要求执行外,还要做到:一在改扩建工程与正常生产交叉作业情况下,冶金企业是涉及双方平安生产事项的主要责任方,并对此承当责任。应将涉及本企业和施工企业平安生产管理的事项纳入本企业的平安管理系统。如施工企业在进行转炉砌炉作业时,冶金企业不能将煤气泄漏到作业现场。二应制定施工方案,对涉及的各项
10、工作内容、各个单位的任务、职责作出明确规定,非重新确认不得更改。三改扩建工程负责人和生产系统负责人要一对一地负责联系,防止其他任何人转达指令。四在改扩建工程范围内的施工作业内容未全部结束,人员未全部撤离的情况下,应杜绝一切涉及煤气系统的试车和调试,不得组织与生产系统对接联网。五改扩建工程后的煤气设施应经检查验收,证明符合平安要求并建立健全平安规章制度后,方可投入运行;改扩建后的煤气管道必须经严密性试验和全面检查验收合格后才能送气。煤气设施的验收必须有煤气使用单位的平安部门参加。煤气管理规章制度 篇2一、总则(一)目的:使我区工业企业煤气站安全、环保、节能,建造合理,管理、操作制度安全得当。(二
11、)煤气站的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并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三)本规范不适用于已被限制和淘汰的一段式发生炉煤气站的设计与制造。二、基本要求(一)煤气站建设项目应符合佛山市人民政府和三水区人民政府关于煤制气项目建设管理的有关要求。(二)煤气站的设计应由具备相关设计资质的技术单位承担完成,整个设计应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02)、发生炉煤气站设计规范(gb5019594)、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gb62222005)、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工业企业总平
12、面设计规范(gb5018791)等标准、规范及其他相关的国家和行业标准和规范。(三)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施工、安装和调试单位必须具有相关资质。(四)加强对煤气站及其附属设施的安全检查,对煤气站及其附属设施必须每两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估,安全评估应委托具备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报告应报送区煤制气项目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对不进行评估或评估认为存在较大隐患的,必须立即停止运营,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报告和评估报告报送区煤制气项目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五)明确煤气站、各班组的安全生产职责。要求各类人员接受全面的安全技术教育,懂
13、得煤气生产技术知识,熟悉煤气站生产工艺流程,掌握生产设备的技术要求,遇到险情时能采取相应的救援措施,并能对存在的环境、安全隐患进行及时的整改。三、煤气站的安全管理(一)制度机构管理1、煤气站应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2、煤气站站长为安全负责人,全面负责煤气站的安全管理工作。3、煤气站应按有关规定配备安全管理人员。(二)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1、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站长、安全管理员、班组长、机修工、电工、特种作业工等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2、建立安全责任考核制度,进行定期考核,予以奖惩。3、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1)安全教育培训制度;2)安全生产检查及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3)防火防
14、爆管理制度(包括动火管理制度);4)防尘防毒管理制度;5)设备安全管理制度;6)安全设施管理制度;7)危险物品管理制度;8)厂内交通安全管理制度;9)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保管、发放、使用制度;10)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11)安全生产会议制度;12)安全投入保障制度;13)事故管理制度;14)安全生产投入计划;15)交接班制度;16)煤气安全信息反馈制度;17)设备维修检修制度;18)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19)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20)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构成重大危险源的企业)。4、制定安全技术规程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包括:1)煤气站安全技术规程;2)化验人员安全操作规程;3)探火岗位安全
15、操作规程;4)供煤岗位安全操作规程;5)电器仪表设备安全操作规程;6)煤气加压风机安全操作规程;7)空气鼓风机安全操作规程;8)净化设备安全操作规程;9)电捕焦油器安全操作规程;10)水泵岗位安全操作规程;11)夹套和蒸气包(或锅炉)安全操作规程;12)热备炉的安全操作规程;13)煤气脱硫装置安全操作规程;14)煤气储存柜安全操作规程;15)煤气的输送和使用安全操作规程;16)煤气炉的并网和脱网安全操作规程;17)全站送气安全操作规程;18)全站停气安全操作规程;19)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包括火灾、爆炸、中毒、断电、断水等突发事件的处理);20)电工作业安全操作规程;21)焊工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6、22)高处作业安全操作规程;23)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24)动火作业安全操作规程;25)起重作业安全操作规程;26)临时用电作业安全操作规程;27)动土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四、安全管理要求(一)人员管理1、煤气站站长及安全管理人员应了解煤气发生炉的基本常识,会使用各种救护设备,懂得一般的急救常识,并按规定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安全管理资质;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安全作业培训并经考核取得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且资格证书在有效期内方可从事特种作业;3、员工进站工作必须经过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熟悉本岗位操作技术才能上岗作
17、业;4、煤气站岗位作业人员应掌握紧急情况下的应急措施。(二)危险作业安全管理1、生产设备、设施检测管理。包括:1)建立生产设施安全检测维修管理制度;2)制定检修计划;3)进行检测、维修前,应对检测、维修作业进行风险评价,采取有效的措施控制风险,配备、使用安全防护用品;4)对检测、维修作业现场进行安全管理。2、对动火作业、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破土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起重作业、高温作业等危险性较大的作业进行风险分析,制定控制措施,履行严格审批手续,使用安全防护用品,配备监护人员。3、对进行检修、维修、施工、吊装等作业现场应设置警戒区域和警示标志。4、对承包商施工作业现场进行安全管理,发现问
18、题提出整改要求。(三)辅助设施安全管理1、煤气站应设化验室,其化验设备应按经常化验的项目设置,不经常化验的项目宜与有关单位协作。2、煤气站应设机修间和电修间,其维修设备应按站内机电设备及管道的经常维护和小修的需要设置,大修和中修应与有关单位协作,小型煤气站可不设机修间和电修间,大型煤气站应设仪表维修间。维修间距离煤气站和煤气管道不小于15米。3、煤气站应配备氧气呼吸器、自动救生器等救护设备,即可在发生意外情况时救护,也可以在带气操作、抢修时用于安全防护。有条件的大中型煤气站应设煤气防护站,配备救护人员。4、煤气站应在煤气发生炉旁、煤气加压机旁等关键部位设置固定式一氧化碳检测报警装置,应符合石油
19、化工企业可燃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sh30631999)的要求,并视情配备便携式一氧化碳检测仪,可随时检测设备、管道的漏气情况。(四)设备的安全管理1、设备的安全要求1)空气管道上设有泄压水封,爆破阀,煤气止回阀。2)各煤气净化设备中设有放散管、爆破阀、蒸气吹扫系统。3)设备和煤气管道的放散管上设有取样嘴。4)各煤气设备中的水封有足够的水封高度。5)低压煤气总管与高压煤气总管设有爆破阀。6)在煤气设备和管道上设有检修平台及防护栏。7)各设备的安全要求应遵循发生炉煤气站设计规范(gb5019594)、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范(gb62222005)的相关规定。8)用于生产平衡的湿式浮顶气柜的有效容积
20、200m3。9)带有水夹层和集汽包的煤气站设计,制造,安装、检验应严格执行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和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有关规定。10)煤气发生炉控火应有汽封,以保证看火插杆时不漏煤气。11)水夹套应用软化水,(水质应符合工业锅炉水质的要求),下部应设排污阀。12)水夹套集汽入包应设有安全阀,水位控制器,进水管应设止逆阀,严禁在水夹套与集汽包连接管上加装阀门。13)发生炉的进口空气管道上应设阀门,止逆阀和蒸汽吹扫装置。14)煤气炉的余热换热器应采用火管式换热器,并符合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规定。15)炉顶总管排空,宜使用钟罩放散阀。16)竖管旋风除尘器应分别与煤气发生炉成对设置。17
21、)电除焦油器的数量和容量按设计产量确定,但应不小于2台,并按规范控制煤气流速。18)煤气净化设备和煤气余热换热器应设放散管和吹管接头,当净化设备相联处无隔断装置进应在设备之间的煤气管道上或较高的设备上装设放散管。19)设备和煤气管道上应按规范要求装设放散管,放散管的管口必须高出煤气管道、设备和平台4m,离地面距离不小于10m,放散管的阀门前应装取样管。20)电除焦油器,电轻油器,必须设爆破阀,放散管和蒸气管爆破阀应装设在设备薄弱处,离地净高度小于2m时应设防护设施,泄压口不应正对建筑物门窗,爆破阀膜的材料宜采用退火状态好的工业纯铝板,并经过试验。21)煤气炉的竖管旋风除尘器宜设泄压水封。22)
22、煤气发生炉、煤气净化设备、煤气柜、煤气加压机等设备与管道之间,应设置可靠隔断煤气的装置(如阀门、水封等)当设置盲板时,应设便于装卸盲板的撑铁。23)泄压或切断水封的有效高度应按规范要求,煤气设备的水封应有保持固定水位的设施。24)煤气设备管道上装设的防爆阀、入孔、阀门、盲板等,其装设高度离操作层或地面大于2m时应设操作平台。25)锅炉、压力容器、超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应经法定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检验合格,并取得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使用登记证方可使用。26)设备的转动部份应设防护罩。2、空气管道空气管道系统应设置下列安全设施1)在煤气发生炉的进口空气管道,应设明杆式或指示式
23、的阀门、自然吸风装置和止逆阀。2)空气总管的末端,应设爆破膜。3)空气总管的末端应设放散管,并应接至室外。4)饱和空气管道应设保温层,并应在其最低点装设排水装置。5)空气管道宜架空敷设。3、煤气管道1)厂区煤气管道应架空敷设,并应符合发生炉煤气站设计规范(gb5019594)的要求。2)煤气管道应设导除静电的接地设施,设施电阻应不小于4欧姆。3)煤气管道在车间的进口处应设阀门、流量检测装置、压力表接头、取样嘴和放散管,装设位置宜在车间墙外,高于2m的应设操作平台。4)车间的煤气管道不应穿过易燃易爆物品仓库、烟道、进风道、配电室和变电室,当需要穿过不使用煤气的生活间时,必须设套管。5)车间煤气管
24、道应架空铺设,如果地下铺设,则必须符合发生炉煤气站设计规范(gb5019594)的要求。6)厂区煤气管道的坡度不应小于0。005,车间煤气管道的坡度不应小于0。003,管道的最低点应设排水器。7)煤气管道的连接,应采用焊接(热煤气可采用法兰),煤气管道与阀门或设备的连接应采用法兰,但与管径小于50mm的附件连接可用螺纹连接。8)煤气管道的隔断装置,应采用封闭式插板阀、密封蝶阀、水封或明杆闸阀,管径小于50mm时可用旋塞。管道检修需要隔断处,应增设带垫圈及撑铁的盲板或眼镜阀。9)吹扫用的放散管,应设在煤气管道的最高处、煤气管道的未端、进入车间和设备的进口阀前,但阀门紧靠干管的可不设放散阀。10)
25、厂房内或距厂房10m以内的煤气管道和设备上的放散管出口高度,应高出厂房顶部4m。11)厂区煤气管道上,每隔150200m宜设人孔或手孔。在独立检修的管段上,人孔不应小于2个。在煤气管道经常检查处,应增设人孔或手孔。人孔的.直径不应小于600mm,直径小于600mm的煤气管道,应设手孔,其直径与管道直径相同。12)在煤气加压机前的低压煤气总管上,宜设爆破阀或泄压水封。4、气密性试验1)各煤气管道设备和气柜在制造及安装后,应做密封性试验,并消除泄漏点。2)在煤气炉水夹套、蒸汽集汽器系统中进行整体水压试验,并设置以下安全保护装置:蒸汽集汽器应设有安全阀,以利于超压时安全泄压。蒸汽集汽器应设有压力显示
26、仪表以便操作观察。排污阀:在满水位及高水位时,及进排水;在正常生产中定期排污,以保证炉体正常运行。蒸汽集汽器应设有液位计,以保证水位在正常值。进水管路应设有止回装置,以免蒸汽回流。5、电气设备1)煤气站的供电负荷级别和供电方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2)煤气站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室外煤气设备、煤气管道的防雷设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防雷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应为二级防雷。3)煤气站的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等级,除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中的有关规定外,还应符合以下规定:当主厂房的贮煤层为封闭建筑,且煤气发生炉的加煤机与贮煤斗连接时,应属2区危险
27、环境。但如贮煤斗内不会有煤气漏入时,且贮煤层为敞开或半敞开建筑时则属22区火灾危险环境。主厂房底层及操作层应属非爆炸危险场所。煤气加压机的煤气净化设备区、气柜区应属2区爆炸危险环境。焦油泵房、焦油库应属21区火灾危险环境。煤场属23区火灾危险环境。受煤斗室、破碎筛分间、运煤栈桥属22区火灾危险环境。煤气管道的排水器室属2区爆炸危险场所。 2区爆炸危险区内的电气设施(含电机、线路、开关插座、控制操作箱等)均应防爆,2123区火灾危险环境电气应为防护型。4)主厂房、煤气加压机间、空气鼓风机间、煤气净化设备、气柜、运煤系统均应设修理照明,仪表盘处应设局部照明。5)主厂房、煤气加压机间内各设备的操作岗
28、位的控制室,煤气防护站、主厂房各层通道、栈桥处应设应急照明。6)煤气站应设调度电话。6、热工测量、控制调节1)煤气发生炉、空气鼓风机、煤气加压机等设备应设测量仪表,并设在便于操作观察的场所。2)煤气站的仪表应采用二次仪表。3)煤气发生炉应装设空气流量、负荷和饱和空气压力和湿度、煤气发生炉出口压力和温度仪表,各仪表间应采用连锁控制。4)汽包或煤气炉水夹套,应就地装设水位和蒸汽压力的指示仪表。5)煤气站的空气管道、煤气管道、气柜应装设下列参数仪表:空气总管压力、空气鼓风机出口压力低压煤气总管压力煤气加压机出口煤气压力煤气柜容积指示煤气站出口煤气压和温度煤气站出口煤气流量6)电气滤清器绝缘子箱内应装
29、设测量温度的仪表。7)煤气发生炉应装设空气饱和温度自动调节装置。8)煤气站宜设下列自动(半自动)控制调节装置:煤气站生产负荷自动调节(或人工调节)汽包水位自动调节、报警、人工调节发生炉出灰自动(半自动)控制发生炉加煤自动(半自动)控制煤气炉上段出口煤气温度自动调节、报警、人工调节7、信号与安全连锁煤气站的信号和安全连锁应符合下列规定:1)当空气总管的空气压力下降到设计值时,应发出声、光信号;当压力继续下降到允许值或空气鼓风机停机时,应自动停止煤气排送机运行,并应发出声、光信号。2)当煤气加压风机前低压煤气总管的煤气压力下降到设计值(设计煤气柜的煤气柜容积低限时),发出声、光信号,当继续下降到允
30、许值时,必须自动停止煤气加压风机运行,并发出声、光信号。3)当电气滤清器出口煤气压力下降到设计值时,应发出声、光信号。4)当电气滤清器绝缘子箱内的温度下降到设计时,应发出声、光信号。5)电气滤清器应装设煤气含氧量自动连续检测装置。当含氧量大于0。8%(v)时,应发出声、光信号,当含量达到1%(v)时,应自动或手动切断其高压电源。6)当大型煤气站的煤气排送机、空气鼓风机轴承温度大于65。c或其油冷却系统的油压小于50kpa时,应发出声、光信号。7)煤气加压机的电动机,必须与空气总管的空气压力传感装置或空气鼓风机的电动机进行联锁,其联锁方式应分别符合下列规定:当空气总管的空气压力升到设计值以上时,
31、方应启动煤气排送机,当降到允许值时,应自动停止煤气排送机的运行。空气鼓风机启动后,方应启动煤气加压机;当空气鼓风机停机时,应自动停止煤气加压机;联锁装置应能使所有空气鼓风机相互交替工作。8)煤气加压机的电动机,必须与煤气排送机前低压煤气总管的煤气压力传感装置进行联锁。当压力下降到允许值时,应自动停止煤气加压机。9)当煤气加压机、空气鼓风机的电动机采用管道通风时,其电动机与通风机的电动机之间应设电气联锁。10)连续式机械化运煤和排渣系统,其各机械之间应设电气联锁。8、操作安全要求1)严格按规程操作,认真控制好各工艺要求的参数,出站煤气含氧量应小于规定值(0。5%)。2)煤气设备和煤气设施严禁在负
32、压状态下运行。3)煤气设备和煤气管道上的水封均应有定期清扫制度,且随时保证在溢流状态下运行。4)严格化验制度,停炉、吹扫、送气均应在气样合格后,才能进行下一工序的操作。5)煤气设备应在技术状态良好的条件下运行,有故障应及时处理或停机处理,严禁在非正常的情况下强行生产。(五)设备检修安全要求1、停、送煤气的安全要求凡有计划停、送煤气操作,应事先通知煤气站专职防护人员到现场进行安全检查,且应由指定负责人统一指挥,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停煤气后,用蒸汽或惰性气体对设备进行吹扫(两次),特别是设备或管道死角、隐蔽部位的残余煤气。取样化验合格后,才能进行检修,且所取的气样不小于2个。凡与设备或煤气管连
33、接的循环水管、汽管、焦油管、排污管、放散管等工艺管道,在主体设备吹扫的同时应进行吹刷清洗,将这些工艺管道内的煤气吹刷出来。设备检修后,在送煤气之前应用停气的同样方法和步骤,用蒸汽或惰性气体将设备或煤气管道内的空气吹净;用蒸汽将附属的工艺管道内的空气吹刷干净,且应取气样分析含氧量,合格后方可进行送煤气操作。2、检修作业的安全要求任何设备检查均应有专人负责,统一指挥,专人负责安全工作。根据规程采取可靠、完善的安全措施。进入煤气设备内部修理应有两人以上。且设备外应有专人负责监护联系。顶气抽堵盲板时,应由专职防护人员进行。在检修过程中,严禁在煤气生产设备上接电焊机的接电线,或在上面引弧打火,或冲击、碰
34、撞。检修后的施工废料、油污垃圾应即时清理并运出现场。3、停、送电的安全要求煤气设备检修或检查需要停电时,应由值班电工进行停电操作。电工切断电源后,应将“严禁送电”这类警告牌挂在电源开关上。检修或检查完毕后,由检修负责人通知值班电工,经电工检查确认后才能进行送电操作。停电操作警告牌应由值班电工负责保管,停、送电有关事宜应由值班电工负责执行,并做好停、送电的记录。4、检修动火的安全要求凡属在煤气危险区域内动火,动火单位必须事先向安全部门提出动火申请,并根据安全部门提出的安全预防措施,做好灭火准备工作,并备有足够的急救防护工具和消防器材,经检查合格后,发给许可动火牌,方可动火作业。在危险区域动火时,
35、批准动火单位应派人到现场监督。带煤气顶压力动火时,动火点附近不准另有其他明火,有电源的设施、设备、动火时应切断电源,并挂停电警告牌,且在煤气设备系统内始终保持正压,煤气管道内处于输送状态,压力保持在2060mmh2o。动火人员应佩带防毒面具。在带有焦油的管中有积炭的设备上动火时,应先将焦油和积炭彻底清除干净,以防裂解气达到爆炸着火下限而造成着火爆炸事故。煤气管理规章制度 篇3(1)甲类生产区严禁火种在有煤气的环境中,不得使用铁质工具,需要敲打时只准使用铜锤。进入甲类生产区的工作人员不得携带火柴、打火机等火种;不得穿钉有铁钉铁掌的鞋子,不宜穿氯纶等极易产生静电作用的化纤衣裤,以防摩擦时产生火花和
36、静电而酿成灾难:汽车、电瓶车或其他机动车辆不得进入甲类生产区。(2)甲、乙类生产区的检修与动火严格执行动人审批制度。首先将设备的进出口阀门全部关闭,对泄漏阀门应在关闭阀门后释压,并加装百板,断绝气源和油源,然后依次开启设备的放散阀和气孔,用蒸气吹扫,或自然通风,将可燃气体全部排净。排放煤气时,排放口的下风10米内应无明火。油槽动火时,应先将可燃液体安全抽空,在槽底放水30 40厘米深,然后再通蒸气排除挥发气体。动火前应先用测爆仪测定,确无爆炸可能后方能动火。若动火时间较长,还应间隔2小时再测爆,以防有油类挥发或素升华等情况而导致可燃气体的浓度增加,引起爆炸。动火设备接点电阻不得超过2欧姆。在甲
37、类生产区内,动火设备附近的设备应用帆布分隔,随时浇水。附近如有油槽、苯槽,其透气孔应安装冷却水套管和阻火器。乙炔发生器、电焊机不宜进入甲类生产区。电焊机的接地线不宜搭在其他油槽或煤气管道上。动火时应有专人监护,并备好消防器材。动火结束后应彻底排除火种。并保证排放管下风10米内无明火。煤气管理规章制度 篇4为保证食堂膳食工作安全进行,保障全体师生及职工的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特制定本制度。一、所有员工要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经常参加消防知识普及讲座,按照学院后勤部的要求积极参加消防演习。二、所有员工必须熟悉消防知识,熟悉灭火方法,做到发生煤气泄漏或火灾时能有效、迅速处理。三
38、、食堂煤气管道应按消防重点部位做到定点、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进行管理,结合食堂的实际情况制定处理煤气泄漏、火灾事故应急方案。四、每个员工必须熟悉煤气管道的走向及各开关的位置,保证在紧急情况下能够从容处理。五、树立防患于未然意识,任何员工必须严格按照煤气安全操作规程操作,不得违反。六、食堂设置专门的消防安全员。职责是检查煤气使用安全,检查消防器材是否能正常使用,提醒员工按安全操作规程操作。每餐下班前仔细检查煤气关闭情况并做好记录,若发现情况及时处理。七、厨房人员上班前不要急着开电灯(包括电器开关),应先闻一闻是否有煤气味。如嗅到煤气味,不得开电闸,以免引起着火或者爆炸。八、在使用煤气前,应先打开
39、风机将炉内的废气(余气)抽走,确保无煤气泄漏后方可点着火种,打开燃气灶气阀,调好风量(风门)使煤气完全燃烧。九、熟悉安全操作规程,使用厨具应按炉具使用说明书和指示标志操作。十、下班前应关好炉灶总开关,并检查有无泄漏做好记录,确认无任何异常后方可离开。十一、定期(每月)检查煤气设施,及时发现问题并做相应处理。十二、煤气设备附近不能堆放易燃、易爆及有腐蚀性的物品;不能堆放杂物及用管道作受力点;不能封闭、遮盖煤气设备,保持管道设施干爽清洁,通风透气,发现隐患及时报告,及时处理。十三、经常检查炉底管道有无腐蚀、老化、穿孔甚至断裂等情况。十四、厨房内不得使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燃料的火源。十五、若发现煤气使用
40、压力异常或泄露等意外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切断气源,关闭炉前总开关,杜绝各种明火及静电产生并立即通知煤气公司(电话95007)进行处理。十六、在表阀或调压总阀不能控制的情况下,先进行人员疏散并立即通知煤气公司进行处理。十七、厨房应备有有效的灭火器,使用期限即将到期时及时进行更换。十八、煤气一旦失火,千万不要惊慌,立即切断电源及煤气气源,按下消防警铃告知其他人并报警,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用灭火器灭火。煤气管理规章制度 篇51、煤气设施的设计、施工、验收、管理、操作、维护检修及事故处理,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都应严格遵守国家标准局颁发的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的规定。2、新建、扩建及大修后的煤
41、气设施,未经验收不得投产使用。3、煤气设备单位应根据上级的有关规定和企业实际情况,指定煤气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4、厂内煤气设备、管道,各有关单位应按公司划分的管理范围,负责设专职或兼职人员加强管理。5、从事煤气工作的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知识教育和技术操作培训,经考试合格后,并持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独立上岗操作。6、各种主要煤气设备、装置都应编号,并把标号示在明显的部位。7、煤气区域要设置明显的警告牌。非煤气工作人员不得在煤气区域穿行和逗留。8、检修与煤气设施相联系的其它设施时,要注意监测和实验空气中CO的浓度,并采取预防中毒和爆炸的措施。9、禁止在已敷设的煤气设备,管道的
42、安全距离(水平距离与高差)内修建房屋或上其它设施;紧张在煤气管道会其支架上架设电线(供煤气观点本身使用的电线除外)或利用他们作为支撑安装其它设施。10、未经批准和未采取安全措施,严禁在煤气设备、管道附近及煤气区域内洞火及携带火种。使用煤气时必须先点火后开煤气,以防中毒与爆炸。在煤气区域从事维护检修等作业时,要采取预防煤气中毒和爆炸的措施,并设专人监护。维护检修使用的工具要符合安全要求,鞋底有铁钉或带有火种,不得进入该区域。11、氧气管网区域严禁动火,施工或检修需动火时,一定要先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如切断气源,将动火段内气体放散并置换,取空气样化验,直到含氧量不大于23%,并经施工负责人及有关部门审核准安全措施后方可动火。12、严禁用氧气吹扫平台、模子等,任何人不得用氧气吹扫身上的灰尘。